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两部门关于征集2023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VIP专享VIP免费

两部门关于征集 2023 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
术装备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征集 2023 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
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
工信厅联节函〔2023〕14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生态
环境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
展行动计划(2022-2025 年)》有关工作部署,加快先进环保装备研发和应用
推广,提升环保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和供给质量,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
撑,现组织开展 2023 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征集工作。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聚焦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要求,强
化创新驱动,突破环保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工艺以及配套零部件、材料、药剂等
领域的技术瓶颈,加强先进适用环保装备在冶金、化工、建材、轻工、纺织、
电镀等重点领域的推广应用,不断提升环保装备标准化、成套化、自动化、绿
色化水平。推荐的技术装备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技术装备行业领先,处于开发、应用或推广阶段。其中,开发类指
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引进等方式,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已经用户初步验证的技
术装备;应用类指国内领先、具有行业引领作用和市场应用前景、已实现产业
化生产的技术装备;推广类指技术成熟可靠、推广潜力大、经济适用且有成功
应用案例的技术装备。
(二)技术装备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要求,
应用后污染物控制优于国家污染排放相关标准要求,或优于重点区域、重点流
域、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等相关要求。
(三)推荐范围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修复
物处噪声与振动控制、环境监测专仪器仪表、环境污染防治用材料和
药剂、环境污染应、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用零部件、降碳
10 重点领域。鼓励推荐脱硫脱硝细颗粒物、物处多种
染物协控制技术装备,高工业水、电镀水、垃圾渗滤液等水处技术
装备,污效脱水及处土壤重金污染治农村水污染和垃圾
医疗废物处垃圾焚烧飞灰铝灰等技术装备。
二、工作要求
(一)各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关行业
协会,组织本地区、行业环保装备研发或生产单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
展管”(https://green.miit.gov.cn填报《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
件 1、2、3),并负责审核、推荐符合要求的技术装备。
(二)于 2023 年 8月21 将正式推荐意见、《环保技术装备推荐汇总
》(件 4)通过平台报送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会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门组织家进行核,
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实申报内容。
三、联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 宋波 010-68205364
生态环境部与财务司 刘海波 010-65645370
件:
1.开发类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doc
2.应用类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doc
3.推广类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doc
4.环保技术装备推荐汇总表.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 年 5 30
来源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3/art_4df071feb6eb4b74a1aa98f05b0da241.html
两部门关于征集2023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23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3〕1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有关工作部署,加快先进环保装备研发和应用推广,提升环保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和供给质量,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现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内容聚焦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要求,强化创新驱动,突破环保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工艺以及配套零部件、材料、药剂等领域的技术瓶颈,加强先进适用环保装备在冶金、化工、建材、轻工、纺织、电镀等重点领域的推广应用,不断提升环保装备标准化、成套化、自动化、绿色化水平。推荐的技术装备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技术装备行业领先,处于开发、应用或推广阶段。其中,开发类指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引进等方式,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已经用户初步验证的技术装备;应用类指国内领先、具有行业引领作用和市场应用前景、已实现产业化生产的技术装备;推广类指技术成熟可靠、推广潜力大、经济适用且有成功应用案例的技术装备。(二)技术装备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要求,应用后污染物控制优于国家污染排放相关标准要求,或优于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等相关要求。(三)推荐范围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修复、固体废物处理、噪声与振动控制、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境污染防治专用材料和药剂、环境污染应急处理、环境污染防治设备专用零部件、减污降碳协同处置10个重点领域。鼓励推荐脱硫、脱硝、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处理及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装备,高盐工业废水、电镀废水、垃圾渗滤液等水处理技术装备,污泥高效脱水及处理、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水污染和垃圾处理、医疗废物处理、垃圾焚烧飞灰、铝灰处理等技术装备。二、工作要求(一)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组织本地区、本行业环保装备研发或生产单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填报《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附件1、2、3),并负责审核、推荐符合要求的技术装备。(二)请于2023年8月21日前将正式推荐意见、《环保技术装备推荐汇总表》(附件4)通过平台报送。(三)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必要时通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实申报内容。三、联系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宋波010-68205364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刘海波010-65645370附件:1.开发类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doc2.应用类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doc3.推广类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doc4.环保技术装备推荐汇总表.doc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5月30日资料来源: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3/art_4df071feb6eb4b74a1aa98f05b0da2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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