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ER培训交流材料CCER概述主要内容MAINCONTENTSCCER有关法律法规CCER开发风险分析CCER开发注意事项CCER—宜昌安能生物质发电项目第一部分PARTⅠ什么是CCER?CCER英文全写为ChineseCertifiedEmissionReduction。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参与自愿减排的减排量需经国家主管部门在国家自愿减排交易登记簿进行登记备案,经备案的减排量称为“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自愿减排项目减排量经备案后,在国家登记簿登记并在经备案的交易机构内交易。国内外机构、企业、团体和个人均可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交易。CCER开发依据CCER可作为清缴配额用于履约,抵消企业部分实际排放量,因而具有市场交易价值。CCER项目开发之前,需要通过专业的咨询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判断该项目是否可以开发为CCER项目,主要依据是评估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CCER方法学的适用条件以及是否满足额外性论证的要求。额外性:CCER项目活动所产生的减排量相对于基准线是额外的,即这种项目活动在没有外来的CCER支持下,存在诸如财务、技术、融资、风险和人才方面的竞争劣势和/或障碍因素,靠国内条件难以实现,因而该项目的减排量在没有CCER时就难以产生。反言之,如果某项目活动在没有CCER的情况下能够正常商业运行,那么它自己就成为基准线的组成部分,那么相对该基准线就无减排量可言,也无减排量的额外性可言。方法学:用以确定项目基准线、论证额外性、计算减排量、制定监测计划等的方法指南。基准线:合理地代表一种在没有CCER项目活动时所出现的人为温室气体排放情景,基准线相当于在同样生产/服务水平下CCER项目的“替身”,是假设情景,而且应当是最可能的情景。第二部分PARTⅡCCER有关法律法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气候【2012】1668号(2012年6月13日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发改办气候【2012】2862号第二部分PARTⅡ《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一总则二自愿减排项目管理三项目减排量管理四减排量交易五审定与核证管理六附则第1-8条,规定了适用6种气体;归属国家发改委管理;提供国家登记簿共查询;适用于中国境内注册企业;10第9-17条关键词;方法学、审定内容、四类项目、央企、备案材料、备案条件、时间节点(2005年2月16日、60+30、30+30)第18-22条;核证要求、6万吨、备案材料+条件、30+30日、交易、注销第23-26条;交易机构、备案材料、细则、系统连接、6个月、违法违规处罚第27-29条;审定/核证机构、备案材料+条件、6个月、违法违规处罚第30-31条;解释、施行修订方向:简化程序、减少备案事项、缩短备案时间、调控项目数量、加强事后监管四类项目可申请成为CCER(一)采用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方法学开发的自愿减排项目;(二)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作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但未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的项目;(三)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作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且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前就已经产生减排量的项目;(四)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但减排量未获得签发的项目。项目备案申请材料(一)项目备案申请函和申请表;(二)项目概况说明;(三)企业的营业执照;(四)项目可研报告审批文件、项目核准文件或项目备案文件;(五)项目环评审批文件;(六)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意见;(七)项目开工时间证明文件;(八)采用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方法学编制的项目设计文件;(九)项目审定报告。项目备案条件(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二)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项目类别;(三)备案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四)方法学应用、基准线确定、温室气体减排量的计算及其监测方法得当;(五)具有额外性;(六)审定报告符合要求;(七)对可持续发展有贡献。减排量备案材料(一)减排量备案申请函;(二)项目业主或项目业主委的咨询机构编制的监测告;(三)减排量核证报告。减排量备案条件(一)产生减排量的项目已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二)减排量监测报告符合要求;(三)减排量核证报告符合要求。经备案的减排量称为“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单位以“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计。交易机构备案材料(一)机构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说明;(二)章程、内部监管制度及有关设施情况报告;(三)高层管理人员名单及简历;(四)交易机构的场地、网络、设备、人员等情况说明及相关地方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和证明材料;(五)交易细则。交易机构备案条件(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中资法人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二)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交易系统、结算系统、业务资料报送系统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三)拥有具备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及相关经验的从业人员;(四)具有严格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五)交易细则内容完整、明确,具备可操作性。审定/核证机构备案材料(一)营业执照;(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三)在项目审定、减排量核证领域的业绩证明材料;(四)审核员名单及其审核领域。审定/核证机构备案条件(一)成立及经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二)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三)在审定与核证领域具有良好的业绩;(四)具有一定数量的审核员,审核员在其审核领域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未出现任何不良记录;(五)具备一定的经济偿付能力。《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主要内容一审定与核证机构备案的具体要求具体资质要求申请材料要求后续工作要求《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主要内容二审定与核证工作的原则、程序及要求基本原则审定程序审定要求核证程序核证要求《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主要内容三6个附件附件1: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专业领域划分附件2:审定与核证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3:项目审定与核证业绩汇总表附件4:审定与核证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5:自愿减排项目审定报告格式附件6:自愿减排项目减排量核证报告格式审定程序准备阶段合同签订审定准备(审定组,<3日)实施阶段报告阶段设计文件检查(<3日)、公示(≥14/7天)文件评审(<5日)现场访问(1-3天);前5日、后5日编写+内审(问题关闭后,<30日);报告交付(确认后,<2日上传);时间:3+3+14/7+5+3+30+2=60/53日澄清时间小于90天审定要求(9个方面):①资格条件;②项目设计文件;③项目描述;④方法学选择(澄清、修订、偏移);⑤项目边界确定(额外排放源);⑥基准线识别;⑦额外性;⑧减排量计算;⑨监测计划。⑦额外性论证要求(1)事先考虑减排机制可能带来的效益(2)基准线的识别(3)投资分析(4)障碍分析(5)普遍实践分析⑧减排量计算——计入期分为两种:一种是可更新的计入期,每个计入期7年,可更新2次,共计21年;另一种是固定计入期,共计10年;已经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下注册的减排项目注册前的“补充计入期”从项目运行之日起开始(但不早于2005年2月16日)并截止至清洁发展机制计入期开始时间。核证程序准备阶段合同签订核证准备(核证组,<3日)实施阶段报告阶段监测报告检查(<3日)、公示(≥14?天)文件评审(<5日)公示14天后现场访问(1-3天);前5日、后5日编写+内审(问题关闭后,<30日);报告交付(确认后,<2日上传);时间:3+3+14+5+3+30+2=60日澄清时间小于90天核证要求1)减排量的核证要求:自愿减排项目减排量的唯一性项目实施与项目设计文件的符合性监测计划与方法学的符合性监测与监测计划的符合性校准频次的符合性减排量计算结果的合理性2)项目备案后变更的审定要求:监测计划或者方法学的临时偏移项目信息或参数的纠正计入期开始时间的变更监测计划或者方法学永久性的变更项目设计的变更16个专业领域序号专业领域1能源工业(可再生能源/不可再生能源)2能源分配3能源需求4制造业5化工行业6建筑行业7交通运输业8矿产品9金属生产10燃料的飞逸性排放(固体燃料,石油和天然气)11碳卤化合物和六氟化硫的生产和消费产生的飞逸性排放12溶剂的使用13废物处置14造林和再造林15农业16碳捕获与储存12家专业机构01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1-能源工业(可再生能源/不可再生能源),2-能源分配,3-能源需求,4-制造业,5-化工行业,6-建筑行业,7-交通运输业,8-矿产品,9-金属生产,10-燃料的飞逸性排放(固体燃料,石油和天然气),11-碳卤化合物和六氟化硫的生产和消费产生的飞逸性排放,12-溶剂的使用,13-废物处置,14-造林和再造林,15-农业02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CEPREI):1-能源工业(可再生能源/不可再生能源),2-能源分配,3-能源需求,4-制造业,5-化工行业,7-交通运输业,8-矿产品,9-金属生产,10-燃料的飞逸性排放(固体燃料,石油和天然气),13-废物处置,14-造林和再造林,15-农业03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EC):1-能源工业(可再生能源/不可再生能源),2-能源分配,3-能源需求,4-制造业,5-化工行业,6-建筑行业,7-交通运输业,8-矿产品,9-金属生产,10-燃料的飞逸性排放(固体燃料,石油和天然气),11-碳卤化合物和六氟化硫的生产和消费产生的飞逸性排放,12-溶剂的使用,13-废物处置,14-造林和再造林,15-农业04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1.能源工业(可再生能源/不可再生能源)、2能源分配、3能源需求、4制造业、5化工行业、6建筑行业、7交通运输业、13废物处置、14造林和再造林、15农业05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CCSC):1-能源工业(可再生能源/不可再生能源),2-能源分配,3-能源需求,4-制造业,5-化工行业,6-建筑行业,7-交通运输业,8-矿产品,9-金属生产,10-燃料的飞逸性排放(固体燃料,石油和天然气),11-碳卤化合物和六氟化硫的生产和消费产生的飞逸性排放,12-溶剂的使用,13-废物处置06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MEPFECO):1-能源工业(可再生能源/不可再生能源),4-制造业,5-化工行业,11-碳卤化合物和六氟化硫的生产和消费产生的飞逸性排放,13-废物处置12家专业机构07中国农业科学院(CAAS):1-能源工业(可再生能源/不可再生能源),14-造林和再造林,15-农业08深圳华测国际认证有限公司(CTI):1.能源工业(可再生能源/不可再生能源);2.能源分配;3.能源需求;4.制造业;5.化工行业;6.建筑行业;7.交通运输业;8.矿产品;9.金属生产;12.溶剂的使用;13.废物处置09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14-造林和再造林10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TC):1-能源工业(可再生能源/不可再生能源),4-制造业,6-建筑行业11中国铝业郑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1.制造业2.化工行业3.矿产品4.金属生产12江苏省星霖碳业股份有限公司(XLC):1-能源工业(可再生能源/不可再生能源),4-制造业,5-化工行业,6-建筑行业,9-金属生产,13-废物处置第三部分PARTⅢCCER开发风险分析第四部分PARTⅣCCER开发注意事项CCER项目的开发流程在很大程度上沿袭了CDM项目的框架和思路,主要包括六个步骤,依次是:项目文件设计、项目审定、项目备案、项目实施与监测、减排量核查与核证、减排量签发。项目审定和减排量核查是CCER项目开发过程中最重要的两个环节,审定决定了项目能否在国家发改委备案,核查则决定了项目的减排量能否获得备案。CCER项目开发的前期工作和注意事项企业应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要明确碳排放管理部门。碳排放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碳资产项目的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与买方、咨询服务方、审定/核查机构、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沟通协调;指定监测小组成员,明确责任,监督项目监测的各个环节;负责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的记录、收集和整理工作;组织相关培训等。要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为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监测程序的规范性,必须对数据的监测、收集和获取过程进行规定,确保数据质量。同时,要建立文档管理规范,保存和维护与计算减排量有关的数据文档和记录等。对监测的仪器仪表进行严格管理。为方便将来核查、核证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减排量的顺利备案,一定要按照相关标准对监测的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准、检定。务必做好监测数据的管理工作。监测数据是决定减排量的数量及能否备案的关键。因此,所有抄表数据须由专人进行整理,形成报表,每月严格存档,方便备查。所有监测数据,报告及文件归档前,应确保签署完整。要做好书面和电子数据存档的长期准备。针对数据缺失,生产活动变化及报告方法变更等情况应提出应对措施。CCER项目开发审定/核证阶段应注意的事项项目在国家发改委备案,只是迈向成功的第一步,备案成功意味着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合法,而最终能否获得减排量的备案则取决于监测和核查核证。企业应注意以下事项:与审定/核查机构确认审定/核查文件清单,提前准备好所有文件或资料。为尽量缩短项目开发周期,应及时协调审定/核查机构安排现场访问。有涉密材料不能提供,应提前告知审定/核查机构。配合审定/核查机构完成文件评审和现场访问。现场访问时,审定/核查机构会对中控室、变电站、相关设备的型号、运行情况,存储数据的设施及环境等进行查看。监测是测量项目能否带来实际可测量的额外减排收益的必要手段,也是核查机构对项目进行独立核查的必要前提,是保证核查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因此,企业一定要严格按照监测手册对项目进行监测。企业领导应重视并尽量参加现场访问时召开的会议,并对项目的整体情况进行介绍。同时,要提前协调项目单位的生产技术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应积极与审定/核查机构充分沟通,共同探讨审定/核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审定/核查机构将根据文件评审和现场审定/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整理出不符合清单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企业应根据提出的问题,尽快补充相关文件或澄清原因。项目核查前或核查过程中,若发生项目的重大变更,例如装机容量变更、设备型号、台数变更或发生其他任何变化,须及时与项目开发机构联系并说明情况。对于监测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或客观原因造成的事故,应做好现场证据的留存,并及时与项目开发机构联系。第五部分PARTⅤCCER——宜昌安能生物质发电项目项目设计文件:http://cdm.ccchina.gov.cn/archiver/cdmcn/UpFile/Files/Default/20150514084746720720.pdf审定报告:http://cdm.ccchina.gov.cn/archiver/cdmcn/UpFile/Files/ccer/20160201432r.pdf监测报告:http://cdm.ccchina.gov.cn/archiver/cdmcn/UpFile/Files/ccer/2016070143201m.pdf核证报告:http://cdm.ccchina.gov.cn/archiver/cdmcn/UpFile/Files/ccer/2016070143201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