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协同管理评价。
1.结合能效指标,研究重点用能单位、碳排放单位的碳排放强度表征指标(碳效指标)。
2.研究我市重点用能单位、碳排放单位强化节能降碳管理:数据核算统计、目标分解、能碳
平台建设、节能降碳措施等。
3.结合节能管理体制机制,研究市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碳排放“双控”工作体制机制建设。
4.结合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与控排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履约制度,研究市相关部
门、各区政府和重点排放单位能源消费碳排放指标协同评价。
三、有关要求
(一)服务时限。受委托单位应于2023年11月20日前向市节能中心提交《广州市节能降碳
协同管理研究——基于节能工作现状探索课题研究报告》(送审稿)、《广州市2023年上半年
节能降碳形势分析报告》(送审稿)、相关内容的发展与改革简报(送审稿);并于2023年12
月10日前向市节能中心提交《广州市节能降碳协同管理研究——基于节能工作现状探索课题研
究报告》(终稿)、《广州市2023年上半年节能降碳形势分析报告》(终稿)、相关内容的发
展与改革简报(终稿)等课题验收所需相关材料。
(二)课题申报单位要求。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单位社保缴费记录)
满足课题研究需求,具备在广州市便利开展工作的条件;近4年(截至2022年12月底)开展国
家、省、市、区、企业节能和降碳相关的咨询业绩总量不低于10个;具有节能和降碳相关课题研
究经验。
(三)课题组成员要求。受委托单位应成立课题研究工作组,明确分工,开展基础调研、资
料查询、文稿撰写。课题组负责人应持有高级技术职称,课题组成员须熟悉我市节能和降碳工作
情况,并有一定研究成果;课题组负责人及成员均需实际参与具体工作(如调研、政策及数据分
析、文稿撰写、成果研讨等),与本课题研究无关人员无需列入课题组。
(四)课题费用。课题研究委托费用最高限价28万元。
(五)课题验收要求。受委托单位应按时保质完成《广州市节能降碳协同管理研究——基于
节能工作现状探索课题研究报告》(终稿)、《广州市2023年上半年节能降碳形势分析报告》
(终稿)、相关内容的发展与改革简报(终稿)及相关资料,并根据我中心意见修改完善,协助
完成专家评审及征求意见等工作。
(六)知识产权归属。课题研究成果以及非公开发布数据的知识产权归我中心所有,课题承
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四、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