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8·印度新德里】通过《德里宣言》VIP专享VIP免费

GE. 03-60850 (C) 300403 010503
联合国
Distr.
GENERAL
FCCC/CP/2002/7/Add.1
28 March 2003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缔约方会议
缔约方会议第八届会议报告
会议于 2002 10 23 日至 11 1日在新德里举
第二部分:缔约方会议第八届会议采取的行动
一、德里部长宣言
1/CP.8 关于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的德里部长宣......................... 3
二、缔约方会议通过的决定
2/CP.8 非《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的初次国家信息通报的
第四份汇编和综合报.......................................................... 6
3/CP.8 未列入《公约》附件一的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专家咨
询小组 .................................................................................... 8
4/CP.8 《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的国家信息通.........................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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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CP.8 审评资金机制 ......................................................................... 14
6/CP.8 对资金机制经营实体的进一步指导意见 ................................ 16
7/CP.8 就气候变化特别基金的经营问题向受委托经营《公
约》资金机制的实体提出的初步指导意见 ............................ 18
8/CP.8 为负责《公约》资金机制的实体提出的关于经营最不
发达国家基金的指导意见....................................................... 20
9/CP.8 审评国家适应行动方案编制指南 ........................................... 22
10/CP.8 技术的开发和转让.................................................................. 23
11/CP.8 关于《公约》第六条的新德里工作方案 ................................ 24
12/CP.8 保护平流层臭氧层的努力与保护全球气候系统的努力
之间的关系:与氢氟碳化合物和全氟化碳有关的问题.......... 32
13/CP.8 与其他公约的合作.................................................................. 34
14/CP.8 试验阶段联合开展的活动....................................................... 35
15/CP.8 缔约方会议第九届会议的日期和地点 .................................... 36
16/CP.8 行政和财务事项......................................................................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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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P.8号决定
关于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的德里部长宣
出席《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八届会议的各国部长和其他代
表团团长,
回顾《公约》的最终目标和原则以及在《公约》之下做出的承诺,
重申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除贫困是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的首要和压倒一切的优先任
务,
关切地注意到气专委《第三次评估报告》的结论,其中确认,为实现《公约》
的最终目标,必须大幅度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并且确认附属科学技术咨
机构当前正在审议该报告的意义,
注意到附件一缔约方和非附件一缔约方目前都在采取减缓行动,并强调,为应
对气候变化而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在《公约》的规定之下仍然具有高度优先地位
同时,迫切需要采取行动推进适应措施,
承认气候变化会危及所有区域的未来福祉生态系统和经济进步,
深感关切所有国家其是发展中国包括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
临着气候变化不利影渐加剧风险
确认于非是受气候变化和贫困影响冲击最大的区域,应当结合可持续发
诸如《非发展新伙伴关系》发展议,
,为应对当和未挑战,应当在满足可持续发展要的同时应对气
候变化及其不利影响因此呼吁如下:
(a) 批准都议定》的缔约方力促尚批准该议定的缔约方及
批准;
(b) 各缔约方进可持续发展保护气候系人类引起
变化的政和措施应适合一缔约方的具体情况,并应与国家发展方
结合,同时考虑到,经济发展对于采取措施应对气候变化至关重
GE.03-60850(C)300403010503联合国Distr.GENERALFCCC/CP/2002/7/Add.128March2003CHINESEOriginal:ENGLISH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缔约方会议第八届会议报告会议于2002年10月23日至11月1日在新德里举行增编第二部分:缔约方会议第八届会议采取的行动目录一、德里部长宣言页次决定1/CP.8关于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的德里部长宣言.........................3二、缔约方会议通过的决定2/CP.8非《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的初次国家信息通报的第四份汇编和综合报告..........................................................63/CP.8未列入《公约》附件一的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专家咨询小组....................................................................................84/CP.8《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的国家信息通报.........................13FCCC/CP/2002/7/Add.1Page2页次5/CP.8审评资金机制.........................................................................146/CP.8对资金机制经营实体的进一步指导意见................................167/CP.8就气候变化特别基金的经营问题向受委托经营《公约》资金机制的实体提出的初步指导意见............................188/CP.8为负责《公约》资金机制的实体提出的关于经营最不发达国家基金的指导意见.......................................................209/CP.8审评国家适应行动方案编制指南...........................................2210/CP.8技术的开发和转让..................................................................2311/CP.8关于《公约》第六条的新德里工作方案................................2412/CP.8保护平流层臭氧层的努力与保护全球气候系统的努力之间的关系:与氢氟碳化合物和全氟化碳有关的问题..........3213/CP.8与其他公约的合作..................................................................3414/CP.8试验阶段联合开展的活动.......................................................3515/CP.8缔约方会议第九届会议的日期和地点....................................3616/CP.8行政和财务事项......................................................................37FCCC/CP/2002/7/Add.1Page3第1/CP.8号决定关于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的德里部长宣言出席《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八届会议的各国部长和其他代表团团长,回顾《公约》的最终目标和原则以及在《公约》之下做出的承诺,重申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除贫困是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的首要和压倒一切的优先任务,关切地注意到气专委《第三次评估报告》的结论,其中确认,为实现《公约》的最终目标,必须大幅度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并且确认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当前正在审议该报告的意义,注意到附件一缔约方和非附件一缔约方目前都在采取减缓行动,并强调,为应对气候变化而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在《公约》的规定之下仍然具有高度优先地位,同时,迫切需要采取行动推进适应措施,承认气候变化会危及所有区域的未来福祉、生态系统和经济进步,深感关切所有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包括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面临着气候变化不利影响日渐加剧的风险,确认,由于非洲是受气候变化和贫困影响冲击最大的区域,应当结合可持续发展支持诸如《非洲发展新伙伴关系》等发展倡议,决心,为了应对当今和未来的挑战,应当在满足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同时应对气候变化及其不利影响,因此呼吁如下:(a)已经批准《京都议定书》的缔约方力促尚未批准该议定书的缔约方及时予以批准;(b)各缔约方有权并理应促进可持续发展。保护气候系统免于人类引起的变化的政策和措施应适合每一缔约方的具体情况,并应与国家发展方案相结合,同时考虑到,经济发展对于采取措施应对气候变化至关重要;FCCC/CP/2002/7/Add.1Page4(c)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应在水、能源、健康、农业和生物多样性等关键领域更充分地结合气候变化方面的目标,并且利用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的结果;(d)所有缔约方应在考虑到其共同但有差别的责任和各自的能力及特定的国家和区域发展优先事项、目标和的情况的同时,继续推进落实在《公约》之下的承诺,应对气候变化及其不利影响,以求实现可持续发展;(e)适应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是所有国家的高度优先任务。发展中国家尤为脆弱,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更是如此。所有各国都迫切需要在适应方面给予注意并采取行动。应当支持切实有效和着眼于结果的措施,以便在所有各级制订解决脆弱性和适应的办法,并开展能力建设,将适应方面的关注纳入可持续发展战略。措施中应包括充分履行在《公约》和《马拉喀什协议》之下作出的已有承诺;(f)缔约方应促进就与缓解和适应有关的行动进行非正式的信息交流,以协助缔约方继续制订气候变化的有效和适当应对措施;(g)应充分考虑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和执行应对措施的影响引起的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的具体需要和关注;(h)对于发展的关键部门特别是能源以及这方面的投资,应促进国际合作研发和传播创新技术,包括通过私营部门的参与和面向市场的方法以及扶持性的公共政策加以推动(i)应当加强技术转让,包括通过能源、运输、工业、健康、农业、生物多样性、林业和废物管理等所有有关部门实在的项目和能力建设予以加强。应当以研究与发展、经济多样化和加强相关的区域、国家和地方可持续发展机构促进技术进步;(j)应当通过各种手段为获得可靠、代价上可承受、经济上可行、社会上可接受和无害环境的能源服务和资源改善准入条件,同时考虑到具体的国情;(k)需要采取行动实现能源供应多样化,为此应开发先进的、较精确的、能效较高的、代价可承受的和经济有效的能源技术,包括矿物燃料技FCCC/CP/2002/7/Add.1Page5术和水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并以相互商定的优惠条件转让给发展中国家;(l)迫切需要在所有各级采取行动大为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全球比例,以期加大此种能源对能源供应总量的贡献,同时确认国家指标和自愿性区域指标及已有的举措的作用,确保能源政策有助于发展中国家消除贫困的努力;(m)附件一缔约方应进一步履行在《公约》下作出的承诺,包括附件二缔约方履行与提供资金、转让技术和能力建设相关的承诺,表明它们正在率先采取缓解气候变化的国家政策和相应的措施,按照《公约》的最终目标改变温室气体人为排放量的长期趋势;所有缔约方均欢迎在德里举行的缔约方会议第八届会议期间所形成的良好合作,特别是技术性工作的进展以及所开展的建设性讨论,并表示感谢第八届会议主席T.R.巴鲁先生阁下以及印度政府和人民给予的盛情接待。第8次全体会议2002年11月1日FCCC/CP/2002/7/Add.1Page6第2/CP.8号决定非《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的初次国家信息通报的第四份汇编和综合报告缔约方会议,回顾尤其是《公约》第四条第1款、第十条第2款(a)项和第十二条第1、第4、第5、第6及第7款,还回顾第10/CP.2、11/CP.2、12/CP.4、7/CP.5、3/CP.6和30/CP.7号决定,注意到根据第10/CP.2号决定,缔约方会议在审议与非《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非附件一缔约方)初次信息通报有关的事项时,应按照《公约》第三条和第四条第1款、第3款、第4款、第5款、第7款、第8款、第9款和第10款的规定考虑这些缔约方的国家和区域发展重点、目标和情况.还注意到缔约方会议从第一届会议开始就在按照《公约》第十二条第7款进行安排,以根据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的请求为它们提供有关的技术支助和资金支助,帮助其按照该条的要求汇编和通报信息,并找出与《公约》第四条规定的拟议项目和应对措施相关的技术需要和资金需要,审议了秘书处根据第30/CP.7号决定1提交的31份非附件一缔约方的初次国家信息通报的第四份汇编和综合报告所载的信息,以及附属履行机构的有关建议,1.注意到:(a)国家信息通报的编制为能力建设尤其是国家温室气体清单、脆弱性和适应及减缓状况评估等方面的能力建设,提供了初步机会;(b)多数非《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非附件一缔约方)都采用了《经修订的1996年气专委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c)一些非附件一缔约方的国家清单总的来说与附件一缔约方的国家清单可比;(d)在鼓励持续不断地编制清单方面有某些余地;1FCCC/SBI/2002/8和FCCC/SBI/2002/16。FCCC/CP/2002/7/Add.1Page7(e)能力建设还有助于在国家一级制定并维持体制安排;(f)非附件一缔约方正在继续履行《公约》第四条第1款和第十二条第1款之下的承诺;(g)截至2002年6月1日,46个最不发达国家缔约方中已有20个缔约方提交初次国家信息通报,而不属于最不发达国家缔约方的100个非附件一缔约方中有64个缔约方尚未提交初次国家信息通报;2.认为,鉴于在编制国家信息通报方面遇到的技术限制和问题,即一些与数据的质量和可得性、排放因子及评估气候变化的影响和应对措施效果的方法等相关的困难,需要提供资金和技术,以维持和加强非附件一缔约方编写国家信息通报的国家能力;3.根据《公约》第十二条第5款,请每个尚未在《公约》对其生效后或按照《公约》第四条第3款获得资金后三年内提交初次国家信息通报的非附件一缔约方尽快提交初次国家信息通报,但有一项谅解是:属于最不发达国家的缔约方可酌情决定在恰当时候提交初次国家信息通报;4.请秘书处编写以下文件供附属履行机构第十九届会议审议:(a)关于在编制非附件一缔约方2002年6月1日至2003年4月1日提交的初次国家信息通报过程中在使用《公约》相关指南方面遇到的问题、限制因素和困难的第五份汇编和综合报告;(b)一份借助一批有代表性的初次国家信息通报和其他相关文件,叙述非附件一缔约方为执行《公约》而采取的步骤的情况通报,目的是进一步便利执行非附件一缔约方根据《公约》第十二条第4款列出或提议执行的项目;5.还请秘书处编写有关非附件一缔约方向秘书处提交的国家信息通报所载信息的文件,以期汇编关于非附件一缔约方为依照《公约》第四条第1款和第十二条第1款推动《公约》的执行所作努力的信息,并且每隔不超过两年的时间向附属履行机构提供这些文件。第8次全体会议2002年11月1日FCCC/CP/2002/7/Add.1Page8第3/CP.8号决定未列入《公约》附件一的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专家咨询小组缔约方会议,回顾《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有关条款,尤其是第四条第1、第3和第7款,以及第十二条第1、第5和第7款,回顾关于未列入《公约》附件一缔约方(非附件一缔约方)的信息通报的决定,尤其是第10/CP.2、11/CP.2、2/CP.4、12/CP.4、8/CP.5和31/CP.7号决定,认识到国家信息通报的编制是一项持续性工作,还认识到交流国家、分区域和区域经验对改进非附件一缔约方的国家信息通报编制来说很重要,重申有必要为非附件一缔约方提供一个论坛,以便交流编制国家信息通报方面的国家、分区域和区域经验,极为满意地感谢未列入《公约》附件一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专家咨询小组在改进非附件一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编制工作方面发挥的出色作用,进一步感谢澳大利亚、芬兰、德国(通过波恩基金)、瑞士、荷兰及美利坚合众国提供资助,向咨询小组研讨会提供经费,重申有必要为国家信息通报的编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支持,1.决定未列入《公约》附件一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专家咨询小组继续开展活动,以便向未列入《公约》附件一的缔约方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改进第二次和随后的国家信息通报的编制工作,并酌情改进尚未提交信息通报的缔约方的初次信息通报的编制工作;2.决定咨询小组应当按照本决定所附的经修订的职权范围拥有新的任务;3.还决定在第十三届会议上审评咨询小组的任务和经修订的职权范围;4.决定自2004年起在秘书处预算中作出为咨询小组会议供资的安排;5.请秘书处按照《公约》第八条第2款(c)项和第17/CP.8号决定为咨询小组的工作提供便利,具体做法是:FCCC/CP/2002/7/Add.1Page9(a)协调咨询小组的会议和研讨会,汇编会议和研讨会报告,供附属履行机构(履行机构)审议;(b)根据要求向咨询小组提供技术支持,特别是在国家信息通报编制所涉的国家温室气体清算编制、脆弱性和适应情况评估、减缓状况评估、研究和系统观测、教育、培训和宣传、技术转让以及能力建设等方面;(c)维持一个电子公告牌,加强咨询小组成员之间的联络;6.请附件一缔约方提供资助,以支持由咨询小组主办的研讨会的举行。第8次全体会议2002年11月1日FCCC/CP/2002/7/Add.1Page10附件未列入《公约》附件一的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专家咨询小组职权范围1.未列入《公约》附件一的缔约方(非附件一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专家咨询小组应继续以改善非附件一缔约方第二次和以后各次国家信息通报编制进程为目的,就尚未提交初次国家信息通报的缔约方而言,应酌情和在相关时以改进这类缔约方的初次国家信息通报编制进程为目的,向非附件一缔约方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2.咨询小组应由专家名册上的专家组成,具有温室气体清单、对易受伤害程度的评估和适应、减轻问题和国家信息通报编写方面的专门知识。3.咨询小组应由如下24名专家组成:(a)每一非附件一缔约方区域即非洲、亚洲和太平洋地区及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各5名;(b)《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附件一缔约方)共6名,包括经济转型国家的1名;(c)在为非附件一缔约方编制国家信息通报提供技术援助方面有相关专长的3个国际组织各1名。4.为了保证地域平衡,上文第3段(a)和(b)分段提到的专家由所涉区域的缔约方任命。附件一缔约方的专家由附件一缔约方任命。此外,在为非附件一缔约方提供技术援助方面有相关经验的三个国际组织中每个国际组织出一名专家,由秘书处挑选。上述所有任命应通知附属履行机构的主席。在需要时,应按专家的特长领域和与履行机构主席协商,从专家名册中临时性挑选更多的专家,由履行机构主席决定任职条件和任期。5.咨询小组的成员每一任期为两年,最多连任两期。出于连续性和体制记忆的考虑,咨询小组每一区域集团应有2名成员续任1年。此后,任命新的成员替换任职到期的成员。6.由非附件一缔约方三个区域集团的代表轮流担任主席和报告员。主席任期一年。由报告员接任主席,届时提名一名新的报告员。FCCC/CP/2002/7/Add.1Page117.如遇咨询小组某一成员辞职或不能任满指定的任期,或无法履行职务,咨询小组可在考虑到缔约方会议下届会议临近时间长短的同时决定,请原先提名该成员的集团提名另一成员,接任该成员的未满任期。在此种情况下,咨询小组须考虑到原先任命该成员的集团表示的任何意见,并将任何更换情况通知附属履行机构主席。8.咨询小组的会议每年不超过两次,每次与附属两机构或预定的研讨会衔接举行。在认为履行职权所必要时,视待审议的国家信息通报数目而定,可在可用经费范围内并经与履行机构主席磋商召开特别会议。9.咨询小组应受权:(a)查明和评估妨碍尚未完成初次国家信息通报的非附件一缔约方编制通报的技术问题和制约;(b)酌情查明和评估非附件一缔约方使用国家信息通报指南和方法时遇到的困难,并提出加以改进的建议;(c)研究向秘书处提交的国家信息通报,尤其是关于分析和方法学问题的说明,包括编拟和报告温室气体清单、减轻影响活动、脆弱性和适应方法评估及其他资料时遇到的技术问题和制约,以期改进提供资料的一致性、数据收集、本地和区域排放因素和活动数据的使用及方法的研发;(d)通过组办关于国家温室气体清单、脆弱性与适应、减轻影响方法的研讨会,包括区域或分区域级的实际操作培训班,以及关于非附件一缔约方使用第二次及以后各次国家信息通报编制指南使用的培训,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e)审查现有的活动和方案,包括多边和双边供资来源的活动和方案,以求便利和支持非附件一缔约方编制第二次和以后的国家信息通报;(f)酌情就与非附件一缔约方执行《公约》的情况有关的事项为履行机构提供技术咨询,(g)在秘书处的协助下拟订讨论会和会议的议程,确保适当覆盖职权中提到的各项问题。应从专家名册中挑选出席此类研讨会的专家和顾问。如有必要,可邀请有国际地位的其他专家出席。FCCC/CP/2002/7/Add.1Page1210.咨询小组应鼓励在《公约》之下设立的各个专家组就有关的技术问题开展互动。11.咨询小组关于上文第9段所述事项的建议应提交附属履行机构审议。12.秘书处应支持咨询小组的活动,为组织会议和酌情编制提供给缔约方的背景材料、文件和研讨会报告提供便利。秘书处应在其网站上收列便利编制国家信息通报的活动和方案的有关资料。FCCC/CP/2002/7/Add.1Page13第4/CP.8号决定《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的国家信息通报缔约方会议,回顾《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有关规定,尤其是第四、五和六条、第七条第2款、第九条第2款(b)项、第十条第2款、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回顾其关于《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的国家信息通报的第9/CP.2、第6/CP.3、第11/CP.4和第33/CP.7号决定、关于修订了《公约》附件一名单的第4/CP.3号决定以及关于《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编制指南第二部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国家信息通报编制指南)的第4/CP.5号决定,审议了附属履行机构的有关建议,1.敦促尚未提交第一、第二或第三次国家信息通报的《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包括根据第4/CP.3号决定被列入附件一的缔约方,尽快提交国家信息通报;2.敦促尚未根据第11/CP.4号和第3/CP.5号决定提交其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的《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尽快提交清单;3.请《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在2006年1月1日前根据第十二条第1和第2款的规定提交第四次国家信息通报;4.认定审评国家信息通报和审议此项审评工作的结果证明是有用的,应根据第2/CP.1、第6/CP.3和第11/CP.4号决定继续开展这样的工作。第8次全体会议2002年11月1日FCCC/CP/2002/7/Add.1Page14第5/CP.8号决定审评资金机制缔约方会议,回顾《公约》第四条第3款和第十一条第4款,还回顾第9/CP.11、11/CP.2、12/CP.3、13/CP.2、11/CP.3、12/CP.3以及3/CP.4号决定,注意到附属履行机构第十七届会议依照第3/CP.4号决定附件所载标准进行的资金机制有效性的审评工作,还注意到秘书处编写的关于资金机制审评的综合报告1、全球环境基金提交缔约方会议第八届会议的报告2、以及全球环境基金第二次总体绩效研究报告,进一步注意到全球环境基金切实有效地发挥了《公约》资金机制经营实体的作用,欢迎全球环境基金信托基金第三次顺利得到大量补充,还欢迎《全球环境基金第二次大会北京宣言》,1.请全球环境基金向缔约方会议第九届会议报告根据全球环境基金第二次总体绩效研究报告的建议拟订的行动计划的执行进展情况,并报告基金是如何考虑到缔约方会议第二次资金机制有效性审评提出的建议的;2.请全球环境基金秘书处与《公约》秘书处协商,发起对话,以便在借鉴从全球环境基金供资的项目和方案吸取的经验教训的前提下,更为有效地贯彻落实缔约方会议向全球环境基金这一经营资金机制的实体提出的指导意见,设法简化这些指导意见,并在向缔约方会议第十届会议提交的报告中报告这一对话的结果;3.请《公约》秘书处与全球环境基金秘书处协商,编写一份关于依照有关确定执行《公约》所需和可供的资金的第十一条执行第12/CP.2和12/CP.3号决定的报告,供附属履行机构第二十届会议审议;1FCCC/SBI/2002/14。2FCCC/CP/2002/4。FCCC/CP/2002/7/Add.1Page154.请全球环境基金:(a)与履行与执行机构以及国家联络点合作,在考虑到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全球环境基金监测和评价股的结论的前提下,对其项目周期进行审评,以期简化该周期,并提高其效率;(b)继续设法按照《全球环境基金第二次总体绩效研究报告》的建议和《北京宣言》,提高基金业务活动的管理效率和成本效益;(c)继续使议定的边际成本和全球效益概念变得更加易于理解,同时认识到确定边际成本的过程应当透明、灵活和务实,与《北京宣言》相一致;(d)加倍努力,促使全球环境基金活动与国家优先事项相一致,并将这些活动纳入国家规划框架,如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减贫战略等;5.请附属履行机构依照第3/CP.4号决定所附指南所载标准,或随后可能得到修改的标准,在第二十一届会议上发起第三次资金机制审评,采取恰当措施,并向缔约方会议第十二届会议报告结果。第8次全体会议2002年11月1日FCCC/CP/2002/7/Add.1Page16第6/CP.8号决定对资金机制经营实体的进一步指导意见缔约方会议,回顾《公约》第三条、第四条第1、3、4、5、7、8和9款、第六条、第九条第2款(c)项、第十一条第1和5款及第十二条第3和4款,又回顾其第13/CP.1、7/CP.2、10/CP.2、11/CP.2、12/CP.2、9/CP.3、1/CP.4、2/CP.4、4/CP.4、6/CP.4、8/CP.5、9/CP.5、10/CP.5、2/CP.7、3/CP.7、4/CP.7、6/CP.7和7/CP.7号决定,进而回顾,按照第11/CP.1号决定,缔约方会议应对资金机制的经营实体给予政策、方案优先事项和资格标准方面的指导。承认按照《公约》第六条开展合作促进、便利、制订和执行关于气候变化及其影响的公众意识方案是有益的,重申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对于这些国家掌握能力充分参与《公约》进程和有效履行在《公约》之下的承诺至为关键,1.决定,全球环球基金作为资金机制的经营实体,应当:(a)在国家信息通报方面;(一)在某一适当层次通过《公约》资金机制的一个经营实体提供资助,以快捷方式和按议定全额费用,满足贯彻第17/CP.8号决定所附指南的需要,并按照第2/CP.7号决定尤其是第6/CP.7号决定第1段(c)分段、第3、4和5段用于编制国家信息通报的能力建设活动;(二)在第17/CP.8号决定所附指南获得批准之前,继续向已经发起编制第二次国家信息通报进程并按快捷程序或议定全额费用得到供资的缔约方提供资金;(b)在与能力建设有关的事项方面:推动迅速执行第2/CP.7号决定,同时考虑到第6/CP.7号决定第3、4和5段,并在拟订2003年5月提交全球环境基金理事会的“全球环境基金全球环境能力建设行动的战略协作内容和框架”时考虑到第2/CP.7号和第6/CP.7号决定;FCCC/CP/2002/7/Add.1Page17(c)在与技术转让有关的事项方面:按照第4/CP.7号决定,通过其气候变化重点领域和根据第7/CP.7号决定设立的气候变化特别基金向非附件一缔约方特别是其中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以利实施第4/CP.7号决定附件所载为增强《公约》第四条第5款的执行而采取有意义和有效行动的框架;(d)在与第六条有关的事项方面:按照第11/CP.1和第6/CP.7号决定向非附件一缔约方特别是其中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支持执行第11/CP.8号决定附件所载关于《公约》第六条的工作方案;(e)在与全球环境基金向缔约方会议提交报告有关的事项方面:在提交缔约方会议的报告中按照附属履行机构第十七届会议关于全球环境基金的结论1提供详细的资料;2.请全球环境基金在提交缔约方会议第九届会议的报告中还收列为执行本决定规定而采取的具体步骤。第8次全体会议2002年11月1日1FCCC/SBI/2002/17第22至24段。FCCC/CP/2002/7/Add.1Page18第7/CP.8号决定就气候变化特别基金的经营问题向受委托经营《公约》资金机制的实体提出的初步指导意见缔约方会议,忆及《公约》第四条第1款(b)项、第4、第5、第7、第8、第9和第10款,忆及第7/CP.7号决定,其中确认需要为履行《公约》提供资金,包括除专用于全球环境基金气候变化重点领域的摊款以及多边和双边供资外还需追加的新的资金,因此而建立了气候变化特别基金,进一步忆及第4/CP.7号决定,其中请全球环境基金作为《公约》的资金机制经营实体通过其气候变化重点领域和气候变化特别基金为开展该决议附件所载关于为增强《公约》第四条第5款的执行而采取有意义和有效行动的框架中列出的活动提供资助,忆及第7/CP.7号决定第3段,其中提出,应请附件二所列缔约方和有能力的附件一所列缔约方为这项基金捐款,该基金应在缔约方会议的指导下由一受委托经营资金机制的实体来经营,赞赏地欢迎欧洲共同体及其成员国协同加拿大、冰岛、新西兰、挪威和瑞士作出的联合政治声明,并请有能力的其他缔约方也向该基金捐款,还欢迎全球环境基金为建立气候变化特别基金而作的安排,忆及第7/CP.7号决定第1段(e)和(f)分段,其中提出,附件二所列缔约方应就它们每年向气候变化特别基金的捐款情况提交报告,缔约方会议也应每年对上述报告作审评,1.决定,为了经营气候变化特别基金,全球环境基金作为受委托经营《公约》资金机制的一个实体,应:(a)促进气候变化特别基金与经营实体受委托负责的其他基金之间在供资方面相互补充;(b)确保气候变化特别基金的资金与经营实体受委托负责的其他基金分开;(c)确保在经营气候变化特别基金方面的透明度;FCCC/CP/2002/7/Add.1Page19(d)在确保健全的财务管理的同时,为经营气候变化特别基金采取简化的程序;2.决定进一步确定气候变化特别基金在第7/CP.7号决定第2段所列领域内必须供资的优先活动、方案和措施,为此而开展如下活动:(a)现在即发起一个进程,以便向全球环境基金提供进一步的指导意见,这一进程包括:(一)请缔约方在2003年2月15日前,就第7/CP.7号决定第2段所述的活动、方案和措施提出意见;(二)请技术转让专家组和最不发达国家专家组尽快按照它们各自的授权就第7/CP.7号决定第2款所述的活动、方案和措施向秘书处提出意见;(三)请秘书处编写一份报告,总结和分析提出的上述意见,供附属履行机构第十八届会议审议。(b)在完成这一进程之时,于第九届会议上作出一项决定,向全球环境基金提供指导意见,以便全球环境基金在此之后不加拖延地使特别基金投入运转。第8次全体会议2002年11月1日FCCC/CP/2002/7/Add.1Page20第8/CP.8号决定为负责《公约》资金机制的实体提出的关于经营最不发达国家基金的指导意见缔约方会议,确认《公约》第四条第9款所述最不发达国家的具体需要和特殊情况,重申需要为最不发达国家缔约方使用最不发达国家基金的资金而通过并实施简化程序和快速受理办法,又重申需要确保最不发达国家基金与负责《公约》资金机制业务的经营实体受托经营的其他基金在提供资金方面的互补性,欢迎作为《公约》资金机制经营实体的全球环境基金为最不发达国家基金开办业务所作的安排,回顾关于为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工作方案而设立最不发达国家基金的第5/CP.7和7/CP.7号决定,欢迎在为最不发达国家基金调动自愿捐款方面所取得的进展,确认最不发达国家在谈判技巧培训和语言培训方面的具体需要,回顾载有关于最不发达国家基金业务的初步指导意见的第27/CP.7号决定,以及第29/CP.7号决定,该决定责成最不发达国家专家组根据最不发达国家缔约方的请求,通过研讨会等形式就国家适应行动方案的编制和执行战略为最不发达国家提供咨询意见,1.决定通过如下为负责《公约》资金机制的经营实体提出的关于经营根据第5/CP.7和7/CP.7号决定设立的最不发达国家基金的进一步指导意见;2.请全球环境基金,包括其执行机构,确保为国家适应行动方案的编制尽快发放和支付资金并及时提供协助;3.请该经营实体根据上文第1段所指的任务,在双边来源提供的自愿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于2003年在最不发达国家专家组指导下组织四个区域研讨会(一个在非洲为法语最不发达国家举办,一个在非洲为英语最不发达国家举办,一个在亚洲举办,一个在某个小岛屿发展中国家举办),以便为最不发达国家提供咨询意见,以此推进这些区域编制国家适应行动方案的工作;FCCC/CP/2002/7/Add.1Page214.请以上第1段所指实体为落实上述指导意见作出必要安排,并在提交缔约方会议第九届会议的报告中介绍为落实这一指导意见而采取的步骤;5.鼓励附件二缔约方和附件一所列有能力的缔约方通过双边来源和其他来源提供的资金,帮助解决最不发达国家在谈判技巧培训和语言培训方面的需要;6.请所有缔约方和最不发达国家专家组以及全球环境基金及其各执行机构于2003年4月15日之前就如何采取战略执行国家适应行动方案以及如何处理最不发达国家工作方案的各个要点以满足最不发达国家紧迫的眼前需要,向秘书处提出意见,供缔约方在附属履行机构第十八届会议上审议;7.请秘书处将所收到的以上第6段所指意见编成一份汇编;8.决定在第九届会议上考虑为负责《公约》资金机制业务的经营实体提出关于最不发达国家基金经营问题的进一步指导意见。第8次全体会议2002年11月1日FCCC/CP/2002/7/Add.1Page22第9/CP.8号决定审评国家适应行动方案编制指南缔约方会议,认识到《公约》第四条第9款述及的最不发达国家的具体需求和特殊情况,回顾其第28/CP.7号决定,其中载有国家适应行动方案编制指南,审议了缔约方1和最不发达国家专家组2提交的关于这一问题的材料,审议了最不发达国家专家组的进展报告3,1.决定目前不必修订国家适应行动方案编制指南;2.请最不发达国家缔约方适当参考由最不发达国家专家组编拟的关于国家适应行动方案编制指南的说明;3.决定根据最不发达国家缔约方在编拟国家适应行动方案方面的经验,并在最不发达国家专家组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在第九届会议上审评并视需要修订国家适应行动方案编制指南。第8次全体会议2002年11月1日1FCCC/SBI/2002/MISC.1和Add.1。2FCCC/SBI/2002/INF.14。3FCCC/SBI/2002/INF.16。FCCC/CP/2002/7/Add.1Page23第10/CP.8号决定技术的开发和转让缔约方会议,忆及《二十一世纪议程》关于转让无害环境技术的第三十四章和2002年8月在约翰内斯堡举行的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通过的《执行计划》的有关规定,按照《公约》的有关规定,特别是第四条第1、第3、第5、第7和第8款、第九条第2款(c)项、第十一条第1和第5款以及第十二条第3和第4款,忆及第11/CP.1、13/CP.1、7/CP.2、9/CP.3、2/CP.4、4/CP.4、9/CP.5和4/CP.7号决定,认识到秘书处在开发秘书处技术信息系统(TT:CLEAR)方面取得的进展,该系统已在2001年9月提供给缔约方试用,欢迎在落实第4/CP.7号决定附件所载为促进《公约》第四条第5款的执行而采取有意义和有效行动的框架方面所取得的初步进展,赞赏地注意到技术转让问题专家组(专家组)在执行2002-2003两年期工作方案方面取得的进展,1.鼓励专家组继续它卓有成效的工作;2.请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a)请其主席尽可能就关于相互交叉的问题,包括关于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活动问题的工作方案在根据《公约》设立的专家组之间开展磋商和推动合作;(b)在第十九届会议审议技术转让专家组下一年的工作方案时,考虑用以处理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和经济转型期缔约方已经完成的技术需要评估结果的创新办法;3.请秘书处协助附属科技咨询机构主席促进上文第2段(a)分段所述各专家组之间的磋商。第7次全体会议2002年11月1日FCCC/CP/2002/7/Add.1Page24第11/CP.8号决定关于《公约》第六条的新德里工作方案缔约方会议,回顾《公约》第二、第三、第四和第六条,还回顾第11/CP.1、第2/CP.7、第3/CP.7、第4/CP.7、第5/CP.7和第6/CP.7号决定,进一步回顾《二十一世纪行动议程》和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的有关报告,认识到第六条十分重要,有助于调动所有利害相关者和各主要集团参与与气候变化有关并符合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政策的拟定和实施,还认识到需要建立由国家推动的工作方案,以此增强各国政府、政府间组织、非政府组织、社区组织以及私人和公共部门之间的合作、协调和信息交换,进一步认识到需要有充足的资源,确保有效实施第六条下的活动,需要酌情加强或建立国家气候变化秘书处或国家联络点,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审议了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第十七届会议的建议1,1.通过了本决定附件所载的关于第六条的五年期工作方案;2.决定在2007年对工作方案进行审查,并在2004年进行一次中期审查,以评估它的效力;3.请缔约方(尽可能在其国家信息通报中)报告为实施工作方案而作出的努力,以利于在2004年和2007年进行审查;4.鼓励政府间和非政府组织继续开展与第六条有关的活动,并请它们针对五年期工作方案而制定自己相应的工作方案;1FCCC/SBSTA/2002/13第52段。FCCC/CP/2002/7/Add.1Page255.还鼓励缔约方充分利用全球环境基金作为《公约》资金机制经营实体,特别是根据第6/CP.7号决定第1段(h)项2以及第2/CP.7和第3/CP.7号决定或者在国家信息通报方面所提供的现有机会,以及其他多边和双边供资渠道提供的机会;6.请全球环境基金根据第11/CP.1和第6/CP.7号决定,向非《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非附件一缔约方),特别是其中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以支持实施工作方案;7.鼓励多边和双边组织支持与执行第六条及其工作方案有关的活动以及非附件一缔约方,特别是其中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的有关的能力建设活动。第7次全体会议2002年11月1日2第6/CP.7号决定第1段(h)项是:“1.决定根据《公约》第四条第3和第5款和第十一条第1款,全球环境基金作为资金机制的经营实体,应向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尤其是其中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以便开展下列活动,包括开展第5/CP.7号决定第7段所述的活动:(h)更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促进社区介入和参与处理气候变化问题”。FCCC/CP/2002/7/Add.1Page26附件关于《公约》第六条的新德里工作方案A.意见1.落实《公约》第六条的所有内容,包括教育、培训、宣传、公共参与、公众获得信息以及国际合作等,将有助于实现《公约》的目标。2.所有缔约方根据它们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负责执行《公约》第六条。各国开展第六条下的活动的能力也将各不相同,同样,为了加强人们对气候变化问题的了解,它们的优先主题领域和工作对象也会有所不同,将与它们的可持续发展优先事项和文化上倾向于使用的方案执行办法一致。3.区域、分区域和国际合作能提高缔约方执行《公约》,加强协同作用,避免不同公约之间重复努力,最终提高方案编制的效率并促进支持方案的集体能力。4.必须向各国更多地了解它们在开展第六条活动方面所存在的需要和差距,以便有资源这样做的缔约方、政府间和非政府组织能有效地作出具有针对性的努力,提供适当的支持。5.许多缔约方、政府间组织、非政府组织和社区组织以及私营和公共部门已经在积极工作,提高对气候变化的原因和影响以及解决办法的认识和了解。特别是,许多政府已经在采取能够与第六条活动联系在一起的措施。但是,资金和技术资源的缺乏可能会阻碍有些缔约方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开展这种活动的努力。6.就缔约方开展的第六条活动的性质提出报告可能不难。但是,衡量和量性测定这些活动的影响也许会比较艰巨。B.目的和指导原则7.本工作方案根据《公约》的规定,列出了与第六条有关的活动的范围及其行动的基础。它应灵活地充当由国家推动的行动的框架,以处理缔约方的具体要求和情况并反映它们的国家优先事项和主动行动。FCCC/CP/2002/7/Add.1Page278.第六条工作方案以缔约方会议的现有决定为基础,具体地说,是数次提到第六条活动的《马拉喀什协定》,特别是关于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期国家能力建设的第2/CP.7和第3/CP.7号决定、关于技术开发和转让的第4/CP.7号决定和关于执行第四条第8和第9款的第5/CP.7号决定。9.第六条工作方案应遵守以下几点:(a)由国家推动;(b)注意成本效益;(c)将第六条活动纳入现行气候变化方案和战略的分阶段办法;(d)促进伙伴关系、网络和协同增效作用,尤其是各公约之间的协同增效作用;(e)跨学科办法;(f)注重整体性、系统性;(g)可持续发展原则。C.工作方案的范围10.作为执行《公约》国家方案的一部分,并考虑到各国的情况和能力,鼓励缔约方根据反映第六条6个要素的下列各类开展活动。国际合作11.在开展工作方案范围内的活动进行分区域、区域和国际合作能够提高缔约方执行《公约》的能力,政府间和非政府组织的努力也能够促进《公约》的执行。这种合作能进一步加强各公约之间的协同作用,提高所有可持续发展努力的效力。教育12.为了推动执行《公约》第六条,应就特别针对年轻人的以气候变化为重点的教育和培训方案方面开展合作、增进、促进、拟订和落实等活动,包括交换或借调人员以培训专家。FCCC/CP/2002/7/Add.1Page28培训13.为了推动执行《公约》第六条,应在国家一级以及适当时在分区域、区域和国际各级就以气候变化为重点的培训科学、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方案开展合作、增进、促进、拟订和落实活动。技术能力和知识能提供充分处理和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机会。公众认识、公众参与和公众获得信息14.为了推动执行《公约》第六条,应在国家一级以及适当时在分区域、区域和国际各级的气候变化公众认识方案及其影响方面开展合作、增进、促进、拟订和落实活动。还应促进公众获得气候变化及其影响方面的信息,加强公众参与解决气候变化及其影响和制定充分的应对办法。D.执行缔约方15.作为执行《公约》的国家方案和活动的一部分,并在第六条工作方案的范围内,缔约国根据它们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及其国家和区域的具体发展重点和能力,除其他事项外可以:(a)发展体制和技术能力,以找出在执行第六条方面的差距和需要,评估第六条活动的效力,并审议第六条活动、减轻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政策和措施与根据《公约》作出的如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等的其他承诺之间的关系;(b)准备对执行第六条方面因各国具体情况而产生的需要作评估,包括采用调查和其他有关手段,以确定工作对象和潜在的伙伴关系;(c)设计和资助一个第六条活动的国家联络点,并指定具体责任。这些责任可以包括确定加强与其他公约的协同作用方面可开展的国际合作和可能有的机会的领域,协调编写国家信息通报中关于第六条的一章,确保其中提供有关的联系信息,包括网址;FCCC/CP/2002/7/Add.1Page29(d)建立一个组织和个人名录,并标明它们与第六条活动有关的经验和专长,以建立与开展这些活动有关的积极的网络;(e)按照各国情况,制定标准,以便查明并宣传开展第六条活动方面的良好做法;(f)按照有关保护有版权材料的法律和标准,加强提供气候变化方面无版权限制的和翻译的材料;(g)加强努力编制和使用着重于气候变化的课程和教师培训,将其作为把气候变化问题纳入各教育层次和各学科的办法;(h)寻求机会,广泛传播气候变化的有关信息。采取的措施可以包括将气候变化政府间专门委员会第三次评估报告和关于气候变化的其他重点文件的普及本译成适当语文并予以发行;(i)在开展与气候变化有关的工作时请公众提供意见并参与,其中包括青年和其他团体的参与,并鼓励所有利害相关者和重要团体的代表参加气候变化谈判进程;(j)向公众介绍气候变化的原因和温室气体的排放源,以及在各个级别可以采取的处理气候变化的行动;(k)向一般公众和所有利害相关者介绍国家信息通报以及国家行动计划或国内气候变化工作方案中所得到的发现。16.在拟订和开展第六条活动时,缔约方应争取加强国际和区域各级的合作和协调,包括确定与其他缔约方、政府间和非政府组织、私营部门、国家和地方政府以及社区组织的伙伴关系和网络,并增进和促进信息和材料的交换,经验和良好做法的交流。政府间组织17.请各个政府间组织包括各公约秘书处在内,除其他外:(a)通过其经常性方案,并通过侧重于气候变化的特别方案,包括在适当时提供和传播资料和易于翻译和调整的图表等原始材料以及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等,以支持开展第六条下的活动;FCCC/CP/2002/7/Add.1Page30(b)加强与其他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协作,并加强它们的参与,以便能为各缔约方开展与第六条有关的活动提供协调一致的支持,并避免工作的重复。非政府组织18.鼓励各非政府组织继续开展与第六条有关的活动,并请它们考虑如何加强附件一国家和非附件一国家的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合作,以及如何加强政府间组织、非政府组织、政府的活动的协调。支助19.缔约方必须确定最有效,成本最低效益最高的办法开展第六条活动,并鼓励它们与其他缔约方以及政府间和非政府组织及有关的利益相关方建立伙伴关系,以促进开展这些活动,包括确定支助和供资的优先领域。20.作为最初优先事项,执行工作方案就必须加强国家体制和能力,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加强这种能力并建立提供和交换信息的机制。审查进展情况和报告21.缔约方会议通过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在2007年前审查落实本工作方案的进展情况,并在2004年对进展情况作中期审查。22.请所有缔约方尽可能在国家信息通报和其他报告中报告它们取得的成就、获得的教益、取得的经验、现存的差距以及注意到的障碍。23.请政府间组织对第六条工作方案拟订应对方案办法,并根据与《公约》秘书处的磋商,通过秘书处向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转达作出的反应和取得的进展,以便在2004年和2007年审查该方案和评估它的效力。24.请非政府组织向秘书处提供有关资料,并根据它们的国内情况,就取得的进展酌情通知它们的国内联络点,并使之参与,以便在2004年和2007年审查第六条工作方案并评估它的效力。FCCC/CP/2002/7/Add.1Page31秘书处的作用25.根据《公约》第八条,请秘书处为按照第六条工作方案开展的活动提供便利,尤其是:(a)根据各国家信息通报所载的资料以及其他信息来源,就各缔约方执行第六条的进展向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提交报告。这些报告应定期印发,尤其应为2004年的中期进展审查和2007年审查印发这种报告;(b)便利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以协调的方式为五年期第六条工作方案提供意见;(c)继续就一个信息交换所的结构和内容开展工作,包括能促进(一)执行工作方案,(二)缔约方、从事第六条问题工作的政府间和非政府组织之间的交换资料与合作,并找出能够承办这种信息交换所并提供经常支持的机构。FCCC/CP/2002/7/Add.1Page32第12/CP.8号决定保护平流层臭氧层的努力与保护全球气候系统的努力之间的关系:与氢氟碳化合物和全氟化碳有关的问题缔约方会议,赞赏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和《蒙特利尔议定书》技术和经济评估小组及时、全面地答复了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的请求1,审议了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第十六届和第十七届会议的结论,回顾《公约》为《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优化其方法提供了灵活性,以便缔约方在就气候变化而采取的行动中尽可能减少温室气体的二氧化碳排放当量,确认在根据《蒙特利尔议定书》逐步减少使用损耗臭氧物质的过程中使用氢氟碳化合物、碳氢化合物、氨、二氧化碳以及其他化合物的作用,还确认各国政府需要与有关行业和利害关系方进行或继续进行对话,以有助于促进实现《蒙特利尔议定书》和《公约》目标的方式推动传播与损耗臭氧物质代用品有关的信息,注意到研究和发展有关保护臭氧层同时促进实现《公约》以及《蒙特利尔议定书》所载目标的技术的重要性,还注意到《蒙特利尔议定书》下设的多边基金正在资助发展中国家使用损耗臭氧物质的代用品,其中一些也是温室气体,进一步注意到《蒙特利尔议定书》的许多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实际使用氢氟碳化合物和依靠进口这些物质,任何转换均对这些国家造成影响,其中包括在技术和经济方面造成影响,考虑到广泛传播政策中立信息对于让有关企业和政府在完全知情的情况下就使用损耗臭氧物质代用品的问题作出选择是极为重要的,1.请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并通过《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会议请《蒙特利尔议定书》技术和经济评估小组编写在其针对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的请求作出的答复中所述的平衡的有关科学、技术和政策问题的特别报告2,1见FCCC/SBSTA/2002/MISC.23号文件。2见FCCC/SBSTA/2002/MISC.23号文件。FCCC/CP/2002/7/Add.1Page332.敦促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和《蒙特利尔议定书》技术和经济评估小组在一份统一的报告中处理所涉一切领域的问题,并在2005年初完成定稿;3.鼓励各缔约方确保其为对付消耗臭氧问题而采取的行动有助于实现《公约》的目标;4.鼓励各国政府与有关行业和利害关系方进行或继续进行对话,以有助于促进实现《蒙特利尔议定书》和《公约》目标的方式推动传播与损耗臭氧物质代用品有关的信息;5.鼓励有关组织包括通过《公约》网址继续提供政策中立信息,尤其是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这种信息;6.鼓励各缔约方致力于继续研究和发展有关保护臭氧层同时促进实现《公约》以及《蒙特利尔议定书》所载目标的技术;7.请缔约方考虑提供多边基金在《蒙特利尔议定书》下提供的资金以外的项目资金,特别是通过全球环境基金和清洁发展机制提供资金;8.请《公约》秘书处通过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秘书处和《蒙特利尔议定书》秘书处提请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和《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会议注意本决定;9.决定:(a)在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和《蒙特利尔议定书》技术和经济评估小组同意开展上文第1段所述的工作之前,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应在题为“保护平流层臭氧层的努力与保护全球气候系统的努力之间的关系:与氢氟碳化合物和全氟化碳有关的问题”的议程项目下继续审议这些问题;(b)在收到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和《蒙特利尔议定书》技术和经济评估小组表示接受的函件后,将在题为“与有关国际组织的合作”的议程项目下审议上文第9段(a)分段所述的问题;(c)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会议将至迟在2005年收到报告后立即在新的议程项目下恢复对这些问题的审议。第7次全体会议2002年11月1日FCCC/CP/2002/7/Add.1Page34第13/CP.8号决定与其他公约的合作缔约方会议,忆及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的执行计划,忆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目标和有关规定,忆及其第1/CP.7号决定,尤其是第3段,认识到三项里约公约之间需要进行合作,注意到联合联络组需邀请《拉姆萨尔湿地公约》秘书处酌情交流信息和参与联合联络组的会议,注意到三项公约秘书处联合联络组的进展报告,1.确认《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需加强相互间的合作,以确保这些公约在环境领域的整体影响力,在可持续发展的共同目标下促进协同作用,避免重复工作,加强共同努力,并提高现有资源的利用效率;2.请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继续并加强与《生物多样性公约》附属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机构和《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合作;3.支持联合联络组的任务1;4.促请联合联络组按照其任务继续努力加强三项公约及其秘书处之间的协调工作。第7次全体会议2002年11月1日1见FCCC/SBSTA/2001/2号文件第42段(d)分段。FCCC/CP/2002/7/Add.1Page35第14/CP.8号决定试验阶段联合开展的活动缔约方会议,忆及第5/CP.1、10/CP.3、13/CP.5和8/CP.7号决定,注意到关于试验阶段联合开展的活动的第六份综合报告1,审议了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第十七届会议的结论,确认参加试验阶段联合开展的活动仍然是从实践中学习的一个重要机会,进一步确认为在试验阶段联合开展的活动方面尚不具备经验的缔约方提供参与这种活动的机会十分重要,注意到随时有可能提交关于试验阶段联合开展的活动情况报告并且这种报告均在《气候公约》网站上发表,1.决定继续开展试验阶段联合开展的活动;2.进一步决定将编制和审议试验阶段联合开展的活动情况综合报告的工作从一年一次调整为两年一次;3.请秘书处将所提交的最新信息提供给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和附属履行机构与缔约方会议同时举行的届会;4.进一步决定将准备在第七份综合报告中审议的、关于试验阶段联合开展的活动情况报告的提交截止日期定为2004年6月1日。第7次全体会议2002年11月1日1FCCC/SBSTA/2002/8。FCCC/CP/2002/7/Add.1Page36第15/CP.8号决定缔约方会议第九届会议的日期和地点缔约方会议,忆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七条第4款,忆及联大1985年12月18日关于会议安排的第40/243号决议,忆及目前适用的议事规则1中关于主席一职由五个区域集团轮流担任的第22条第1款,1.决定缔约方会议第九届会议于2003年12月1日至12日举行,在此之前召开非正式的会前会议;2.赞赏地注意到意大利政府表示有兴趣主办第九届缔约方会议;3.请意大利政府在2002年11月30日以前就这一提议提供进一步的资料;4.请执行秘书根据联大第40/243号决议继续就第九届缔约方会议可否在意大利举行与意大利政府协商,并最迟于2003年1月15日向主席团报告有关情况;5.请主席团在秘书处第一次实况考察之后,于2003年1月30日之前就第九届缔约方会议的地点作出决定;6.请秘书处参照主席团关于第九届缔约方会议应在意大利举行的一项决定,与意大利政府签订有关第九届缔约方会议安排的东道国协议。第8次全体会议2002年11月1日1FCCC/CP/1996/2。FCCC/CP/2002/7/Add.1Page37第16/CP.8号决定行政和财务事项缔约方会议,审议了秘书处编制的文件中有关行政和财务事项的资料1,忆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财务程序第8段(b)项,审议了执行秘书关于拖欠缴款可选对策的报告2,一、2000-2001两年期审定财务报表1.注意到联合国审计委员会的2000-2001两年期审定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3;2.表示感谢联合国作出安排审计《公约》账目及审计员的宝贵意见和建议;3.注意到这些建议并请执行秘书酌情加以贯彻。二、2002-2003年的财务绩效4.注意到关于2002年财务绩效包括《公约》所有信托基金缴款状况的初步报告;5.表示感谢及时向核心预算缴款的缔约方;6.还表示感谢一些缔约方为便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其中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发展中国家参与《公约》进程提供了捐款以及为补充活动信托基金提供了捐款;7.鼓励缔约各方继续向参与《公约》进程的信托基金和补充活动信托基金捐款;8.重申感谢德国政府每年为核心预算出资766,938欧元,并作为波恩秘书处的东道政府特别捐赠1,789,522欧元;1FCCC/SBI/2002/10和Add.1、FCCC/SBI/2002/11和FCCC/SBI/2002/INF.13。2FCCC/SBI/2000/2。3FCCC/SBI/2002/10和Add.1。FCCC/CP/2002/7/Add.1Page389.促请尚未向核心预算缴款的缔约方不再拖延立即出资,同时考虑到,按照秘书处的财务程序,2003年的缴款应于2003年1月1日之前交纳;10.关切地注意到有很多缔约方至今未交2002年或此前年度的缴款,其中有些自信托基金设立以来拖欠至今。三、迟交缴款11.注意到秘书处就迟交缴款已经采取的举措4;12.促请《公约》所有缔约方注意,对核心预算的缴款于每年1月1日到期,请在该日之前迅速和全额付清各自的缴款。四、2004-2005年方案预算13.请执行秘书向附属履行机构第十八届会议提交2004-2005年的方案预算草案供其审议,如按联大第五十七届会议通过的决定确有必要,则应在其中列出一笔会议服务应急费;14.请附属履行机构第十八届会议建议一项方案预算供缔约方会议第九届会议通过。第8次全体会议2002年11月1日----------4FCCC/SBI/2000/2第17段。GE.03-60858(C)300403020503联合国Distr.GENERALFCCC/CP/2002/7/Add.228March2003CHINESEOriginal:ENGLISH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缔约方会议第八届会议报告会议于2002年10月23日至11月1日在新德里举行增编第二部分:缔约方会议第八届会议采取的行动目录二、缔约方会议通过的决定(续)决定页次17/CP.8未列入《公约》附件一的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编制指南..................218/CP.8《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编制指南,第一部分:《公约》年度清单报告指南……….......................1819/CP.8《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温室气体清单技术审评指南…………………….............................................................2020/CP.8用于试验阶段联合开展活动的修订的统一报告格式...............21FCCC/CP/2002/7/Add.2page2第17/CP.8号决定未列入《公约》附件一的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编制指南缔约方会议,回顾《公约》第四条第1、第3和第7款,第十条第2款(a)项和第十二条第1、第5和第7款,还回顾关于未列入《公约》附件一的缔约方《非附件一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的各项决定,特别是第10/CP.2号、第2/CP.4号、第12/CP.4号、第8/CP.5号、第31/CP.7号和第32/CP.7号决定,又回顾它在第8/CP.5号决定中发起了审评非附件一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编制指南的进程,以求加以改进,忆及在第七届会议上决定1继续进行审评非附件一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编制指南的进程,以便在第八届会议上通过,确认未列入《公约》附件一的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专家咨询小组对修订非附件一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编制指南作出了重要贡献,承认未列入《公约》附件一的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专家咨询小组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第3/CP.8号决定为便利非附件一缔约方编制第二次国家信息通报和酌情为其编制第三次国家信息通报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1.决定,(a)未列入《公约》附件一的缔约方(非附件一缔约方)应该利用本决定附件所载指南,编制第二次和酌情编制第三次国家信息通报,或酌情编制初次国家信息通报,但在批准本决定所附指南之前已开始编制第二次国家信息通报进程,并在快捷程序下或在议定的全额费用基础上收到资助的国家除外;(b)利用这些指南时,非附件一缔约方应考虑其优先发展事项、目标和国情;1第32/CP.7号决定。FCCC/CP/2002/7/Add.2page3(c)应利用本指南指导资金机制的业务实体为非附件一缔约方编制国家信息通报提供资金;(d)应利用本决定附件所载指南以及第6/CP.8号决定所述资金机制的经营实体指南,编制第二次和酌情编制第三次国家信息通报,或酌情编制初次国家信息通报;(e)在缔约方会议第十三届会议之前提交了第二次国家信息通报并已开始编制第三次国家信息通报的缔约方可就此使用本决定所附指南;(f)第九届缔约方会议将在考虑到《公约》规定的有区别时间表的同时,决定非附件一缔约方提交第二次国家信息通报和酌情提交第三次国家信息通报的频率;2.请希望这样做的非附件一缔约方在编制国家信息通报时,利用《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编制指南的内容;3.请秘书处根据《公约》第八条第2款(c)项,为非附件一缔约方编制国家信息通报并编制与之相关的报告供附属履行机构审议提供协助。第8次全体会议2002年11月1日FCCC/CP/2002/7/Add.2page4附件非《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的国家信息通报一、导言A.目标1.非《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非附件一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编制指南的主要目标是:(a)协助非附件一缔约方遵循《公约》之下的报告要求;(b)鼓励以一致、透明、可比和灵活的方式提供信息,并考虑到具体的国情;(c)便利提供关于支持非附件一缔约方编制和改进国家信息通报的信息;(d)作为对资金机制经营实体的政策指导,以便如第11/CP.2、2/CP.4、2/CP.7和6/CP.7号决定所述,及时提供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用以支付履行其在第十二条第1款下的义务的全部议定费用所需的资助;(e)确保缔约方会议有充分的资料,足以履行其责任,对缔约方执行《公约》的情况作出评估。B.范围2.根据《公约》第十二条第1款,国家信息通报应当包括下列信息:(f)在其能力允许的范围内,用缔约方会议推行和议定的可比方法编成的关于《蒙特利尔议定书》未予管制的所有温室气体的各种人为源排放量和汇清除量的国家清单;(g)关于非附件一缔约方为履行《公约》而采取或设想的步骤的一般性描述;和(h)非附件一缔约方认为与实现《公约》的目标有关并且适合列入其信息通报的任何其他信息,在可行情况下,包括与计算全球排放趋势有关的材料。FCCC/CP/2002/7/Add.2page5二、国情3.非附件一缔约方应说明它们据以对付气候变化及其不利影响的国家和区域发展优先事项、目标和情况。这种说明可以包括关于可能影响缓解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的地理、气候和经济特点的信息,以及关于因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和/或因执行《公约》第四条第8款所载应对措施及相关情况下执行第四条第9款和第10款所载应对措施的影响而引起的具体需要和关注问题的信息。4.鼓励非附件一缔约方酌情以表格列出有关其国情的信息的概要。5.非附件一可提供与不断编制清单有关的现有机构安排的说明。三、国家温室气体清单6.每个非附件一缔约方应按照《公约》第四条第1款(a)项和第十二条第1款(a)项的要求,在其能力允许的范围内,根据本指南的规定,向缔约方会议送交关于《蒙特利尔议定书》未予管制的所有温室气体的各种人为源排放量和汇清除量的国家清单。7.非附件一缔约方应为初次国家信息通报进行1994年的国家温室气体清单估算,或提供1990年数据。对于第二次国家信息通报,非附件一缔约方应进行2000年的国家温室气体清单估算。最不发达国家缔约方可按照自行选定的年份进行国家温室气体清单估算。A.方法学8.非附件一缔约方进行国家温室气体清单估算和报告应使用《修订的1996年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气专委)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下称《气专委指南》。9.按照《气专委指南》,缔约方可使用指南中包含的各种不同方法(层级),优先采用据认为按照国情和数据的区别程度判断能够产生最准确估计数的方法。缔约方也可按照《气专委指南》所提倡的方式,在其认为能够更好地反映国情的情况下使用本国方法,条件是这些方法是一致的、透明的和有充分文件根据的。FCCC/CP/2002/7/Add.2page610.气专委指南提供一种缺省方法,其中包含缺省排放系数,在有些情况下还包含缺省活动系数。由于这些缺省系数、数据和假设可能并非一律适合于具体国情,因此鼓励非附件一缔约方对于关键源使用本国特定和区域的排放系数以及活动数据,如果不存在这种系数和数据,则提出以有科学根据和连贯一致的方式研订这类系数和数据的计划,但须比缺省数据更为准确,必须以透明方式加以记录。鼓励非附件一缔约方为研订或改进本国特定和区域的排放系数以及活动数据制订经济有效的国家方案或区域方案。11.鼓励非附件一缔约方应用《气专委良好做法指导意见和国家温室气体清单中的不确定性的掌握》(下称《气专委良好做法指导意见》),同时考虑到需要提高清单中的透明度、一致性、可比性、完整性和准确性。12.还鼓励非附件一缔约方在可能的情况下进行《气专委良好做法指导意见》所述的任何关键源的分析,以协助拟出能够更好地反映本国国情的清单。B.报告13.鼓励非附件一缔约方说明为编制国家温室气体清单采取了哪些程序和安排收集数据和将其存档,以及如何使之成为一个连续不断的进程,包括提供信息说明所涉机构的作用。14.每个附件一缔约方应酌情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在国家清单中按照每种气体以质量单位提供二氧化碳(CO2)、甲烷(CH4)一氧化二氮(N2O)的人为源排放量和汇清除量的估计数。15.鼓励非附件一缔约方酌情提供关于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和六氟化硫(SF6)人为源排放量的信息。16.鼓励非附件一缔约方酌情报告一氧化碳(CO)、氧化氮(NOx)和非甲烷挥发性有机碳化物(NMVOCs)等其他温室气体的人为源排放量。17.缔约方也可自定在报告内容中增加《气专委指南》所列氧化硫(SOx)等《蒙特利尔议定书》未予管制的其他气体。18.鼓励非附件一缔约方在可能情况下并在具备分项数据的前提下,使用部门办法和参比办法估测和报告燃料燃烧的CO2排放量,并就两种办法之间可能存在的任何大的差异作出说明。FCCC/CP/2002/7/Add.2page719.非附件一缔约方在可能情况下并在具备分项数据的前提下,应在清单之外另行报告国际航空和海运舱载燃油引起的排放量。这些源的排放量估计数不应计入本国合计数。20.非附件一缔约方,如希望报告以CO2当量表示的总计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清除量,应使用气专委在第二次评估报告中根据100年时间范围内温室气体效应提出的全球升温潜能值(“1995年气专委全球升温潜能值”)。21.鼓励非附件一缔约方提供关于在估算《蒙特利尔议定书》未予管制的温室气体人为源排放量和汇清除量方面所使用的方法,包括简述排放系数的源和活动数据。附件一缔约方如果估算不在《气专委指南》之列的本国特定人为源和/汇排放量和清除量,应酌情明确说明排放量估算中所用的源和/或汇类别、方法、排放系数以及活动数据。鼓励缔约方说明通过能力建设可在以后的信息通报中进一步改进数据的领域。22.鼓励每个非附件一缔约方使用本指南的表1和表2报告国家温室气体清单,同时考虑到以上第14至17段所确定的规定。在编制这些表格时,缔约方应力求尽可能完整地提供信息。在不提供数字数据的情况下,缔约方应使用表中所示标准缩写字。23.鼓励非附件一缔约方以电子格式和硬拷贝格式在国家信息通报中纳入气专委部门表格和工作单1。24.鼓励非附件一缔约方提供关于与清单数据及其所据假设有关的不确定性程度的信息,并说明可能用于估算这些不确定性的方法。四、关于为履行《公约》而采取或设想的步骤的一般性描述25.每个非附件一缔约方应在考虑到共同但有差别的责任及其具体的本国和区域发展重点、目标和情况的前提下,按照第十二条第1款(b)项向缔约方会议交送关于为履行《公约》而采取或设想的步骤的一般性描述。1气专委软件(见http://www.ipcc-nggip.iges.or.jp/public/gl/software.htm)可用于自动报告工作单和表格。FCCC/CP/2002/7/Add.2page826.非附件一缔约方可,提供信息,说明有哪些方案含有根据本指南的规定通过处理《蒙特利尔议定书》未予管制的所有温室气体人为源排放量和汇清除量而缓解气候变化的措施以及促进充分适应气候变化的措施。27.考虑到《公约》第四条第7款并酌情考虑到第四条第3款和第5款,发展中国家缔约方有效履行通报信息承诺的程度将取决于发达国家缔约方有效履行《公约》之下与资金和技术转让有关的承诺。A.含有促进充分适应气候变化的措施的方案28.每个缔约方应按照《公约》第十二条第1款(b)和(c)项向缔约方会议提供关于为制订、执行、公布和定期更新含有促进充分适应气候变化的措施的国家方案及适当的区域方案而采取或设想的步骤的一般性描述的信息,以及它们认为与实现《公约》目标相关和适于列入通报的任何其他信息。29.为此,非附件一缔约方关于受气候变化不利效应影响的脆弱性的信息,以及关于为解决由于这些不利影响而引起的具体需要和关注而采取的适应措施的信息。1.方法学上的做法30.非附件一缔约方可使用其认为在评估脆弱性和气候变化适应方面能够较好地反映本国情况的方法和指南2,但这些方法和指南应是一致、透明和有充分文件根据的。31.鼓励非附件一缔约方使用其认为在评估适应战略和措施3方面能够较好反映本国情况的方法,但这些方法应是一致、透明和有充分文件根据的。2诸如《气专委气候变化影响和适应评估技术指南》(Carter,T.R.,M.L.Parry,H.Harasawa,S.Nishioka1994)、环境署《气候变化影响评估方法和适应战略手册》(Feenstra,J,F.,I.Burton,J.B.Smith,R.S.J.Tol1998)、《脆弱性和适应评估国际手册》(Benioff,R.,S.Guill,J.Lee,1996)。3诸如《气候公约》网站上提供的CompendiumofDecisionToolstoEvaluateStrategiesforAdaptationtoClimateChange,网址是www.unfccc.int/issues/meth_tools.html。FCCC/CP/2002/7/Add.2page92.报告32.鼓励附件一缔约方提供关于脆弱性和适应评估范围的信息,包括说明最关键的脆弱领域。33.鼓励非附件一缔约方在提供的信息中说明气候变化影响以及脆弱性和适应评估所用的做法、方法和工具,包括所用的设想,以及这些方法中固有的不确定性。34.鼓励非附件一缔约方提供关于气候变化影响方面的关键脆弱领域的脆弱程度和适应的信息。信息中应包含关键的结论,以及气候变化的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以便综合分析全国在气候变化方面的脆弱性。35.鼓励非附件一缔约方提供关于在关键领域、包括在最优先领域为适应气候变化而采取的战略和措施的信息,并在可能情况下提供关于这些战略和措施的评估意见。36.在相关情况下,缔约方可报告国家适应方案4、适应战略和措施的制订和执行计划和政策等政策框架的使用情况。B.含有缓解气候变化措施的方案37.每个缔约方应按照《公约》第十二条第1款(b)和(c)项,向缔约方会议提供信息,一般化地说明为制订、执行、公布和定期更新含有通过处理《蒙特利尔议定书》未予管制的所有温室气体人为源排放量和汇清除量而缓解气候变化措施的国家方案及适当的区域方案而采取或设想的步骤,并提供它们认为与实现《公约》目标相关和适于列入通报的任何其他信息。1.方法学上的做法38.鼓励非附件一缔约方根据国情使用所具备和适当的任何方法,制订含有缓解气候变化的措施的方案并确定其轻重缓急;为此应以可持续发展目标为框架,其中应包括社会、经济和环境因素。4例如,最不发达国家的国家适应行动方案。FCCC/CP/2002/7/Add.2page1039.非附件一缔约方在评估各经济部门的这些方案时可使用适当的技术资源。52.报告40.鼓励非附件一缔约方根据国情在能力允许的情况下提供信息,说明已执行或计划执行哪些方案和措施6,以帮助通过处理《蒙特利尔议定书》未予管制的所有温室气体人为源排放量和汇清除量而缓解气候变化,包括酌情提供各关键部门有关方法、设想、结果、措施和体制安排的信息。五、认为与实现《公约》的目标有关的任何其他信息41.为了促进制订和执行可持续发展方案,鼓励非附件一缔约方酌情提供信息,说明它们按照《公约》第四条第1款(f)项采取了哪些措施在相关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政策和行动中纳入气候变化方面的考虑。A.技术转让42.按照第4/CP.7号决定和该决定的附件,并为了执行《公约》第四条第5款,鼓励非附件一缔约方联系自己的社会和经济条件提供信息,说明有哪些活动关系到转让和获取无害环境技术和诀窍、有哪些活动关系到开发和增强本地能力、技术和诀窍,以及有哪些措施关系到加强开发和转让技术的扶持性环境。5诸如《缓解气候变化的技术、政策和措施》(气专委技术文件一);《温室气体缓解评估:美国国家研究方案参考手册》;《气候变化2001:缓解(第三工作组对气专委第三次评估报告的贡献》)。6诸如政府正在审议以便将来实施的措施。FCCC/CP/2002/7/Add.2page11B.研究与系统观测43.鼓励附件一缔约方提供关于气候变化研究与系统观测的信息,包括关于相关情况下参与国家、区域和全球研究网络和观测系统7活动和方案的情况及为之作出贡献的情况。44.鼓励非附件一缔约方提供信息,说明有哪些研究关系到含有缓解气候变化的措施的方案、哪些研究关系到含有促进充分适应气候变化的措施的方案,以及哪些研究关系到排放系数和活动数据的研订。C.教育、培训和宣传45.请非附件一缔约方提供关于气候变化教育、培训和宣传活动的信息。D.能力建设46.鼓励非附件一缔约方按照第2/CP.7号决定提供信息,说明如何在国家一级以及相关情况下如何在分区域和/或区域一级执行该决定所附框架中列出的能力建设活动。这方面除其他外可包括能力建设的选择办法和重点、参与和促进南—南合作的情况、吸收利害关系方参与能力建设的情况、能力建设活动的协调和可持续性,以及散发和交流能力建设活动信息的情况。47.鼓励非附件一缔约方酌情提供关于在将气候变化适应工作纳入中长期规划方面开展的国家、分区域和/或区域能力建设活动的信息。E.信息和联网48.鼓励非附件一缔约方提供关于为促进相互之间和国家级区域内信息交流而作出的努力的信息。这方面的信息可酌情涵盖参与网络和为之作出贡献的情况、为进行信息交流而获取以及使用信息技术的情况。7诸如全球气候观测系统、全球陆地观测系统和全球海洋观测系统。FCCC/CP/2002/7/Add.2page12六、限制因素和差距,以及相关的资金、技术和能力需要49.非附件一缔约方应按照国情和发展重点说明限制因素和差距,以及相关的资金、技术和能力需要,并说明拟议开展和/或已开展哪些活动以便在执行《公约》之下所设想的活动、措施和方案以及编制和不断改进国家信息通报方面克服相关的差距和限制因素。50.非附件一缔约方应提供关于为编制国家信息通报而由本方提供的和由全球环境基金、附件二缔约方或双边机构和多边机构提供的资金和技术支持的信息。51.非附件一缔约方还应提供关于为开展以气候变化有关的活动而由本方提供的和由全球环境基金、附件二缔约方或双边机构和多边机构提供的资金和技术支持的信息。52.鼓励非附件一缔约方在能力允许的前提下提供一份清单,列出按照《公约》第十二条第4款为准备安排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而请求供资的项目。53.非附件一缔约方提供的还可包括关于执行适应措施的机会的信息,其中包括关于正在实施或拟议实施的试点和/或演示性的适应项目。它们也可提供关于在实施适应措施方面的障碍的信息。它们可酌情提供信息,说明《公约》附件二所列缔约方提供的支助方案如何帮助解决它们在受气候变化影响的脆弱性和适应方面的具体需要和关注问题。54.关于技术的开发和转让,鼓励非附件一缔约方提供信息,说明本国具体的技术需要和发达国家缔约方以及《公约》资金机制提供的援助,并酌情提供信息,说明它们如何利用这种援助发展和加强本地能力、技术和诀窍。55.鼓励非附件一缔约方除第45、47、48和50段所述之外,提供关于能力建设方面其他有关需要和/或领域的信息。七、提交56.按照本指南提供的信息应由每个非附件一缔约方编入一份单一的文件,以硬拷贝和电子格式提交缔约方会议,同时提交全文所载信息的内容提要。FCCC/CP/2002/7/Add.2page1357.每个非附件一缔约方应以联合国正式语文之一提交国家信息通报。内容提要篇幅不超过10页,应译成英文并公开提供。此外,还鼓励缔约方在可能和相关的前提下提交信息通报的英文译本。58.补充信息或佐证信息可通过技术附件等其他文件提供。FCCC/CP/2002/7/Add.2page14表1.按《蒙特利尔议定书》未予管制的所有温室气体人为源排放量和汇清除量排列的的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温室气体的源和汇类别CO2排放量(Gg)CO2清除量(Gg)CH4(Gg)N2O(Gg)CO(Gg)NOx(Gg)NMVOCs(Gg)SOx(Gg)总计全国排放量和清除量XXXXXXXX1.能源XXXXXXXXA.燃料燃烧(部门办法)XXXXXXX1.能源工业XXXXXXX2.制造业和建筑业XXXXXXX3.运输XXXXXXX4.其他部门XXXXXXX5.其他(请注明)XXXXXXXB.燃料燃烧的逃逸性排放XXXXXX1.固体燃料XXXXX2.石油和天然气XXXXX2.工业加工XXXXXXXXA.矿产品XXXXXB.化工业XXXXXXXC.金属生产XXXXXXXD.其他生产XXXXXE.卤化碳和六氟化硫生产F.卤化碳和六氟化硫燃烧G.其他(请注明)XXXXXXX3.溶剂和其他产品的使用XXX4.农业XXXXXXA.肠道发酵XB.粪肥管理XXXC.水稻种植XXD.农业土壤XXXE.限定性热带草原烧荒XXXXXF.农业残留物的田间焚烧XXXXXFCCC/CP/2002/7/Add.2page15温室气体的源和汇类别CO2排放量(Gg)CO2清除量(Gg)CH4(Gg)N2O(Gg)CO(Gg)NOx(Gg)NMVOCs(Gg)SOx(Gg)G.其他(请注明)XXXXX5.土地利用的变化和林业XbXbXXXXXXA.森林和其他木本生物量储量变化XbXbB.森林和草地的转用XXXXXXC.遗弃的受管理土地XD.土壤中的CO2排放量和清除量XbXbE.其他(请注明)XXXXXX6.废弃物XXXXXXA.固体废弃物陆地处置XXXB.废水处置XXXXXC.废弃物焚烧XXXXD.其他(请注明)XXXXXX7.其他(请注明)XXXXXXXX备忘项国际运输舱载燃料XXXXXXX航空XXXXXXX海运XXXXXXX生物量的CO2排放量X注:阴影部分不填。a/对于温室气体源排放量和汇清除量,应酌情使用如下标准缩写文字:“NO”(未发生),指在一个国家没有发生某一气体或源/汇类别的温室气体源排放和汇清除;“NE”(未估计),指对现有源排放量和汇清除量没有估计;“NA”(不适用),指某一源/汇类别中的活动不产生具体气体的排放或清除;“IE”(列于他处),指温室气体源排放和汇清除量已作估计,但列在清单中的其他地方(缔约方应注明排放量或清除量列在何处);“C”(机密),指排放量和清除量可能导致机密情报的泄露。b/不提供CO2排放量和CO2清除量的估计数。应估计CO2的“净”排放量(排放量-清除量),并酌情将一个数字填入CO2排放量栏或CO2清除量栏。注意,为了报告的目的,清除量一律用负号(-),排放量一律用正号(+)。FCCC/CP/2002/7/Add.2page16表2.HFCs、PFCs、和SF6人为排放量国家温室气体清单HFCsa,b(Gg)PFCsa,b(Gg)SF6a(Gg)温室气体的源和汇类别HFC-23HFC-134其他(待补)CF4C2F6其他(待补)总计全国排放量和清除量XXXXXXX1.能源A.燃料燃烧(部门办法)1.能源工业2.制造业和建筑业3.运输4.其他部门5.其他(请注明)B.燃料燃烧的逃逸性排放1.固体燃料2.石油和天然气2.工业加工XXXXXXXA.矿产品B.化工业C.金属生产XXXXXXXD.其他生产E.卤化碳和六氟化硫生产XXXXXXXF.卤化碳和六氟化硫燃烧XXXXXXXG.其他(请注明)3.溶剂和其他产品的使用4.农业A.肠道发酵B.粪肥管理C.水稻种植D.农业土壤E.限定性热带草原烧荒F.农业残留物的田间焚烧G.其他(请注明)FCCC/CP/2002/7/Add.2page17HFCsa,b(Gg)PFCsa,b(Gg)SF6a(Gg)温室气体的源和汇类别HFC-23HFC-134其他(待补)CF4C2F6其他(待补)5.土地利用的变化和林业A.森林和其他木本生物量储量变化B.森林和草地的转用C.遗弃的受管理土地D.土壤中的CO2排放量和清除量E.其他(请注明)6.废弃物A.固体废弃物陆地处置B.废水处置C.废弃物焚烧D.其他(请注明)7.其他(请注明)XXXXXXX备忘项国际运输舱载燃料航空海运生物量的CO2排放量a/缔约方既可以将HFC、PFC和SF6排放量表述为潜在数量,也可以表述为实际数量。现在排放量应当使用气专委指南中的1级办法进行估计。实际排放量应当使用气专委指南中的2级方法进行估计。b/报告HFCs和PFCs的缔约方应按照气体逐项提供排放量估计数,也就是说,在具备信息的情况下,按表中所示质量单位(Gg)提供化学物质(如,HFC-23)的分列估计数。为此,应按国内确实有排放的每一种HFC和PFC气体增加一栏;栏目标题中所列气体仅是示例。应在本表中报告的其他气体包括HFC-32、HFC-41、HFC-43-10、HFC-125、HFC-134a、HFC-152a、HFC-43-10mee、HFC-143a、HFC-227ea、HFC-236fa、HFC-245ca、C3F8、C4F10、c-C4F8、C5F12、C6F14,以及本表未涵盖的任何其他具有高全球升温潜能值的其他温室气体。FCCC/CP/2002/7/Add.2page18第18/CP.8号决定《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编制指南,第一部分:《公约》年度清单报告指南缔约方会议,回顾《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其中的第四条、第十条第2款和第十二条,并回顾关于《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编制和提交国家信息通报的第3/CP.1号决定,关于方法学问题的第4/CP.1号决定、关于《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信息通报:指南、计划安排和审议工作的第9/CP.2号决定、关于《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的第11/CP.4号决定,以及关于《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编制指南,第一部分:《公约》年度清单报告指南的第3/CP.5号决定,重申应以透明、连贯一致、可比、完整和准确的方式报告《蒙特利尔议定书》未予管制的温室气体人为源排放量和汇清除量,注意到第3/CP.5号决定所通过的《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编制指南,第一部分:《公约》年度清单报告指南需要修订,以便提高所报国家温室气体清单和其他信息的透明度、一致性、可比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注意到《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在提供完整和及时的年度温室气体清单方面作出的改进,审议了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的有关建议,1.通过本决定附件所载修订的《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编制指南,第一部分:《公约》年度清单报告指南;12.决定《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从2004年起,在编制每年4月15日以前须提交的清单时应使用上述《公约》年度清单报告指南;1为便于缔约方使用,本决定的附件载于文件FCCC/CP/2002/8。FCCC/CP/2002/7/Add.2page193.决定《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从2004年起,在编制2003年4月15日以前须提交的清单时应使用第3/CP.5号决定所通过的《公约》年度清单报告指南;4.请秘书处在具备资源后于2003年10月以前开发出新的软件,用以在上述《公约》年度清单报告指南附件所载通用报告格式中报告信息,以便利缔约方提交应予2004年4月15日前提交的清单;5.请《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在本国网站上公布所提交的含有国家清单报告和通用报告格式的国家清单材料,并将万维网上登载这些出版物的确切网址通知秘书处;6.请秘书处在其网站上公布《公约》附件一所列所有缔约方正式提交的含有国家清单报告和通用报告格式的年度清单材料,并公布这些缔约方登载此类出版物的网址;7.请秘书处编写一份报告,评估在执行上述指南方面的经验,其中除其他外应考虑到《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在使用指南方面取得的经验,以及秘书处在处理《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所报信息方面取得的经验,交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2006年第一届会议审议。第7次全体会议2002年11月1日FCCC/CP/2002/7/Add.2page20第19/CP.8号决定草案《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温室气体清单技术审评指南缔约方会议,回顾《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有关条款,特别是第四条和第七条,还回顾其关于《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温室气体清单技术审评指南的第6/CP.5号决定,注意到第6/CP.5号决定通过的关于《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温室气体清单技术审评指南需加以修订,以提高年度清单审评的一致性,并确保通过这一审评程序能够对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国家年度清单做出一种透彻和全面的技术评估,经审议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的有关建议,1.通过本决定附件中所载的《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温室气体清单技术审评修订指南1;2.决定按照第6/CP.5号决定,从2003年开始,对温室气体清单的技术审评采用上述指南,同时考虑到《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使用的年度清单报告指南将于2003年改用第3/CP.5号决定通过的指南;3.请秘书处到2006年底做出单项审评,在资源充裕的情况下,特别协调:(a)每年对八个清单进行国内审评;(b)通过集中审评和书面资料审评,对按年度提交的其余清单做出审评。秘书处在组织这些审评时,应优先处理集中审评,并确保只在做出国内审评之后的两年内才采用书面资料审评办法;4.请秘书处编写一份评估指南执行情况的报告,其中需特别考虑到《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秘书处和审评专家的经验,供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2006年第一届会议审议。第7次全体会议2002年11月1日1为便于缔约方使用,本决定的附件载于文件FCCC/CP/2002/8。FCCC/CP/2002/7/Add.2page21第20/CP.8号决定用于试验阶段联合开展活动的修订的统一报告格式缔约方会议,回顾第5/CP.1号、第10/CP.3号、第13/CP.5号和第8/CP.7号决定,审议了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第十六届会议的结论1,确认参与试验阶段联合开展的活动继续提供着边干边学的重要机会,1.通过本决定附件所载用于试验阶段联合开展活动的修订的统一报告格式;2.促请参与试验阶段联合开展的活动的缔约方使用修订的统一报告格式提交关于试验阶段联合开展活动的报告。第7次全体会议2002年11月1日FCCC/CP/2002/7/Add.2page22附件试验阶段联合开展的活动:修订的统一报告格式(URF01)使用以下经修订的统一报告格式(URF01)提供的内容仅供参考,不应将统一报告格式的条目内容解释为采纳了相关基本概念。应当使用URF01报告试验阶段联合开展的活动(第20/CP.8号决定)。应以第5/CP.1号、第10/CP.3号、第13/CP.5号和第8/CP.7号决定以及以后的任何相关决定指导试验阶段联合开展的活动及有关的报告工作。目录(仅含大标题)A.政府的接受、核准或认可B.联合开展的活动的项目摘要B.1项目名称B.2项目参与方B.3活动摘要B.4基准的确定C.关于总体上符合和支持国家经济发展及社会经济和环境优先任务和战略的说明D.环境、经济及社会和文化影响D.1环境影响(积极和/或消极)D.2经济影响(积极和/或消极)D.3社会和文化影响(积极和/或消极)E.在不实施项目的条件下原本不会产生的、与缓解气候变化相关的实际、可测和长期环境效益的计量E.1基准的设定和特点E.2项目假想情形的设定和特点E.3项目基准的修订FCCC/CP/2002/7/Add.2page23E.4实际项目的范围和绩效E.5实际、可测和长期的温室气体排减量或汇清除量表格(以二氧化碳当量为单位)E.6相互商定的评估程序E.7费用(尽可能说明)F.资金的额外性G.在协助其他缔约方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开展能力建设并向其转让无害环境技术和专门知识,使其能够执行《公约》规定方面的贡献。在这一进程中,发达国家缔约方应支持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发展和增强本地的能力和技术G.1认明无害环境的技术和专门知识G.2无害环境技术的性质G.3联合开展活动的项目对于能力建设和转让无害环境技术和专门知识的影响H.其他评论修订的统一报告格式附件1.参与方的联系信息2.项目类型的描述短语3.以100年时间范围内温室气体效应为依据的1995年气专委全球升温潜能值4.第20/CP.8号决定(通过修订的统一报告格式并促请缔约方使用这一格式的决定)5.第5/CP.1号决定FCCC/CP/2002/7/Add.2page24A.政府的接受、核准或认可关于填写A节的指导意见报告(初次、中期或最后报告)应由参加活动缔约方的指定国家机关提交秘书处,应当用印有抬头的正式信笺附上项目所涉所有其他指定国家机关的同意证明。联合开展活动的项目活动将因之被视为经“相互商定”的活动。提交报告的缔约方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告送交《气候公约》秘书处。提交报告的缔约方应同时发送同意证明的传真。此后,还必须将全部文件的原件提供给《气候公约》秘书处。参与这一活动的东道和/或投资缔约方须在可得资料的范围内提供关于C、D和G节的信息。每份报告应当注明日期。如果报告是中期或最后报告,应在第3目(●)下注明经过修改或新填写的各节内容。•本报告日期:•本报告是(请下划横线)−初次报告−中期报告−最后报告•请在此标明自上一份报告以来经过修改的各节(例如,B.2、E.2.4、F.2)FCCC/CP/2002/7/Add.2page25B.联合开展的活动的项目摘要关于填写B节的指导意见应在B节中向读者简要说明联合开展活动的项目活动。应当通过这一信息使读者能够在阅读其余各节所含详细资料之前就明了项目的类别。应在B.1小节中报告联合开展活动的项目活动名称。主要参与方的作用应在B.2小节中说明。应在URF01的附件1中提供详细的联系信息,须使用附件1所含格式,并就每一联系渠道使用附件2建议采用的描述短语。应在B.3.1目中概括和简要说明联合开展活动的项目活动,包括关于温室气体影响和采用技术的类型和规模(例如安装能力、吞吐量)等的信息。应在B.3小节中标明联合开展活动的项目活动的类型(使用一组描述短语)、地点、阶段和寿命。如果联合开展活动的项目活动暂停,则应提供简要的解释和预定恢复活动的日期。本报告中所有日期的标注顺序为日/月/年。与基准的确定和处理办法相关的信息应在B.4小节中提供。应在B.4.3目中标明E.1小节详细说明的基准方法学。现提供两种方法供选择:(一)使用项目特定基准,确定代表着不执行项目就会发生的情形的某种特定参照例的排放量和/或清除量;将把产生于某一项目的排放量和/汇清除量与具体项目的基准相比较,以便计算项目产生的净削减量或清除量;(二)使用多项目基准,针对代表着不执行项目就会发生的情形的某一特定地理区域订立某个部门或源类别的绩效标准(以排放量和/或清除量为基础);将把同一部门或源类别内及同一地理区域内某一项目产生的排放量和/或清除量与多项目基准相比较,以便计算项目产生的净削减量或清除量。多项目基准的综合水平以及相关情况下E.1小节详细说明的基准项目界线的范围,应在B.4小节中标明。项目界线的范围是,执行项目以及项目排放量或汇清除量发生所在的空间。因项目而发生的泄漏,是指在项目界线之外引起的排放量或汇清除量的变化,对此应当有所说明。B.1项目名称B.2项目参与方请简要说明主要参与组织的作用并在附件1中提供联系信息;FCCC/CP/2002/7/Add.2page26B.3活动摘要B.3.1一般说明B.3.2活动类型(请使用附件2所载项目类型描述短语)B.3.3地点(例如城市、地区、州/省)B.3.4活动阶段(请在适当的选项下划线)•已完成先期可行性研究•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处于启动或建设阶段(例如融资、场地建设、购置土地、安装新设备)•运转(例如新建风力电厂的并网、改造锅炉的再并网,以及所产生的实际、可测和长期温室气体排减量或汇的清除量)•完成(联合开展活动的项目活动不再生成温室气体排减量或汇清除量,或已经终止)•暂停(请标明预期恢复联合开展活动的项目活动的日期,并简要解释暂停的原因(篇幅最长为半页)):B.3.5联合开展活动的项目活动寿命•批准日期:(所有相关缔约方的指定国家机关相互批准联合开展活动下项目活动的日期)•起始日期:(实际、可测和长期温室气体削减量或汇清除量将要开始或已经开始生成的日期)•终止日期(预期):(预期联合开展活动的项目活动不再生成温室气体削减量或汇的清除量的日期)FCCC/CP/2002/7/Add.2page27•终止日期(实际):(联合开展活动的项目活动不再生成温室气体削减量或汇的清除量或终止的日期)•如果项目的运转寿命终止日期不同于联合开展活动的项目活动的终止日期,则应列出此种日期:•选择各项寿命日期的理由:(简要说明(篇幅最长为半页))B.4基准的确定B.4.1完成基准确定工作的日期;B.4.2执行方(名称)(请在附件1中提供详细的联系信息)B.4.3所使用并在E.1小节中详述的基准方法学类型(请在适当的选项下划线)●特定项目基准的方式为:一、模拟在不执行项目的条件下将会存在的一种可能情况二、借鉴某一实际参照系项目三、其他(请具体说明(视需要加行)):●多项目方式为使用(请简要说明):B.4.4说明项目界线的范围(请简要概述E.2小节提供的有关信息);B.4.5说明多项目基准的综合性程度(请简要概述E.1小节提供的有关信息)C.关于总体上符合和支持国家经济发展及社会经济和环境优先任务和战略的说明在可得资料的范围内作简要说明(篇幅最长为一页),并酌情述及文件、决定和法律FCCC/CP/2002/7/Add.2page28D.环境、经济及社会和文化影响关于填写D节的指导意见应在可得资料的范围内,在本节中报告联合开展活动的项目活动对于环境(除温室气体之外)、经济和社会及文化领域的积极和消极影响。应当尽可能提供量化信息。如无法做到,则应提供定性说明。所采用的(定量和定性)指标应当以互连的方式反映联合开展活动的项目活动。至少应当参考关于东道国使用的环境影响评估标准(D.1)、经济指标(D.2)及社会和文化评估措施(D.3)的各种报告副本、详情和信息来源。至少应当参考东道或投资缔约方法律规定的与这些领域有关的文件,如环境影响评估。就每节提供的资料篇幅不得超过一页。D.1环境影响(积极和/或消极)D.2经济影响(积极和/或消极)D.3社会和文化影响(积极和/或消极)E.在不实施项目的条件下原本不会发生的、与缓解气候变化相关的实际、可测和长期环境效益的计量关于填写E节的指导意见应当在E.1小节中说明基准,即在不实施项目的条件下原本会发生的情形。基准的设定和特点应在E.1.1小节中提供。提供的信息应当包括所考虑的不确定因素的清单和在基准中处理此种不确定因素的方法。应当在E.1.2小节中说明基准,包括在联合开展活动的项目活动界线之外发生的影响。此种影响可包括:(一)积极影响(例如,将削减排放量的活动迁至另一地点;技术外溢效应;建立意识;通过规模效应降低技术成本;吸引对于清洁、可靠服务的需求);和/或(二)消极影响(例如,将引起排放量的活动迁至另一地点;技术泄漏;外购或向外分包原先在现场生产或提供、目前引起排放的服务和产品;服务和产品的市场价格因项目的实施而下降,造成需求增加,从而引起排放加剧;某种产品寿命周期过程中发生排放量变化,在寿命周期的其他阶段引发了没有受到制约的排放)。如果使用了某种总体泄漏矫正系数,则应解释相关的估算和计量。FCCC/CP/2002/7/Add.2page29应在E.1.3小节中说明选用某种基准和相关方法学的理由。应在B.4.3小节中标明所使用的和在E.1.3小节中说明的方法学办法的类型。同样,应在B.4.4小节中标明项目界线的综合水平。关于使用气专委百年期全球升温潜能值(见附件3)计算温室气体削减量和/或清除量的报告应当透明。在E.1.4小节中提供的信息应当充分,以便对于计算过程及其结果有全面的了解。应当考虑和报告分列的活动数据(如燃料消费)、排放因子和其他基本假设和数据以及在项目界线之外发生的影响。如果使用了不同于E.7.2小节中使用的折扣率,则应加以报告。应当在该小节结尾的“文件框”当中提供除温室气体削减和/或清除量以外的数字数据。基准的修订应酌情在E.2小节中报告。应当介绍联合开展活动的项目假设情况,包括用以计算排放量和/或汇清除量水平的方法。应将就E.1.1、E.1.2和E.1.4小节提供的指导意见适用于E.3的各小节。在E.1.4、E.2.4、E.3.3和E.4各小节中计算的温室气体削减量和/或清除量应在E.5小节中的适用表格内报告。与活动、排放因子、基本假设等等相关的数字数据应在E节各小节中提供的文件框内报告。数据应仅报告一次,如有必要可交互参照。视为联合开展活动的项目活动选定的相互商定评估程序而定,应酌情填写E.6.1至E.6.2小节。关于费用的信息应在E.7小节中报告。如将费用信息视为保密,则应在E.7.1小节的适当选项下划横线。E.7.2小节中提到的各费用项界定如下:●资本费用是与项目寿命期内项目资金承诺相关的开支。●安装费用包括建设和其中费用,即场地建设、安装设备等等的费用。●操作和维护费用包括项目活动的操作和维护费用。●计算每公吨二氧化碳当量费用的方法是,联合开展活动的项目活动费用总额除以E.5.1或E.5.2的相关表格的削减量或清除量的二氧化碳当量总数。如果这一项目有数个分项活动,请就每个分项活动酌情另外填写E.1至E.5小节。E.1基准的设定和特点E.1.1基准的设定(说明(篇幅最长为一页)):E.1.2说明基准(请说明基准以及泄漏影响(篇幅最长为一页)):FCCC/CP/2002/7/Add.2page30E.1.3选用某一基准及其方法学的理由(说明(篇幅最长为一页)):E.1.4计算表E.5.1(A)栏“基准假设情形”中报告的数值文件框(请提供本小节提到的数字数据)E.2项目假设情形的设定和特点E.2.1联合开展活动的项目活动及其界线的设定E.2.2说明项目假设情形(请说明项目假设情形以及项目界线之外发生的影响(篇幅最长为一页)):E.2.3请解释联合开展活动下的项目活动无论如何原本不会发生的原因(说明(篇幅最长为一页)):E.2.4计算表E.5.1(B)栏“基准假设情形”中报告的数值文件框(请提供本小节提到的数字数据)E.3项目基准的修订E.3.1计划修订基准(请下划横线):是/否如果是,请填写E.3小节的剩余部分:E.3.2计划定期修订(请下划横线):是/否●如果是,请具体标明计划的第一次修订日期和间隔长度:●如果不是,请解释修订的时间安排(篇幅最长为半页):E.3.3关于修订的信息●如果本报告述及了基准(和/或项目假设情形)的修订,请简要说明这一修订的性质,包括修订后的参数变化以及对于经修订的表E.5.1(A)栏中“基准假设情形”栏包含的新数值计算:(篇幅最长为一页)●最近一次修订基准的日期:(日/月/年)●下一次修订基准的日期:(日/月/年)文件框(请提供本小节提到的数字数据)FCCC/CP/2002/7/Add.2page31E.4实际项目的范围和绩效提供实际项目数据(E.5.2小节B栏)和对照相关(原始/修订)基准假设情形数值计算事实上的实际、可测和长期排减量和/或清除量文件框(请提供本小节提到的数字数据)FCCC/CP/2002/7/Add.2page32E.5实际、可测和长期的温室气体排减量或汇清除量表格(以二氧化碳为单位)E.5.1预计的实际、可测和长期温室气体排减量或汇清除量联合开展活动的活动寿命期内预计的实际、可测和长期温室气体排减量或汇清除量(请酌情下划线或填写:这是初报表格/这是本表格的第----次修订版)(单位:公吨二氧化碳当量)可根据需要加行基准假设情形a/(A)项目假设情形a/(B)预计的实际、可测和长期温室气体排减量(一)或汇清除量(十)(B–A)年份CO2CH4bN2ObOtherbCO2CH4bN2ObOtherbCO2CH4N2OOther总计a/酌情包括在E.1.4和E.1.2小节中说明的项目界线之外发生的影响。b/请参照附件3所列换算系数将数值换算为全球升温潜能值。FCCC/CP/2002/7/Add.2page33E.5.2事实上的实际、可测和长期温室气体排减量或汇清除量联合开展活动的事实上的实际、可测和长期温室气体排减量或汇清除量(单位:公吨二氧化碳当量)请填入事后评估即测量后的数值。可根据需要加行基准假设情形a/b/(A)实际项目a/b/(B)事实上的实际、可测和长期温室气体排减量(一)或汇清除量(十)(B-A)年份CO2CH4cN2OcOthercCO2CH4cN2OcOthercCO2CH4N2OOther标明的数值为独立评估的数值(是/否)总计a/酌情包括在E.1.4、E.2.4、E.3.3和E.4小节中说明的项目界线外发生的影响。b/与表E.5.1不同的数值应以加黑字体标示。c/请参照附件3所列换算系数将数值换算为全球升温潜能值。FCCC/CP/2002/7/Add.2page34E.6相互商定的评估程序如果联合开展的活动规定了相互商定的评估程序,请酌情填写E.6.1或E.6.2小节。E.6.1使用全部下列步骤或其中之一的评估程序:E.6.1.1项目活动的初步独立评估:●对项目设计是否进行过此种评估?(请下划横线):是/否●如果是,请说明从事评估的组织(请标明组织的类型(咨询公司、经认证的核证机构、政府机构、大学等等))并在本报告附件1中提供详细的联系信息)。E.6.1.2监测●项目是否有监测计划?(请下划横线):是/否●简要说明监测计划的主要内容(监测的是哪些参数,监测频度如何,酌情说明抽样密度、方法和设备;相关的不确定性等等)(篇幅不超过一页):●负责监测的是否为项目的支持方?(请下划横线):是/否●如果不是,请说明负责监测的组织(请标明组织的类型(咨询公司、经认证的核证机构、政府机构、大学等等))并在本报告附件1中提供详细的联系信息)。E.6.1.3项目绩效的独立评估●活动是否受到此种评估?(请下划横线):是/否●如果不是,是否打算进行此种评估?(请下划横线):是/否●如果是,请说明从事评估的组织(请标明组织的类型(咨询公司、经认证的核证机构、政府机构、大学等等))并在本报告附件1中提供详细的联系信息。说明评估的频度,到目前为止进行过多少次评估;如果需要,评估报告是否公开可得)。●简要说明评估活动的主要内容:(请说明使用的标准、项目设计、项目执行情况、所核查的关键项目参数、评估/检查的频度、评估组织使用的抽样方法的问题)(篇幅最长为一页)FCCC/CP/2002/7/Add.2page35E.6.1.4由一个独立实体提供关于项目活动绩效的陈述书(请注意,此种陈述书不是联合开展活动项目阶段的正式要求)(又见E.6节开始处的说明)。如果项目就此种陈述书做了有关规定,请标明独立机构的名称并附上陈述书的复印件。E.6.2相互商定评估程序的其他形式(请具体说明):E.7.费用(尽可能说明)E.7.1费用信息(请下划横线):●在下文中提供●未提供,因为数据(请下划横线):−尚不具备−属保密性质E.7.2联合开展活动的项目活动费用请列出每年的费用数字(可根据需要加行)单位:美元说明预计费用(A)实际费用(a)(B)(1)资本费用(2)安装费用(3)操作和维护费用(4)联合开展活动的项目总费用(以上第(1)至(3)项之和)(10)每公吨二氧化碳当量的预计费用(用最近期的表E.5.1列出的削减量/清除量总数除以(A)栏中的第(4)项)(11)每公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实际费用(用表E.5.2列出的削减量/清除量总数除以(B)栏中的第(4)项))a/标明截至本报告日期为止的实际开支总数。FCCC/CP/2002/7/Add.2page36F.资金的额外性鉴于为联合开展的活动提供资金,对于《公约》附件二所列缔约方在资金机制框架内的资金义务以及对于当前的官方发展援助流动(第5/CP.1号决定)都是额外的,请列出资金来源和用途:联合开展活动项目活动资金的来源和用途包括先期可行性研究阶段(每种来源占写一行)数额(单位:千美元)G.在协助其他缔约方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开展能力建设并向其转让无害环境技术和专门知识,使其能够执行《公约》规定方面的贡献。在这一进程中,发达国家缔约方应支持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发展和增强本地的能力和技术关于填写G节的指导意见:应当在G.1小节中简要说明通过联合开展活动的项目活动转让的关键技术。如果信息被视为保密性质,则应就此标明相关领域。应当尽可能在G.2小节中标明所转让的关键技术的特性,用下划横线勾出所提供的选项之一。如果选择最后一个选项,则应作一简短说明。应当在G.3小节中说明联合开展活动的项目对于能力建设和转让无害环境技术和专门知识的影响,覆盖的问题包括信息传播、中心和网络、对市场开发的影响(例如,安装能力、安装系统的数目、投资量、销售额等发生的相对变化)、所克服的具体障碍(信息、资金、法律、体制等方面的障碍)、所加强的机构、采用的新融资机制或模式以及作出的新的法律或体制安排。G.3小节的内容,应当酌情表现出能力建设和转让无害环境技术和专门知识是“如何”发生的。如果收集到与此种影响相关的指标,则应加以参照。G.1.认明无害环境的技术和专门知识●制造厂商的名称:●制造厂商所在地(国家):FCCC/CP/2002/7/Add.2page37●设备的型号名称和编号(酌情填写):●任何其他相关的特定关键技术特性:●酌情填写供方的名称和地点以及培训的性质:G.2.无害环境技术的性质所涉技术是(请用下划横线的方式勾出相关选项)●处于研发阶段●正在东道国以外按照相似条件测试或演示●处于向世界市场投放的初始阶段●处于向东道市场引进的初始阶段●可通过商业渠道在世界市场上获得和使用●可通过商业渠道在东道市场上获得和使用●性质不属于上述选项之列。请予说明:G.3.联合开展活动的项目对于能力建设和转让无害环境技术和专门知识的影响(篇幅最长为两页):FCCC/CP/2002/7/Add.2page38H.其他评论请酌情填写:修订的统一报告格式(URF01)附件1参与方的联系信息请提供每一组织的联系信息。可根据需要加行(使用复制和粘贴功能)名称地址a/声讯/传真/电子邮件组织:b/活动范围内的功能:c/负责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联系人(如果不同于负责人):声讯:传真:电子邮件:a/地址应包括:部门、街道、邮政编码、城市、国家和该组织的互联网址(如果适用)。b/组织包括:参与活动的机构、部、公司、非政府组织、对活动实行密切跟踪的政府机关、等等。c/活动范围内的功能:请使用下列类别:功能功能的说明项目开发设计/开发联合开展活动的项目和/或提交联合开展活动的项目建议书项目经营实施和管理联合开展活动的项目活动政府调控/监督确保项目符合法律和规章技术援助为项目开发和/或项目的管理、实施、培训和教育活动提供科学或其他技术指导或支持供资发挥联合开展活动的项目资金来源作用项目活动的初步独立评估评估项目活动是否达到了预定的一套标准监测按照监测协议书监测项目的环境和/社会经济结果项目绩效的独立评估按照预定标准评估项目实现的(环境和/或社会经济)绩效提供关于绩效的独立陈述书提供关于某一活动实现绩效和/或达到一套标准的书面保证指定的国家机关受权正式接受、批准或核可联合开展活动项目的实体其他(请具体说明)FCCC/CP/2002/7/Add.2page39修订的统一报告格式(URF01)附件2项目类型的描述短语为描述项目活动的类型,请具体说明部门和活动。使用第一栏(部门)所列各项的某种结合和第二栏列出的某个选项:部门活动能源燃料转换、可再生能源生产、替代性能源生产、提高能源效率、降低燃料的逃逸性排放、其他(请具体说明)工业生产工序材料替代、工艺或设备变化、废物处理、回收或再循环、其他(请具体说明)溶剂和其他产品的使用材料替代、工艺或设备变化、废物处理、回收或再循环、其他(请具体说明)农业牲畜生产力管理、牲畜粪便管理、作物管理、作物转换、肥料管理、肥料替代、其他(请具体说明)土地利用的变化和林业植树造林、重新造林、森林养护、农林业、造林学(森林管理)、火灾控制、可持续伐木、减少有效期影响的伐木作业、制造耐久的木产品、其他(请具体说明)a运输废物固体废物的管理、垃圾甲烷回收、废水管理、其他(请具体说明)其他请提出关于部门和活动的建议注:联合开展的活动的一个项目可囊括多种项目类型。a缔约各方不妨参照关于土地的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的方法工作结果进一步修订这些活动类别。FCCC/CP/2002/7/Add.2page40修订的统一报告格式(URF01)附件3以100年时间范围内温室气体效应为依据的1995年气专委全球升温潜能值a温室气体化学式1995年气专委升温潜能值二氧化碳CO21甲烷CH421一氧化二氮N2O310氢氟碳化合物HFC-23CHF311700HFC-32CH2F2650HFC-41CH3F150HFC-43-10meeC5H2F101300HFC-125C2HF52800HFC-134C2H2F4(CHF2CHF2)1000HFC-134aC2H2F4(CH2FCF3)1300HFC-143C2H3F3(CHF2CH2F)300HFC-143aC2H3F3(CF3CH3)3800HFC-152aC2H4F2(CH3CHF2)140HFC-227eaC3HF72900HFC-236faC3H2F66300HFC-245caC3H3F5560全氟碳化合物全氟甲烷CF46500全氟乙烷C2F69200全氟丙烷C3F87000全氟丁烷C4F107000全氟环丁烷c-C4F88700全氟戊烷C5F127500全氟已烷C6F147400六氟化硫SF623900a见气专委第二次评估报告。请参阅附属科技咨询机构第十四届会议的结论(FCCC/SBSTA/1996/20)和第2/CP.3号决定(FCCC/CP/1997/71/Add.1)。FCCC/CP/2002/7/Add.2page41修订的统一报告格式(URF01)附件4[第20/CP.8号决定]修订的统一报告格式(URF01)附件5[第5/CP.1号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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