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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配额
核定、分配与履约
目录
中国碳市场配额分配方式
1
七大试点地区配额管理方式
2
全国碳市场电力水泥电解铝行业配额分配方案解读
3
国家碳交易试点地区履约情况
4
什么是碳排放配额
碳排放配额是碳市场控排企业获得的在特定时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许可权,通常以“吨二氧
化碳当量”为单位。碳市场的建立赋予了温室气体排放权的稀缺性,因此配额便有了经济价
值。
配额分配制度是碳市场设计的关键
配额分配过量会导致当地碳价过低、碳交易不活跃;
配额分配不足会导致企业参与碳市场成本过大,影响企业发展;
配额分配方案的制定应以促进企业积极采取措施提高设备生产效率、降低能源消耗等为目标
效果。
碳配额核定、分配与履约目录中国碳市场配额分配方式1七大试点地区配额管理方式2全国碳市场电力水泥电解铝行业配额分配方案解读3国家碳交易试点地区履约情况4中国碳市场配额分配方式什么是碳排放配额碳排放配额是碳市场控排企业获得的在特定时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许可权,通常以“吨二氧化碳当量”为单位。碳市场的建立赋予了温室气体排放权的稀缺性,因此配额便有了经济价值。配额分配制度是碳市场设计的关键配额分配过量会导致当地碳价过低、碳交易不活跃;配额分配不足会导致企业参与碳市场成本过大,影响企业发展;配额分配方案的制定应以促进企业积极采取措施提高设备生产效率、降低能源消耗等为目标效果。中国碳市场配额分配方式配额分配方法基于碳排放总量还是基于碳排放强度⚫碳排放总量:是指生产过程中二氧化碳的总排放量。在基于碳排放总量的分配方式下,企业获得的配额数量与实际产量无关。⚫碳排放强度:是指生产每单位产品排放的二氧化碳。在基于碳排放强度的分配方式下,企业获得的配额数量需根据企业的实际产量进行调整。中国碳市场配额分配方式分配方法是历史强度法还是基准线法中国碳市场配额分配方式分配方法是历史强度法还是基准线法⚫历史强度法:基于某一家企业的历史生产数据和排放量,计算其单位产品的排放情况,并以此为基数逐年下降。➢优点:排放量可随着产品产量的变化而调整,督促企业进行自身的节能减排。➢缺点:存在鞭打快牛的情况。由于企业产品也会随着市场情况而变化,因此即使和自己比,也存在产品不一致而无法比较的情况。⚫基准线法:参考行业整体排放数据水平,设置排放强度,并根据该基准发放配额。➢优点:既可以保障配额的分配可随着产品产量的变化而调整,又可以真正地做到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缺点:生产流程差异较大的行业无法采用。中国碳市场配额分配方式分配方法是历史强度法还是基准线法我国碳排放配额分配办法“将以基准线法为主,单位产品的排放量在基准线以上,生产的产品越多,获得的配额就越大;处于基准线以下的企业就需要加大投资,让单位产品的排放量高于基准线,否则每生产一个产品都要向市场购买碳排放权,或者只能退出市场。”“只有一些特殊的行业,比如热电联产,在碳排放配额分配过程中,仍将阶段性地实施碳强度法,但最终目标还是要统一实行基准线法”。——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蒋兆理2016年12月2日“2016中国碳市场高峰论坛”中国碳市场配额分配方式分配方法是免费分配还是有偿分配⚫免费分配:配额以无偿的方式分配给企业。➢优点:控企业参与成本小,更容易接受。➢缺点:配额缺少定价的基准。碳排放配额的初始定价由政府确定,而市场参与方根据市场经验来判断价格的高低。一旦配额分配的不合理,尤其是大量冗余时,配额的价格就大幅下跌甚至接近于0。⚫有偿分配:定价出售和竞价拍卖,即管理部门按照一定频率公开出售一定数量的配额,由企业竞价购买,出价高者可获得配额。碳市场初期:采用免费分配方式市场机制完善后:采用免费和有偿相结合,并逐步提高有偿分配的比例全国碳市场配额分配示意图基于碳排放强度或有偿分配免费分配历史法基准法基于碳排放总量或或中国碳市场配额分配方式中国碳市场配额分配方式1七大试点地区配额管理方式2全国碳市场电力水泥电解铝行业配额分配方案解读3国家碳交易试点地区履约情况4目录七大试点地区配额管理方式七大试点地区配额管理方式纳入行业:电力、钢铁、化工、石化、有色、民航、建材、造纸、陶瓷等9大行业纳入企业:2013至2020年中任意一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达1万吨标准煤以上(含)的企业法人单位或独立核算单位,2019年为269家,实行动态管理。配额总量:根据省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和省行业发展的预测,确定年度配额总量配额分配:实行免费分配,采用基准线法、历史强度法相结合配额发放:福建省碳排放配额由既有项目配额、新增项目配额、市场调节配额三部分组成。在完成重点排放单位年度碳排放数据报告核查及数据确认后,根据配额分配方法确定的计算结果完成当年配额发放工作配额结余处理:重点排放单位年度剩余配额,可在后续年度继续用于清缴和交易。福建省配额管理方式目录中国碳市场配额分配方式1七大试点地区配额管理方式2全国碳市场电力水泥电解铝行业配额分配方案解读3国家碳交易试点地区履约情况4《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环办便函〔2020〕416号2020年11月20日关于印发《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并做好发电行业配额预分配工作的通知国环规气候〔2020〕3号2020年12月30日《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1〕492号2021年10月26日1、纳入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根据2013-2019年任一年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2.6万吨(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碳排放核查结果,筛选确定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并实行名录管理。2、纳入配额管理的机组类别(1)纳入配额管理的发电机组包括300MW等级以上常规燃煤机组(纯凝和热电联产机组),300MW等级及以下常规燃煤机组,燃煤矸石、水煤浆等非常规燃煤机组(含燃煤循环流化床机组)和燃气机组四个类别。(2)自备电厂参照执行。(3)不具备发电能力的纯供热设施不纳入。(4)对于使用非自产可燃性气体等燃料(包括完整履约年度内混烧自产二次能源热量占比不超过10%的情况)生产电力(包括热电联产)的机组、完整履约年度内掺烧生物质(含垃圾、污泥等)热量年均占比不超过10%的生产电力(包括热电联产)机组,其机组类别按照主要燃料确定。2019-2020年燃气机组配额分配类似2233家电力行业配额分配方案配额分配总量=供电配额总量+供热配额总量⚫供电配额总量=供电量×机组所属类别供电基准×冷却方式修正系数×供热量修正系数×地区供电配额修正系数×机组负荷系数修正系数⚫供热配额=供热量×供热基准值×地区供热配额修正系数其中:供热基准值所有燃煤机组为0.126tCO2/GJ,所有燃气机组的值为0.059tCO2/GJ⚫配额分配时以2018年的产量为基准,初始分配70%的配额,实际配额待核算出实际产量以后多退少补。供热量修正系数燃煤、燃气机组在不同供热比情况下供电碳排放强度的变化曲线,从而得出两类机组的供热量修正系数分别为(1-0.22×供热比)和(1-0.6×供热比)。电力、水泥行业配额分配方案解读电力、水泥行业配额分配方案解读电力、水泥行业配额分配方案解读热电联产的供热修正系数与供热基准值电力、水泥、电解铝行业配额分配方案解读配额预分配与最终核定——(一)配额预分配01核实2018年机组冷却方式和供电量数据02按机组2018年供电量的70%,计算预分配的配额量01核实2018年机组冷却方式和供电量数据02按机组2018年供电量的70%,计算供电预分配的配额量03按机组2018年供热量的70%,计算供热预分配的配额量04将第2步和第3步的计算结果加总对于纯凝机组对于热电联产机组电力、水泥、电解铝行业配额分配方案解读配额预分配与最终核定——(二)最终配额核定01核实2019-2020年机组冷却方式和实际供电量数据02按机组2019-2020年供电量的70%,核定机组配额量01核实2019-2020年机组冷却方式、供电量和供热量数据02按机组2019-2020年实际供电量的核定机组供电配额量03按机组2019-2020年实际供热量,核定机组供热配额量04将第2、3步的计算结果加总,得到核定配额总量对于纯凝机组对于热电联产机组05核定配额量与预分配配额不一致的,多退少补03核定配额量与预分配配额不一致的,多退少补电力、水泥、电解铝行业配额分配方案解读2019-2020年配额发放1、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配额计算方法及预分配流程,按机组2018年度供电(热)量的70%,通过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以下简称注登系统)向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排放单位预分配2019-2020年的配额。2、在完成2019和2020年碳排放数据核查后,按机组2019和2020年实际的供电(热)量对配额进行最终核定。核定的最终配额量与预分配的配额量不一致的,以最终核定的配额量为准,通过注登系统实行多退少补。3、重点排放单位对排放配额分配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诉,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处理。电力、水泥、电解铝行业配额分配方案解读配额清缴1、纳入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注登系统向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清缴不少于经核查的2019-2020年排放量的配额,履行配额清缴义务,相关工作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2、对已经参加地方碳市场2019年度、2020年度配额分配的重点排放单位,暂不要求其参加全国碳市场2019、2020年度的配额分配和清缴。方案下发后,地方碳市场不再向纳入全国碳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发放配额。3、为有效降低配额缺口较大企业所面临的履约负担,在配额清缴相关工作中设定配额履约缺口上限值为企业碳排放量的20%。4、在燃气机组配额清缴工作中,当燃气机组经核查排放量不低于核定的免费配额量时,其配额清缴义务为已获得的全部免费配额量;当燃气机组经核查排放量低于核定的免费配额量时,其配额清缴义务为与燃气机组经核查排放量等量的配额量。电力、水泥、电解铝行业配额分配方案解读重点排放单位合并、分立与关停情况合并:重点排放单位之间合并的,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重点排放单位承继配额,并履行清缴义务。合并后的碳排放边界为重点排放单位在合并前各自碳排放边界之和。重点排放单位和未纳入配额管理的经济组织合并的,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重点排放单位承继配额,并履行清缴义务。分立:重点排放单位分立的,应当明确分立后各重点排放单位的碳排放边界及配额量,并报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分立后的重点排放单位按照本方案获得相应配额,并履行各自清缴义务。关停或搬迁:关停或迁出原所在省级行政区域的,报告迁出地及迁入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关停或迁出前一年度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由关停单位所在地或迁出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核查、配额分配、交易及履约管理工作。如重点排放单位关停或迁出后不再存续,2019-2020年剩余配额由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收回,2020年后不再对其发放配额。最新10月26日,生态环境部网站发布《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期,控排企业可使用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用于配额清缴抵销的CCER,应同时满足如下要求:1.抵销比例不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2.不得来自纳入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的减排项目。因2017年3月起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相关备案事项已暂缓,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可用的CCER均为2017年3月前产生的减排量,减排量产生期间,有关减排项目均不是纳入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的减排项目。为消化存量CCER资产留一个时间窗口,意味着CCER政策要甩掉包袱、轻装上阵,也预示着新的政策可能发生比较大的变化,至于其支持的项目范围(前期我们判断主要以碳汇等负碳项目为主)、签发流程、支持份额将发生怎样的变化,我们将拭目以待。电力、水泥、电解铝行业配额分配方案解读当前针对发电企业的配额分配原则为:配额实行全部免费分配,并采用基准法核算控排企业机组的配额量,即机组获得的配额量为实际供电、供热量乘以供电、供热碳排放基准值。根据国家发布的数据,大部分电厂的排放强度低于基准值,发电行业的配额分配相对宽松,整体上,全国发电企业配额盈余较大。截至10月26日,全国碳市场3个月的配额总交易量约1900余万吨,存量CCER约5000-6000万吨的体量,参考原来CCER交易市场价格约20元/吨,存量CCER入市将对市场价格造成一定冲击。电力、水泥行业配额分配方案解读水泥行业配额分配方案⚫水泥配额=熟料×排放基准值⚫其中,排放基准值取0.8534tCO2/吨熟料;另外协同处理废弃物有配额核增项,废弃物处理量在3-5万吨的配额核增1%,5-10万吨的配额核增2%,10万吨以上的配额核增3%。⚫配额分配时以2015年的产量为基准,初始分配50%的配额,实际配额待核算出实际产量以后多退少补。电力、水泥、电解铝行业配额分配方案解读电解铝行业配额分配方案⚫电解铝行业配额=铝液产量×排放基准值⚫其中,排放基准值为9.1132tCO2/吨铝液配额分配时以2015年的产量为基准,初始分配50%的配额,实际配额待核算出实际产量以后多退少补。中国碳市场配额分配方式1七大试点地区配额管理方式2全国碳市场电力水泥电解铝行业配额分配方案解读3国家碳交易试点地区履约情况4目录国家碳交易试点地区2020年度履约情况履约:也称配额清缴,各试点地区的重点排放单位,须在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按实际年度排放指标完成碳配额清缴。履约通常以一个自然年作为周期。强制性:如《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约单位会从其注册登记簿账户强制扣除与其超额排放量相等的配额,不足部分从其下一年度配额中直接扣除,并依法对违约单位处以超额排放量乘以履约期内深圳碳市场配额平均价格三倍的罚款。国家碳交易试点地区2020年度履约情况广东省每年6月20日前,控排企业和单位应当根据上年度实际排放量,完成配额清缴工作,并由省发展改革委注销。广东省碳排放交易所2020年12月发布:广东省247家控排企业和单位中的242家均已足额完成配额清缴义务,履约率100%天津市天津市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电力热力、钢铁、化工、石化、油气开采五个行业113家纳入企业全部履约。上海市上海已连续6年实现碳排放交易100%履约率,2020年履约企业381家。国家碳交易试点地区2020年度履约情况深圳市纳入控排的721家企业,716家已按时完成履约,履约率99%。北京市北京市843家控排企业(主要涉及的行业是电力热力、水泥、石化、其他工业企业、服务业、城市轨道交通以及公共汽车客运等),履约率为100%。湖北省湖北省236家控排企业已全部履约,履约率为100%。重庆市暂未公布实际履约情况。福建省纳入福建省碳排放配额管理的269家重点排放单位全部完成年度配额清缴,履约率达100%。国家碳交易试点地区2020年度履约情况总结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2020年8月25日表示:目前,中国试点碳市场已成长为配额成交量规模全球第二大的碳市场。截至2020年8月末,7个试点碳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为4.06亿吨,累计成交额约为92.8亿元。2014年以来,中国的碳交易市场呈现履约率不断提高(整体接近99%)、各试点碳市场履约期间市场成交量激增、交易价格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并伴随较大的波动等特点。履约率是评价碳市场制度设计与实施运行情况的一面镜子。反映出无论是以地方人大立法还是政府规章为基础的碳交易制度保障,都对控排企业形成了一定的政策约束力。国家碳交易试点地区2020年度履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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