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建设绿色低碳住宅。积极发展中小户型普通住宅,限制发展超大户型住
宅,合理布局居住生活空间,鼓励大开间、小进深。严格落实建筑节能设计标
准,充分利用太阳能,降低住宅能耗。大力推行新建住宅全装修,加强全装修
工程质量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加强装修材料进场验收工作,严格按照设计文件
和相关标准规范施工。督促质量检测机构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结
果真实、有效。积极推广装配化装修,促进装配化装修与装配式建筑深度融
合,推行整体卫浴和厨房等模块化部品应用技术,实现部品部件可拆改、可循
环使用。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高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水平,提升智
能化程度。加强住宅共用部位维护管理,延长住宅使用寿命。(省住房城乡建
设厅)
6.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实施老旧管网更新改造机制,加强供热管网保
温材料更换,推进供热场站、管网智能化改造,“十四五”期间计划每年改造
供热管网 1000 公里,到 2025 年末,完成供热管网改造 5000 公里。持续开展人
行步道和自行车专用道净化,因地制宜建设路权专有、封闭隔离、快速通行的
自行车专用道,提升城市公共交通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
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力争 2025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立配套完
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
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60%左右。到 2030 年,城
镇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提升至 65%。结合城市内
涝治理和水环境治理,系统化全域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技术标准,督促指
导各地建立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常态化机制,力争到 2030 年,城市建成区平均可
渗透面积比达到 45%。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城市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加大供水管网建设改造力度,提升公共供水管网普及率,到 2030 年,力争城市
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 8%以内。推进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到 2025
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有序指导各
地加快市政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提升利用效能,到 2030 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
力争达到 30%。推进城市绿色照明,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设施设备,优先选用
经认证的高效节能产品,不得使用低功效、高能耗的落后淘汰照明产品。实施
城市照明集中管理、集中控制和分时控制模式,科学合理安排照明开关时间。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7.优化城市建设用能结构。完善建筑太阳能光伏技术标准,充分利用建筑
本体及周边空间,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在满足电力消纳的前提
下,鼓励在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有稳定热
水需求的的医院、宾馆、学校、宿舍、住宅等建筑,应积极使用太阳能热水系
统。因地制宜发展工业余热源、空气源、污水源、浅层及中深层地热源等可再
生能源建筑应用热泵技术,力争到 2025 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
8%。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向电气化发展,到 2030 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
例超过 65%。推动智能微电网、“光储直柔”、蓄冷蓄热、负荷灵活调节、虚
拟电厂等技术应用,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主动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鼓
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建设“光储直柔”示范建筑。探索建筑用电设备智能群控
技术,在满足用电需求前提下,合理调配用电负荷,实现电力少增容、不增
容。充分发挥城市热电供热能力,提高城市热电生物质耦合能力。(省能源
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网省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
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