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协调领导小组。市级成立市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
领导同志为组长的碳普惠制建设领导小组,由市生态环境局牵
头,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深河指挥部、市发展改革、
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国资、金融、政数、乡村振兴、林业等
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相关规章
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碳普惠体系建设、实施和监管工
作。各县(区)相应成立协调领导小组,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高
效的领导体系。[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会)牵头,市直有关单位配合;完成时间:2023 年4月底前]
2.设立管理运维机构。依托市属国有企业组建专门的碳普
惠管理和运营中心,搭建政府与社会的沟通平台,负责推进碳
汇研究、政策分析研究、碳汇价值评估、碳普惠项目开发与管理、
碳普惠减排量消纳、碳普惠平台建设及运维工作。初步建立碳普
惠专家库,组织专家评估研究审定低碳场景评价规范、项目及减
排量签发备案工作。[市国资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直有关单
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配合;完成时间:2023 年
5月底前]
3.完善信息系统平台。加强与省碳普惠平台对接,优化河
源市碳普惠系统平台及河源碳普惠小程序,拓宽碳普惠应用和
推广渠道,完善碳普惠用户注册、碳币兑换、参与低碳活动、获
取低碳资讯、低碳产品展示及浏览等功能,拓展河源碳普惠影响
范围。(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完成时间:持续开展)
(二)探索建立本市国企参与碳普惠机制
4.开展碳汇研究。充分发挥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河源服务
中心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开展碳汇研究,重点摸清我市林业
碳汇资源家底,厘清林权证权属问题,加强政策研究分析,多
途径评估林业碳汇价值,研究现有实现碳汇价值最大化、最优化、
最全化的交易路径,有针对性地指导各县(区)人民政府(管
委会)按照“成熟一个开发一个”的原则开发林业碳汇等碳普
惠项目。[市国资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