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碳工程341.67万-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节能减碳和管线维修改造VIP专享VIP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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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标准文本
采购人名称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项目名称: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节能减碳和管线维修改1#食堂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2023NCZ001356
招标文件编号:JYZX-ZB-NX-2023-00010
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2023 05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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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7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14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 ..................................................................24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 31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2
封面 ....................................................................................................................................................................33
一、响应函 ........................................................................................................................................................34
二、响应一览表 ................................................................................................................................................35
三、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价格明细....................................................................................................... 36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 ........................................................................................................................................37
五、项目管理机构 ............................................................................................................................................38
六、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 42
七、资格证明文件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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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磋商邀请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3NCZ001356
项目编号:D6400000141009813
项目名称: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节能减碳和管线维修改造 1#食堂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416708.95
最高限价(如有)3416708.95
采购需求:
1#学生食堂一栋单体建筑,建筑面积 3510 平米。改造主要内容包括:外墙保温、屋面保
温、外门窗进行节能改造;更换走道顶棚面层;更换室内木门;更换消防应急设施;后厨明
厨亮灶改造;更换风机通风管道;更换供热管线和散热器;部分弱电线路及满足使用要求改造
的其它内容。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45 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
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如投
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
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信用中国网”
1工程类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标准文本采购人名称: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名称: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节能减碳和管线维修改造1#食堂项目采购计划编号:2023NCZ001356招标文件编号:JYZX-ZB-NX-2023-00010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时间:2023年05月19日2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4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24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31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2封面....................................................................................................................................................................33一、响应函........................................................................................................................................................34二、响应一览表................................................................................................................................................35三、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价格明细表.......................................................................................................36四、采购需求响应表........................................................................................................................................37五、项目管理机构............................................................................................................................................38六、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42七、资格证明文件............................................................................................................................................433第一章磋商邀请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3NCZ001356项目编号:D6400000141009813项目名称: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节能减碳和管线维修改造1#食堂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3416708.95最高限价(如有):3416708.95采购需求:1#学生食堂一栋单体建筑,建筑面积3510平米。改造主要内容包括:外墙保温、屋面保温、外门窗进行节能改造;更换走道顶棚面层;更换室内木门;更换消防应急设施;后厨明厨亮灶改造;更换风机通风管道;更换供热管线和散热器;部分弱电线路及满足使用要求改造的其它内容。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工期:45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在“信用中国网”4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截图,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由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时间查询);(4)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采购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须按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6)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执业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5月19日至2023年05月2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6-0109: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五、开启:时间:2023-06-0109:00(北京时间)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5中心B座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地址: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5号联系方式:0951-21380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文化创展中心19层1903室联系方式:13995318800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吉元电话:0951-2138066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劼、蒋坤、李云峰电话:0951-7600601/0951-7600600代理机构(如有):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3年05月19日6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本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节能减碳和管线维修改造1#食堂项目采购需求:1#学生食堂一栋单体建筑,建筑面积3510平米。改造主要内容包括:外墙保温、屋面保温、外门窗进行节能改造;更换走道顶棚面层;更换室内木门;更换消防应急设施;后厨明厨亮灶改造;更换风机通风管道;更换供热管线和散热器;部分弱电线路及满足使用要求改造的其它内容。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期:45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2采购人: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地址: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路355号电话:0951-21380663采购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文化创展中心19层1903室业务联系人:张劼电话:13995318800传真:/4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在“信用中国网”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截图,如无8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由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时间查询);(4)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采购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须按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6)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执业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要求:a、以上资格文件(1)、(3)、(4)、(5)、(6)、(7)均须电子签章;b、以上资格文件(2)须电子签名及签章,或上传签名后扫描件并电子签章;c、投标人上述资质文件未按要求提交的,其响应无效。5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如无其他资格要求,不填写)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填写)9项目预算金额:3416708.95元;最高限价:3416708.95元(如有)10保证金:0.00元9缴纳截止时间:2023-06-0109:00保证金缴纳方式: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1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将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12磋商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自然日(日历日)13响应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3-06-0109:00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四楼或五楼,具体开标厅详见四楼和五楼指示屏。14磋商时间:2023-06-0109:00磋商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四楼或五楼,具体开标厅详见四楼和五楼指示屏。15信用查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前半小时至磋商截止时间后三个小时期间16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3名17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18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自然(日历)日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19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是否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招标代理费:代理服务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最10新规定,以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表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分别计算,按计算后下浮20%收取。收取形式:转账收取时间:2023年06月08日20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业务的范围:是2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22其他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采购人应当在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采购人应当在货物、工程或服务交付之日起25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5日。11(3)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根据财库〔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5)根据宁财(采)发【2021】22号《自治区采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注:本项目不允许分支机构投标,当供应商存在分公司时,应以总公司资格投标,并提供总公司相应资质材料,否则投标无效。(6)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根据本项目特点,供应商应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无2供应商应提交的其他文件:1、响应文件份数:纸质响应文件壹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U盘形式提供,包括nNXTF后缀形式的响应文件和非加密存储公共资源交易网制作的投标文件PDF格式)。2、响应文件要求:①电子响应文件:见本须知“适用12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②纸质响应文件:开标现场提供纸质响应文件壹份,投标供应商应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直接双面打印成纸质响应文件,胶印装订成册密封递交。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和“在(磋商时间)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3、本项目为电子交易项目,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如因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运行出现问题,则启用纸质文件进行评标。4、成交供应商须在开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再将电子响应文件打印胶装3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一)电子响应文件要求:1.电子响应文件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响应文件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2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专用版编制,生成有NXTF以及nNXTF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其中,NX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宁夏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时携带生成响应文件的CA锁用于标书解密。nNX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未加密响应文件,须以U盘形式在开标现场提供(单独密封递交,密封要求同纸质版密封要求)。具体生成响应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详见“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操作手册区的“宁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手册”3.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必须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业务】-【上传投标文件】菜单进行响应文件的上传。上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用未加密响应文件(nNXTF):(1)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上传响应文件。(2)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4.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CA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无效投标情形: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NXTF)、电子标书备份文件(nNXTF)和纸质响应文件应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及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递交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2.投资供应商未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视为撤销其投13标文件。3.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他注意事项:1.电子响应文件均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2.因投标供应商CA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件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现场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3注: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本项目采用两次报价方式,供应商在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进行第一次报价,在确定供应商磋商资格后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后报价,且报价不能超过第一次报价,如超过第一次报价视为无效报价。磋商小组根据第二次报价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分值。14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磋商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磋商供应商: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4供应商及其响应的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1.4.2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4.3符合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4.4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5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的规定。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的,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的,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51.8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8.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8.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8.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8.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8.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8.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3.投标费用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费用。(二)磋商文件4.磋商文件构成4.1磋商邀请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供应商须知4.4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4.5政府采购合同范本4.6响应文件格式5.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5.2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165.3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6.响应截止时间的顺延6.1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6.2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7.其他事项7.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8.1供应商应当对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8.2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工程及伴随的货物和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3响应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8.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其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成交后,其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0.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710.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1.投标报价11.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谈判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工程,以及伴随的货物和服务。所有响应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1.2供应商应根据图纸、现场勘察情况和本项目施工内容编制工程量清单,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11.3供应商应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自身情况,一次性的报出本工程的措施费和其他项目费。凡属于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而供应商未作相应报价的,将被认为供应商已经在报价的其他列项中作了相应的考虑。11.4供应商可先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程量、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存储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2.响应保证金12.1保证金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12.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12.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2.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2.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2.4.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之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2.4.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2.4.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3.响应有效期13.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18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4.响应文件的制作1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响应文件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磋商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响应文件,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响应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响应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15.2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响应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5.3电子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响应截止16.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响应文件。17.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五)磋商评审18.成立磋商小组18.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19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8.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有参加磋商的资格。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18.3.1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8.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磋商19.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磋商小组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9.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19.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由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9.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9.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20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9.6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应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给所有磋商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9.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文件。19.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19.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9.10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19.11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响应无效20.1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0.1.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0.1.2未满足响应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20.1.3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20.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0.1.5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2120.1.6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1.保密要求21.1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1.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从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六)确定成交22.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2.1除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外,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3.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23.1磋商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3.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4.发出成交通知书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七)合同及履约验收25.签订合同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5.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须按响应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5.4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履约保证金2226.1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7.履约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28.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是否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29.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成交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八)质疑和投诉30.质疑30.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0.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30.3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30.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31.投诉3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1.2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2324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节能减碳和管线维修改造1#食堂项目2、本项目建设单位: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3、地点:银川市金凤区金波街学院路355号,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校内。二.工程招标范围:1#学生食堂一栋单体建筑,建筑面积3510平米。改造主要内容包括:外墙保温、屋面保温、外门窗进行节能改造;更换走道顶棚面层;更换室内木门;更换消防应急设施;后厨明厨亮灶改造;更换风机通风管道;更换供热管线和散热器;部分弱电线路及满足使用要求改造的其它内容。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三.编制依据及有关资料:1、施工图纸、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图纸答疑;2、本工程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建筑装饰工程计价定额》、《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安装工程计价定额》、《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关《建设工程费用定额》;3、现行标准、规范等;4、材料价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宁夏工程造价》2023年第1期银川地区除税价格执行;对于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价格的材料,其价格参照市场询价;5、取费类别:改造按一般建筑三类工程,拆除修缮三类工程、安装三类工程。四.其他事项说明:1、税金:按9%计取。2、本工程暂列金额按分部分项费用的5%计取。3、本项目所有拆除可回收物品均由施工单位运输至建设单位指定地点,不可回收物品由施工单位自行处理。4、本项目所有常用主材(包括门窗五金配件、电气开关插座、灯具照明)等材料均由建设单位参与选样,由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施工。5、本项目室内外成品保护费已含在措施费及相关综合单价中,施工单位的成品保护措施应建设及监理单位的相关要求。256、所有房间内已有构件在施工过程中的保护以及移位以及完工后的保洁均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26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组建:由采购人代表2人及评审专家5人组成7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将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磋商小组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磋商文件。二、符合性审查工作磋商小组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1.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有);2.依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27磋商小组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符合性审查表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四、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五、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中小企业: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不再给予价格折扣优惠。针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段,根据《宁财(采)发〔2022〕275号》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其投标总价扣除(4)%后参与评审。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的规定,对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对其投标总价扣除(4)%后参与评审。3.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监狱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总价扣除(4)%后参与评审。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2响应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3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4磋商报价禁止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5质量达到合格标准6工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磋商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自然日(日历日)28注: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按较高比例扣除)。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中型企业以及大型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二)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登录宁夏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办理相关融资业务。2.成交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仍有并列情况出现,由采购人随机抽取。六、评审因素和指标序号内容分值评审内容1投标报价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1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又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被拒绝外。2施工组织设计55分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完整、科学合理、措施可行性高得10分;基本完整、基本合理、措施可行性较高得7分;较为完整、合理,措施可行性一般得4分;不完整,有缺漏、措施不可行的得1分;不提供得0分。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完整、科学合理、措施可行性高得6分;基本完整、基本合理、措施可行性较高得4分;较为完整、合理,措施可行性一般得2分;不完整,有缺漏、措施不可行的得1分;不提供得0分。293.安全管理体系措施完整、科学合理、措施可行性高得7分;基本完整、基本合理、措施可行性较高得5分;较为完整、合理,措施可行性一般得3分;不完整,有缺漏、措施不可行的得1分;不提供得0分。4.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完整、科学合理、措施可行性高得7分;基本完整、基本合理、措施可行性较高得5分;较为完整、合理,措施可行性一般得3分;不完整,有缺漏、措施不可行的得1分;不提供得0分。5.工程进度计划措施完整、科学合理、措施可行性高得6分;基本完整、基本合理、措施可行性较高得4分;较为完整、合理,措施可行性一般得2分;不完整,有缺漏、措施不可行的得1分;不提供得0分。6.重点难点技术保障措施完整、科学合理、措施可行性高得7分;基本完整、基本合理、措施可行性较高得5分;较为完整、合理,措施可行性一般得3分;不完整,有缺漏、措施不可行的得1分;不提供得0分。7.资源配备计划措施完整、科学合理、措施可行性高得6分;基本完整、基本合理、措施可行性较高得4分;较为完整、合理,措施可行性一般得2分;不完整,有缺漏、措施不可行的得1分;不提供得0分。8.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及效果科学合理、有成功的经验得6分;基本合理、可行性较高得4分;较为合理,可行性一般得2分;不完整,有缺漏、措施不可行的得1分;不提供得0分。3施工质量及售后承诺12分1.响应文件对保修有承诺,且措施可行的得2分,并有违约经济处罚条款的加2分(违约经济处罚不得低于所投工程总造价的5%)。2.响应文件中承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量标准并有切实可行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得2分,并有违约经济处罚的加2分(违约处罚不少于工程总造价的5%)。3.响应文件中提供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应急预案措施的得2分,按应急预案措施履行的有违约金承诺的加2分(违约经济处罚不少于工程总造价的1%)。4企业业绩8分供应商提供近五年(2018年5月至投标截止之日)类似业绩,有一项得2分,加分至标准分为止。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标通知书以落款时间为准,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附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企业业绩与人员业绩可重复计分。5人员业绩4分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五年(2018年5月至投标截止之日)类30似业绩,有一项得2分,加分至标准分为止。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标通知书以落款时间为准,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附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人员业绩与企业业绩可重复计分。6供应商实力11分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合理得8分。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中级职称得2分,高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须提供职称证书);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质量员1名,资料员1名(按规定配齐得5分,须提供上岗证,缺一人扣2分,扣完为止)注:以上人员须提供2022年5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清晰的扫描件放置于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人员或扫描件模糊无法辨识的扣除响应分值。2.供应商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注:响应文件附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注:1.得分项证明内容必须清晰可见,不得过分缩印,因内容模糊导致无法得分的,后果将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不予认可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1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执行。32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目录一、封面二、响应函三、响应一览表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价格明细表五、采购需求响应表六、项目管理机构七、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八、资格证明文件33封面(封面)响应文件项目名称:供应商:(盖章)年月日34一、响应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项目,并做出如下承诺:一、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的有关事宜。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四、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并承诺自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成交公告为止,撤销响应文件的、或者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成交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五、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六、一旦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七、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自然日(日历日)。供应商:(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35二、响应一览表项目名称响应价格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大写:工期日历天质量标准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自然日(日历日)备注1.响应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报价。2.供应商提供的赠送不作为评标依据。3.本表所填的数字必须与响应函严格一致;如本表所填内容与响应函不一致,评标时将以本表为准。4.合同签订总价为成交单位最终报价,按照成交人优惠金额同比例下浮。结算金额以第三方审价结果进行结算。供应商:(盖章)年月日36三、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价格明细表37四、采购需求响应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序号服务名称谈判文件规定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情况服务内容服务内容12345…38五、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资格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供应商:(盖章)年月日39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表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我方保证上述填了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说明:要求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资格证书清晰扫描件。供应商:(盖章)年月日40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注:表后应附有关证明材料。4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供应商自行设计。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可另附(与本响应文件一起装订)。42六、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的方案和相应的承诺等。)43七、资格证明文件(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4(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采购项目名称)购项目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45(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46(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47(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48(六)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49(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1,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2,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供应商需按提供的服务或工程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51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5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53(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54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资料来源:http://www.ccgp.gov.cn/cggg/dfgg/jzxcs/202305/t20230519_199114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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