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
升,低碳技术创新取得显著成果,组织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推广绿色制造体系,筑牢工业领域碳达峰
基础。到2025年,规模以上单位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比 2020 年下降 16%以上,力争下降 18%;万元工业
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 20%以上;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达到 50%;建成5个绿色低碳工
业园区和 80个绿色低碳工厂;有条件的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率先达峰。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能源消费结构呈现低碳化,工业能耗强度、二
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努力达峰削峰,强化碳中和能力,基本建立以高效、绿色、循环、低碳为特征
的现代工业体系。确保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 2030 年前达峰。
三、主要任务
围绕碳达峰总体目标,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根本导向,以用能结构、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生产方
式转变为基本路线,坚持有增有减、有保有压,统筹工业碳达峰和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低碳产业,重点
推进高碳行业节能减排,加快构建新时代丽水工业经济低碳化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一)推动产业低碳转型。
1.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丽水产业基础特点,实施生态工业高质量发展倍增行动,积极培
育壮大半导体全链条、精密制造、健康医药、时尚产业、数字经济五大新兴产业。以低碳发展为导向,开
展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行动,强化靶向招引、推进市域协同、畅通产业关联,打造 1个千亿级、3 个
五百亿级、15 个以上县域特色百亿级产业(简称:1315特色产业链)。充分利用丽水生态优势,借鉴世
界绿色低碳发展经验,大力培育发展低碳排放、高附加值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要将土地、能耗、金融等资
源要素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加快形成一批低碳高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一批国家绿色产业示
范基地,推动形成开放、协同、高效的创新生态系统,“十四五”期间,力争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
年均增长 8%以上,形成标志性低碳全产业链10 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
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列第一位的为牵头指导部门,
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按属地落实,不再列出)
2.加快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加快整合开发区(园区),发展特色产业平台,加大数字化小微企业
园的建设力度,坚持破立并举、政企联动、建管并重,推动符合标准的企业入园,全面提升小微企业园的
发展质量和水平。大力改造提升钢铁、金属制品、绿色化工、竹木制品、食品加工五大传统产业,推动全
市工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创新实施以数字化、集群化、服务化为标志的传统制造
业改造提升 2.0版,加快传统产业凤凰涅槃、低效企业腾笼换鸟,推进传统制造业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转
型。充分发挥“能效”“碳效”指挥棒作用,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以钢铁、纺织等重点碳排放行业为试
点,探索建立平均先进碳排放对标机制,引导平均线以下的企业升级改造。发展面向广大中小企业的节能
诊断和碳普惠服务,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在绿色低碳领域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
3.严控高耗能行业能耗增长。严格落实新建(改扩建)“两高”项目能效准入,实行关口前移,从
源头坚决遏制“两高”的项目盲目发展。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 0.52吨标准煤/万元的项目,节能审
查开通“绿色通道”,全力加快审批进度,保障项目尽早落地。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 0.52吨标准
煤/万元的非高耗能行业高质量项目,在项目落实能耗平衡方案后及时组织开展节能审查,通过用能权交
易保障项目用能。对因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国家重点支持、涉及重大民生、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等
原因或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高耗能行业项目,在解除缓批限批,完成用能权交易
后,给予用能保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国网丽水供电公司)
(二)深化能源结构调整。
1.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进一步降低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优化能源消费结构,降低煤炭消
费比重,完成上级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严把耗煤新项目准入关,实施煤炭减量替代,新增煤炭
消费项目要通过优化能源结构与淘汰落后产能等方式削减煤炭消费存量。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