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支持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不断优化
调整运输结构。大力支持发展新能源汽车,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支持政策,稳
妥推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支持工业污染治
理、燃煤污染控制及锅炉综合治理。稳妥推进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农村、
公共机构等领域“以电代煤”“以气代煤”“以电代油”。支持高耗水行业节
水改造,推进企业用水梯级、循环利用。支持和推动企业大力开展清洁生产。
加快推进绿色建造,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打造一批绿色建材
应用示范工程,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推动城乡建设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三)支持基础能力建设和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加强对碳达峰碳中和、绿
色低碳节能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地区开展低碳
零碳负碳和储能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以及产业化、规模化应用,
建立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支持开展碳达峰碳中
和基础理论、基础方法、实现路径研究。支持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和监管
体系,拓展调查监测体系,开展碳汇监测技术研究,加强碳排放与碳汇监测和
计量体系建设。支持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四)支持绿色低碳生活和资源节约利用。支持推动绿色低碳“进机关、
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全民活动,推广绿色低碳产品应用,倡导绿色低碳
节能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鼓励和支持再生
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加强推进城乡垃圾和农村废弃物资源利用。根据国家
部署,落实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无废城市”建设,
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