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减污降碳110万-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方案(环保)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VIP专享VIP免费

【招标•减污降碳】110万!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试
点建设方案(环保)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341个
项目概况
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方案(环保)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31日 09:00(北京
项目编号:JXYJZFCG(P)-2023-50
项目名称: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方案(环保)项目
预算金额(元):1100000
采购需求:
2023-07-12 09:22 发表于天津3060
标项名称: 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方案(环保)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011]300
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行业对应) (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型、微
型企业);
3.
时间:/至2023年07月3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
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https://www.zcygov.cn/线
“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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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731 09:00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20230731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3号会议室(平湖市
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22楼))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20223
202122202212920222
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
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
---线
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
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
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
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
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
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特定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
[2011]300
划分标准(行业对应) (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型、微型企业);
项目概况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方案(环保)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31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XYJZFCG(P)-2023-50项目名称: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方案(环保)项目预算金额(元):11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方案(环保)项目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11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划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行业对应)(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3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3年07月31日09:00开标地点(网址):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3号会议室(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22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特定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划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行业对应)(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型、微型企业);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平湖市独山港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地址:平湖市翁金线288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5626642质疑联系人:陈女士质疑联系方式:1585837616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座22楼项目联系人(询问):孙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5272555质疑联系人:王燕质疑联系方式:0573-85272555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人:陆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3-8501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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