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9日14:1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5月19日14:1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
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
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
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
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
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
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
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
商注册申请”。(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政府采购
网”、“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若因未
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3)本项目实行
网上磋商,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活动,须自行承担磋商过程中的
一切费用。(4)磋商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
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
原因造成无法参加或参加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
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5)各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要约邀请,
进行报价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报价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
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