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比选项目需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课题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获 取 方 式 : 2023 年 5 月 9 日 —5 月 11 日 每 天 8:30—12:00 , 14:30—18:00 ( 3 个 工 作
日),到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发展大厦1209办公室自行领取。
四、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17日18:00之前。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发展大厦1209办公室。
六、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形式: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密封,以书面形式当场递交,不接受以
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七、比选公告发布媒介: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发展大厦1209办公室
联系人:纪涛
联系电话:15982825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