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立法修订案在欧洲议会以 584 票赞成、67 票反对和 40 票弃权获得通过,相关要
求与2月10日通过的《拟议规则》基本一致,在2020年草案基础上,针对电池管理范围、数据与标签管理、电
池性能要求、供应链尽职调查、碳足迹等方面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22年3月17日
《欧盟电池和废电池法规》(以下简称《新电池法规》)修订案获得欧洲理事会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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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池法规》提案适用范围《新电池法规》提案适用范围
《新电池法规》提案指出,所有进入欧盟市场的电池包括在欧盟本土生产的电池都必须遵守该法规。该法规提案的重大改动
是将电动汽车电池从原指令里的工业电池中单独划分出来作为一类,提案具体的适用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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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电池(portable batteries):任何密封的、质量小于5kg的、非设计工业用途的、非电动汽车或汽车用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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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电池(automotive batteries):任何仅用于汽车启动、照明、点火的电池(如燃油车用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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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电池(electric vehicle batteries):任何专门设计用于为混合动力和电动汽车提供道路运输牵引力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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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电池(industrial batteries):任何为工业用途设计的任何电池,以及除便携式电池、汽车电池、电动汽车电池以
外的其它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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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碳足迹相关内容解读法规碳足迹相关内容解读
《新电池法规》涵盖电池整个生命周期阶段,在很多方面都提出了“新”要求:本次重点解读政策措施中的电池碳足迹要求、电
池回收效率和材料回收率两大方面的内容。
在碳足迹要求方面,《新电池法规》要求轻型交通工具电池和内部存储能量超过2kWh的电动汽车电池与可充电工业电池计算
产品生产周期的碳足迹,未满足相关碳足迹要求的,将被禁止进入欧盟市场。碳足迹要求分阶段实施:首先是信息披露,根
据授权法案制定碳足迹声明;其次是进行分级,在电池上清晰地标注对应的碳足迹绩效等级;最后是设定强制性限值,需附
有技术文件证明声明的生命周期碳足迹值低于欧盟设定的最大生命周期碳足迹阈值。
同时,相比法规草案,修订案对碳足迹相关内容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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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时间有所提前:具体如表1所示,从表中可以看出,碳足迹建立性能分级时间由2026年1月1日提前至2025年7月1
日;结合电池技术的发展,欧盟将限制碳足迹的上限,实施时间由2027年7月1日提前至2027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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