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市场投资与碳金融创新的机遇VIP专享VIP免费

碳市场投资与碳金融创新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交易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交易,首批纳入2200多家电力企业,配额总量超40亿吨,成为全球第一大碳市场。全国碳市场建设历程——分阶段建设地方碳市场试点国家市场国家碳市场国家市场融合国家市场扩展阶段Ⅰ启动和试运行阶段Ⅱ发展和改进20112017202120252030“1+9”机遇一:碳市场交易(地方试点碳市场)数据来源:各试点交易所官网,截至2021.6.4机遇一:碳市场交易(全国碳市场)数据来源:上海环境交易所大屏机遇一:碳市场交易——系统架构注册登记系统1.登记管理:初始登记、变更登记2.结算管理:碳资产及资金的结算3.业务管理:管理发放、履约等业务4.监督管理:信息汇总,全面风险管控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交易系统排放报送系统结算银行市场参与主体监管排放数据同步交易持仓及资金信息交易流水交易行情监管监管资金结算开户交易产品碳排放配额现货、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及其他产品(碳期货、碳金融及其衍生品)交易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1:30,13:00-15:00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挂牌和大宗协议)、单项竞价报价单位元/吨;价格最小变动单位0.01元/吨交易主体控排企业,机构、个人及境外投资者入市成本免收年费、会费、开户费,交易手续费优惠(湖北)机遇一:碳市场交易——交易核心要素注:红色表示目前仅适用于地方试点碳市场,全国碳市场暂未开放机遇一:碳市场交易——风险管理市场调节保护机制价格异常波动,触发调节保护机制,生态环境部可采取公开市场操作、调节CCER的使用方式最大持仓量限制持仓量不得超过交易机构规定的限额交易机构可调整最大持仓量限额涨跌幅限制设定不同交易方式的涨跌幅比例,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进行调整大户报告交易主体的持仓量达到交易机构规定的大户报告标准的,应当向后者报告风险警示交易机构可要求交易主体报告情况,发布书面警示和风险警示公告、限制交易等措施,警示和化解风险风险准备金交易机构设立,维护市场正常运转提供财务担保和弥补不可预见风险带来的亏损异常交易监控交易主体违反规则、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交易机构采取:限制资金或者交易产品的划转和交易;限制相关账户使用价格数量卖五2290卖四21150卖三20150卖二18100卖一17120————————买一20200买二1970买三17300买四16150买五15500成交情况前一成交价买入价卖出价成交与否成交价格成交数量162017成交17120172018成交1880181920不成交--无181918成交1820交易一交易二交易三交易终止(80+20)(120+80)(120)(80)(20+50)(20+80)(50)(150)报单•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成交原则机遇一:碳市场交易——交易案例管理政策交易成本固定管理人员,协调能源、生产、财务和数据等部门,统一管理企业碳资产建立专职部门重视交易研究政策碳金融创新研究分配方案,预判松紧度,关注市场存量开展碳配额创新业务,拓宽融资成本把握交易时机,低价格履约机遇一:碳市场交易——交易建议1.企业在3个系统开户3.业主在交易系统卖出,企业购入主管部门企业交易所项目业主5.企业提交CCER履约抵消申请业主转入交易提交履约注销注册开户6.地方主管部门确认并注销CCER注册登记系统交易系统1.项目业主开户,获得签发转出2.选择试点,转入CCER4.企业从交易系统转入注册登记系统4.业主转出资金机遇二:CCER投资(全国碳市场允许抵消5%)机遇二:CCER投资——制度与支撑系统•国家发改委2012年6月13日发布•国家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采取备案管理:方法学备案、交易所备案、核证机构备案、项目备案、减排量备案《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1月上线•记录CCER签发、转移、注销等情况•国家气候战略中心负责业务管理,备案交易机构提供交易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网址:http://cdm.ccchina.org.cn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项目设计项目审定项目备案项目监测减排量核证减排量签发咨询机构审定机构备案机构项目业主核证机构备案机构根据适用方法学完成申报材料文审和现审完成运行监测报告相关主体交易内容国家碳交易主管部门步骤签发到项目业主的登记账户公示文审和现审机遇二:CCER投资——开发流程机遇二:CCER投资——服务机构咨询机构•协助项目业主开发,收取咨询服务费•根据项目情况、服务内容、合作方式的不同价格不一•如项目业主方有开发经验与专业人员,可自行申报备案的审定、核证机构(12家)•提供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证,分别收费•对减排量6万吨以上的项目审定的机构,不得对减排量核证•不得从事咨询服务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CCSC)深圳华测国际认证有限公司(CTI)中国铝业郑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江苏省星霖碳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科学院(CAAS)机遇二:CCER投资——需求影响因素抵消比例及其他限制决定理论需求量抵消上限市场主体的数量、结构决定需求层次市场参与主体决定实际抵消需求量配额分配松紧度碳市场总规模市场规模需求抵消比例仅电力行业(40亿吨)八大行业(60亿吨)估算需求量(亿吨)市场规模(亿元)估算需求量(亿吨)市场规模(亿元)5%21003150注:按每吨50元计算机遇二:CCER投资——供给情况截至2017年4月,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显示共有2874个项目,预计每年产生减排量3.1亿吨,实际已签发减排量6577万吨。审定项目1861个备案项目667个监测报告(公示)项目57个减排量备案项目289个减排项目统计项目大部分处于审定(公示)阶段机遇二:CCER投资——投资建议✓当前国家已暂停CCER项目和减排量的备案和签发,开放时间待定,密切跟踪政策,切勿仓促入场,谨防诈骗!✓如要提前布局CCER,可以关注各地方试点碳市场最新的CCER抵消细则,选择合适的交易标的,谨防政策风险!✓在所有类型的CCER中,林业碳汇较为优质,可作为优先级考虑,但要注意有效期和持仓量!机遇三:碳金融——政策背景《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2016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一共提出9条意见:1、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意义;2、大力发展绿色信贷;3、推动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4、设立绿色发展基金,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动员社会资本;5、发展绿色保险6、完善环境权益交易市场、丰富融资工具;7、支持地方发展绿色金融;8、推动开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9、防范金融风险,强化金融风险,强化组织落实。意义:◼对绿色金融和绿色金融体系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多重激励机制创新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独立第三方机构的作用被强化,为规范绿色金融市场提出了指导方向◼明确了环境权益交易市场的重要作用《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六、完善环境权益交易市场、丰富融资工具(二十五)发展各类碳金融产品。促进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有国际影响力的碳定价中心。有序发展碳远期、碳掉期、碳期权、碳租赁、碳债券、碳资产证券化和碳基金等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探索研究碳排放权期货交易。(二十六)推动建立排污权、节能量(用能权)、水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市场。(二十七)发展基于碳排放权、排污权、节能量(用能权)等各类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拓宽企业绿色融资渠道。机遇三:碳金融——概念定义狭义碳金融:专指以碳排放权为标的的资产的碳交易市场。广义碳金融:与温室气体排放权相关的各种金融交易活动和金融制度安排。不仅包括碳交易,还包括一切与碳投融资相关的经济活动。•碳信贷市场•碳现货市场•碳衍生品市场•碳资产证券化•机构投资者和风险投资者介入的金融活动•与发展低碳能源项目投融资相关的咨询、担保等碳中介服务市场机遇三:碳金融——功能完成减排目标(履约)企业碳市场主管部门购买/出售配额履约企业借助碳远期、碳期货等金融产品可以在保证履约的同时,有效的平抑未来价格波动风险,进行套期保值,实现低成本履约。盘活碳资产获得收益借助碳金融产品作为交易工具,可以帮助企业更有效的管理碳资产,实现减排收益。拓宽融资渠道碳金融产品作为融资工具可以为企业碳资产创造估值和变现的途径,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提供公共基础设施与服务碳交易主管部门监管监管监管减排项目业主控排企业第三方投资机构交易方第三方中介交易平台监测与核查核证机构咨询公司会计师及律师事务所··········注册登记系统交易所·····提供各类辅助服务机遇三:碳金融——参与主体金融机构机遇三:碳金融——产品类型交易工具:帮助市场参与者更有效地管理碳资产,为其提供多样化的交易方式、提高市场流动性、对冲未来价格波动风险、实现套期保值。碳远期碳期货碳掉期碳期权融资工具:为碳资产创造估值和变现的途径,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碳债券碳资产质押碳资产回购碳众筹碳资产托管支持工具:为各方了解市场趋势提供风向标,提供风险管理工具和市场增信手段。碳指数碳保险碳金融产品碳基金机遇三:碳金融——发展现状(9个地方试点碳市场)资料来源:根据公开资料整理,截至2020年机遇三:碳金融——发展现状(主要产品)碳资产托管414%碳排放权质押311%碳/绿色债券311%碳排放权现货远期311%碳配额回购311%碳基金27%绿色金融服务平台27%碳配额期权交易27%CCER质押贷款27%碳指数27%CCER碳中和27%碳资产托管碳排放权质押碳/绿色债券碳排放权现货远期碳配额回购碳基金绿色金融服务平台碳配额期权交易CCER质押贷款碳指数CCER碳中和资料来源:根据公开资料整理,截至2020年机遇三:碳金融——碳资产托管碳资产托管,是指将企业所有与碳排放相关的管理工作(包括内容包含减排项目开发,碳资产账户管理,碳交易委托与执行,低碳项目投融资、风险评估等相关碳金融咨询服务)委托给专业咨询公司策划实施,以达到企业碳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产品简介产品特点:1.经交易中心认证的托管机构接收企业托管的碳资产,通过专业化的碳资产管理运营,为企业提供盘活存量碳资产的手段;2.从风险方面来说,交易中心有20%的保证金制度,能较好保证安全性。借鉴意义:企业将闲置的配额进行托管,通过专业机构的运营从而提高收益率;节省企业人力及管理成本,省心省力且风险较小。2014年12月9日,湖北发布全国首单托管业务信息,该业务由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促成,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该项业务,并托管100万吨碳排放权。机遇三:碳金融——碳资产质押融资/碳抵押碳资产质押融资,是将碳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配额,CCER等)作为质押物,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融资方式。产品简介业务流程碳交易所控排企业提交质押申请1银行碳交易主管部门提交质押备案相关资料2向银行出具控排企业质押证明3放款4还款5提交解除质押备案相关资料7解除质押登记8产品特点:1.企业可利用资金在碳市场中购买配额或碳信用;2.通过利用碳排放权配额进行抵押融资,所获资金可以循环投资于企业生产技术革新和节能减排改造;3.抵押融资与还款流程简洁,使企业快速获得流动资金。借鉴意义:企业碳资产质押融资所获款项既可用于碳交易市场的购买,也可投入到企业自身的节能减排改造中,碳资产质押融资增加了企业融资渠道,并将短期内闲置的碳配额进行有效盘活。机遇三:碳金融——碳债券碳债劵,指政府、企业为筹集低碳经济项目资金而向投资者发行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还本的债务凭证。产品简介产品特点:1.投向十分明确,紧紧围绕可再生能源进行投资;2.相较于传统债券,引入相应碳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配额、CCER)的远期收益作为债券浮动收益,在融资成本和融资模式上给企业提供新的选择。借鉴意义:碳债券可以采取固定利率加浮动利率的产品设计,将碳资产收入中的一定比例用于浮动利息的支付,实现了项目投资者与债券投资者对于碳资产收益的分享。2014年11月26日,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与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签署规模达20亿元的全国最大碳债券意向合作协议。机遇三:碳金融——现货远期(准期货)现货远期交易指市场参与人按照交易中心规定的交易流程,在交易中心平台买卖标的物,并在交易中心指定的履约期内交割标的物的交易方式。产品简介产品特点:履约风险较低、资金使用高效、交易方式灵活、市场公开透明、组织严密规范借鉴意义:为现货需求企业根据生产需要进行套期保值提供了可能,保障生产秩序的正常运行;规范化的碳现货远期交易有效降低了信息不对称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企业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2016年4月27日,在湖北武汉举行的“绿色发展与全国碳市场建设”会议上,全国首个碳排放权现货远期交易产品正式推出,当日碳排放权成交量达680万吨,成交额1.5亿元。机遇三:碳金融——碳排放配额回购控排企业或其它配额持有者向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其它机构交易参与人出售配额,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后按照约定价格回购所售配额,从而获得短期资金融通。产品简介产品特点:1.碳排放配额回购交易可以盘活正回购方的碳资产,增加正回购方的融资渠道;2.逆回购方可以以较低成本获得配额,并开展后续交易或其他碳金融活动,获取利润。借鉴意义:拓展了重点排放单位融资渠道,盘活碳资产,降低融资成本,减轻实体企业运营负担,提升节能减排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充分体现了碳排放配额的商品化和资本化属性,碳排放配额资产价值认可。国内首笔碳排放配额回购融资协议的签约双方分别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总规模达1330万元。产品案例机遇三:碳金融——碳基金是指由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或个人投资设立的专门基金,致力于在全球范围投资于碳市场或温室气体减排、新能源项目。产品简介2014年11月26日,湖北省发改委主任李乐成与华能碳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宁金彪共同为全国首支碳基金鸣锣。华能集团与诺安基金共同发布了全国首支监管部门备案的“碳排放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金。湖北市场碳基金均已在湖北市场开户并交易。诺安资管-创赢1号碳排放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全国首支碳基金,15年7月成功终止,年化收益率16.1%)珠海招金盈碳一号碳排放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深圳嘉碳开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嘉碳开元平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机遇三:碳金融——碳众筹将众筹模式引入CCER项目开发,通过碳市场形成环境经济收益。产品简介产品案例基于CCER的碳众筹项目◼2015年7月,5分钟完成众筹,筹集资金20万元◼资金用途:红安当地户用沼气CCER项目开发◼预计收益:通过碳市场交易实现当地农民增收300万元◼投资人收益:项目减排量、荣誉证书、红安县革命红色之旅等机遇三:碳金融——碳指数中碳指数:综合反映国内各个试点碳市场成交价格和流动性的指标,主要包括“中碳市值指数”和“中碳流动性指数”两只指数。中国碳市场100指数:拟纳入全国碳市场管控的行业上市公司为样本,经本指数方法学挑选出的绿色表现良好的企业,可为投资者进行绿色投资提供参考,进而激励参与中国碳市场的企业更多地进行环境信息披露并提高绿色表现水平产品简介产品案例中碳指数◼“中碳市值指数”选取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湖北和深圳等6个已经开市交易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的碳排放配额线上成交均价作为样本编制而成◼中碳市值指数=总调整市值/基期市值×1000◼“中碳流动性指数”选取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湖北和深圳等6个已经开市交易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的碳排放配额线上成交量作为样本编制而成。◼中碳流动性指数=总调整换手率/基期×1000机遇三:碳金融——自愿碳交易金融创新产品2016年6月,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联合武汉碳减排协会创新了全国首个基于“碳币兑换机制”的互联网社区项目---“碳宝包”。产品简介1.关注“碳宝包”公众微信号2.衣、食、住、行低碳生活方式3.通过“碳宝包”兑换碳币4.使用碳币兑换低碳礼品产品案例湖北试点期间碳金融创新02碳资产质押贷款04碳资产托管03碳基金05碳债券01碳金融授信06境外投资者入市07碳众筹全国首单,累计15.4亿元国内首个CCER众筹项目,20万元全国首笔,累计379万吨国内首支3000万元碳基金,累计1.2亿1200亿元,全国最大08现货远期上线交易2016年4月27日上线交易,首日交易量680余万吨,交易额1.5亿09碳保险机遇三:碳金融——存在的问题✓缺少具体法规指引或政策支持✓缺乏碳配额权益界定、碳会计处理等配套政策✓碳金融创新存在政策风险1.碳金融法律法规不完善政策支持不足✓碳金融市场相关监管各部门之间尚未建立完善的协调机制✓监管部门存在着“重设计、轻监管”的情况2.碳金融监管体系不健全不利于风险防控✓缺乏可复制性和可推广性,后劲不足;✓缺乏避险工具和有效的做空手段来对冲市场价格波动风险3.碳金融创新力度不足产品和业务同质化存在的问题✓金融机构参与积极性不高,无法为碳金融市场引入成熟金融体系的资源✓中介机构服务能力有待提高,尤其是传统金融基础较为薄弱地区4.市场主体结构单一,机构参与不足✓现有法律法规未对环境信息披露提出明确要求,缺乏对企业参与碳市场和碳金融的强制约束✓控排企业对碳金融的需求不足,缺乏长效的碳减排约束政策和市场化激励措施5.碳减排激励和约束不足,企业缺乏动力机遇三:碳金融——相关建议✓控排企业可以积极参与,通过碳金融操作盘活企业碳资产,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履约成本;✓金融机构可以提前布局碳金融,开展碳质押、碳基金、碳保险等业务;✓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开展碳资产托管业务;✓企业、个人均可参与自愿碳交易业务✓注重碳市场风险识别和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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