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碳排放62万-新疆重点碳排放企业碳数据质量管理体系研究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VIP专享VIP免费

【招标】数据质量 I 新疆重点碳排放企业碳数据质量管理体系研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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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XJXDW20230011
项目名称:新疆重点碳排放企业碳数据质量管理体系研究服务项目
6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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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规格描述:通过现场调研、历史数据分析全面掌握新疆重点碳排放企业碳排
放工作现状,编制《新疆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办法》、《新疆重点排
放企业煤样采制化管理流程》、《新疆重点排放企业生产数据质量管理要点》、
《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督指南》等报告,并组织开展监督执法人员培训。
2023-05-08 08:24 发表于北京 TL CARB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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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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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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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
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
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必 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www.ccgp.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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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商 可 通 过 新 疆 数 字 证 书 认 证 中 心 官 网
(https://www.xjca.com.cn/) 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进行申 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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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响应文件)。若 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
4、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 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 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
5、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 账号密码或 CA
录客户端进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 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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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0
6、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及电脑,电
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如因供 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
内无法正常解密的 (如:浏览器故障、 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A
解密 CA 不一致等) ,采购代 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7 、 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 ,可通过
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助查
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 址为:
https://service.zcygov.cn/#/help -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 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
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 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
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 务 1 号群:30349928 (如已加入 1-11 群,无需重
复加入,十一个群 联动直播) ,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XDW20230011项目名称:新疆重点碳排放企业碳数据质量管理体系研究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620000最高限价(元):62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新疆重点碳排放企业碳数据质量管理体系研究服务项目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620000单位:次简要规格描述:通过现场调研、历史数据分析全面掌握新疆重点碳排放企业碳排放工作现状,编制《新疆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办法》、《新疆重点排放企业煤样采制化管理流程》、《新疆重点排放企业生产数据质量管理要点》、《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督指南》等报告,并组织开展监督执法人员培训。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自合同签订日起120日历日内或2023年11月2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5月05日至2023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6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3年05月16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1b四层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4、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6、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7、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研究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二工乡空港三街1818号联系方式:0991-61826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新德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1B四层联系方式:1769021876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先生电话:17690218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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