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1中金ESG手册(6):ESG监管刘均伟分析员金成联系人周萧潇分析员SAC执证编号:S0080520120002SFCCERef:BQR365junwei.liu@cicc.com.cnSAC执证编号:S0080122030152cheng3.jin@cicc.com.cnSAC执证编号:S0080521010006SFCCERef:BRA090xiaoxiao.zhou@cicc.com.cn本篇是《中金ESG手册》的第六篇,总结了全球的ESG监管模式,并分别对实体产业、金融行业的ESG监管发展特点进行了系统性梳理。全球来看,ESG监管机制可分为三个组成部分:ESG监管者、ESG监管工具、ESG受监管者。ESG监管者包括政府、立法机构、货币当局、金融监管部门和行业团体五类,而ESG受监管者则主要是企业、金融机构和评级机构。ESG监管者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规则,促使投资者、企业等披露更多的ESG信息、提升ESG水平,降低ESG风险对企业、对外部环境造成的实质性负面影响。ESG监管工具包括搭建平台、行动指南和奖惩机制。搭建完善的信息沟通平台有助于横向(监管者之间、地区之间)、纵向(监管者和被监管者)的双向、多维沟通,促进监管效率;行动指南和激励机制则有助于引导企业、金融机构主动、有效地进行ESG信息披露、管理和水平提升,进一步降低经济活动的负外部性。基于对全球ESG监管政策文件的分类统计表明:政府、立法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对象及政策文件有一定差异。政府、立法部门发布的监管政策文件主要针对企业某些ESG活动的奖惩激励,金融监管部门则更倾向于发布整合的ESG信息披露指南、构建整合化的ESG沟通机制。全球ESG监管发展梳理:联合国是主要推动者,各地区各具特色。ESG监管的主要推动者是联合国。联合国根据企业、金融机构的相应特点,发布相应的倡议和ESG治理框架、建立相应的ESG会员组织(如:PRI、PSI和PRB等),促进ESG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横向和纵向的沟通。欧盟、美国、日本和新加坡是全球目前ESG实践比较成熟的国家、地区,其ESG监管实践的路线各具特色。欧盟通过构建三大强制性的ESG信息披露法律支柱促进ESG信息价值链的完善;美国遵循诚信原则对ESG资管产品的“漂绿”行为进行了严格的约束;日本和新加坡则分别通过投资激励和构建标准化的ESG信息披露平台来降低企业、金融机构参与ESG活动的成本。全球ESG监管政策共同面临的挑战与应对:分割化VS统一化。现行ESG监管政策在区域、职能层面存在一定的分割。全球各证券交易所对于国际ESG披露标准引用的覆盖度不一致、部分国家的政府部门对于ESG议题仍然按职能进行分割监管。可持续标准依据寻求统一化。为了应对分割化对ESG监管发展带来的挑战,ISSB和IFC正在从标准制定和投资实践层面统一化ESG信息的披露和评价,各国也通过积极构建跨国协作平台(例如:可持续银行网络、G20可持续金融工作小组和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等)来推动形成ESG标准、ESG投资实践的全球共识。更多作者及其他信息请见文末披露页ESG趋势ESG研究2022.11.22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2目录ESG监管模式总结.......................................................................................................................................................3ESG监管者和ESG监管工具箱............................................................................................................................3对实体产业ESG发展的监管体系.........................................................................................................................6对金融行业的ESG监管发展................................................................................................................................11ESG监管体系的案例分析..........................................................................................................................................18欧盟:三大法律支柱构建ESG信息价值链.........................................................................................................18美国:反“漂绿”的立法与实践..............................................................................................................................20日本:资金引导激励ESG活动...........................................................................................................................23新加坡:金融科技助力ESG数据标准化.............................................................................................................25ESG监管的国际协作:分割化vs统一化..................................................................................................................27现行监管政策的分割化........................................................................................................................................27可持续标准依据寻求统一化.................................................................................................................................30监管国际协作机制探讨........................................................................................................................................33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3ESG监管模式总结ESG监管者和ESG监管工具箱“可持续发展”本身具备较广泛的内涵,如要提升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意识、监督企业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并推动机构投资者将ESG纳入投资流程,逐渐形成全社会层面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将会涉及多领域、多部门共同合作。目前全球各国、各地区并未形成统一的ESG监管模式,不同属性的监管者将可持续发展理念与自身的专业领域相结合,颁布了一系列ESG相关的监管规则,目的就是为了推动ESG理念的全面发展。近十年来,全球超过100个国家和地区的各个监管部门发布了超过800条与ESG监管相关的监管规则1。ESG的监管机制主要依靠“自上而下”的形式进行推动:ESG的监管者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规则,通过强制或自愿的形式促使投资者和企业披露更多的ESG信息、提升ESG水平,降低ESG风险对企业造成的实质性负面影响。图表1:ESG的监管机制资料来源:MSCI,中金公司研究部具体来看,ESG的监管对象主要是投资者和企业(企业主要指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者)以及对企业进行ESG评级的机构,而ESG监管者大致可以分为政府、立法机构、货币当局、金融监管部门和行业团体。为了有效推动投资者和企业披露ESG信息、提升自身ESG水平的意愿,我们认为常用的监管工具,可以归为三类:搭建沟通平台——信息传递为了实现全方位的可持续发展,监管者作为总体层面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制定者、监督者,需要在充分了解可持续目标的实施路径、掌握我国目前经济、社会、环境现状的可持续发展基础上,制定出目标导向明确、激励相容并具备可行性的ESG政策。ESG监管者通过搭建统一化1https://www.msci.com/who-will-regulate-esg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4的可持续信息沟通平台,能更有效地汇总来自各部门可持续发展相关的各类信息,逐渐形成有效的政策协同、逐渐整合成统一化的ESG政策。沟通平台的主要特点是双向、多维的:►第一个维度是横向的沟通,指的是监管主体之间跨部门、跨地域的沟通与协作。例如,2016年,国家发改委联合人民银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银保监会(原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共同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2,部门间的有效协作使得中国在5年内成为了全球领先的绿色债券市场之一。3另外,如“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中欧基于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nternationalPlatformonSustainableFinance,IPSF)共同发布的《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等跨地区的国际监管合作也在逐渐开展。►第二个维度是纵向的沟通,指的是监管与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沟通与互动。例如,2010年以来,由欧洲大型机构投资者组成的责任投资联盟Eurosif定期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关于如何持续提升ESG信息披露质量、如何通过投资者参与提升企业ESG管理水平等建议。另外,2017年以来,中国基金业协会就会每年向金融机构发起《ESG责任投资情况调查》的问卷4,并对外发布调查报告等。图表2:ESG监管的沟通平台资料来源:IPSF,Eurosif,中金公司研究部制定行动指南——披露、治理、提升当具备了足够的可持续发展治理理论、掌握了相对全面的可持续发展信息并结合当前的经济发展现状,ESG的监管者会推动ESG信息的披露,通过制定相应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并指引市场参与者进行相应ESG指标的披露。目前ESG信息的披露主要来自于两个渠道:2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3131687/index.html3https://www.ndrc.gov.cn/fggz/tzgg/ggkx/201609/t20160908_1078402.html4https://www.amac.org.cn/businessservices_2025/ywfw_esg/esgyj/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5►第一个渠道是来自企业的自愿披露。为了提升企业ESG信息自主披露的完整性、可比性,监管者会设定一系列的ESG披露指标并指引企业按照国际通行的方法学进行相应地收集、测算与发布。目前,国际组织(如:GRI、ISSB等)和证券交易所(如:纽约交易所、香港交易所等)是ESG披露指南的主要发布者。企业自主披露的特点是较为完整、全面,但目前缺乏完善的验证机制,客观性难以保证。►第二个渠道是权威部门公开发布的数据。除了企业的自主披露,权威部门(如:政府、监管机构)也会通过统一的披露平台发布ESG相关的信息。例如,环境执法部门会披露环保处罚相关的信息、司法部门会披露各类裁判文书、知识产权部门会公布各类专利、商标的状况。通常,权威部门披露的信息客观性较高,但覆盖的ESG议题通常较窄,目前各部门的披露也各自为政,缺乏整合。另外,还有一些第三方专业机构、评级机构利用测算技术以及另类数据,对于企业的ESG信息进行相应收集与整合。从ESG监管者的角度,若要推动企业将ESG议题纳入自身的经营决策、推动提升ESG治理水平,则需要通过多种途径,提高企业决策者的ESG治理意识和治理能力:►第一种途径是通过联盟形式的共同承诺,以行业协会、自律团体进行引导。多数成规模的行业都会形成行业协会,行业协会与监管沟通通常较为紧密,也能代表市场中多数企业的利益、反映企业的经营现状。通过监管者与行业协会、自律团体的宣导、沟通,可以有效地引导各行业的企业主动参与ESG的行动。►第二种途径是通过负责任投资者通过行使股东权利,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从公司治理的决策结构可以发现,能对企业的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角色,除了企业的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和部门负责人)以外,就是普通股股东,而负责任投资者,作为具备较高ESG治理与评价能力的股东,则可以通过参与公司经营决策来引导公司提升自身的ESG。设置激励机制——降低负外部性、激励相容我们目前处于经济结构转型的重要阶段,由于企业天然的逐利属性,依靠纯自愿、市场化的机制并不能消除企业现阶段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负外部性”。因此,ESG监管者促进企业主动提升自身可持续发展水平、消除“负外部性”的主要措施,就是通过设置奖惩机制,修正市场扭曲,大致有以下两类:►第一类是行政化奖惩:由监管者直接对企业进行单方面的财政奖励、补贴、行政处罚以及惩罚性税收。目前ESG监管者直接对企业进行奖惩的活动在环境、绿色方面较为普遍,例如:在奖励和补贴方面,2016年中国绿色债券市场成立以来,部分地方政府为推动地方绿色金融的发展,为绿色贷款融资主体、绿色债券发行主体进行贴息、对符合绿色标准的企业IPO活动进行奖励5;在行政处罚方面,有《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成文的法律;在税收方面,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等成文的法律根据主体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征收税费。►第二类是市场化激励:由监管者构建起一个机制,让企业之间通过交易来达到总体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目前,海内外较为成熟的就是碳配额交易体系,ESG监管者根据全球升温目标测算出未来每一年的碳排放总量目标,并将碳排放的额度发放给控排企业,控排表现5参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湖州市建设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若干意见》、《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江苏省绿色金融奖补资金的通知》等地方政府发布的绿色金融支持政策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6较好的企业会有配额的盈余,通过碳市场,碳配额盈余方可以有偿转让给碳配额的需求方,形成控排企业之间良性的减排竞争机制。图表3:ESG监管的激励机制资料来源:Coase(1960)6,中金公司研究部对实体产业ESG发展的监管体系从趋势来看,近年来,全球对于企业的ESG监管政策发布呈逐年上升趋势。从监管类型来看,对企业的ESG监管政策通常由政府、立法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发布,具体来看,两类主体发布的ESG监管政策存在较大的关注点差异:政府、立法部门:普适、强制、独立针对实体产业ESG相关的政府部门、立法部门通常以国民的共同利益出发,通过发布相应的规则约束企业的行为,最终实现特定ESG指标的提升。此类监管者发布的规则通常具有强制性和普适性,即规则的实施一般会覆盖所有企业或者有共同特点的某一类企业,对于这些受监管的企业,必须无条件遵守相应的规则,否则将会受到处罚。另外,此类监管者的监管制度,一般只会针对E、S、G项下的某个或某几个关键议题对企业进行监管,例如:►环境(E)支柱下,能源部门、环境部门、林业部门分别对企业的可再生能源使用、温室气体、污染物排放以及森林保护等议题制定了相应的规则;6CoaseRH.TheProblemofSocialCost[J].JournalofLawandEconomics,1960,3.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7►社会(S)支柱下,市场监管部门、劳动部门、卫生部门、信息化部门分别对消费者保护、企业的员工保护、食品安全、隐私信息保护等方面制定了相应的规则;►治理(G)支柱下,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分别对企业的治理透明度、税务透明度等方面制定了相应的规则。金融监管部门:整合化、重视信息披露的通用性针对实体企业,金融监管部门,主要是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当局发布的一些整合化的ESG信息披露指南。金融监管部门的ESG监管特点是注重企业的信息披露、注重规则的通用性、延续性。例如,香港证监局和香港交易所自2015年以来,开始发布与企业ESG信息披露相关的指南,并逐步将ESG信息披露纳入公司申请上市时需要披露的必要信息,并不断完善对企业ESG披露中重要性和一致性的要求。图表4:企业ESG监管政策发布趋势图资料来源:MSCI,中金公司研究部在企业的ESG监管实践过程中,联合国基于可持续发展目标,以发布倡议文件的形式构建了基础的ESG理念框架,世界上几个主要经济体(如:欧盟、美国、日本等)积极响应,以立法的形式对当地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的ESG信息披露和治理进行规范和引导。►联合国:ESG监管发展的倡导者联合国是“ESG”概念的提出者,也是ESG监管的推动者。2004年,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联合全球大型金融机构共同发布的《关怀者胜》(WhoCaresWins)倡议书中首次提出了“ESG”这一概念,该文件呼吁各国政府和监管者应该主动推动企业的ESG信息披露。该倡议书发布后的第二年,全球上市公司的ESG报告披露率显著上升。截至2022年,已经有约80%的各国超大型企业披露了自己的ESG报告。77https://home.kpmg/xx/en/home/insights/2022/09/survey-of-sustainability-reporting-2022/climate-risk.html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8图表5:全球企业ESG报告发布率趋势图资料来源:KPMG,中金公司研究部;N100指的是KPMG设立办公室所在的52个国家中,选取了各国营业收入排名前100的公司,总计5,200个样本企业;G250指的全球财富500强企业中营业收入前250名的公司。2017年,联合国契约组织(UnitedNationsGlobalCompact,UNGC)联合GRI共同发布了《可持续发展目标企业报告》。报告中对应联合国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SustainableDevelopmentGoals,SDGs)、169个具体目标提出了作为企业可以选择披露的所有定性、定量的数据项目8。该报告为监管当局和企业提供了详尽的ESG披露清单,有助于提升企业ESG报告披露的透明度,同时该报告也为那些具有ESG发展计划的企业提供了可供选择的ESG行动方向。目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在发布CSR和ESG报告时会将其具体的可持续发展行动与相关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相对应。图表6:联合国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资料来源:UNDP,中金公司研究部8https://info.unglobalcompact.org/l/591891/d-Targets-2017-5BChinese5D-pdf/3y5dv7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9►欧盟:ESG强制披露的全球领导者欧盟作为积极响应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和负责任投资原则的区域性组织之一,在近五年来密集推进了一系列与ESG相关条例法规的修订工作,从制度保障上加速了ESG投资在欧洲资本市场的成熟。整个欧盟遵循“自上而下”的ESG监管路线,欧盟委员会是推动欧盟ESG发展的主要力量。具体对实体企业的ESG监管政策发展路线如下:⚫2014年,欧盟委员会对ESG信息的强制披露进行立法。欧盟委员会发布《非财务报告指令》(Non-financialReportingDirective),首次系统地将ESG三要素列入法规条例的法律文件,该指令规定,欧盟超过500名雇员的大型企业(上市公司、银行和保险公司)必须披露以下ESG信息:环境、社会以及员工待遇、人权的尊重度、反腐败、董事会成员多样化(年龄、性别、教育背景和专业背景)。⚫2015年,欧盟积极响应SDGs气候目标,增强了对环境议题(E)的关注。2016年12月,欧盟修订了《职业退休服务机构的活动及监管》(InstitutionsforOccupationalRetirementProvision,IORPII),对投资者和金融监管当局提出:“对IORP活动的风险进行评估时应考虑到正在出现的或新的与气候变化、资源和环境有关的风险”。⚫2017年,欧盟委员会要求股东参与上市公司的ESG事项。欧盟委员修订了《股东权指令》(ShareholderRightsDirective),修订后的政策文件明确指出,股东应当参与上市公司的ESG议题,而且机构投资者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还应对外披露参与被投资上市公司ESG议题与事项的具体方式、政策、结果与影响。⚫2019年,欧洲证券与市场管理局(ESMA)建议ESG指标应当有规范的定义。ESMA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了《将可持续性风险与因素整合进最终报告》的建议书。ESMA建议,应该尽快为ESG议题给出明确的定义以便于机构投资者和第三方机构对上市公司进行分析和投资实践。⚫2021年,欧盟委员会向欧盟成员提议进一步深化ESG信息的强制披露。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的提议》(CorporateSustainabilityReportingDirective,CSRD),该提议进一步修订了《非财务报告指令》的内容,提出了范围更广、更客观、更有效地ESG信息披露要求:将强制ESG信息披露的范围扩到所有大型公司、上市公司;提出对ESG报告信息进行审计;提出根据欧盟可持续性报告标准进行强制性ESG报告披露;提出结构化ESG数据的披露,以便于资本市场参与者直接从数据库中提取、分析。►美国:环境信息强制披露立法的先行者美国的ESG政策构建是“自下而上”的:从单因素E、S、G的立法逐渐整合。与欧洲国家自上而下地制定整体的ESG政策不同,美国对于环境(E)、社会(S)和内部治理(G)的强制披露制度可以分别追溯到1934年、2010年和2002年:⚫环境信息(E)早在1934年,美国的《证券法》(SecuritiesExchangeActof1934)中明文规定,除了需要披露必要的财务信息以外,如果上市公司的运营会对环境造成影响,那么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中必须讨论国家的环境政策对公司财务绩效会有什么样的影响。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101984年美国国会实施的《紧急计划和社区知情权法案》(EmergencyPlanningandCommunityRighttoKnowAct,EPCRA)和1986年环保部颁布的《超级基金修正法案》(SuperfundAmendmentsandReauthorizationAct,SARA)又强制要求公司必须披露《有毒物质排放清单》(ToxicReleaseInventory,TRI)所列举的所有有毒化学品排放,并且通过互联网将数据公开。1993年,SEC颁布的《第92号专职会计公报》(StaffAccountingBulletins92,SAB92)进一步强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现存或潜在的环境信息和环境责任,并且对于不遵守披露规则或严重虚假披露的上市公司处以50万美元以上的罚款。91995年,美国国家环保总局(EnvironmentalProtectionAgency,EPA)发布了《环境会计导论》(AnIntroductiontoEnvironmentalAccountingasaBusinessManagementTool),通过界定环境成本的范围、生产流程中的成本控制和核算方法,帮助上市公司更规范地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环境成本。102010年,SEC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后发布了《SEC关于气候变化信息披露指南》,对上市公司气候披露提出了更清晰的指引,帮助上市公司更好地识别气候、环境以及相关法律对公司业务的影响程度,并且推动量化的环境、气候信息强制披露规则的修订。⚫社会责任(S)2010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首次发布了《供应链透明度法案》,该法案要求在加利福尼亚州经营的供应商和经销商应当公开披露产品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使用奴隶或者人口贩卖的情况。2019年,华盛顿州也发布了《供应链透明度法案》的相关倡议。⚫内部治理(G)2002年,美国国会针对安然公司财务造假事件,颁布了《萨班-奥西利法案》(Sarbanes-OxleyAct,SOX)。11法案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对其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且对内部控制是否充分对外披露管理层评价报告。可以说,《萨班-奥西利法案》开创了公司内部治理(G)信息披露立法的先河。⚫ESG的整合发展美国对ESG披露的整合立法始于2015年,美国的劳工部发布了解释公告《IB2015-01》,对退休基金投资如何考虑ESG因素提供了详细的投资指导。此后,劳工部又发布了《IB2016-01》和《FieldAssistanceBulletin2018》要求所有退休基金的资产管理人必须披露所投资产的ESG信息。2017年,NASDAQ发布了第一版《ESG数据报告指南》在NASDAQ的北欧市场进行试点。基于北欧市场的成功经验,2019年,NASDAQ正式发布了《ESG数据报告指南2.0》(下称《指南2.0》)用于美国市场,该指南的修订综合了纳斯达克原有的《可持续报告》和第一版的《ESG数据报告指南》的内容,还综合了GRI、TCFD、SASB等国际ESG披露准则的内容,呼应了联合国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倡议。9https://www.sec.gov/regulation/staff-interpretations/accounting-bulletins10https://www.epa.gov/p2/introduction-environmental-accounting-business-management-tool-key-concepts-and-terms11https://www.congress.gov/bill/107th-congress/house-bill/3763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112020年初,SEC向国会提交了《2019ESG信息披露简化法案》(ESGDisclosureSimplificationActof2019),该法案是一个框架性的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自己的ESG指标和公司长期战略的影响。►日本:政策资金与自愿性披露结合日本ESG的政策发展类似于美国,以单因素立法发展为核心,对ESG相关的政策以自愿性、指引性文件为主。日本是环境保护实践较早的国家,对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立法也有较长的历史,而对于社会责任和内部管治的信息披露立法则相对较晚。⚫环境信息(E)1997年,日本工业技术环境局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其中非常具体地规定了企业在开展业务全流程中应当如何进行环境评估、编制环境报告以及对外披露环境信息。2000年,日本环境部颁布了《绿色采购法》,通过设立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定期对政府采购商品的品类、参数层面进行详细地规定以满足绿色采购的基本要求,例如2020年2月的采购方针,列举了22种分类275品目的绿色采购标准及注意事项。⚫社会责任(S)与内部管治(G)2014年,日本金融厅颁布了《尽职管理守则》,促进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提升企业的管理效率。122017年,日本又对该守则进行了修订,强调了ESG在企业决策中的重要性。132015年,日本金融厅又联合东京交易所颁布了《公司治理守则》,要求上市公司必须任命两名独立董事,同时评估企业CEO的选拔流程,而且该守则还呼吁上市公司的管理层人员构成应该尽量多样化。虽然该守则对上市公司没有强制的法律约束力,但遵循了“不遵守就解释”的原则。2018年,该守则被重新修订,鼓励更多公司自愿披露ESG信息,强调董事会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作用。⚫ESG整合2020年,日本交易所集团发布了《ESG披露实用手册》,汇总了全球上市公司在开展ESG活动和信息披露方面面临过问题,并将ESG披露分为四个步骤,帮助上市公司根据当前的情况参考手册的指引完成ESG信息的披露。对金融行业的ESG监管发展从金融行业ESG监管发展的趋势图可以看出,对于ESG相关监管政策的发布存在周期性的特点:金融机构相关的ESG监管政策发布数量每过二到三年就会出现一个“猛增”(如:2015年、2017年和2020年)。从发布者的类别来看,金融监管部门、部分法人团体以及货币当局是ESG监管政策的主要发布者。我们根据具体的ESG监管政策发布文件,可以将全球金融监管的发展大致分为3个阶段:12https://www.fsa.go.jp/en/refer/councils/stewardship/20140407.html13https://www.fsa.go.jp/en/refer/councils/stewardship/20170529.html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12►责任投资原则、倡议(2015年之前)该阶段,全球各国、各地区的政府发布了一系列原则性(principles)、指南性(guidelines)的政策文件,主要是指引机构投资者能够评估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环境、气候、社会等风险,并且引导资金更多地流向可持续发展水平高的资产或项目。其中,另有部分政策是单独针对环境、气候风险的管理、绿色(green)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投资者尽责管理形成立法(2016-2018年)该阶段,对于投资者的监管规则从原则和指南上升为了更实际的尽责管理(stewardship),即要求金融机构作为投资者,不仅应该尽责地调查和分析被投资的企业,还要求机构投资者形式作为股东的投票权,通过参与公司的重要经营决策,要求被投资的企业将ESG相关的议题纳入实际经营。►可持续投资产品分类及信息披露趋于严格(2019年后)该阶段,监管者逐渐开始强制金融机构对于投资全流程的ESG信息进行披露(disclosure),部分监管文件制定了基本的投资者ESG信息披露要求(requirements),也有部分监管文件直接援引国际上比较通用的ESG信息披露框架(framework)。图表7:2019年后全球对金融机构ESG监管文件的关键词云资料来源:MSCI,中金公司研究部目前,ESG监管比较成熟的几个国家和地区都已经通过设立相应的规则和指引,增强金融机构在资产层面的ESG信息披露质量。我们把目前监管方面相对成熟的六个国家、地区与金融机构相关的ESG信息披露政策文件,按不同的实施力度分为三类,即:自愿披露、半强制披露(“不遵守就解释”原则)和强制披露。这些文件的共同点在于,他们都在指引金融机构披露其在投资过程中的可持续信息以及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其中,新加坡与法国发布的政策法规要求金融机构对资产层面的气候、环境风险信息进行详细的披露,而其他的政策文件则更偏向于要求机构投资者披露在他们的投资流程中是如何具体纳入ESG信息的。随着今年欧盟《可持续金融披露条例》进入第二阶段,以可持续发展为重点的资管机构及其相应的金融产品,被强制要求报告资产层面的碳足迹等十多个关键风险议题。国际上趋于严格可持续信息披露政策也将进一步推动欧盟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质量的提升。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13图表8:全球主要国家、地区金融机构ESG信息披露监管法规一览表资料来源:各国、地区监管机构官方网站,IOSCO,FinancialSector(Climate-relatedDisclosuresandOtherMatters)AmendmentBill,中金公司研究部图表9:金融机构ESG监管政策发布趋势图资料来源:MSCI,中金公司研究部金融机构的ESG监管的演变主要由联合国以及联合国成立的多个多边机构共同推动,各国、各地区的金融机构通过参与签署相应的可持续金融承诺以主动按照国际标准进行投融资、设计和发行相应的金融产品、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各国、各地区的金融监管当局则通过拓展联合国的ESG金融倡议并根据市场的特点形成不同强制程度的法律法规。►联合国:全球ESG金融机构联盟发起者全球金融机构广泛参与的ESG投资倡议组织,是由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UnitedNationsGlobalCompact,UNGC)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可持续金融倡议(UnitedNationsEnvironment–FinanceInitiative,UNEPFI)共同发起成立的负责任投资原则组织(PrinciplesforResponsibleInvestment,PRI)。14UNPRI构建起了覆盖全球的可持续投资联盟,联合国希望借助UNRPI平台向全球的机构投资者传播ESG对投资的重要意义,引导投资机构将ESG因素纳入整个投资流程,并定期披露资产层面的可持续发展投资绩效。此后,针对商业银行和保险业,UNEPFI也单独发起成立了负责任银行组织(Principlesfor14https://www.unepfi.org/about/background/30-years-of-unep-fi强制性国家/地区部门政策法规需要披露的内容最新发布年份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环境风险管理指引》资产的环境风险信息2022日本金融厅(FSA)《尽责管理守则》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经营的管理信息2020法国立法议会(Legislation)173-VI《绿色增长能源转型法》资产层面气候以及其他ESG相关的风险2021英国金融管理局(FCA)《尽责管理守则》资管机构对尽责管理十二项守则的具体遵守方式2020欧盟立法议会(Legislation)《可持续金融披露条例》(SFDR)资管机构在投资决策流程中对ESG风险的整合策略,以及他们如何考虑所投资产的ESG风险对投资组合带来的主要不利影响2021中国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基金经理行为守则》(FMCC)基金经理将气候相关风险纳入投资、风控流程的具体措施2021新西兰国会(Parliament)《金融行业(气候相关披露及其他事项)修正案2021》强制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按照TCFD建议披露气候相关信息2021强制披露自愿披露“不遵守就解释”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14ResponsibleBanking,PRB)15和可持续保险组织(PrinciplesforSustainableInsurance,PSI)16,将ESG原则覆盖到了影响力较大的各金融行业。图表10:联合国发起的ESG金融机构联盟资料来源:UNEPFI,中金公司研究部除此之外,还涌现了部分区域性的、自愿性发起成立的可持续金融组织。比较著名的有Eurosif,包括欧盟、欧洲经济区(EuropeanEconomicArea,EEA)和英国,是一个由欧洲各个主权国家的可持续投资论坛(SIF)联合组成的合作伙伴关系,各国的SIF都拥有广泛而多样化的成员,包括机构投资者、指数提供商和ESG研究机构等,成员所管理的资产总额(AssetUnderManagement,AUM)超过了20万亿欧元17。⚫UNPRI:责任投资者联盟在2004年,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UnitedNationsGlobalCompact,UNGC)与全球金融机构共同提出ESG倡议后,为了能够广泛地纳入更多的金融机构实践ESG责任投资,联合国前秘书长科菲·安南于2006年发起成立了联合国负责任投资原则组织(TheUnitedNations-supportedPrinciplesforResponsibleInvestment,UNPRI),旨在帮助投资者理解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等ESG因素对投资价值的影响。18截止2022年7月31日,共有4944家机构签署PRI条例。其中有698家资产所有者,3,882家投资管理机构,518家服务供应商。欧盟范围内的UNPRI签署机构数量有1,572家之多,数量显著高于排名第二的美国(1,017家)和英国(777家)。同时我们发现,尽管海外头部资管机构基本均已签署PRI条例,但总部在欧洲的资管机构签署UNPRI的时间都相对较早。1915https://www.unepfi.org/banking/bankingprinciples/16https://www.unepfi.org/insurance/insurance/17https://www.eurosif.org/about-us/18https://www.unglobalcompact.org/what-is-gc/our-work/financial19https://www.unpri.org/signatories/signatory-resources/signatory-directory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15图表11:2004年与联合国共同提出ESG倡议的机构列表资料来源:UNGC,中金公司研究部中国大陆主要金融机构(公募基金、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相关资产管理子公司)自2017年起正踊跃申请加入UNPRI。目前,我国有21家公募基金、6家证券公司及资管子公司以及6家保险公司及资管子公司为UNPRI的签署方。图表12:申请加入UNPRI的中国大陆主要金融机构资料来源:UNPRI,中金公司研究部。数据截至2022年7月31日。保险公司简称右侧标记有“(AO)”的机构在UNPRI中被登记为资产所有者⚫UNPSI:可持续保险倡议可持续保险倡议成立于2012年,呼吁保险公司针对可持续发展议题(环境保护、气候风险、健康风险、收入保障等)在保险产品设计层面进行努力。在这之下,UNPSI提出了四大原则:原则1:在保险公司的战略、风控、产品、理赔管理以及营销活动中纳入ESG议题的考虑;20原则2:为客户以及合作伙伴提供ESG风险管理解决方案;2020https://www.unepfi.org/insurance/insurance/the-principles/国家(地区)金融机构中国香港汇丰银行英国英杰华集团、亨德森全球投资、ISIS资产管理瑞士瑞士联合银行、嘉盛银行、瑞士信贷集团美国高盛、摩根士丹利、创新资本、卡尔佛特集团荷兰荷兰银行法国安盛集团、巴黎银行、国家人寿保险德国德意志银行、环球资产管理公司巴西巴西银行澳大利亚西太平洋银行阿联酋KLP保险年份公募基金证券公司/资管子公司保险公司/资管子公司2017华夏、易方达2018嘉实、鹏华、华宝、南方、博时中国人寿资产2019摩根华鑫、大成、招商东证资管平安保险集团(AO)2020兴全、汇添富、银华第一创业证券2021工银瑞信、广发、建信、中欧、国投瑞银、海富通、中加华泰证券资管、国元证券、长城证券泰康保险集团(AO)、泰康资产、太平洋保险集团(AO)、安联保险资管2022国泰中金公司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16原则3:与政府、监管机构以及利益相关方共同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0原则4:在ESG议题方面,保险公司应当构建起常态化的信息披露制度,以对外公开保险公司对负责任保险原则的落实进展。20目前,太平洋保险、平安保险、鼎瑞再保险(中国香港)、友邦保险(中国香港)已经加入签署了UNPSI。⚫UNPRB:负责任银行原则负责任银行原则成立于2019年,是三大负责任金融机构联盟中,中国金融机构深度参与较高的一个组织。中国工商银行是《负责任银行原则》项目发起银行中的唯一一家中资银行,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首批支持并签署。工商银行作为《负责任银行原则》核心工作组成员、发起银行中唯一一家中资金融机构,全程深度参与该原则起草的相关工作。工商银行从发展中国家国情出发,提出了诸多有益建议,被《负责任银行原则》所采纳。图表13:参与签署UNPRB的中国商业银行资料来源:UNPRB,中金公司研究部►欧盟:自上而下的推动强制性可持续金融监管为规范和进一步推动资管机构的ESG投资,近年来欧盟委员会实施了多项气候相关披露法案和可持续金融法案:⚫2019年1月,欧盟委员会发布《气候相关财务披露条例》(TaskForceonClimate-RelatedFinancialDisclosures,TCFD)。2020年4月,欧盟委员会正式通过《欧盟分类法规(EUTaxonomy,EUT)》,引入了一种以经济活动为重点的可持续性评估新方法,评估农业、制造业、电力、交通、建筑和通信部门的经济活动,在扩大ESG投资和实施欧洲绿色协议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019202020212022中国工商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九江银行天府银行青岛农商行邮储银行江苏紫金农商行恒丰银行重庆三峡银行中国银行吉林银行恒丰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浙江安吉农商行南京银行民生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银行广东佛冈农商行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17⚫2019年12月,欧盟委员会提出了欧洲绿色协议,旨在到2050年使欧洲成为第一个气候中和大陆。212020年1月,欧盟委员会进一步提出欧洲绿色交易投资计划,该计划将在后续的十年间动员至少1万亿欧元的可持续投资资金。⚫2020年,ESMA发布《可持续金融策略》(StrategyonSustainableFinance),呼吁欧盟法律应建立对ESG认知的共识以促进ESG议题监管的趋同。⚫2021年3月,欧盟的《可持续金融披露条例》(SustainableFinanceDisclosureRegulation,SFDR)生效。22SFDR适用于金融市场参与者,旨在通过标准化可持续性披露,来帮助机构投资者和零售客户了解、比较和监控基金的可持续性特征,同时预防机构“漂绿”。图表14:欧盟分类法(EUT)的六大目标图表15:欧盟可持续金融披露条例(SFDR)范围划分资料来源:欧盟委员会,中金公司研究部资料来源:欧盟委员会,中金公司研究部21https://ec.europa.eu/info/strategy/priorities-2019-2024/european-green-deal_en22https://finance.ec.europa.eu/sustainable-finance/disclosures/sustainability-related-disclosure-financial-services-sector_en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18ESG监管体系的案例分析本节将重点介绍四个海外主要市场相对成熟的ESG监管实践。基于共同的可持续发展目标,不同国家、地区的监管者根据立法习惯、监管基础设施、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等差异,走出了各具特色的ESG监管路线,总体来看:►欧盟和新加坡重视“整体”和“实质”:欧盟和新加坡的ESG监管目标都是加强ESG信息披露的覆盖度和有效性,但两者的实施路线略有差异。欧盟主要从实践上通过自上而下的立法的形式,通过加强对ESG资管产品的信息披露来推动提升所投企业ESG信息的披露质量;而新加坡则更注重ESG的传递效率,通过构建平台、撰写指引,尽可能降低披露者的成本,同时尽可能纳入所有与企业ESG相关的客观数据源,自下而上提高企业的ESG信息披露质量。►美国重“实质”轻“整体”:目前,美国对于ESG的监管重点仍聚焦在机构投资者层面。SEC认为,ESG资管产品的“漂绿”行为构成对投资者的欺诈,违反《1940年投资公司法案》。23可以认为,美国对ESG投资的监管是出于对基金投资者保护的一种延伸,目的是避免出现一些“漂绿”的基金违背了投资者对可持续发展目标投资的本意。►日本重视投资过程中的尽责管理:日本目前主要依靠受厚生劳动省直接管理的养老金作为资产所有者,通过对其投资设置指引来引导资产管理机构实施ESG投资。比起信息披露,日本更重视投资者对“被投资方”(包括了基金公司和上市公司)的ESG尽责管理,这就迫使被投资方需要遵守投资者的ESG信息披露规范、管理制度。图表16:海外国家、地区ESG监管案例特点一览国家/地区监管目标主要手段工具类型搭建平台行动指南激励机制欧盟提高信息完备度强制ESG信息披露●●美国防止“漂绿”规定具有ESG关键词的金融产品需要披露投资层面的ESG信息●日本激励企业主动提升ESG引导日本的资产所有者GPIF用投资激励上市公司重视ESG管理●●新加坡降低ESG信息传递成本利用金融科技手段搭建ESG信息披露平台●●资料来源:欧盟委员会,SEC,UNPRI,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中金公司研究部接下来,我们将分别以案例的形式对欧盟、美国、日本和新加坡的ESG监管实践进行介绍。欧盟:三大法律支柱构建ESG信息价值链迄今为止,欧盟已经颁布了三个重要的法律文件(CSRD、SFDR和《欧盟分类目录》)对企业(主要是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和机构投资者的ESG信息披露进行了强制性规定,目标是保持ESG信息在价值链传递过程中的一致性和有效性。从内容上来看,三大法律支柱针对企业、金融机构具有不同层面的规范作用:►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orporateSustainabilityReportingDirective,CSRD)23https://www.sec.gov/files/esg-risk-alert.pdf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19CSRD提出增强、细化企业对可持续发展议题的披露。24根据CSRD的规定,欧盟所有的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必须定期披露完整的可持续发展报告,在可持续发展报告中披露必要的环境、社会和治理议题(如下图),企业需要在报告中对相关可持续发展议题与企业之间的双向影响进行必要的说明。图表17:CSRD中要求企业必须披露的ESG议题资料来源:欧盟委员会,中金公司研究部►可持续金融披露规则(SFDR)SFDR旨在对欧盟市场发行的ESG资管产品要求对资产层面ESG信息的强制性披露。25为了保证机构投资者在销售ESG相关产品时的描述和实际的投资运作过程中是言行一致的,避免潜在的“漂绿”行为,SFDR针对可持续金融产品设置了更严格的可持续信息披露规范。如CSRD一样,SFDR同样要求ESG投资者披露其投资资产与ESG议题之间的双向影响。图表18:SFDR对ESG机构投资者的披露要求资料来源:欧盟委员会,PwC26,中金公司研究部24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52021PC018925https://www.eurosif.org/policies/sfdr/26https://www.pwc.be/en/challenges/sustainability/sustainability-assurance-and-reporting/sustainable-finance-disclosure-regulation-sfdr.html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20►欧盟分类目录(EUTaxonomy):构建环境可持续活动披露的价值链为了企业端和投资端量化ESG信息披露的质量,欧盟委员会目前以CSRD提到的六大环境可持续发展活动作为试点,要求企业主动披露六大环境可持续发展活动的投入金额占企业的营业额比例作为企业的“环境可持续活动相关比例”(在文件原文中称为“%ofTaxonomy-aligned”)。27机构投资者则将持仓企业提供的“环境可持续活动相关比例”根据持仓权重进行加权平均,计算、披露投资组合层面的“环境可持续活动相关比例”。未来欧盟委员会也将试图拓展《欧盟分类目录》的覆盖范围,逐步纳入社会相关的议题,完善ESG信息的价值链。图表19:欧盟ESG三大法律支柱对ESG信息价值链的推动机制资料来源:欧盟委员会,中金公司研究部美国:反“漂绿”的立法与实践美国虽然没有成文的法律对金融产品的ESG披露和投资进行严格的规范,但所有的基金都遵循《1940年投资公司法案》规定的一个重要原则——“基金名称不允许存在欺骗性或误导性”。进一步来说,如果基金名称中包含了“ESG”或同类关键词,那么基金持仓中净资产80%以上的资产应当是满足“ESG”标准的。27https://finance.ec.europa.eu/system/files/2020-03/200309-sustainable-finance-teg-final-report-taxonomy_en.pdf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21图表20:美国ESG基金产品相关法律、监管文件资料来源:SEC,中金公司研究部根据该标准,SEC发布了一系列的公开文件以及咨询文件,并提出了针对ESG产品的详细建议,针对投资者和资产管理机构,SEC分别发布了两个重要的文件:►《ESG基金投资者公告》28为了方便投资者理解ESG基金,SEC在官网发布了该公告。SEC在公告中没有对ESG基金做出严格的定义,但列举、总结了ESG基金典型的运作方式,并建议投资者通过问题导向来识别、筛选出符合自己价值观的ESG基金,总体的思路仍然是通过市场化引导的手段来规范ESG的发行。图表21:SEC对ESG基金运作方式的总结资料来源:SEC,中金公司研究部28https://www.sec.gov/oiea/investor-alerts-and-bulletins/environmental-social-and-governance-esg-funds-investor-bulletin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22图表22:SEC对ESG投资者的投前建议资料来源:SEC,中金公司研究部►《对资产管理机构/投顾ESG投资额外信息披露的提议》29SEC在收集了大量资产管理机构的调研问卷后,整理了该提议稿,主旨仍然是强化《1940年投资公司法案》,作为强化对“ESG”相关关键词基金的法律约束。该提议稿提出了不同层级的ESG基金分类原则,从左往右,基金产品对于ESG因素的纳入程度逐步提升,其中满足ESG整合的基金仅需陈述ESG是否被纳入投资流程,以及纳入的方式,而到了ESG重点关注层级的基金则需要明确该ESG基金属于哪一种分类,并填写标准化的《ESG投资策略概述表》。图表23:SEC提出的层级ESG资管产品信息ESG整合(Integration)ESG重点关注(ESG-focused)影响力投资(Impact)描述在投资过程中将ESG作为一个因素纳入考虑,此时ESG因素与非ESG因素是同样重要的投资过程中,将ESG作为重要考虑因素ESG重点关注基金的一个子集,寻求实现某个特定的ESG目标,例如:应对气候变化披露管理人需要描述,ESG在投资流程中是如何被纳入的详细披露ESG的投资流程,包括招股说明书中的标准化的《ESG投资策略概述表》,并在年报中进行标准化ESG数据披露不仅需要遵循ESG重点关注基金的披露标准,还需要额外定性、定量地披露ESG特定目标的完成进展资料来源:SEC,中金公司研究部29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2/06/17/2022-11718/enhanced-disclosures-by-certain-investment-advisers-and-investment-companies-about-environmental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23图表24:ESG投资策略概述表信息具体填写内容ESG基金的投资策略概述在下方选择本ESG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具体使用的ESG策略(可多选):跟踪ESG指数、正面筛选、负面筛选、特定ESG目标、代理投票、参与公司治理、其他。基金是如何在投资决策中纳入ESG因素概述基金如何将ESG因素纳入投资流程,必须包括:1)对于正面、负面筛选策略的使用,必须明确哪些行业是被纳入或排除的,使用了何种ESG的筛选方法;对于负面筛选,必须说明,是否100%排除,如有例外,则解释;2)描述基金使用何种方法论、第三方数据(如评级商);3)如果跟踪ESG指数,必须明确指数的名称以及指数的ESG方法论。基金如何参与代理投票或公司治理必须说明ESG基金是否有具体的流程参与公司治理:包括代理投票时考虑哪些ESG因素。如果基金还有其他方式参与公司治理,例如:参与管理层的会议,那么基金必须概述此类ESG实践期望达到的目标。如果基金没有参与公司ESG治理的流程,也必须在本项中进行披露、说明。资料来源:资料来源:SEC,中金公司研究部►SEC对资管机构、企业“漂绿”行为的处罚实践2021年以来,SEC不仅发布了大量关于ESG基金的法案,还通过监管手段对于金融机构、实体企业对市场参与者的“漂绿”行为进行了严厉的处罚。从部分处罚案例中可以发现,SEC的起诉原则是“避免欺诈”,一旦机构或企业在ESG方面存在实际行为与陈述之间严重的偏差,那么SEC都可以援引相关的法律对资管机构和企业进行处罚。图表25:SEC对“漂绿”相关的处罚案例类型日期主体处罚内容金融机构2022年5月BNYMellon与ESG相关的重大误导性陈述和遗漏:资管机构声称某些基金“通过了ESG质量审查”,实际上他们并没有。资管机构向SEC支付了150万美元的罚款,并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弥补。30上市公司2022年4月ValeS.A.(矿业)缺乏对ESG重大风险的提示与披露:该上市公司向大坝(其持有的资产)的安全审计员隐瞒了大坝的安全性和稳定性,2019年该大坝倒塌,造成了270人死亡、1200万吨有害物污染了当地供水。31SEC起诉了该企业。上市公司2021年5月Danimer(生物塑料)错误宣传产品的环境效益:其宣传的产品并非所宣传的可以100%生物降解,存在重大虚假和误导性陈述。SEC起诉了该企业。32资料来源:SEC,中金公司研究部日本:资金引导激励ESG活动日本没有强制性的法律法规要求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纳入ESG因素,但日本的各个政府部门将ESG作为重要的发展目标。日本各个政府部门发布了一系列ESG指引性文件,自上而下指引日本领先的资产所有者——日本国民养老金(GovernmentPensionInvestmentFund,GPIF)在整个投资生命周期,推动践行负责任投资、对上市公司实施尽责管理,而上市公司也被鼓励根据相关的ESG指南,将ESG因素纳入经营体系,并定期披露相应的ESG指标。30SECAdministrativeProceedingFileNo.3-20867(2022年5月23日)31SECv.ValeS.A.,1:22-cv-02405(2022年4月28日)32SecuritiesLitigation,1:21-cv-02708(2021年5月14日)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24图表26:日本ESG投资监管体系资料来源:UNPRI,中金公司研究部日本厚生劳动省直接管理的日本政府养老投资基金(GPIF)是日本ESG监管框架下积极的ESG投资践行者之一。GPIF的总裁和理事会成员都由厚生劳动省任命。由于GPIF具有较强的监管背景,其投资决策严格遵守厚生劳动省发布的《储备金基本政策》(BasicPolicyforReserves)和《企业养老金管理人职责指引》(GuidelinesonRolesandResponsibilitiesofAssetManagersforDefinedBenefitCorporatePension)。GPIF将ESG纳入了其尽职管理原则中,并由GPIF的董事会负责ESG的顶层战略设计,其下的三个部门分别负责ESG投资的具体事宜:►投资战略部:负责整体资产组合的平衡和ESG指数的筛选;►公开市场投资部:负责管理外部资产管理人在公开市场的股票和债券投资;►另类资产投资部:投向基础设施、房地产和一级市场股权等,部分投资也会由外部资产管理人进行。对于委外投资,GPIF制定了筛选、管理、评估外部资管机构的一整套制度,以保证外部的资产管理机构能根据GPIF的责任投资原则进行投资管理:►筛选:GPIF会根据一系列严格标准筛选外部资管机构,包括资管机构的公司治理结构、利益冲突管理、股东参与情况、ESG整合能力等。►管理:GPIF倾向于和外部管理者建立超过5年的长期合作关系,并季度或年度考核其投资表现,从而让外部管理人能够用更长期的眼光进行ESG投资。►评估:GPIF会对外部资产管理人的ESG投资表现进行定期打分,通过改变薪酬和激励来促进资产管理人进行ESG整合。目前,对主动投资的资产管理人ESG投资表现打分中ESG整合占90%,尽责管理占10%;对被动投资的资产管理人ESG整合占70%,尽责管理占30%。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25此外,GPIF还希望通过资产管理人和外部参与促进企业提高ESG表现。GPIF要求外部资产管理人定期提交基于ESG因素的“优秀综合报告”、“进步最大综合报告”和“优秀公司治理报告”的提名,评选优秀公司。新加坡:金融科技助力ESG数据标准化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AuthorityofSingapore,MAS)于2021年11月发起设立了“绿色足迹项目”(ProjectGreenprint),顾名思义就是将企业经营中与绿色相关的轨迹进行跟踪、记录,具体的操作就是将企业的自主披露、基础设施以及其他数据提供商的ESG数据融入整个ESG生态,再通过ESG认证机构来保证多来源ESG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帮助企业标准化ESG信息的披露流程、降低披露成本并且为利益相关方获取上市公司的ESG信息提供便利。图表27:新加坡“绿色足迹平台”(GreenprintPlatforms)资料来源: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中金公司研究部目前,“绿色足迹平台”已经完成了传统ESG信息披露平台的搭建。新加坡交易所(SingaporeExchangeLimited,SGX)于2022年9月发布了ESG信息披露平台——ESGenome作为“绿色足迹平台”的重要ESG数据披露的基础设施,特点如下:►统一关键指标:为了方便企业更有效地披露ESG议题指标,ESGenome发布了《核心ESG议题矩阵(CoreESGMetrics)》作为企业披露的指南。在指南中,针对关键指标,新加坡交易所提供了详细的关键议题披露方法论,并尽可能对齐国际公认的披露框架(例如:GRI、TCFD、SDGs等)的要求,定期根据国际框架的调整来更新该矩阵;►结构化:在ESGenome上对ESG数据的存放都是结构化的,数据指标的一致性较强,企业以及利益相关方都能在平台上进行横向、纵向的比较、跟踪,降低了ESG数据披露和填写的成本;►自动化:基于结构化的ESG指标数据,ESGenome能够更全面、统一地为利益相关方提供有价值的信息。ESG评级机构能够直接从ESGenome提取上市公司的结构化ESG指标构建自动化的评级模型、上市公司能直接从ESGenome生成ESG报告而ESG投资者也能够更全面地挖掘新加坡市场的ESG投资机遇和潜在风险。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26基于ESG数据基础设施的搭建,新加坡交易所针对一致性较高的气候信息,制定了关于增强气候信息披露透明度的进度表,要求部分行业实现强制披露以应对全球的气候目标。图表28:新加坡交易所对各行业气候信息强制披露的实施进度资料来源:新加坡交易所,中金公司研究部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27ESG监管的国际协作:分割化vs统一化目前,具有约束力、执行力的ESG监管者主要是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部门、金融监管部门以及证券交易所。不同国家、地区在经济、文化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不同的法律体系、执法习惯。因此,在对于ESG的监管层面,不同国家、地区对于不同ESG标准的引用、ESG监管的约束力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分割。我们也可以看到,随着各国市场的国际化程度提高、联合国对ESG统一标准的推动以及多边机构的共同努力,ESG监管的跨部门、跨地区协作日益紧密。现行监管政策的分割化由于ESG涉及面广、议题跨度大,需要相应的监管机构具备较强综合性治理能力以及与时俱进的监管意识,通常单一监管部门很难制定面面俱到的ESG规则来规范企业和金融机构。在ESG较为成熟的国家和地区,已经对相应的市场主体采取较为强制的披露规则,通常这些地区,对于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对ESG信息的披露要求“不遵守就解释”。剩下的国家和区域,对于ESG的监管政策则以指引性文件为主、在具体的实施层面,以自愿性为主,而这些指南文件也会参照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对于企业和金融机构,在披露ESG信息时,面临的主要挑战不是遵守规则,而是做出合适的选择。目前已经有大量的国际组织、交易所、政府机构发布了与ESG披露相关的监管政策和指引,如何选择合适自身的披露指南,以较低的信息披露成本客观、有效地对外传递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成为了目前所面临的更重要的挑战。区域层面的分割目前各国、各地区对于ESG信息披露标准、监管力度、覆盖范围均在程度上、方法上存在较大的差异。以所有已经加入UNSSE的地区交易所为例,不同地区参考的国际ESG披露标准差异较大,主要特点有:►欧洲地区交易所对ESG国际披露指标的采纳覆盖度较高。各地区交易所对国际可持续信息披露、监管的采纳覆盖度来看,欧洲地区、特别是欧盟国家的交易所(除了纳斯达克集团)对6个国际主流ESG披露规则采纳覆盖度较高,基本实现了全覆盖。►GRI是被监管者广泛采纳的披露框架。除了A股的沪深交易所和印度尼西亚交易所以外,所有交易所都将GRI披露作为交易所认可的ESG披露标准。►沪深A股交易所没有在官方文件中引用任何国际ESG披露框架。目前,深圳证券交易所的ESG披露规则文件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33、上海证券交易所的ESG披露规则文件则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34,目前这两个指引文件没有明确引用国际框架,对于上市公司的ESG信息披露和责任也以指导性文字描述为主。33http://www.szse.cn/aboutus/trends/news/t20060607_517480.html34http://www.sse.com.cn/services/greensecurities/marketdate/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28图表29:全球各主要交易所对ESG国际披露框架的覆盖度国家/地区证券交易所公司个数总市值(百万美元)ESG规则最新发布年份GRISASBTCFDIIRCCDSBCDP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252527,686,923.542021⬤⬤⬤美国纳斯达克372322,464,541.012019⬤⬤⬤⬤⬤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20378,154,689.122008日本日本交易所集团38246,544,303.492020⬤⬤⬤⬤中国深圳证券交易所25786,219,831.222006中国香港交易所25684,976,487.082020⬤⬤⬤法国巴黎泛欧交易所7954,580,000.002022⬤⬤⬤⬤⬤⬤瑞典纳斯达克(斯德哥尔摩)3844,400,000.002017⬤⬤⬤⬤⬤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19913,574,555.012020⬤⬤⬤⬤⬤⬤印度印度国家证券交易所20653,400,000.002022⬤⬤⬤⬤⬤加拿大TMX35043,264,137.362020⬤⬤⬤⬤沙特阿拉伯沙特交易所2272,827,166.572021⬤⬤⬤⬤⬤⬤德国德意志交易所4472,503,045.832013⬤⬤⬤⬤澳大利亚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21471,798,064.722015⬤⬤⬤⬤意大利意大利(泛欧交易所)3981,610,000.002022⬤⬤⬤⬤⬤⬤南非约翰内斯堡证券交易所3221,356,590.812022⬤⬤⬤⬤⬤⬤荷兰阿姆斯特丹泛欧交易所1231,131,876.002022⬤⬤⬤⬤⬤⬤印度孟买证券交易所46951,116,275.002018⬤⬤⬤⬤西班牙西班牙证券交易所25041,024,803.002016⬤巴西B3463935,583.002016⬤⬤⬤丹麦纳斯达克(哥本哈根)125789,509.002019⬤⬤⬤⬤⬤新加坡新加坡交易所673663,388.482018⬤⬤⬤泰国泰国证券交易所778600,059.522012⬤⬤⬤印度尼西亚印度尼西亚证券交易所766578,631.402017墨西哥墨西哥证券交易所144459,707.622017⬤⬤⬤⬤阿联酋阿布扎比证券交易所75433,610.002019⬤⬤⬤⬤挪威奥斯陆(泛欧交易所)333433,117.002022⬤⬤⬤⬤⬤⬤马来西亚马来西亚交易所947414,285.262018⬤⬤⬤⬤⬤比利时布鲁塞尔泛欧交易所206408,583.002022⬤⬤⬤⬤⬤⬤芬兰纳斯达克(赫尔辛基)135359,912.002019⬤⬤⬤⬤⬤菲律宾菲律宾证券交易所278291,473.962019⬤⬤⬤⬤越南胡志明证券交易所404256,394.982016⬤卡塔尔卡塔尔证券交易所51200,834.002016⬤⬤⬤⬤波兰华沙证券交易所810197,389.022021⬤⬤⬤⬤⬤⬤土耳其伊斯坦布尔证交所477193,313.002020⬤⬤⬤⬤⬤⬤智利圣地亚哥商业交易所204152,141.462021⬤⬤⬤⬤⬤⬤科威特科威特交易所167136,620.462021⬤⬤⬤⬤爱尔兰都柏林泛欧交易所22124,081.002022⬤⬤⬤⬤⬤⬤阿联酋迪拜金融市场63111,605.462019⬤⬤⬤⬤⬤新西兰新西兰证券交易所125108,121.002017⬤⬤⬤⬤⬤资料来源:UNSSE,中金公司研究部。数据截至2022年10月16日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29职能层面的分割我们在研究报告《ESG投资系列(5):ESG监管,因地制宜、殊途同归》35中曾总结了部分国家ESG监管的发展特点,其中中国大陆、日本、美国属于单因素、ESG分割形式的监管为主,各个部门对企业E、S、G层面的监管是分割、独立的。图表30:海内外ESG监管模式分类四象限资料来源:中金公司研究部,《ESG投资系列(5):ESG监管,因地制宜、殊途同归》纵览中国大陆、日本和美国近几年发布的与ESG相关的监管政策,可以看出:►“环境”仍然是三地监管者持续关注的焦点。其中,美国最近发布了大量与环境相关的政策法规。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美国共发布了55项与ESG相关的政策法规,其中超过20项与环境相关。36另外,近几年政策文件开始逐步关注金融支持能源转型、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议题,由环境相关的部门主导。►“ESG整合”的监管政策主要由金融监管部门发布,仍以自愿性的披露指引为主,但强制披露也逐步开始试点。目前美国、日本和中国大陆对于ESG整合的政策仍然以“指南”(Guideline)、“倡议”(Initiative)等作为政策文件的标题。从三地市场ESG监管的实践来看,ESG信息披露的强制性和覆盖度正在逐步提升,例如:美国市场开始重视ESG投资产品的实质性披露监管,中国A股市场在科创板37、国有企业38等范围内试点ESG信息的强制披露。►三地对于“社会”层面的监管政策关注点差异较大。从最近发布的监管政策文件可以发现,在“社会”层面,美国更聚焦于劳动者权益和供应链管理、日本更聚焦于消费者保护,而中国大陆则聚焦于信息安全和公民健康。35https://research.cicc.com/document/detail?id=24632536https://www.msci.com/who-will-regulate-esg37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38http://www.sasac.gov.cn/n2588030/n2588944/c24789613/content.html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30图表31:美国、日本和中国大陆ESG监管者对照表资料来源:国家政府官网,中金公司研究部可持续标准依据寻求统一化随着海内外ESG监管实践逐渐成熟,相应制定规则的国际组织也意识到了,目前相对割裂的ESG信息披露指南,给企业的ESG信息提高了披露门槛和披露成本,进而阻碍了整体ESG披露质量的提升。本节将介绍两个典型的ESG可持续标准的设定者,一个是标准制定方ISSB,其发起方具有成熟的财务标准制定经验,而另一个是ESG投资的长期实践者——世界银行下述的国际金融公司(IFC),IFC具备超过十年的可持续投资经验,长期收集统计所投项目的各项ESG指标,有较强的一致性。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各类制定ESG信息披露标准的国际组织逐渐开始寻求统一化,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SustainabilityStandardsBoard,ISSB)应运而生。ISSB由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于2021年11月在COP26上成立,并于近期拟议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框架准则(IFRSSustainabilityDisclosureStandards)。39ISSB的披露准则将基于多个现有的国际披露要求构建,并推动了一些广泛使用的全球标准制定机构之间的组织合作。ISSB标准遵循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askForceonClimate-RelatedFinancialDisclosure,TCFD)建议的四大支柱——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标准和目标,并从SASB的77个特定行业标准中衍生出与气候相关的特定行业指标。此外,ISSB建议公司同时参考其他机构的特定指南,例如气候披露标准委员会的水和生物多样性相关披露指南。2021年,SASB和综合报告框架(InternationalIntegratedReportingCouncil,IIRC)合并成立了价值报告基金会((ValueReportingFoundation,VRF),该基金会将与CDSB一起在2022年6月之前并入ISSB。此外,全球报告倡议组织也承诺其未来的标准制定活动将与ISSB相协调,共同成为国际可持续披露标准的两个“支柱”。39https://www.ifrs.org/groups/international-sustainability-standards-board/国家/地区环境(E)社会(S)ESG整合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农业部财政部劳工部联邦采购监管委员会SEC证券交易所日本环境部(MOE)农业、林业和渔业部(MAFF)卫生劳动福利部(MHLW)消费者厅(CAA)经济、贸易和工业部(METI)东京证券交易所(TSE)日本金融服务管理局(FSA)中国大陆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人民银行国家卫健委海关总署国家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券交易所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31图表32:ISSB基于现有的多项披露标准构建资料来源:ISSB,中金公司研究部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可持续披露标准》下,可持续性报告与财务报告具有同等地位,“准则”也强调了与可持续性相关的财务信息和财务报表之间需要具有可连通性。尽管IFRS和ISSB均无权强制上市公司实施ISSB标准,但是鉴于投资者对于可持续信息需求的压力以及各国政府可能将ISSB标准纳入立法体系,例如英国政府已表示考虑在即将出台的《可持续发展披露条例》中参考ISSB标准,我们预计未来ISSB的两项标准将受到全球范围内的较广泛采纳。国际金融公司(IFC)的《可持续发展框架》与《ESG指南》世界银行(WorldBank)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FinancialCorporation,IFC)是长期可持续投资的实践者,其运作的理念是努力以“不危害”环境和人类社会的前提下,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激发市场的活力。目前,IFC也从自身的实践出发,努力推动ESG标准的整合化。自2006年以来,IFC就开始构建《可持续发展框架》(SustainabilityFramework)作为其可持续投资的整体规范框架。在可持续框架之下,又分为3个重要的部分:►《环境、社会可持续政策》(PolicyonEnvironmentalandSocialSustainability):这是IFC对外的可持续投资承诺,其中包含了IFC在投资过程中对环境、社会的尽责调查和尽责管理的原则;40►《绩效标准》(PerformanceStandards):定义了IFC对其所投资公司的环境、社会风险管理责任;4140https://www.ifc.org/wps/wcm/connect/topics_ext_content/ifc_external_corporate_site/sustainability-at-ifc/policies-standards/sustainability-policy/sustainability-policy41https://www.ifc.org/wps/wcm/connect/topics_ext_content/ifc_external_corporate_site/sustainability-at-ifc/policies-standards/performance-standards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32►《信息获取政策》(AccesstoInformationPolicy):提供了公开的信息披露平台,用来展示IFC所有投资的项目。42图表33:IFC可持续发展框架资料来源:IFC,中金公司研究部近年来,IFC认识到ESG投资的高速发展,因此,基于其成熟的《可持续发展框架》结合目前全球ESG监管和披露标准的发展,IFC发布了《IFCESG指南手册》(IFCESGGuidebook)43。该手册的目的并非为了制定一个新的ESG披露框架或提出新的ESG披露标准,而是通过展示一些ESG的最佳实践案例来降低ESG信息披露者和使用者的学习成本。为了兼顾可操作性和实质性,《手册》中详细统计了IFC所有投项目的ESG议题的覆盖度(如下表),并在手册的附录详细列示了IFC常用ESG指标的计算方法论以及与SDGs的对应关系。42https://disclosures.ifc.org/#/accessInfoPolicy43https://www.ifc.org/wps/wcm/connect/topics_ext_content/ifc_external_corporate_site/ifc+cg/resources/guidelines_reviews+and+case+studies/ifc-esg-guidebook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33图表34:IFC投资项目所披露的常见ESG议题覆盖度资料来源:IFC,中金公司研究部监管国际协作机制探讨近些年,世界各地对ESG的关注度日益提升,越来越多的监管部门、经济主体意识到ESG对于获得长期回报、管理风险、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由于ESG本身仅有“可持续发展”一个抽象的概念作为目标,使得ESG从立法原则、指标体系等方面涌现了大量各具特色的ESG框架,各国、各地区的监管部门对于ESG的监管也各有差异。类别主题议题覆盖度管理系统环境、社会管理系统46%温室气体排放92%水资源使用92%能源效率85%水污染防治73%空气污染防治62%污染风险42%污染物溢出25%栖息地与多样性保护46%濒危动物保护23%气候适应适应气候变化38%强迫劳动与雇佣童工54%薪酬31%培训25%临时用工23%劳资协定69%人员流动69%劳动者反馈与求助23%员工结构69%劳动机会平等35%薪酬发放的性别差异23%受伤与残疾率100%损失时间事故率42%产品设计中的E、S影响力38%产品使用中的碳强度38%数据隐私政策38%包装31%召回31%材料与化学品31%产品安全事故23%反腐败69%竞争性行为25%供应商管理85%原材料循环利用46%争议性矿物38%稀缺材料23%员工多样性健康与安全产品道德采购劳动与工作环境环境资源利用效率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劳动者对待劳动者关系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34为了解决现有ESG框架数量多、复杂度高、学习成本高对推广ESG造成的阻碍,各国的监管者逐渐开始形成联盟,通过共同倡议的形式,逐渐形成国际间ESG的监管协作。以下我们将通过几个简单的例子来展示目前国际间ESG监管合作的相关实践。可持续银行网络(SBFN)可持续银行和金融网络(SustainableBankingandFinanceNetwork,SBFN)成立于2012年,是目前新兴市场ESG金融监管协作的重要网络,帮助新兴市场的商业银行构建起ESG框架融入其实际的风险管理和贷款业务中。截止至2022年3月,SBFN有62个成员国家,监管了43万亿美元的金融资产,占新兴市场银行业总资产的86%。44为了更好地推动可持续金融的监管发展,SBFN的成员在平台之下构建了4个工作小组:►绩效评估工作小组(MeasurementWorkingGroup,MWG):MWG的主要工作是构建一个能够受到全部SBFN成员国一直认可的评估手段,来评价所有成员国在可持续金融框架方面的进展;►可持续金融工具工作小组(SustainableFinanceInstrumentsWorkingGroup,SFIWG):SFIWG是对可持续金融工具的评估和研究,致力于提出一个国际认可度较高的可持续金融工具的分类体系,增强可持续投资活动的可信度;►数据与披露工作小组(Data&DisclosureWorkingGroup,DDWG):DDWG则是为了改进目前可持续金融活动的信息披露,提出一个ESG投资活动的必要披露框架,提高可持续投资的透明度;►国际发展与低收入国家扶持:该小组则是研究通过可持续金融手段在贫困地区解决低收入人群、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议题。根据SBFN在2021年发布的《SBFN全球进展报告》显示,SBFN的成员国大多数都已经以立法的形式构建了可持续金融的框架,这些国家分别处于“承诺”(Commitment)、“构建”(Formulating)、“发展”(Developing)、“提升”(Advancing)、“巩固”(Consolidating)和“纳入主流”(MainstreamingBehavioralChanges)不同阶段。其中,中国、哥伦比亚和印度尼西亚处于较成熟的“巩固”阶段。44https://sbfnetwork.org/wp-content/uploads/pdfs/about-sbfn/SBFN_Brief_April_2022.pdf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35图表35:新兴市场国家可持续金融框架构建进展资料来源:SBFN,中金公司研究部G20可持续金融工作小组2016年,G20峰会在中国杭州举办,中国作为轮值主席国提出成立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由中国人民银行和英格兰银行共同主持。45研究小组连续3年对外发布《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提出了绿色金融发展的现状和政策建议并提出跨国层面的ESG监管协同的政策建议,例如:►统一绿色金融、可持续金融相关定义、指标:研究小组认为,“全球普适”的绿色金融定义可能很难一步实现,但需要有一个推动机制,G20各国可以根据自身在可持续金融方面的经验,共同改善绿色信息、ESG信息的可得性;►提出更清晰的ESG政策信号:研究小组建议各国政府可以向投资者提供更清晰的环境目标和经济政策,以实现SDGs和各国的《巴黎协定》目标;►开展跨境绿色债券的合作:研究小组建议,G20各国可以研究一个共同认可的绿色债券投资模板,使得绿色项目能够获得更广泛的融资渠道。2018年,中国提出将研究小组更名为“可持续金融研究小组”,讲绿色投资拓展到更宽泛的可持续投资层面。但2019、2020年的G20主席国取消了研究小组,而2021年,在意大利担任G20主席国期间,研究小组被恢复并升级为“可持续金融工作小组”,由中国人民银行和美国财政部共同主持46,并发布了《G20可持续金融路线图》,《路线图》提出了提升可持续金融标准的可比性、一致性和兼容性,并提出在5个重点领域进行共同推动。4745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3137046/index.html46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4226109/index.html47https://g20sfwg.org/wp-content/uploads/2022/10/RoadMap_ZH.pdf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36图表36:《G20可持续金融路线图》的五大重点领域资料来源:可持续金融工作小组(2021)《G20可持续金融路线图》,中金公司研究部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与《共同分类目录(CGT)》2019年10月,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的年度会议期间,中国与欧盟、阿根廷、加拿大等国家共同宣布发起成立了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nternationalPlatformonSustainableFinance,IPSF),致力于加强可持续金融的国际合作,共同协调推动可持续金融的标准制定、分类方法的跨境统一。48图表37:IPSF推动可持续金融发展的重要事件资料来源:IPSF,中金公司研究部IPSF最近比较具有影响力的事件是发布了《中欧共同分类目录》(CommonGroundTaxonomy),该目录从2021年11月就开始征求各个利益相关方的意见,最终版本于2022年6月发布,CGT涵盖了72项具体的应对气候变化项目,将《欧盟分类目录》与中国《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中的共同部分进行了对应,该目录被中国以及欧盟的监管者所共同认可。4948https://finance.ec.europa.eu/sustainable-finance/international-platform-sustainable-finance_en49张搏,伍宇镭.《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报告——减缓气候变化》简析[J].债券,2022(09):31-35.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37图表38:《共同分类目录》的编制方法资料来源:《共同分类目录》使用说明,中金公司研究部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38作者信息刘均伟分析员金成联系人周萧潇分析员SAC执证编号:S0080520120002SFCCERef:BQR365junwei.liu@cicc.com.cnSAC执证编号:S0080122030152cheng3.jin@cicc.com.cnSAC执证编号:S0080521010006SFCCERef:BRA090xiaoxiao.zhou@cicc.com.cn潘海怡联系人王汉锋分析员SAC执证编号:S0080122060008haiyi.pan@cicc.com.cnSAC执证编号:S0080513080002SFCCERef:AND454hanfeng.wang@cicc.com.cn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法律声明一般声明本报告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制作。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我们认为可靠的已公开资料,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以下统称“中金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中的信息、意见等均仅供投资者参考之用,不构成对买卖任何证券或其他金融工具的出价或征价或提供任何投资决策建议的服务。该等信息、意见并未考虑到获取本报告人员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个人推荐或投资操作性建议。投资者应当对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进行独立评估,自主审慎做出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投资者在依据本报告涉及的内容进行任何决策前,应同时考量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并就相关决策咨询专业顾问的意见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中金公司及/或其关联人员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为本报告出具日的观点和判断,相关证券或金融工具的价格、价值及收益亦可能会波动。该等意见、评估及预测无需通知即可随时更改。在不同时期,中金公司可能会发出与本报告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可能会不时与中金公司的客户、销售交易人员、其他业务人员或在本报告中针对可能对本报告所涉及的标的证券或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价格产生短期影响的催化剂或事件进行交易策略的讨论。这种短期影响的分析可能与分析师已发布的关于相关证券或其他金融工具的目标价、评级、估值、预测等观点相反或不一致,相关的交易策略不同于且也不影响分析师关于其所研究标的证券或其他金融工具的基本面评级或评分。中金公司的销售人员、交易人员以及其他专业人士可能会依据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而口头或书面发表与本报告意见及建议不一致的市场评论和/或交易观点。中金公司没有将此意见及建议向报告所有接收者进行更新的义务。中金公司的资产管理部门、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的意见不一致的投资决策。除非另行说明,本报告中所引用的关于业绩的数据代表过往表现。过往的业绩表现亦不应作为日后回报的预示。我们不承诺也不保证,任何所预示的回报会得以实现。分析中所做的预测可能是基于相应的假设。任何假设的变化可能会显著地影响所预测的回报。本报告提供给某接收人是基于该接收人被认为有能力独立评估投资风险并就投资决策能行使独立判断。投资的独立判断是指,投资决策是投资者自身基于对潜在投资的目标、需求、机会、风险、市场因素及其他投资考虑而独立做出的。本报告由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监管的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中金香港”)于香港提供。香港的投资者若有任何关于中金公司研究报告的问题请直接联系中金香港的销售交易代表。本报告作者所持香港证监会牌照的牌照编号已披露在报告首页的作者姓名旁。本报告由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监管的中国国际金融(新加坡)有限公司(“中金新加坡”)于新加坡向符合新加坡《证券期货法》定义下的合格投资者及/或机构投资者提供。本报告无意也不应直接或间接地分发或传递给新加坡的任何其他人。提供本报告于合格投资者及/或机构投资者,有关财务顾问将无需根据新加坡之《财务顾问法》第45条就任何利益及/或其代表就任何证券利益进行披露。有关本报告之任何查询,在新加坡获得本报告的人员可联系中金新加坡持牌代表。本报告由受金融行为监管局监管的中国国际金融(英国)有限公司(“中金英国”)于英国提供。本报告有关的投资和服务仅向符合《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2005年(金融推介)令》第19(5)条、38条、47条以及49条规定的人士提供。本报告并未打算提供给零售客户使用。在其他欧洲经济区国家,本报告向被其本国认定为专业投资者(或相当性质)的人士提供。本报告由中国国际金融日本株式会社(“中金日本”)于日本提供,中金日本是在日本关东财务局(日本关东财务局长(金商)第3235号)注册并受日本法律监管的金融机构。本报告有关的投资产品和服务仅向符合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第2条31项所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提供。本报告并未打算提供给日本非专业投资者使用。本报告亦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向符合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施行令》第17条第3款第1项及《金融商品交易法》第58条第2款但书前段所规定的日本金融机构提供。在该情形下,本报告有关的投资产品和服务仅向日本受监管的金融机构提供。本报告将依据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于该国家或地区提供。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特别声明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中金公司可能与本报告中提及公司正在建立或争取建立业务关系或服务关系。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中金公司及/或其相关人员可能存在影响本报告观点客观性的潜在利益冲突。与本报告所含具体公司相关的披露信息请访问https://research.cicc.com/footer/disclosures,亦可参见近期已发布的关于该等公司的具体研究报告。中金研究基本评级体系说明:分析师采用相对评级体系,股票评级分为跑赢行业、中性、跑输行业(定义见下文)。除了股票评级外,中金公司对覆盖行业的未来市场表现提供行业评级观点,行业评级分为超配、标配、低配(定义见下文)。我们在此提醒您,中金公司对研究覆盖的股票不提供买入、卖出评级。跑赢行业、跑输行业不等同于买入、卖出。投资者应仔细阅读中金公司研究报告中的所有评级定义。请投资者仔细阅读研究报告全文,以获取比较完整的观点与信息,不应仅仅依靠评级来推断结论。在任何情形下,评级(或研究观点)都不应被视为或作为投资建议。投资者买卖证券或其他金融产品的决定应基于自身实际具体情况(比如当前的持仓结构)及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股票评级定义:跑赢行业(OUTPERFORM):未来6~12个月,分析师预计个股表现超过同期其所属的中金行业指数;中性(NEUTRAL):未来6~12个月,分析师预计个股表现与同期其所属的中金行业指数相比持平;跑输行业(UNDERPERFORM):未来6~12个月,分析师预计个股表现不及同期其所属的中金行业指数。行业评级定义:超配(OVERWEIGHT):未来6~12个月,分析师预计某行业会跑赢大盘10%以上;标配(EQUAL-WEIGHT):未来6~12个月,分析师预计某行业表现与大盘的关系在-10%与10%之间;低配(UNDERWEIGHT):未来6~12个月,分析师预计某行业会跑输大盘10%以上。研究报告评级分布可从https://research.cicc.com/footer/disclosures获悉。本报告的版权仅为中金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发、翻版、复制、刊登、发表或引用。V190624编辑:张莹,赵静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北京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8层邮编:100004电话:(86-10)65051166传真:(86-10)65051156上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32层邮编:200120电话:(86-21)5879-6226传真:(86-21)5888-8976深圳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72层邮编:518048电话:(86-755)8319-5000传真:(86-755)8319-9229香港中国国际金融(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中环港景街1号国际金融中心第一期29楼电话:(852)2872-2000传真:(852)2872-2100东京中国国际金融日本株式会社〒100-0005東京都千代田区丸の内3丁目2番3号丸の内二重橋ビル21階Tel:(+813)32016388Fax:(+813)32016389旧金山CICCUSSecurities,Inc.SanFranciscoBranchOfficeOneEmbarcaderoCenter,Suite2350,SanFrancisco,CA94111,USATel:(+1)4154934120Fax:(+1)6282038514纽约CICCUSSecurities,Inc32ndFloor,280ParkAvenueNewYork,NY10017,USATel:(+1-646)7948800Fax:(+1-646)7948801新加坡ChinaInternationalCapitalCorporation(Singapore)Pte.Limited6BatteryRoad,#33-01Singapore049909Tel:(+65)65721999Fax:(+65)63271278伦敦ChinaInternationalCapitalCorporation(UK)Limited25thFloor,125OldBroadStreetLondonEC2N1AR,UnitedKingdomTel:(+44-20)73675718Fax:(+44-20)73675719法兰克福ChinaInternationalCapitalCorporation(Europe)GmbHNeueMainzerStraße52-58,60311Frankfurta.M,GermanyTel:(+49-69)244373560本中金公司研报由yin.wang@cicc.com.cn下载精选研报纪要杂志+V入群:up0668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