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
《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出现除沙尘天气外的重污染天气
时的应急工作。
(四)预案体系。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本预案、各市重污染天
气应急预案体系、省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部门
专项实施方案)。
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市应
急预案)、各县(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市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
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市辖区内列入限产、停产、轮产、错峰运输和错峰生产企
业编制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操作方案(以下简称企业减排操作方案)。
(五)工作原则。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统筹兼顾,差异管控;属地负责,
部门联动;信息发布,社会参与。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专项小组(以下简称省应急工作小
组)组长由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省长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负责
同志和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工业
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气
象局、省通信管理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省应急工作小组
下设办公室、预报预警组、专家咨询组、督导检查组,办公室设在省生态环境厅。
各市政府成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由各市政
府有关负责同志任指挥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