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支持。促进会(协会)下设碳普惠促进分会,协助研究制定碳普惠
相关政策、标准,推动碳普惠体系创新,参与碳普惠宣传推广和教育培
训等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深
圳排放权交易所)
(二)建立公正规范的制度标准体系。
3.制定碳普惠管理办法。制定深圳碳普惠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社
会公众、小微企业节能减碳行为产生减排量的管理流程和使用规则,界
定参与主体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4.制定碳普惠方法学。结合深圳市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基于绿色
出行、绿色消费、绿色生活、绿色公益、小微企业节能减排项目场景,
制定公共出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林业碳汇等领域方法学,以方法学
规范减排量核算。鼓励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根据自身基础
开发相应方法学,经研究审核后予以备案和推广。(责任单位:市生态
环境局)
5.制定低碳场景评价规范。基于绿色消费、绿色生活等场景,制
定旅游景区、餐饮、酒店、商超等场景低碳评价规范,赋予相关场景低
碳属性。(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6.制定减排量和碳积分兑换规则。制定深圳碳普惠核证减排量与
碳积分兑换规则,确保减排量与碳积分兑换的科学、公正、公平、公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三)建立广泛覆盖的低碳场景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