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
年,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项目中存在欺骗、欺诈的行为;
3.3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
3.6 投标人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少于10人。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
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
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
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须近一年由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
费月数大于等于12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
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