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江苏省“无废园区”(化工园区)建设工作方案(试行)VIP专享VIP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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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废园区”(化工园区
建设工作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进一步推进化工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在企业内、企业间和区域内高效配置,
进工业固体废物就地就近利用处置,创新管理模式,助力我
省“无废城市”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
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
发展理念,以“一体化管理”思路开展“无废园区”建设
加快补齐园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短板。到 2025 年,园区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有效降低,收集、贮存运输体系更
加完善,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危险废物在园区内处置消
纳率明显提高,最大限度做到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不出园
区。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就地消纳。立足地方产业结构、发展阶段,
重点识别工业固体废物在产生、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
过程中的薄弱点和关键环节,以园区为整体,紧密结合园
及所在区域实际,全方位诊断多角度施策,推动工业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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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就地就近利用处置,减少转移风险。
制度创新,先行先试。以创新为引领,加快园区制度、
机制和模式的改革,打造先行先试典型示范、协同推进减污
降碳。鼓励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加速科技成
果转化。多元化多维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在全
省范围内推广应用
分工明确,权责清晰构建党委领导、园区主导、企业
主体、市场驱动的无废园区”建设体制机制,形成分工明
确、权责清晰科学合理的共建模式和全企业参与、共同受
益的“无废园区”建设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推进源头减量替代
1. 统筹园区产业布局加强固体废物治理与园区规划、
项目引进、产业结构优化等内容深度融合,对于危险废物产
量大、园区内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或设区市无法平衡解决的
项目严格环境准入。支持削减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碳排
放指标可按一定比例用于园区重大项目建设,健全完善产业
链,促进项目协同发展。到 2025 年,园区工业固体废物产
生强度逐年下降。
2. 深入推行清洁生产。结合我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相关
要求,推动园区内主要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不断采取工
艺改进、清洁能源和原料替代、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提升
措施,促进废有机溶剂、废酸等高值固体废物分质回用及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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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混盐等难处置固体废物源头分类收集,降低工业固体废
物产生强度和危害性。到 2025 年,园区内重点行业企业清
洁生产审核实现 100%覆盖。
3. 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引导企业开展“绿色工厂、
无废工厂”等多形式建设活动健全完善企业内部固体废物
管理制度,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参与行业、地方、团体标准制
定,推广减废、替废等先进适用技术。
(二)持续完善收贮运体系
4. 提升收集服务能力。鼓励园区根据危险废物的产生
数量、危险特性、环境风险等因素,依托经营单位借助数字
化手段探索建立智能共享包装体系,并与园区信息化管理平
台联网。完善实验室废物等小量、特殊类别危险废物收集体
系,对具有反应性、易燃性、剧毒性等高危险性废物在源头
分类、包装形式等方面实行差异化收集和管理。
5. 配套集中贮存设施。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
贮存项目纳入省环境基础设施“绿岛”支持范围,推动建设
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的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场所、分拣中心,
建立健全规范化分类贮存管理体系,以精准化分类、规模化
运维优势,促进废有机溶剂废酸、拆除设备等可回收固体
废物高值化利用。到 2025 年,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
体系覆盖率达到 100%、收集率达80%以上。
6. 探索运输豁免管理。对废活性炭、污泥等环境风险
低的危险废物,在园区内利用处置可开展运输豁免管理试点。
1江苏省“无废园区”(化工园区)建设工作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化工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在企业内、企业间和区域内高效配置,促进工业固体废物就地就近利用处置,创新管理模式,助力我省“无废城市”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一体化管理”思路开展“无废园区”建设,加快补齐园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短板。到2025年,园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有效降低,收集、贮存、运输体系更加完善,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危险废物在园区内处置消纳率明显提高,最大限度做到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不出园区。二、基本原则因地制宜,就地消纳。立足地方产业结构、发展阶段,重点识别工业固体废物在产生、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薄弱点和关键环节,以园区为整体,紧密结合园区及所在区域实际,全方位诊断、多角度施策,推动工业固体2废物就地就近利用处置,减少转移风险。制度创新,先行先试。以创新为引领,加快园区制度、机制和模式的改革,打造先行先试典型示范、协同推进减污降碳。鼓励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多元化多维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分工明确,权责清晰。构建党委领导、园区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的“无废园区”建设体制机制,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科学合理的共建模式和全企业参与、共同受益的“无废园区”建设新格局。三、主要任务(一)科学推进源头减量替代1.统筹园区产业布局。加强固体废物治理与园区规划、项目引进、产业结构优化等内容深度融合,对于危险废物产量大、园区内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或设区市无法平衡解决的项目严格环境准入。支持削减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碳排放指标可按一定比例用于园区重大项目建设,健全完善产业链,促进项目协同发展。到2025年,园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逐年下降。2.深入推行清洁生产。结合我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推动园区内主要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不断采取工艺改进、清洁能源和原料替代、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提升等措施,促进废有机溶剂、废酸等高值固体废物分质回用及杂3盐、混盐等难处置固体废物源头分类收集,降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和危害性。到2025年,园区内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现100%覆盖。3.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引导企业开展“绿色工厂、无废工厂”等多形式建设活动,健全完善企业内部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参与行业、地方、团体标准制定,推广减废、替废等先进适用技术。(二)持续完善收贮运体系4.提升收集服务能力。鼓励园区根据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危险特性、环境风险等因素,依托经营单位借助数字化手段探索建立智能共享包装体系,并与园区信息化管理平台联网。完善实验室废物等小量、特殊类别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对具有反应性、易燃性、剧毒性等高危险性废物在源头分类、包装形式等方面实行差异化收集和管理。5.配套集中贮存设施。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贮存项目纳入省环境基础设施“绿岛”支持范围,推动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的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场所、分拣中心,建立健全规范化分类贮存管理体系,以精准化分类、规模化运维优势,促进废有机溶剂、废酸、拆除设备等可回收固体废物高值化利用。到2025年,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覆盖率达到100%、收集率达到80%以上。6.探索运输豁免管理。对废活性炭、污泥等环境风险低的危险废物,在园区内利用处置可开展运输豁免管理试点。4对废有机溶剂、废乳化液等产量大、回收价值高的液体类危险废物,在园区企业间长期定向利用处置的,可开展管道输运豁免管理试点。(三)着力拓宽资源利用路径7.探索“点对点”定向利用。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围绕园区企业间产量大、利用技术成熟、资源化程度高的危险废物,可实行“点对点”利用豁免管理,建立有用组分和有毒有害检测控制体系,打通企业间资源化利用渠道。到2025年,危险废物在园区内综合利用率逐年增长。8.创新梯级、循环利用模式。在产品质量与污染物排放达标的前提下,结合企业生产工艺及对原辅料品级的不同要求,鼓励实行梯级利用和交换使用,推动高值固体废物、水、气、电、热等物质在企业内、企业间循环利用。对磷石膏、脱硫石膏等产量大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鼓励就近建材化利用。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设区市内综合利用率逐年增长。9.推进利用设施共建共享。依据“集约建设、共享治污”思路,鼓励园区对产生量大但缺乏有效利用途径的固危废,可结合后续接收单位要求、经济可行性等情况规划建设资源化利用设施;对园区内采用类似生产工艺或产生同类型危险废物的企业,推行自行利用设施共享,并以引进专业第三方运维等方式提升设施运行效能与水平,对符合要求的共享设施实行许可证豁免管理。5(四)统筹优化利用处置能力10.推动园区能力匹配。加强固体废物产生量与利用处置能力匹配情况评估,重点聚焦园区内飞灰、废盐等难处理、资源化能力缺失的固体废物,实施现有设施升级改造与能力提升,建成一批与产生情况基本匹配的利用处置设施,降低跨园区转移风险。到2025年,焚烧处置的危险废物在园区内消纳率原则上应达到60%以上,焚烧填埋处置的危险废物在设区市内消纳率原则上应达到80%以上,飞灰、化工废盐综合利用率显著增长。11.促进先进技术应用。加强现有利用处置设施运行情况评估,加快淘汰运行不稳定、排放难达标的落后利用处置产能。支持园区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设高水平实验设施、新型研发机构以及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大领域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加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模式创新。12.提高专业服务水平。鼓励管理规范、经营有序的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企业面向园区产废单位开展环保管家服务,实现危险废物申报、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一体化运维,提升园区固体废物整体管理水平。(五)全面强化监管能力建设13.发挥园区监管效能。加强园区在环保机构、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人才队伍等方面能力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健全完善固体废物分级分类、巡查巡检等方面管理制度,鼓6励园区围绕“无废园区”建设开展政策创新与先行先试,切实提高园区环境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14.建立数字监管体系。支持园区整合已有生态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或利用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园区子模块,实现企业关键数据和视频监控与平台在线联网,对园区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动态跟踪,对确需转移出园区的固体废物管得住、说得清。15.构建联动体制机制。建立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与园区管理机构监管协作及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园区管理机构负责对园区内企业开展日常管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以园区为单元进行抽检,提升监管效能。四、实施步骤(一)组织开展建设。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辖区内“无废园区”建设推进工作。园区管理机构作为“无废园区”建设的责任主体,要认真梳理园区固体废物管理现状,按照《“无废园区”建设指标解释说明及措施指引》(附件1)要求,因地制宜推进落实本方案中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2025年底前完成建设工作。其他工业园区可参照推进。(二)开展评估总结。园区管理机构对“无废园区”建设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年度总结,并形成报告于每年1月底前报送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无废园区”建设推进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进行总结,并纳入设区市“无7废城市”年度总结报告专题内容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无废园区”建设指标评估细则》(附件2)适时开展中期评估和综合评估,对成效突出的园区给予通报表扬。(三)推广建设经验。“十五五”时期,选取电子、机械等其他典型工业园区开展“无废园区”建设,总结凝练不同行业“无废园区”建设模式,进一步细化我省“无废园区”建设要求和评估指标,制定“无废园区”建设指标体系,并做好示范推广。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设区市生态环境局要结合“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加强统筹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部门和责任人,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园区管理机构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将“无废园区”建设工作列入园区重点工作任务,加大投入力度,积极落实各项任务措施。(二)完善政策支持。省生态环境厅将“无废园区”建设成效纳入“无废城市”成效考核内容,对建设成效显著的化工园区给予资金奖励。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园区示范项目审批、扩区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协调金融机构给予低息贷款、贷款贴息等绿色金融支持。(三)强化帮扶指导。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专家帮扶,为园区提供技术咨询、过程指导等跟踪式服务,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为园区提供建设路径指引。各级生态环境部门8要加大对园区及企业的现场指导力度,推动“无废园区”建设各项任务顺利实施。附件:1.“无废园区”建设指标解释说明及措施指引2.“无废园区”建设指标评估细则9附件1“无废园区”建设指标解释说明及措施指引指标1: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1)目标值以2022年为基准年(下述指标不再列出),到2025年,园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逐年下降。(2)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指工业企业每万元工业增加值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工业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吨/万元)=(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企业自行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量)÷工业增加值。(3)实施路径1.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绿色工厂创建等活动,落实清洁生产审核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如使用清洁能源、选用不产废或少产废的原辅料等,减少工业固体废物源头产生量。2.对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可采取返回工艺使用、回收可用物质、脱水、自建利用处置设施等措施,减少工业固体废物委外利用处置量。指标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覆盖率、收集率(1)目标值到2025年,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覆盖率达10到100%、收集率达到80%以上。(2)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覆盖率:指纳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的企业数量占比。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收集率: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收集量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包括收集往年贮存量)的比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覆盖率(%)=纳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的企业数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总数×10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收集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收集量÷(当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收集往年贮存量)×100%。(3)实施路径1.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加强源头包装、规范分类贮存等工作,为后续收运提供便利。2.结合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总产生量、企业分布等情况,依托现有或规划建设集中贮存设施,可纳入或覆盖城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3.依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单位或引进第三方服务单位,建立健全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指标3: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11(1)目标值到2025年,危险废物在园区内综合利用率逐年增长。(2)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指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与危险废物产生量(包括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的比率。危险废物在园区内综合利用率(%)=危险废物在园区内综合利用量÷(当年危险废物产生量+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00%。(3)实施路径1.园区内具有危险废物循环利用潜力的企业,通过核实上游企业危险废物来源(废物性状成分、有害物质含量等)和下游企业利用途径(利用技术工艺、对所利用危废组分及含量的要求、产品质量要求等),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开展“点对点”定向利用。2.对园区内采用类似生产工艺或产生同类型危险废物的企业,核实有关危险废物种类、数量、成分,分析设施共享的可行性,由园区统筹依托现有或新建利用设施进行共享。3.企业集团可统筹开展“无废集团”建设,优先探索省内利用设施共享,并将集团内部企业间综合利用视为自行综合利用,纳入园区指标核算。指标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1)目标值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设区市内综合利用率12逐年增长。(2)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包括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的比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设区市内综合利用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设区市内综合利用量÷(当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00%。(3)实施路径1.结合企业生产工艺及对原辅料品级的不同要求,鼓励实行梯级利用,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企业内、企业间循环利用。2.对园区内采用类似生产工艺或产生同类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业,核实有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数量、成分,分析设施共享的可行性,由园区统筹依托现有或新建利用设施进行共享。3.企业集团可统筹开展“无废集团”建设,优先探索省内利用设施共享,并将集团内部企业间综合利用视为自行综合利用,纳入设区市指标核算。指标5:危险废物在园区及设区市内处置消纳率(1)目标值到2025年,焚烧处置的危险废物在园区内消纳率原则上应达到60%以上,焚烧填埋处置的危险废物在设区市内消纳率原则上应达到80%以上。13(2)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焚烧处置的危险废物在园区内消纳率:指企业自行焚烧或委托园区内经营单位焚烧处置量占比。焚烧填埋处置的危险废物在设区市内消纳率:指企业自行焚烧填埋或委托设区市内经营单位焚烧填埋处置量占比。焚烧处置的危险废物在园区内消纳率(%)=(企业自行焚烧处置量+委托园区内经营单位焚烧处置量)÷(企业自行焚烧处置量+委托经营单位焚烧处置总量)×100%。焚烧填埋处置的危险废物在设区市内消纳率(%)=(企业自行焚烧填埋处置量+委托设区市内经营单位焚烧填埋处置量)÷(企业自行焚烧填埋处置量+委托经营单位焚烧填埋处置总量)×100%。(3)实施路径1.结合园区企业产生情况及后续入驻计划、现有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及建设规划等情况,对现有焚烧处置设施开展升级改造与能力提升,完善园区配套设施。2.设区市统筹市域范围内填埋设施建设规划,处置能力与类别应能覆盖本地需求。3.园区搭建产废企业与利用处置企业沟通桥梁,对环境风险低的危险废物探索园区内运输豁免试点,促进危险废物就地就近消纳。指标6:飞灰、化工废盐综合利用率(1)目标值14到2025年,飞灰、化工废盐综合利用率显著增长。(2)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指飞灰、化工废盐综合利用量与飞灰、化工废盐产生量(包括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的比率,其中飞灰包括危险废物焚烧、热解、等离子体、高温熔融等处置过程产生的飞灰及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化工废盐指根据《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化工废盐》,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化工生产过程或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含有有毒有害成分的含盐废液或固体废盐,具体产生环节见管理指南“3主要化工行业化工废盐产生环节”。飞灰、化工废盐综合利用率(%)=飞灰、化工废盐综合利用量÷(当年飞灰、化工废盐产生量+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00%。(3)实施路径1.结合区域资源优势,引进水洗+水泥窑协同、高温熔融等资源化方式对飞灰进行综合利用。2.鼓励化工废盐产生企业联合综合利用企业、科研院所探索源头分质分类回收工艺,降低后续综合利用难度。3.条件适宜的园区可对利用价值低、市场出路难的化工废盐探索排海可行性研究,通过合规渠道排海的化工废盐纳入综合利用率指标核算。指标7:“无废园区”建设保障措施(1)目标值15到2025年,“无废园区”建设保障措施落实到位。(2)实施路径1.建立协调机制,园区管理机构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无废园区”建设工作列入园区重点工作任务。2.完善要素保障,全面保障资金、用地、技术、人才等要素投入。3.强化宣传引导,多角度、全方面开展“无废园区”宣传工作。指标8: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监管情况(1)目标值到2025年,实现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可追溯。(2)实施路径1.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细化和分类工作,督促企业做好日常登记申报。2.园区整合已有生态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或利用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园区子模块,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纳入园区信息化系统管理。3.加强对确需转移至园区外进行利用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监管,确保管得住、说得清。备注:1.固体废物环境污染案件作为一票否决项,如出现相关案件,园区得0分;162.鼓励培育综合利用产业链条,经采取源头减量、利用工艺提升等方式实现每单项类别工业固体废物(规模不小于100吨/年)不出园区加5分,上限20分;经采取源头减量方式,园区内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下降的,加10分。17附件2“无废园区”建设指标评估细则序号指标2025年目标值实施路径考核标准得分1园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14分)逐年下降1.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绿色工厂创建等活动,落实清洁生产审核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如使用清洁能源、选用不产废或少产废的原辅料等,减少工业固体废物源头产生量。1.逐年下降得7分;2.逐年下降,且到2025年下降幅度在5%以内得9分、5-8%之间得11分、8%以上得14分。注:下降幅度(%)=(基准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评价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基准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100%。2.对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可采取返回工艺使用、回收可用物质、脱水、自建利用处置设施等措施,减少工业固体废物委外利用处置量。2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覆盖率、收集率(12分)覆盖率达到100%、收集率达到80%以上1.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加强源头包装、规范分类贮存等工作,为后续收运提供便利。1.覆盖率达到100%得6分;2.覆盖率达到100%,且收集率达到80%以上得7分、85%以上得9分、90%以上得12分。2.结合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总产生量、企业分布等情况,依托现有或规划建设集中贮存设施,可纳入或覆盖城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18序号指标2025年目标值实施路径考核标准得分3.依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单位或引进第三方服务单位,建立健全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3危险废物在园区内综合利用率(16分)逐年增长1.园区内具有危险废物循环利用潜力的企业,通过核实上游企业危险废物来源(废物性状成分、有害物质含量等)和下游企业利用途径(利用技术工艺、对所利用危废组分及含量的要求、产品质量要求等),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开展“点对点”定向利用。1.逐年增长得8分;2.逐年增长,且到2025年达到20%以上,增长幅度在10%以内得10分、10-20%之间得13分、20%以上得16分;3.逐年增长,且到2025年达到60%以上,得16分。注:增长幅度(%)=(评价年危险废物在园区内综合利用率-基准年危险废物在园区内综合利用率)÷基准年危险废物在园区内综合利用率×100%。2.对园区内采用类似生产工艺或产生同类型危险废物的企业,核实有关危险废物种类、数量、成分,分析设施共享的可行性,由园区统筹依托现有或新建利用设施进行共享。3.企业集团可统筹开展“无废集团”建设,优先探索省内利用设施共享,并将集团内部企业间综合利用视为自行综合利用,纳入园区指标核算。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设区市逐年增长1.结合企业生产工艺及对原辅料品级的不同要求,鼓励实行梯级利用,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企业内、企业间循环利用。1.逐年增长得6分;2.逐年增长,且到2025年达到50%以上,增长幅度在10%以内得819序号指标2025年目标值实施路径考核标准得分内综合利用率(12分)分、10-20%之间得10分、20%以上得12分;3.逐年增长,且到2025年达到80%以上,得12分。注:增长幅度(%)=(评价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设区市内综合利用率-基准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设区市内综合利用率)÷基准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设区市内综合利用率×100%。2.对园区内采用类似生产工艺或产生同类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业,核实有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数量、成分,分析设施共享的可行性,由园区统筹依托现有或新建利用设施进行共享。3.企业集团可统筹开展“无废集团”建设,优先探索省内利用设施共享,并将集团内部企业间综合利用视为自行综合利用,纳入设区市指标核算。5危险废物在园区及设区市内处置消纳率(14分)焚烧处置的危险废物在园区内消纳率原则上应达到60%以上,焚烧填埋处置的危险废物在设区市内消纳率原则上应达到80%以上1.结合园区企业产生情况及后续入驻计划、现有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及建设规划等情况,对现有焚烧处置设施开展升级改造与能力提升,完善园区配套设施。1.焚烧处置的危险废物在园区内消纳率达到60%以上,且焚烧填埋处置的危险废物在设区市内消纳率达到80%以上,得7分;2.焚烧处置的危险废物在园区内消纳率达到65%以上,且焚烧填埋处置的危险废物在设区市内消纳率达到85%以上,得10分;3.焚烧处置的危险废物在园区内消纳率达到70%以上,且焚烧填埋处置的危险废物在设区市内消纳率达到90%以上,得14分。2.设区市统筹市域范围内填埋设施建设规划,处置能力与类别应能覆盖本地需求。3.园区搭建产废企业与利用处置企业沟通桥梁,对环境风险低的危险废物探索园区内运输豁免试点,促进危险废物就地就近消纳。20序号指标2025年目标值实施路径考核标准得分6飞灰、化工废盐综合利用率(16分)显著增长1.结合区域资源优势,引进水洗+水泥窑协同、高温熔融等资源化方式对飞灰进行综合利用。1.达到10%以上得8分;2.达到20%以上得10分;3.达到30%以上得12分;4.达到40%以上得16分。注:如园区不涉及飞灰、化工废盐,该项指标不予考核。2.鼓励化工废盐产生企业联合综合利用企业、科研院所探索源头分质分类回收工艺,降低后续综合利用难度。3.条件适宜的园区可对利用价值低、市场出路难的化工废盐探索排海可行性研究,通过合规渠道排海的化工废盐纳入综合利用率指标核算。7“无废园区”建设保障措施(6分)1.建立协调机制,园区管理机构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无废园区”建设工作列入园区重点工作任务。机制、要素、宣传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每项得2分。2.完善要素保障,全面保障资金、用地、技术、人才等要素投入。3.强化宣传引导,多角度、全方面开展“无废园区”宣传工作。8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监管情况(10分)1.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细化和分类工作,督促企业做好日常登记申报。1.实现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追溯相关情况得10分;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在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过程信息化管理如有缺项,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2.园区整合已有生态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或利用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园区子模块,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纳入园区信息化系统管理。21序号指标2025年目标值实施路径考核标准得分3.加强对确需转移至园区外进行利用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监管,确保管得住、说得清。注:1.数据统计与计算以2022年为基准年;2.如园区不涉及飞灰、化工废盐,指标6不予考核,总分按比例折算;3.考核标准中“以内”、“以上”均不含相应数值;4.固体废物环境污染案件作为一票否决项,如出现相关案件,园区得0分;5.鼓励培育综合利用产业链条,经采取源头减量、利用工艺提升等方式实现每单项类别工业固体废物(规模不小于100吨/年)不出园区加5分,上限20分;经采取源头减量方式,园区内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下降的,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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