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布式能源示范类项目。以具备电、热、冷等供能需求且适合氢
能应用推广的区域、公共设施或建筑为典型场景,开展多种先进燃料电池技术与
储供氢技术的融合示范,建设热电联供、固定式发电等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
(三)氢能工业车辆示范类项目。以电商、物流、机场、港口等涉及大
宗物料搬运的区域为典型场景,以生鲜和医药市场等冷链物流、流通配送和工厂
作业仓库为重点方向,开展氢能在叉车等工业车辆和其他工程机械领域的示范应
用。
示范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上方面。
三、申报要求
(一)主体要求
项目支持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项目由主申报单位牵头填报合作单位相关
信息。申报主体或主申报单位须在北京市注册并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项目实施能力。申报单位需近三年未发生环保、安
全、知识产权以及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
(二)项目要求
申报项目实施区域原则上在北京市域范围内,项目拟采购北京市企业生
产的产品优先,项目成果在行业内应具有显著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复制推广价值,
项目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三)方案提交
申报单位根据上述要求填写《北京市氢能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申请表》
(见附件 1),并参照项目建设方案大纲(见附件 2)形成项目建设方案,在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