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我国民用建筑在运行使用过程中消耗的能源及其产生的碳排放占全国碳排
放的比例约为 21%左右,如考虑建材生产、运输,建筑施工等产生的碳排放,则
建筑部门碳排放占全国碳排放的比例将高达 50%左右,因此,城乡建设领域是实
现我国“双碳”目标的关键部分。依靠当前的建筑技术,难以实现建筑全生命期
的零碳排放,即使是实现运行阶段零碳排放也有较大的局限性。如果从建筑部门
整体出发,要实现全建筑类型、全功能、规模化的建筑零碳排放,则势必需要借
助一定的外部碳抵消措施,如核证减排量等碳减排产品,这也是当前部分标准、
部分建筑宣称实现零碳的主要方式。
然而,无论是建筑部门还是生态环境部门均认为,直接的、单纯的采用碳减
排产品抵消碳排放的做法,逃避了自身应进行节能减碳的义务,存在漂绿(green
wash)嫌疑,转移了碳减排的压力和责任,并不利于社会整体碳达峰和碳中和工
作的推进和目标的达成。因此,必须对建筑碳抵消的实施基础、抵消措施和应用
条件进行约束,避免“漂绿”行为泛滥破坏建筑零碳工作部署,保护先行先试高
水平碳中和建筑的健康发展环境。
基于上述背景,本导则以绿色建筑作为碳中和评价的基础,立足于当前技术
成熟、经济可行的做法,采取分级评价的方式,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挑战新技术、
新产品的应用和实践,引导建筑从易到难、分阶有序的实现高质量零碳。在此过
程中,亦希望通过创新实践和规模化应用解决建筑减碳新技术、新产品、新体系
推广初期应用成本高、实施难度大的问题,导则也将根据“双碳”工作的推进情
况,及时调整评价内容和要求,实现持续优化、引领助力,加速城乡建设领域“双
碳”目标的实施进程。
编委会
2022 年6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