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碳试点30万-沈阳市大东区工业碳达峰试点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沈阳市大东区发展和改革局VIP专享VIP免费

【招标•行业碳达峰】30万!沈阳市大东区工业碳达峰试点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
沈阳市大东区工业碳达峰试点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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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JH23-210104-00158
项目名称:沈阳市大东区工业碳达峰试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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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7 13:08 发表于河北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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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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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
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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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
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
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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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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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
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
《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
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CA CACA
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
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
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1adcfa21750bd6d482-5dfd),如未按
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投标无效,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对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的投标
(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导致投标无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
(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概况沈阳市大东区工业碳达峰试点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3-210104-00158项目名称:沈阳市大东区工业碳达峰试点建设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300,000.00最高限价(元):300,000采购需求:查看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内完成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6月07日08时30分至2023年06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六、开启时间:2023年06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会议室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九、其他补充事宜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1adcfa21750bd6d482-5dfd),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投标无效,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对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导致投标无效。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处理。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沈阳市大东区发展和改革局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路20号联系方式:024-8850483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2255联系方式:024-23180489-0邮箱地址:lnhjxm2255@163.com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新世界支行账户名称: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2490585891060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峻佐、杨雪电话:024-231804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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