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电厂模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探索建立光伏项目参与绿
电交易与碳排放衔接的新业态和新模式。(市发展改革委、
国资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
会、深圳供电局负责)
7.提升建筑楼宇响应能力。鼓励建筑楼宇结合合同能
源管理等模式积极接入市虚拟电厂管理云平台。梳理形成
大型公共建筑资源库,推动公共机构建筑开展智能化改造
将国有企业开展虚拟电厂应用成效情况纳入市属国企业绩
考核。(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建设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资委、深圳供电局负责)
8.创新工商业园区智慧用电方式。推动工业园区用电
用能智能化改造提升,接入市虚拟电厂管理云平台,每年
评选若干个行业示范作用明显、市场前景广阔、创新效应
显著的标杆项目,按照智能化改造部分(含制造及配套环
节投入)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支持。(市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
作区管委会负责)
9.加快新型储能智慧化改造。支持本地燃煤燃气电厂
灵活配储,提高电源侧系统调节能力和容量支撑能力。鼓
励电网企业在关键节点合理布局储能项目,提升电力安全
保障水平和系统综合效率。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
探索大数据中心、5G 基站、充电设施(含多功能智能杆)、
工业园区等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对先进的储能示范项目
给予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最高支持力度不超过 10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