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现为负荷状态)组建成虚拟电厂,对外提供负荷侧灵活
响应调节服务。
(二)“微网式”虚拟电厂试点:项目建设单位以园区
为依托,实现园区内新能源、用户及配套储能项目一体化聚
合,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具备自主调峰、调节
能力,并可以为公共电网提供调节服务。
三、试点申报
(一)报送方案:项目建设单位可参与“聚合式”、
“微网式”中任一方式的虚拟电厂建设,并按相应要求编制
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目标、各用户用电量、负荷大小及特性曲线、可调节容
量、运营机制、技术支持系统建设方案、拟聚合负荷协议及
预期技术指标、效益分析等。实施方案经区县(功能区)发
展改革局(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后,于 4月30 日前报市发展
改革委。
(二)确定试点:市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
机构,从政策要求、技术规范、综合性能等方面对申报方案
进行综合评估。依据评估意见,在充分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
基础上,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虚拟电厂试点建设目录。
(三)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及技
术规范开展技术支持系统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由电网企业
开展负荷聚合能力、调节性能、技术支持及数据交互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