˜˜˜˜各区县生态环境局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
位按照《核算报告指南》等技术规范,于每月结束后 20 个自
然日内通过管理平台上传上月燃料的消耗量、低位发热量、
元素碳含量、购入使用电量、发电量、供热量、运行小时数
和负荷(出力)系数以及排放报告辅助参数等数据及其支撑
材料。在重点排放单位存证提交日期起5 个自然日内(包含
重点排放单位提交时间,最多 25 个自然日内),各区县生态
环境局完成对重点排放单位管理平台上传数据及其支撑材料
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等的技术把关,并提交至市生态环
境局。市生态环境局对各区县生态环境局提交的上述月度信
息化存证进行技术把关,并于每月结束后 40 个自然日内(包
含重点排放单位提交和各区县生态环境局技术把关时间,最
多40 个自然日内)组织完成全市月度信息化存证工作。
(三)组织报送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各区县生态环境局组织辖区内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按照
《核算报告指南》等要求,于每年 2 月 1 日前通过管理平台报
送上一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重点排放单位报送日期起10
个自然日内,各区县生态环境局完成对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
告的技术把关,并通过管理平台提交至市生态环境局。市生
态环境局对各区县生态环境局提交的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进行技术把关,于每年 3 月 1 日前组织完成全市年度温室气体
排放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