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以证明其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没有处于被
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
审计报告关键页:事务所资质、双方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
表、利润表)。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
况表。(事业单位参与谈判,若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单位内部加
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并需书面承诺报表真实性)。
3.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
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
罪。
④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
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⑤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天津销售分公司冻结交易期
间,未被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天津销售分公司纳入交易黑名单。
3.6其他要求:
①具有环境类正高级工程师2名、高级工程师4名及相应社保证明;
②有能力为我公司提供长期服务,并提供相关承诺及服务计划。
采购文
件的获
取:
4.1 谈判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6月9日-2023年6月14日。
4.2谈判文件发放方式:电子文件发放至电子邮箱。
4.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送达或邮寄,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文
件发送至邮箱tjwlf@cnpc.com.cn。U盘电子版邮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
广东路160号中国石油物资天津有限公司。收件人:魏琳芳 022-2326506
3。
4.4响应文件递交数量:电子版2套(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及可编辑版)。
4.5谈判文件售价及交款方式:每套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谈
判的潜在服务商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
责。
4.6交款方式:标书款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
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4.7服务商电汇时须填写汇款附言:“天津销售043标书款”;
4.8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天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佟楼支行
行 号:102110000390
银行帐号:0302060819300309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