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转型深入推进。煤炭消费比重稳步下降,非化石能
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8.3%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
装机占比提高到51.9%左右,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
电量的比重达到15.3%。稳步推进重点领域电能替代。
质量效率稳步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同比降低
2%左右。跨省区输电通道平均利用小时数处于合理区间,风
电、光伏发电利用率持续保持合理水平。新设一批能源科技
创新平台,短板技术装备攻关进程加快。
二、着力增强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进一步夯实化石能源兜底保
障基础,大力提升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水平,有效应对能源
市场波动和风险挑战。
夯实化石能源生产供应基础。有序推进煤矿先进产能核
准建设,推动在建煤矿尽快投产达产,增强煤炭增产保供
能力。积极推动玛湖、富满、巴彦及渤海等原油产能项目上产,
加快建设陕北、川南、博孜—大北等重要天然气产能项目。抓
紧抓实“五油三气”重点盆地及海域的油气增产上产,推
动老油气田保持产量稳定,力争在陆地深层、深水、页岩油
气勘探开发、CCUS 促进原油绿色低碳开发等方面取得新突
破。增强能源储备能力建设。
提高能源系统调节能力。大力推进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
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加快建设具备条件
的支撑性调节性电源,开工投产一批煤电项目。健全完善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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