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评审专家名单:吕朝晨、江建宁、徐伟芬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
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
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
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八、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丽水市林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岩泉街道和平路462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057077
质疑联系人:程箭
项目联系方式:0578-20570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141号
传真:0578-2172379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波军、陈丽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153351
质疑联系人:陈龙娇
质疑联系方式:0578-2172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