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农业、生态、城镇三类空间功能布局,
构建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分类指导的减污降碳政策体
系。将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纳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增强区域
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对能源和产业布局的引导作用。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
解过剩产能,聚焦重点耗能行业,强化环保、质量、技术、节能、安全标准引
领,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依法加快
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新建“两高”项目,严格落实产
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替代政策。不得将石油焦、焦炭、兰炭
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国家布局我省的重大煤电项目和背压型
热电联产项目按国家规定不实行产能替代。严格执行产能置换要求,重点区域
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产能,
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规模,严控新增炼油产能。(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
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坚持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在确保能源安全
可靠稳定供应的基础上,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稳妥有序发展
现代煤化工,促进煤炭分质分级高效清洁利用。“十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
费增长,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煤炭消费量下降10%左右的任
务。加快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
业炉窑,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加快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