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合成材料、先进碳材料、可降解材料等高端化工品生产技术开发应用。加
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品和无毒无害、低毒低害绿色化学物质和产品研
“ ”发。鼓励建设大型高效 气化岛,打造平台化原料集中生产、下游产品多头并
进发展模式。在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较好的地区,推动现代煤化工与可再生能
源、绿氢、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耦合创新发展。推动现代煤
化工装备数字化建设,鼓励现代煤化工企业、装备企业、服务商组建联合体,
研究开发现代煤化工智能装备与场景融合技术,培育一批智慧生产典型场景。
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加快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引导现有现代煤化工企业实施节能、降
碳、节水、减污改造升级,加强全过程精细化管理,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强化能效、水效、污染物排放标准引领和约束作用,稳步提升现代煤化工绿色
低碳发展水平。严格能效和环保约束,加强项目节能审查和环保监管,拟建、
在建项目应全面达到能效标杆水平,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水平达到能效标准先进
值以上;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已建项目须在2025 年底前完成改造升级,主要
产品能效须达到行业基准水平以上,届时能效仍在基准水平以下的项目予以淘
汰退出。新建项目企业环保应达到绩效分级 A级指标要求。加快推进污染物不
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施改造,对超标排放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关闭。
坚决落实以水定产要求,强化水资源论证和项目用水管理,推广应用密闭式循
环冷却等节水技术,推动新建项目每吨产品新鲜水耗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加快
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高盐废水阶梯式循环利用、资源化深度处理,以及灰、
渣等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现代煤化工行业所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筛选
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对环境风险高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研究推动实施禁止、
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加快高浓度二氧化碳大规模低能耗捕集利用
与封存、制备高附加值化学品技术开发和工业化应用。加强传统能源与新能源
综合开发利用,推动煤电、气电、风光电互补。新建项目应优先依托园区集中
供热供汽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
五、加强安全环保监管
严把项目安全、环保准入关口,项目选址及污染控制措施等须满足安全、
环境准入要求,新建项目需布局在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的化工园区,所在
省份需完成国务院督查中关于现代煤化工产业整改事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切
“ ” — —实执行安全、环保 三同时制度,加强企业 园区 政府联动,建立健全应急
预案。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按照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根据安全生产
需要,在大型煤化工基地和产业集聚区配套建设企业专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
政府专职消防队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和环境应急处置队伍,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和安全保障能力,切实防范各类事故次生环境灾害。加大日常安全检查和环保
监管,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严防土壤地下水污染,及时消除安全环保隐患,
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依规采取相关整顿等措施。
六、明确各方责任分工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
同配合,做好信息共享,严格总量控制,完善建设标准,组织评估机构从煤水
资源、环境容量、排放水平、能效水平、安全风险、工艺技术、经济效益等方
面,对申请纳入《方案》的煤制烯烃、煤制对二甲苯( PX)项目进行科学论证,
并适时开展监督检查,推动项目合理布局、规范建设。自然资源部、水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