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核查程序、要求与核查报告范例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16年5月CQC序言“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我国实现2020年、2030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的关键时期,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十八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提出加快推动低碳循环发展,主动控制碳排放,这对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2015年12月联合国气候大会召开前,中国明确提出计划于2017年正式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第一阶段将涵盖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等重点排放行业,届时中国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将成为全世界最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的目标,推动完成国务院《“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41号)提出的加快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的工作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组织制定和印发了24个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并明确开展全国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通过此项工作全面掌握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加快建立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完善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和核算工作体系,加强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管控,为实行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等相关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为保证全国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各省市报送单位的报送水平和报告质量,提升地方各级政府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综合能力,培养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专业从业人员,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司的CQC统一指导下,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针对其中11个行业《指南》编写了系列解析丛书,丛书包括背景介绍、指南解析、活动水平数据和排放因子获取、案例分析等主要章节,针对《指南》中的重点内容由浅入深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编写组结合多年对各种行业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及核查的工作经验,通过案例帮助读者深入理解《指南》的要求,逐步核算企业自身温室气体排放量,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的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制度。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司组织专家审定,该套教材已正式印发。教材可作为各级企(事)业单位用于温室气体报送工作的指导手册,同时也可以作为第三方核查机构、咨询公司等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教材,各级地方政府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能力建设的教材,大中专院校的专业辅助教材。温室气体报送是一项漫长而繁琐的工作,希望读者能通过阅读学习本书以熟悉各个行业《指南》,为建立地方温室气体排放报送制度和报送平台,促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蓬勃发展贡献力量。鉴于时间紧迫以及编者对《指南》的理解难免有不足之处,热诚欢迎各界读者及行业专家给予指导勘正。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1目录第一部分核查机构及人员参考条件····························································1第二部分第三方核查参考指南····································································6第三部分核查报告范例···············································································23CQC1第一部分核查机构及人员参考条件1一、核查机构相关条件。(一)基本条件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办资金不少于300万元。2.应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以及开展核查工作所需的设施和办公条件。3.应具备充足的专业人员及完善的人员管理程序,以确保其有能力在获准的专业领域内开展核查工作;应确保符合核查员要求的专职人员至少10名;所申请的每个专业领域至少有2名核查员。4.应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