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行动100+ 净零排放公司基准2.0版VIP专享VIP免费

气候行动100+
净零排放公司基准2.0
20233月发布
注:中文翻译版仅供参考。如有冲突,以英文原版为准。
免责声明
气候行动100+不要求或寻求与证券收购、持有、处置/或投票相关
的集体决策或行动。签署方均为独立受托人,对各自的投资和投票
定负责,并应始终基于自身最佳利益,完全独行事,制定各自的
略、政策和做法。各签署方自行决定对特定参与工具和策略的使用
包括加入气候行动100+与活动的范围。气候行动100+致力于促进
公开信息的交流,但各签署方应避免与其他签署方、参与活动的参
者、气候行动100+及其投资者组织交流非公开信息以及竞争敏感信
息。未经其他签署方明确同意,任何签署方不得声称代表其他签署
,或发表提及其他签署方的声明。签署方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涉及证券
收购、持有、处置和/或投票的行动,且该等决定仅代表其自身,不
代表气候行动100+及其投资者组织或任何其他签署方或成员。签署
方应避免对竞争者之间影响或可能影响竞争的战略行进行协调。
气候行动100+及其投资者组织不代表彼此或气候行动100+的签署
方行事或发声。此外,他们不自行或代表其他方直接或间接寻求对
证券持有人的代理权,也不自行或代其他方提供或以其它方式要求
任何形式的撤回、弃权、同意或授权。此外,气候行100+不提供
投资或投票建议,也不强制要求签署方根据其他签署方的投资或投
票行为提供投资或投票建议。气候行动100+其投资者组织不提供
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建议。气候行动100+及其投资者组织并不
必然认可或验证本报告所含信息。
对本文其他部分使用的“参与”、“责任”、“权利”等术语及其
他信息,应按照符合上述原则的方式进行阐释
目录
P2:免责声明
P4:引言
P5:什么是《基准》框架?
P6:《基准2.0》框架一览
P7:新版《基准》有哪些变化
P8:利益相关方意见征询
P9:术语表
P10:未来里程碑
P12:披露框架
披露指标12050年(或之前)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的宏
伟愿景
披露指标2:长期温室气体减排目标
披露指标3:中期温室气体减排目标
披露指标4:短期温室气体减排目标
披露指标5:脱碳战略
披露指标6:资本一致性
披露指标7:气候政策参与
披露指标8:气候治理
披露指标9:公正转型
披露指标10TCFD披露
披露指标11:历史温室气体减排路径
披露框架中范围三排放的适用范围
P42:一致性评估
引言
碳追踪倡议(CTI):气候会计和审计双重评估
InfluenceMap:气候政策参与一致性评估
CTI:电力和油气行业资本配置一致性评估
落基山研究所(RMI):航空、汽车、水泥、电力和钢铁
行业资本配置一致性评估
气候行动100+净零排放公司基准2.0版2023年3月发布注:中文翻译版仅供参考。如有冲突,以英文原版为准。免责声明气候行动100+不要求或寻求与证券收购、持有、处置和/或投票相关的集体决策或行动。签署方均为独立受托人,对各自的投资和投票决定负责,并应始终基于自身最佳利益,完全独立行事,制定各自的战略、政策和做法。各签署方自行决定对特定参与工具和策略的使用,包括加入气候行动100+参与活动的范围。气候行动100+致力于促进公开信息的交流,但各签署方应避免与其他签署方、参与活动的参加者、气候行动100+及其投资者组织交流非公开信息以及竞争敏感信息。未经其他签署方明确同意,任何签署方不得声称代表其他签署方,或发表提及其他签署方的声明。签署方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涉及证券收购、持有、处置和/或投票的行动,且该等决定仅代表其自身,不代表气候行动100+及其投资者组织或任何其他签署方或成员。签署方应避免对竞争者之间影响或可能影响竞争的战略行为进行协调。气候行动100+及其投资者组织不代表彼此或气候行动100+的签署方行事或发声。此外,他们不自行或代表其他方直接或间接寻求对证券持有人的代理权,也不自行或代其他方提供或以其它方式要求任何形式的撤回、弃权、同意或授权。此外,气候行动100+不提供投资或投票建议,也不强制要求签署方根据其他签署方的投资或投票行为提供投资或投票建议。气候行动100+及其投资者组织不提供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建议。气候行动100+及其投资者组织并不必然认可或验证本报告所含信息。对本文其他部分使用的“参与”、“责任”、“权利”等术语及其他信息,应按照符合上述原则的方式进行阐释。目录•P2:免责声明•P4:引言•P5:什么是《基准》框架?•P6:《基准2.0》框架一览•P7:新版《基准》有哪些变化?•P8:利益相关方意见征询•P9:术语表•P10:未来里程碑•P12:披露框架•披露指标1:2050年(或之前)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的宏伟愿景•披露指标2:长期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披露指标3:中期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披露指标4:短期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披露指标5:脱碳战略•披露指标6:资本一致性•披露指标7:气候政策参与•披露指标8:气候治理•披露指标9:公正转型•披露指标10:TCFD披露•披露指标11:历史温室气体减排路径•披露框架中范围三排放的适用范围•P42:一致性评估•引言•碳追踪倡议(CTI):气候会计和审计双重评估•InfluenceMap:气候政策参与一致性评估•CTI:电力和油气行业资本配置一致性评估•落基山研究所(RMI):航空、汽车、水泥、电力和钢铁行业资本配置一致性评估“引言2023年年中,气候行动100+将进入第二阶段,这一阶段将延续至2030年,即气候行动关键十年的收官之年。作为投资者参与(engagement)的重要战略工具,《净零排放公司基准》(以下简称“《基准》”)将在新阶段继续作为气候行动100+倡议的关键支柱之一。在征询投资者签署方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强化了《基准》,以确保其继续为投资者对重点公司(focuscompany)开展参与提供有效支持。本次更新旨在激励公司提高气候雄心,并通过更为全面的分析为投资者参与提供信息支持。后续章节将详细阐述新版《基准》评估框架的变化。从前几版《基准》的效果可以看出,在倡议的推动下,更多公司作出了净零排放承诺,开展了董事会层面气候风险和机遇监督,并加强了气候相关财务披露。目前,重点公司的当务之急是从披露进阶到行动,制定并实施与《巴黎协定》一致的可靠转型计划,并投入充足的资金,实现财务和社会层面的有序转型。FrançoisHumbert,气候行动100+全球指导委员会主席”什么是《基准》?《基准》旨在评估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最高公司的净零转型进展。《基准》并非某种披露机制或数据库,而是帮助投资者评估参与活动的一种工具。投资者有不同委托管理要求和起点,《基准》考量了地区、监管状况和最佳实践,以便投资者在此基础上自行作出决策。《基准》采用了独特的分析方法,以及由公开或公司自行披露数据构成的数据库,并将数据归为两类指标:•披露框架指标,评估公司披露的充分性•一致性评估,评估公司行动与《巴黎协定》目标的一致性披露框架评估由转型路径倡议全球气候转型中心(TPICentre)和富时罗素(FTSERussell)提供。一致性评估由碳追踪倡议(CTI)、InfluenceMap和落基山研究所(RMI)提供。《基准2.0》框架一览披露框架评估方1.2050年(或之前)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的宏伟愿景TPICentre&FTSE2.长期(2036年至2050年)温室气体减排目标TPICentre&FTSE3.中期(2027年至2035年)温室气体减排目标TPICentre&FTSE4.短期(2026年前)温室气体减排目标TPICentre&FTSE5.脱碳战略TPICentre&FTSE6.资本一致性TPICentre&FTSE7.气候政策参与TPICentre&FTSE8.气候治理TPICentre&FTSE9.公正转型TPICentre&FTSE10.TCFD披露TPICentre&FTSE11.温室气体减排历史路径[2023年测试指标]TPICentre&FTSE一致性评估评估方资本配置一致性(航空、汽车、水泥、钢铁和电力行业)RMI资本配置一致性(电力和油气行业)CTI气候政策参与一致性InfluenceMap气候会计和审计双重评估(披露和一致性)CTI新版《基准》有哪些变化?新版《基准》框架更加注重公司的:•减排情况以及主要减排驱动因素•与1.5℃路径的一致性,评估公司能否按计划实现《巴黎协定》目标•净零转型规划,评估公司实现脱碳的关键杠杆,以及相应的资本配置和资产层面变化此外,为帮助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和讨论《基准》,我们还对《基准》进行了一些结构性调整,包括加强评估结构的系统性,将所有评估项目按照披露指标、子指标和评估准则(见第9页定义)分类整理。利益相关方意见征询《基准2.0》框架的制定基于广泛的意见征询,包括2022年4月的公开调查,以及2022年10月至11月的《基准2.0》公开意见征询。在公开意见征询期间,共有超过125位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对倡议提出的《基准》指标强化建议提供了反馈,且所有建议都获得了多数支持。基于公开意见征询期间收集到的反馈和见解,我们确定了《基准2.0》的最终版本。具体详见后续章节。未来,气候行动100+将不断完善《基准》框架,确保其始终服务于最初目标,同时保持充分的连续性,以便有效监测公司的年度进展。术语表新增:《基准2.0》新增内容。修订:为满足不断变化的投资者需求,基于《基准》历史版本所做的修订。测试版:《基准2.0》测试版指标。测试版指标的公司评估结果不会对外公开。披露指标:公司评估涉及的具体领域。子指标:披露指标的组成部分,将披露指标划分为具体的关注领域。评估准则:评估的单位或标准。未来里程碑2023年3月正式发布《基准2.0》2023年4月末至5月末披露框架的公司检查期2023年9月/10月发布基于《基准2.0》框架的公司评估结果披露框架关于披露框架TPICentre和FTSERussell基于公开或公司自行披露数据开展披露框架指标评估,数据来源包括公司年报、可持续发展报告、新闻稿,以及全球环境信息研究中心(CDP)等。今年,我们进一步强化了披露框架,以确保其能够继续为投资者对重点公司开展参与提供有效助力。披露指标5(脱碳战略)、指标6(资本一致性)、指标7(气候政策参与)和指标9(公正转型)的修订幅度最大。上述指标新增或修订了评估准则,以帮助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在相应领域的披露情况。披露指标2-4(长期、中期和短期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仅有小幅度修改。短期和中期目标的时间节点向后推延一年。披露指标3项下新增了测试版子指标3.4,用于评估公司是否将排放强度目标转化为相应的绝对排放量。披露指标8(气候治理)较上一版保持不变,但子指标8.3(评估董事会的气候管理能力)的适用范围扩大至了所有重点公司。披露指标1(2050年(或之前)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的宏伟愿景)和披露指标10(TCFD披露)较上一版保持不变。最后,今年的披露框架新增了测试版披露指标11。该指标关注公司以往的排放强度降低情况及其主要推动因素。后续章节总结了《基准2.0》披露框架的各项指标。我们将在研究过程中继续细化方法,并在2023年10月发布详细的披露框架。披露指标1:2050年(或之前)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的宏伟愿景有哪些变化?与前一版《基准》相比,披露指标1保持不变。虽然重点公司在这一领域已经取得了长足进展,但作出净零转型承诺仍然是基本要求。保持这一披露指标不变,有助于对比公司的年度进展情况,同时更清晰地衡量公司在这一领域的进展。披露指标1:2050年(或之前)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的宏伟愿景子指标1.1.公司已设定到2050年或之前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的宏伟愿景。评估准则1.1.a:公司已作出关于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的定性声明,明确涵盖至少95%的范围一和范围二排放。评估准则1.1.b:公司的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目标包括与所在行业最相关的范围三排放类别(如适用)。披露指标2是对披露指标1的补充,旨在更深入地呈现重点公司的长期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在今年的版本中,披露指标2将保持不变。但是,基于TPICentre的碳绩效评估,子指标2.3、3.3和4.3采用的行业评估方法略有加强。TPICentre针对食品和汽车行业开发了新的碳绩效评估方法,用于评估相关重点公司。披露指标2:长期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有哪些变化?披露指标2:长期(2036-2050)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公司已经设定了2036年至2050年的长期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子指标2.1.公司的长期(2036年至2050年)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至少涵盖95%的范围一和范围二排放,以及最相关的范围三排放(如适用)。子指标2.2.评估准则2.2.b:公司的长期范围三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至少涵盖与公司所属行业最相关的范围三排放类别,且公司已经公布了用于设定范围三减排目标的方法(如适用)。评估准则2.2.a:公司已明确说明其减排目标至少涵盖95%的范围一和范围二排放。披露指标2:长期(2036-2050)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公司最新披露的碳排放强度,或公司的短期/中期碳排放强度目标,或公司基于其长期温室气体减排目标预计的碳排放强度,均能满足公司所在行业实现《巴黎协定》将全球升温限制在1.5°C内、且到2050年没有或仅有小幅过冲的的目标。对于电力公司,将以2040年为节点评估其长期目标一致性。这等同于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全球升温1.5°C特别报告》中的路径P1或国际能源署(IEA)的2050年净零排放情景。子指标2.3.披露指标3在设计上与披露指标2和4相呼应,旨在评估重点公司的中期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今年的版本仅对披露指标3做出了少量修改。首先,评估时间节点向后推延一年。其次,新增测试版子指标3.4,评估仅设定了排放强度目标的重点公司是否已将排放强度目标转化为了相应的绝对减排量。这有助于投资者更深入地了解公司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在何种程度上转化为了现实世界减排成果。如上节所述,TPICentre还针对食品和汽车行业开发了新的评估方法,用以评估相关重点公司在子指标2.3、3.3和4.3下的绩效。披露指标3:中期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有哪些变化?评估准则3.2.a:公司已说明其中期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至少涵盖95%的范围一和范围二排放。评估准则3.2.b:公司的中期范围三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至少涵盖与公司所属行业最相关的范围三排放类别,且公司已经公布了用于设定范围三减排目标的方法(如适用)。披露指标3:中期(2027-2035)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公司已经设定了2027年至2035年的中期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子指标3.1.子指标3.2.公司的中期(2027年至2035年)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至少涵盖95%的范围一和范围二排放,以及最相关的范围三排放(如适用)。子指标3.4公司最新披露的碳排放强度,或公司的短期碳排放强度目标,或公司基于其中期温室气体减排目标预计的碳排放强度,均能满足公司所在行业实现《巴黎协定》将全球升温限制在1.5°C内、且到2035年没有或仅有小幅过冲的的目标。这等同于IPCC《全球升温1.5°C特别报告》中的路径P1或IEA的2050年净零排放情景。公司仅设定了温室气体减排强度目标,并已将该目标转换为相应的预计绝对温室气体减排量。子指标3.3披露指标3:中期(2027-2035)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披露指标4是对应披露指标2和3的短期指标。今年的版本同样仅对披露指标4进行了小幅修改,包括将评估时间节点向后推延一年。有关子指标2.3、3.3和4.3评估方法的详细强化更新,请参阅第15页和第18页。披露指标4:短期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有哪些变化?公司的短期(2026年以前)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至少涵盖95%的范围一和范围二排放,以及最相关的范围三排放(如适用)。评估准则4.2.a:公司已经说明其短期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至少涵盖95%的范围一和范围二排放。评估准则4.2.b:公司的短期范围三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至少涵盖与公司所属行业最相关的范围三排放类别,且公司已经公布了用于设定范围三减排目标的方法(如适用)。披露指标4:短期(2026年前)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子指标4.1子指标4.2公司已经设定了2023年至2026年的短期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公司最新披露的碳排放强度,或公司基于其短期温室气体减排目标预计的碳排放强度,均能满足公司所在行业实现《巴黎协定》将全球升温限制在1.5°C内、且到2026年没有或仅有小幅过冲的的目标。这等同于IPCC《全球升温1.5°C特别报告》中的路径P1或IEA的2050年净零排放情景。子指标4.3披露指标4:短期(2026年前)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披露指标5反映了制定稳健公司转型计划对实现《巴黎协定》目标的核心重要性。因此,我们大幅扩展了该指标的适用范围,确保其能够更全面地评估公司脱碳战略的核心要素。该指标新增了有关碳抵消、负排放技术和碳减排措施的评估准则。此外还新增了气候解决方案子指标,适用于所有重点公司。根据公开意见征询期间获得的反馈,我们开发了新的评估准则5.1.c,评估公司对碳抵消和负排放技术使用情况的披露。准则选取了投资者认为对开展参与活动最有助益的碳抵消数据点。该评估准则并不支持或鼓励公司将碳抵消和负排放技术纳入脱碳战略,而是评估公司是否充分、全面、有效地对该等技术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以助力投资者开展参与活动。评估准则5.1.c仅适用于在评估准则5.1.a和5.1.b项下得分的公司,或者说,已经制定了可靠脱碳战略的公司。此外,新增测试版评估准则5.1.d用于评估公司是否量化了计划使用的碳减排举措,以及这些举措在技术和经济方面的可行性。最后,为了体现倡议的全球性,我们将子指标5.2的重心从基于欧盟《可持续经济活动分类方案》(EU-taxonomy)的绿色营收转移至气候解决方案(即能够推动经济体脱碳的技术和产品)。这项新增子指标将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重点公司如何调整其商业模式,以推动全球净零转型。披露指标5:脱碳战略有哪些变化?披露指标5:脱碳战略公司制定了实现中期和长期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脱碳战略。评估准则5.1.a:公司说明了为在目标期限内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而计划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且该等措施明确了公司温室气体,包括范围三排放(如适用)的主要来源。评估准则5.1.b:公司量化了每个脱碳要素(如不断变化的技术或产品组合、供应链措施等)对实现中期和长期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包括范围三排放减排目标(如适用)的贡献。评估准则5.1.c:如果公司选择采用碳抵消和负排放技术实现中期和长期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应披露碳抵消量、碳抵消类型和碳抵消认证,及其计划采用的负排放技术。评估准则5.1.d:公司披露了计划采用的、在当前经济条件下具有技术可行性的碳消除措施,并量化了碳消除措施对实现中期和长期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贡献。子指标5.1子指标5.2公司的脱碳战略阐明了气候解决方案(即能够助力经济体脱碳的技术和产品)的作用。评估准则5.2.a:公司披露了气候解决方案已经产生的营收或产量,及其在总销售额中的比例。评估准则5.2.b:公司已经设定了提高气候解决方案所产生营收或产量在总销售额中占比的目标。《披露框架详细指南》将提供气候解决方案的明确定义,该指南将于2023年10月发布。披露指标5:脱碳战略披露指标6在设计上与披露指标5相呼应。修订后的披露指标6更加关注公司在气候解决方案上的投资,强调了充足的资本对净零转型的必要性。披露指标6将评估公司是否承诺逐步取消对新的无法减排碳密集型资产或产品的投资,以及公司是否明确披露了其声明的用于无法减排碳密集型资产或产品的资本支出。披露指标6:资本一致性有哪些变化?子指标6.2子指标6.1披露指标6:资本一致性公司正在努力实现资本支出脱碳。评估准则6.1.a:公司明确声明,已经逐步取消或者正计划到某一特定年份逐步取消对无法减排碳密集型资产或产品的资本支出。评估准则6.1.b:公司披露了其声明的用于无法减排碳密集型资产或产品的资本支出。公司说明了将如何投资气候解决方案(即能够助力经济体脱碳的技术和产品)。评估准则6.2.a:公司披露了在上一报告年度声明的用于气候解决方案的资本支出。评估准则6.2.b:公司披露了其声明的未来将用于气候解决方案的资本支出。披露指标7评估了公司对直接和间接气候游说活动的披露。今年的版本对披露指标7进行了结构调整和精简,但对公司气候游说披露要点的关注保持不变。指标新增了评估准则7.1.c,评估已经承诺按照《巴黎协定》目标开展游说的公司是否同样明确承诺将按照全球气温升幅控制在较工业前水平1.5℃范围内这一目标开展政策参与。此外,指标还新增了评估准则7.2.a,评估公司是否审查了自身气候政策立场与《巴黎协定》的一致性。这两项新增评估准则均符合《负责任气候游说全球标准》(GlobalStandardonResponsibleClimateLobbying)的要求。总体而言,现有公司气候政策参与评估标准包括披露指标7,以及InfluenceMap的气候政策参与一致性评估。两者相辅相成,对重点公司在这一领域的表现开展综合、全面的分析。更多详细信息,请见第47至50页。披露指标7:气候政策参与有哪些变化?子指标7.1披露指标7:气候政策参与公司承诺按照《巴黎协定》目标开展政策参与活动。评估准则7.1.a:公司发布了具体的公开承诺/立场声明,表示将按照《巴黎协定》目标开展所有游说活动。评估准则7.1.b:公司承诺在其参加的行业协会内倡导与《巴黎协定》一致的游说活动。评估准则7.1.c:在发布的按照《巴黎协定》目标开展所有游说活动的公开承诺/立场声明中,公司明确了将全球气温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1.5℃范围内这一目标。注意:评估准则7.1.b(与此前的评估准则7.2.a相似,但又有所不同)要求公司作出具体承诺,声明公司将在所属的行业协会中倡导与《巴黎协定》一致的游说活动。如果公司已经对所属的行业协会进行了审查,并且声明已经退出或将会退出所有与《巴黎协定》不一致的行业协会,则该公司将不会在这一评估准则下得分。子指标7.2公司审查了自身及所属行业协会的气候政策参与立场/活动。评估准则7.2.a:公司发布了对自身气候政策立场与《巴黎协定》一致性审查报告,并披露了公司如何通过气候政策参与活动倡导公司立场。评估准则7.2.b:公司发布了对所属行业协会气候立场与《巴黎协定》一致性审查报告,并披露了公司在审查后采取了哪些措施。披露指标7:气候政策参与披露指标8项下的评估准则依然适用,能够有效衡量公司在核心倡议目标领域的进展,因此在本次更新中未做修订。但是,鉴于投资者在公开意见征询期间表达的强烈需求,现将扩大子指标8.3(关注董事会的气候管理胜任力和能力)的适用范围,使其覆盖所有重点公司。前一版本中,子指标8.3为测试版指标,仅用于根据监管要求评估澳大利亚的公司。在今年的版本中,子指标8.3将成为正式指标,这也意味着公司在该指标项下的评估结果将被对外公开。披露指标8:气候治理有哪些新变化?披露指标8:气候治理公司董事会对气候变化开展了明确监督。评估准则8.1.a:公司披露了证据,证明董事会或董事会下属委员会对气候变化风险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估准则8.1.b:公司在董事会层面设置了负责气候变化的职位。评估准则8.2.a:在公司首席执行官和/或至少一名其他高管的薪酬安排中,将气候变化工作绩效明确纳入决定绩效薪酬的KPI(只提及“ESG”或“可持续性绩效”是不够的)。评估准则8.2.b:在公司首席执行官和/或至少一名其他高管的薪酬安排中,将公司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达成度明确纳入决定绩效薪酬的KPI。子指标8.1子指标8.2公司已经将气候变化绩效要素纳入高管薪酬计划。披露指标8:气候治理董事会拥有足够的能力/胜任力评估和管理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评估准则8.3.a:公司评估了董事会在管理气候风险方面的胜任力,并且披露了评估结果。评估准则8.3.b:公司提供了详细的董事会气候风险和机遇管理胜任力评估标准,以及公司为加强董事会胜任力而采取的措施。子指标8.3披露指标9在前一版本中为测试指标,此次将成为正式指标,这也意味着公司在该指标项下的评估结果将对外公开。我们对该指标进行了结构调整和精简。修订后的指标更加关注公司的公正转型承诺,公正转型计划,及其跟踪转型进展所使用的量化关键绩效指标(KPI)。披露指标9:公正转型有哪些变化?披露指标9:公正转型公司已承诺遵守公正转型原则。评估准则9.1.a:公司已承诺按照确定的公正转型原则脱碳,且知晓其脱碳举措的社会影响。评估准则9.1.b:公司承诺留用、再培训、再分配和/或补偿受脱碳举措影响的员工。评估准则9.1.c:公司承诺在开发与脱碳举措有关的新项目时,将与受影响的社区协商并征求他们同意。公司披露了对公正转型的规划和进展监督。评估准则9.2.a:公司制定了公正转型计划,阐述了如何为受脱碳举措不利影响的员工和社区提供支持。评估准则9.2.b:公司在制定公正转型计划时,与受脱碳举措不利影响的员工、社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进行了协商。评估准则9.2.c:公司披露了用于跟踪公正转型目标进展的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子指标9.1子指标9.2披露指标10体现了投资者期望重点公司作出的基本承诺,因此在今年的版本中未做修改。虽然目前91%的重点公司已经通过支持TCFD原则或者采用气候情景规划,与TCFD建议保持了一致(较2022年3月的89%有小幅提升),但TCFD建议仍是与倡议核心目标紧密相连的标准。请注意,由于近年来可信的1.5°C情景不断增加,如果重点公司仅使用IEA的超越2℃情景(B2DS)开展量化情景分析,将不能继续在评估准则10.2.b项下得分。披露指标10:TCFD披露有哪些变化?披露指标10:TCFD披露公司已经公开承诺实施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组(TCFD)的建议。评估准则10.1.a:公司已经明确承诺按照TCFD建议开展披露,或者公司已经成为TCFD网站公布的支持方。评估准则10.1.b: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明确标注了与TCFD一致的披露,或通过单独的TCFD报告公布。公司运用气候情景规划测试其战略和经营韧性。评估准则10.2.a:公司开展了包含定量要素的气候相关情景分析,并披露了分析结果。评估准则10.2.b:定量情景分析明确包含1.5°C全球升温情景,涵盖整个公司,披露使用的关键假设和变量,并报告识别出的关键风险和机遇。子指标10.1.子指标10.2.披露指标11是新增测试版指标,用于评估公司的历史减排路径以及相应的基本要素。第一项评估准则将评估公司的排放强度在适用的时间范围内是否降低,以及公司排放强度的降幅与公司所处行业可信1.5°C路径的对比情况。第二项评估准则将评估公司排放强度的变化是否来自撤资等大规模一次性项目,以及公司对碳信用退役情况的披露是否全面。披露指标11:历史温室气体减排路径新增指标披露指标11:温室气体减排历史路径公司的碳排放强度逐渐降低。评估准则11.1.a:公司去年的温室气体排放强度较上一年有所降低。评估准则11.1.b:公司近三年的温室气体排放强度逐渐降低。评估准则11.1.c:公司近三年温室气体排放强度的降低速度超过了公司所在行业可信的1.5°C路径的预测速度。公司披露了推动其历史排放路径发生变化的因素。评估准则11.2.a:公司量化了驱动范围一和范围二排放变化的主要措施,并详细说明了所有大规模“一次性”项目(如撤资、收购、并购等)的影响。评估准则11.2.b:公司量化了驱动范围三排放变化的主要措施,并详细说明了所有大规模“一次性”项目(如撤资、收购、并购等)的影响。评估准则11.2.c:公司披露了上一年度碳信用退役详细信息。子指标11.1子指标11.2披露框架中范围三排放的适用范围分类行业范围三排放是否适用?能源石油和天然气是(售出产品的使用)石油和天然气配送是(售出产品的使用)电力开展石油/天然气配送业务的电力公司(配送业务对售出产品的使用)煤炭开采是(售出产品的使用)运输汽车是(售出产品的使用)航空否船舶否其他运输方式是(售出产品的使用)工业产品铝否水泥否钢铁否化学品是(外购商品和服务&售出产品的使用)纸否多样化矿产开采是(售出产品的加工;对于煤炭制造商,还包括售出产品的使用)其他工业产品视具体情况而定(非用电情况下对售出产品的使用)消费品和服务消费品和服务是(外购商品和服务)以下范围三排放类别适用于披露指标1、2、3、4、5和11:一致性评估2021年,《净零排放公司基准》首次纳入一致性评估,旨在评估公司的现实世界行为与《巴黎协定》目标的一致性。一致性评估共涉及四项评估,由InfluenceMap、碳追踪倡议(CTI)和落基山研究所(RMI)三家研究服务提供商提供。气候会计和审计双重评估旨在评估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附注)以及审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否考量了气候风险影响、全球到2050年(或之前)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的路径,以及《巴黎协定》将全球升温幅度限制在1.5°C以内的目标。该评估的双重性体现在它不仅评估公司的披露,还评估公司披露与《巴黎协定》目标的一致性。引言气候政策参与一致性评估由InfluenceMap提供,旨在分析公司气候政策参与活动(直接开展的以及通过行业协会间接开展的)在现实世界中与《巴黎协定》目标的一致性。航空、汽车、水泥、电力和钢铁行业资本配置一致性评估由RMI提供,旨在分析公司的资本配置计划与符合《巴黎协定》情景的一致性,以及资产层面的脱碳进展。最后,电力和油气行业资本配置一致性评估由CTI提供,通过分析油气公司的投资计划和电力公司的燃煤燃气发电退役计划,评估公司与《巴黎协定》目标的一致性,帮助投资者洞察重点公司的资产搁浅风险。就披露框架而言,我们总结了新版《基准》对各项一致性评估指标的主要修订。今年的版本对该项评估未作修改,但采用了更为精细的评估准则评分系统。气候会计和审计各项评估准则将不再采用是/否二元评分制,而是采用红绿灯评分系统(绿/黄/红)。这将更好地呈现公司在这一领域取得的进展。碳追踪倡议(CTI):气候会计和审计双重评估有哪些变化?子指标1:财务报表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附注)纳入了重大气候相关问题。评估准则1.a:财务报表显示了如何纳入重大气候相关问题。评估准则1.b:财务报表披露了气候相关定量假设和估算。评估准则1.c:财务报表与公司的其他报告一致。子指标2: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表明,审计师在审计时考量了重大气候相关问题的影响。评估准则2.a:审计报告说明了审计师如何评估气候相关问题的重大影响。评估准则2.b:审计报告明确了财务报表与“其他信息”的不一致之处(如适用)。气候会计和审计双重评估评估指标:气候会计和审计总得分子指标3:与到2050年(或更早)实现净零排放且气温升幅不超过1.5°C的目标一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附注)纳入了全球到2050年(或更早)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目标的重大影响。在本项评估中,该目标等同于实现《巴黎协定》将全球气温升幅限制在1.5°C以内的目标。评估准则3.a:财务报表使用了与到2050年(或更早)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目标一致的假设和估算,或者披露了对此等假设和估算的敏感性。评估准则3.b:审计报告表明,公司使用的假设和估算与到2050年(或更早)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目标一致,或者审计报告提供了对潜在影响的敏感性分析。气候会计和审计双重评估Contents•新增总分项,对公司直接和间接气候游说整体表现进行评分,评分等级从A+到F•新增一项指标,评估公司气候游说披露的准确度和完整度•新增一项指标,评估公司如何自我审查和保证其气候政策参与活动与《巴黎协定》目标的一致性上述评估分析了公司的现实世界气候政策参与活动,是对披露指标7的有益补充。鉴于阻碍性气候政策参与是实现《巴黎协定》目标的重大障碍之一,我们必须更全面地分析公司在这一领域的表现,为投资者开展参与提供信息。因此,今年的版本对InfluenceMap提供的气候政策参与一致性评估进行了扩展,新增了以下内容:InfluenceMap:气候政策参与有哪些变化?气候政策参与一致性评估评估指标1:现实世界气候政策参与子指标1.1:公司的直接气候政策参与(机构得分)公司的直接参与为实现《巴黎协定》目标所需的气候政策提供了支持。子指标1.2:通过行业协会开展的间接气候政策参与(关系得分)公司所属行业协会的参与为实现《巴黎协定》目标所需的气候政策提供了支持。全面衡量公司的气候政策参与(engagement),包括公司自身的参与和公司所属行业协会的参与。该指标对公司的整体“表现区间”评级,等级从A+到F,对应《基准》其他部分采用的红绿灯评分体系。气候政策参与一致性评估评估指标2:气候政策参与披露的准确度子指标2.1:直接气候政策参与披露的准确度公司发布了有关自身气候政策立场和参与活动的详细、准确报告。子指标2.2:间接气候政策参与披露的准确度公司发布了有关其所属行业协会气候政策立场和参与活动的详细、准确报告。附注:InfluenceMap评估指标2与披露指标7的对比InfluenceMap评估指标2是对披露指标7的补充。评估指标2进一步评估了公司披露的质量、可信度和完整度,还评估了公司披露是否符合其在现实世界的气候政策参与绩效。气候政策参与一致性评估评估指标3:公司气候政策参与审查子指标3.1:审查得分公司建立了可靠、完善的审查流程,以识别、报告和处理公司气候政策参与活动(直接参与或通过行业协会的间接参与)与《巴黎协定》的不一致之处。请注意,审查得分的基本评估准则(将在InfluenceMap官网发布)将与《负责任气候游说全球标准》的多项指标保持一致。CTI电力和油气公司资本配置一致性评估在内容上将保持不变,但在对相关重点公司开展评估时,将不再采用IEA的超越2℃情景,而是采用IEA的2050净零排放情景(NZE)和承诺目标情景(APS)。这将更清晰地呈现重点公司是否正在为构建与《巴黎协定》一致的未来配置资本和制定计划。此外,我们还调整了评估指标的呈现方式和措辞,让评估更为清晰明了。CTI:电力和油气行业资本配置一致性评估有哪些变化?碳追踪倡议(CTI)电力公司资本配置一致性评估评估指标1:煤炭淘汰计划与1.5°C路径的一致性公司已经宣布到2040年全面淘汰煤炭设施,且计划符合CTI对IEA2050净零排放情景的阐释。评估指标2:天然气淘汰计划与1.5°C路径的一致性公司已经宣布到2050年全面淘汰天然气设施,且计划符合CTI对IEA2050净零排放情景的阐释。评估指标3:燃煤发电装机容量与1.5°C路径的一致性公司正在运营和已经规划的燃煤发电装机容量(以百分比表示)符合CTI对IEA2050净零排放情景的阐释。评估指标4:燃气发电装机容量与1.5°C路径的一致性公司正在运营和已经规划的燃气发电装机容量(以百分比表示)符合CTI对IEA2050净零排放情景的阐释。CTI油气公司资本配置一致性评估评估指标1:近期投资公司对上游油气项目的近期投资与《巴黎协定》一致性路径的相符性经评估,公司最近一整年内(2022年)批准的所有上游油气投资均符合IEA2050净零排放情景(1.5°C)。否则,将按照IEA的承诺目标情景(1.7°C)对公司进行评估。评估指标2:未来投资公司对新增上游油气项目的未来潜在投资与《巴黎协定》一致性路径的相符性经评估,公司对新增上游油气项目的未来潜在资本支出符合IEA2050净零排放情景(1.5°C)。否则,将按照IEA的承诺目标情景(1.7°C)对公司进行评估。评估指标3:未来产量的敏感性公司未来潜在上游油气产量与《巴黎协定》一致性路径的相符性公司未来(2030-2039)潜在油气产量等于或低于经评估符合IEA2050净零排放情景(1.5°C)的项目的预计产量。评估指标4:商品价格公司预测商品价格与《巴黎协定》一致性路径的相符性公司正根据《巴黎协定》一致性情景下的预期,为减值测试考量的长期商品价格下降做准备。Contents•新增一项指标,评估电力和汽车公司与IEA2050年净零排放情景(NZE)的一致性•新增一项指标,评估公司是否正在推动发电和装机容量脱碳,及其资产层面的变化是真实的还是“虚拟的”——即仅因所有权转移引起的变化这将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每家公司的脱碳路径,以及公司资产变化对现实世界的影响。RMI将评估航空、水泥和钢铁行业重点公司目前的排放强度与符合《巴黎协定》的2030年减排目标之间的差距。评估内容较前一版《基准》保持不变,仅在表述上略作调整。RMI航空、汽车、水泥、电力和钢铁公司资本配置一致性评估旨在分析公司资本配置在资产和技术层面与《巴黎协定》一致性情景的相符性。今年,RMI扩展了对电力和汽车公司的资本配置一致性评估,新增了以下内容:落基山研究所(RMI):航空、汽车、水泥、电力和钢铁行业资本配置一致性评估有哪些变化?RMI电力公司资本配置一致性评估评估指标1:公司层面计划装机容量与1.5°C路径(NZE)的一致性公司的适用技术装机容量5年计划总体上符合IEA2050净零排放情景。评估指标1评估公司每项相关技术的装机容量计划,然后得出各项技术的总分。子指标1.1:燃煤发电装机容量计划的一致性公司的燃煤发电装机容量5年计划符合IEA2050净零排放情景。子指标1.2:燃气发电装机容量计划的一致性公司的燃气发电装机容量5年计划符合IEA2050净零排放情景。子指标1.3:燃油发电装机容量计划的一致性公司的燃油发电装机容量5年计划符合IEA2050净零排放情景。子指标1.4:核电装机容量计划的一致性公司的核电装机容量5年计划符合IEA2050净零排放情景。子指标1.5:水电装机容量计划的一致性公司的水电装机容量5年计划符合IEA2050净零排放情景。子指标1.6: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计划的一致性公司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5年计划符合IEA2050净零排放情景。评估指标2:资产层面的装机容量和发电脱碳公司正在推动发电和装机容量脱碳,且资产层面的变化为真实发生的,并非完全来自所有权转移。子指标2.1:公司正通过资产层面的真实变化推动装机容量脱碳(例如,通过关闭化石燃料发电厂或者在电网中增加可再生能源等方式,而不是通过所有权转移)。子指标2.2:公司正在用低碳发电取代高碳发电。仅当子指标2.1的评估结果表明公司的高碳发电装机容量显著降低时,才开展指标2.2下的评估。RMI电力公司资本配置一致性评估(续)RMI汽车行业重点公司资本配置一致性评估评估指标1:公司层面的生产计划与1.5°C路径的一致性公司适用技术5年生产计划总体符合IEA2050净零排放情景。评估指标1评估公司每项相关技术的生产计划,然后得出各项技术的总分。子指标1.1:内燃机(包括轻混式)汽车生产计划的一致性公司的内燃机(包括轻混式)汽车5年生产计划符合IEA2050净零排放情景。子指标1.2:混动(插电式)汽车生产计划的一致性公司的混动(插电式)汽车5年生产计划符合IEA2050净零排放情景。子指标1.3:电动汽车生产计划的一致性公司的电动汽车5年生产计划符合IEA2050净零排放情景。RMI航空、水泥和钢铁行业重点公司资本配置一致性评估评估指标1:公司目前排放强度与IEA2030情景目标之间的差距公司目前的排放强度正在接近IEA2030情景目标。补充数据点:除本指标外,还将提供公司2023年第二季度排放强度数据。披露指标11和RMI航空、水泥和钢铁行业公司评估的对比:披露指标11是回溯性指标,评估重点公司以往(前三年)排放强度降低的情况,而RMI对航空、水泥和钢铁行业公司的评估是前瞻性的,旨在比较公司目前的排放强度与符合《巴黎协定》的IEA2030年情景目标之间的差距。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benchmark@climateaction100.org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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