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预期目标。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技术改
造后,烧碱产品能效达到标杆水平,青海庆华煤化有限责
任公司能效未达到基准水平,需积极实施技术改造,达到
基准水平,其它石化化工企业能效力争达到标杆水平。青
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因特殊原因,暂不做节能技
改要求,如后期搬迁新建,能效需达到标杆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分类推动能效水平提升。
省、市(州)工信部门要根据《青海省重点领域石化
化工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清单》(详见附件 3),认真组
织企业分年度实施项目建设,分类做好企业能效水平提升
工作。一是督促现有石化化工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进程,积
极协助企业解决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跟踪掌握企业项
目实施情况,及时补充完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清单;对已
完成技术改造的,由属地工信部门及时核实能效水平,向
省工信厅报送更新能效清单目录。二是对新建项目,要严
把项目准入关口,强化项目节能审查,新建项目能效水平
原则上应达到标杆水平。三是对在建项目,确保能效水平
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力争达到标杆水平。新建、
在建项目在投产后一年内,由属地工信部门及时组织开展
能效水平调查,向省工信厅报送,列入能效水平清单。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西宁市、海西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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