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天地
一。园内动植物资源丰富且珍稀濒危物种聚集度高,已知野
生维管束植物 2102 种、大型真菌 632 种、苔藓植物 368 种、野
生脊椎动物 416 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62 种,其
中一级 11 种、二级 51 种。
中国经济发达地区少有的近自然生态系统的区域。候选
区人口密度为 3.4 人/平方公里,生态系统保持了较高的自然
状态,在全国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带内保持了较好的生态系
统原真性。
中国野生大型真菌种质资源重要分布区。目前确认定名
的有 632 种,是全国野生大型真菌最富集的区域之一。
华东地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海 拔 1000 米以上山峰
1390 座,海拔 1600 米以上山峰 50 余座,海拔 1800 米以上山峰
10 座,囊括了浙江省 1800 米以上的所有山峰,坐拥江浙第一高
峰黄茅尖(1929 米)和第二高峰百山祖(1856.7 米),是浙江省
第一大河钱塘江、第二大河瓯江和福建省第一大河闽江的发
源地,是浙西南地区阻挡台风与热带风暴的第一道生态屏障。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经典示范区。百山祖国家公园拥有
深厚的传统文化遗产,孕育了辉煌灿烂的香菇文化、剑瓷文
化、廊桥文化、畲族文化……印证了人类与自然长期和谐相处
的美好愿景,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贵的历史遗产。
“保护”和“发展”并重 引领高质量绿色发展
丽水林业部门下一步将紧紧围绕丽水市委市政府和省林
业局中心工作,聚焦“林业是丽水绿色发展的根本保障、生态
支撑、产业基础”这个新定位,深入研究“保护”和“发展”两
个重大课题,统筹推进丽水林业发展和国家公园建设,加快建
立高标准的林业保护新体系,构建林业产业新格局,打通林业
转型新路径,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谋划和推动林业事业新
发展。
深入实施“平安森林、诗画森林、富民森林、活力森林、碳
汇森林”五大森林行动。到2023 年,丽水市计划将林业重新
打造成为丽水富民强市的重要支柱产业,实现林业振兴;到
2025 年,丽水市计划打造生态优势、充分发挥林业产业富市惠
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共同富裕新样板。一是实施平安森
林行动。加强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加强公益林建设和
天然林保护管理,加强生态重点区域和古树名木、森林古道保
护与修复,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二是实施诗画森林行动。深
入实施新增国土绿化、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和生态公益林提质
等行动,构建健康优质、系统稳定、林相多彩的森林生态系
统。三是实施富民森林行动。充分挖掘生态赋能潜力,培育
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新兴经济。四是实施活
力森林行动。加快林业数字化改革,完善推广“益林富农”“百
山祖·数字公园”“丽水·云森防”等林业智治系统,建立“天地
空”一体化的森林资源监控和治理体系。五是实施碳汇森林
行动。探索建立林业碳汇评估机制,构建林业碳汇计量监测
体系,形成森林、湿地等林业碳库现状及动态数据库,建立林
业碳汇项目储备库,开发储备林业碳汇项目,到 2030 年全市
可开发用于碳汇交易和大型活动碳中和的碳汇总量(10 年期)
为1402万吨。
围绕“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品牌引领”等方面,
全面深化百山祖国家公园创建工作。生态保护方面,构建以
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原
真性和完整性。绿色发展方面,构建“保护控制区+辐射带动
区+联动发展区”全域联动发展格局,引领高质量绿色发展。
民生改善方面,打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旗舰型产品,积
极探索生态保护和民生改善的共赢之路。品牌引领方面,充
分利用国家公园作为具有全球价值、国家象征的国家生态品
牌,打造丽水生态第一品牌。
开展森林固碳减排行动,创建中国碳中和先行区。制定
实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积极开展“碳达峰、碳中
和”路径研究。持续推进森林扩面提质,加强森林可持续经
营,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持续增加森林蓄积,增强森林植被和
森林土壤碳汇能力,结合林业建设重点工程和国有林场森林
经营,建立林业碳汇项目储备库。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大力
开发湿地碳汇等项目,充分发挥湿地生态系统碳汇成员的工
作职责和工作优势。加快建立一批碳汇基地,推动龙泉等县
(市)打造低碳试点县,乡镇及以上“零碳”机关建设比例达到
全省前列。建立低碳高效产业体系,在农产品、竹木制品等行
业率先推行碳足迹、碳标签制度。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实施
一批零碳(低碳)试点示范项目。将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评价
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发挥环评对“高能耗、高排放”项目源
头控制作用,推动碳排放末端治理与技术应用。开展碳中和
信息化平台试点,努力建成生态系统碳汇数据库,基本实现碳
中和数字化管理。
建美绿水青山,做大金山银山,推动林业现代化走在全省
前列,把丽水打造成为生态秀美、百姓富裕、和谐共生的高质
量共同富裕和谐林业示范区,成为绿色发展生态惠民的丽水
典范。
百山祖云海百山祖云海((程昌福程昌福 摄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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