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有关责任主体在项目申报和实施
过程中发生失信行为的,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列入本部门专项资金失信行为名单,并
按照《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 号)《深圳市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与重大科研平台自主攻关扶持计划项目验收实施
细则》(深发改规〔2023〕1号)等相关规定进行惩戒。
(五)所有申报项目列入专项资金扶持计划后,应严格按照项目批复或合同要
求完成项目建设,按《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
计划操作规程》(深发改规〔2020〕2号)要求填报月报信息,在项目到期后3个
月内提交验收申请。
(六)为便于企业查询,各领域申报指南可点击对应超链接查阅:半导体与集
成电路、超高清视频显示、储能、低碳零碳负碳、智能网联汽车、
高端医疗器械、大健康。
五、申报路径
项目申报单位应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申报,网
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693966093K3442001031000,
无需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涉密项目书面报送)。
六、申报时间和咨询电话
(一)申报时间:注册许可认证扶持计划类别长期有效,按月分批次集中开展
审核工作;其它类别扶持计划每年上、下半年各集中申报一批,本批次集中申报时
间为2023 年5月8日9:00 至2023 年6月8日18:00。
(二)咨询电话:
半导体与集成电路:88121832,88125200。
超高清视频显示:88127431,88127942。
储能:88121581,88128403。
低碳零碳负碳:88128225。
智能网联汽车:88127526,88127909。
高端医疗器械:88127971,88121107。
大健康:88127158,88127205。
附件:2023 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