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应答服务商须在北京市公布的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名单内且核查范围须包括其他
服务业(须提供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截图并加盖应答人公
章);
2.5 应答服务商须提供所属时间为2022年04月-2023年03月期间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
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6 对进入首都机场股份公司黑名单目录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投
标项目中选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
加比选;
2.7 成交应答服务商必须直接与采购人签订双方经济合同;
2.8 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应答服务商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
法追究其责任,其应答资格将被取消。
2.8.1 提供虚假的资料;
2.8.2 未对比选文件作出逐条实质性响应及在实质性响应方面失实;
2.8.3 不符合本文件中合格应答服务商要求的;
2.8.4 应答服务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参与比选。
2.9 本项目不接受应答服务商在过去三年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1)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受到行政处罚的;
(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纳税信用级别评定为D级的;
(3)纳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应答服务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承诺其不存在上述情况。一经发现与承诺事
实不符,取消中选资格并加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五年内不
再予以录用。
3. 领取文件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64507182
4. 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5月08日-2023年5月12日(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