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10-60562(C)080410200410缔约方会议缔约方会议第十五届会议报告2009年12月7日至19日在哥本哈根举行增编第二部分:缔约方会议第十五届会议采取的行动目录缔约方会议通过的决定决定页次1/CP.15《公约》之下的长期合作行动问题特设工作组的工作结果.............................................32/CP.15哥本哈根协议........................................................................................................................43/CP.15修正《公约》附件一............................................................................................................104/CP.15关于发展中国家减少毁林和森林退化所致排放量相关活动、森林保护和可持续管理的作用,以及提高森林碳储量的方法学指导意见................................................................................................................115/CP.15非《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问题专家咨询小组的工作............................................................................................................................136/CP.15对资金机制的第四次审查....................................................................................................167/CP.15对全球环境基金的进一步指导意见....................................................................................208/CP.15《公约》之下的能力建设....................................................................................................219/CP.15系统气候观测........................................................................................................................22联合国FCCC/CP/2009/11/Add.1气候变化框架公约Distr.:General30March2010ChineseOriginal:EnglishFCCC/CP/2009/11/Add.12GE.10-6056210/CP.15参加《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温室气体清单技术审评的温室气体清单审评专家的更新培训方案.............................................................................2411/CP.15行政、财务和体制事项........................................................................................................2812/CP.152010-2011两年期方案预算..................................................................................................2913/CP.15未来届会的日期和地点........................................................................................................41决议1/CP.15向丹麦王国政府和哥本哈根市人民表示感谢.....................................................................43FCCC/CP/2009/11/Add.1GE.10-605623第1/CP.15号决定《公约》之下的长期合作行动问题特设工作组的工作结果缔约方会议,忆及第1/CP.13号决定,决心争取通过目前、2012年之前和2012年以后的长期合作行动,充分、有效和持续地执行《公约》,根据第1/CP.13号决定第2段审议了《公约》之下的长期合作行动问题特设工作组的工作结果,1.决定延长《公约》之下的长期合作行动问题特设工作组的任务期限,使之能够继续开展工作,以将其工作结果提交缔约方会议第十六届会议审议通过;2.请《公约》之下的长期合作行动问题特设工作组,依托长期合作行动问题特设工作组提交缔约方会议第十五届会议的报告1以及缔约方会议在该报告基础上进行的工作,继续开展工作;3.委托缔约方会议下届会议的东道国作出必要的安排,以便努力争取该届会议取得成功。第9次全体会议2009年12月18日至19日1FCCC/AWGLCA/2009/17,附件一。FCCC/CP/2009/11/Add.14GE.10-60562第2/CP.15号决定哥本哈根协议缔约方会议,注意到2009年12月18日的《哥本哈根协议》。FCCC/CP/2009/11/Add.1GE.10-605625哥本哈根协议出席2009年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部长及下列代表团其他负责人:1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亚美尼亚、澳大利亚、奥地利、巴哈马、孟加拉国、白俄罗斯、比利时、贝宁、不丹、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博茨瓦纳、巴西、保加利亚、布基纳法索、柬埔寨、加拿大、中非共和国、智利、中国、哥伦比亚、刚果、哥斯达黎加、科特迪瓦、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刚果民主共和国、丹麦、吉布提、厄立特里亚、爱沙尼亚、埃塞俄比亚、欧洲联盟、斐济、芬兰、法国、加蓬、格鲁吉亚、德国、加纳、希腊、危地马拉、几内亚、圭亚那、匈牙利、冰岛、印度、印度尼西亚、爱尔兰、以色列、意大利、日本、约旦、哈萨克斯坦、基里巴斯、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拉脱维亚、莱索托、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尔代夫、马里、马耳他、马绍尔群岛、毛里塔尼亚、墨西哥、摩纳哥、蒙古、黑山、摩洛哥、纳米比亚、尼泊尔、荷兰、新西兰、挪威、帕劳、巴拿马、巴布亚新几内亚、秘鲁、波兰、葡萄牙、大韩民国、摩尔多瓦共和国、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卢旺达、萨摩亚、圣马力诺、塞内加尔、塞尔维亚、塞拉利昂、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南非、西班牙、斯威士兰、瑞典、瑞士、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汤加、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突尼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美利坚合众国、乌拉圭和赞比亚,为实现《公约》第二条所述的《公约》最终目标,遵循《公约》的原则和规定,注意到两个特设工作组的工作结果,赞同关于长期合作行动问题特设工作组的第1/CP.15号决定,并赞同第1/CMP.5号决定,其中请附件一缔约方在《京都议定书》之下的进一步承诺问题特设工作组继续开展工作,兹商定本项《哥本哈根协议》,立即付诸实施。1.我们着重指出,气候变化是现时代的最大挑战之一。我们强调坚定的政治决心,要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各自能力,立即行动起来应对气候变化。为实现《公约》的最终目标,将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能防止对气候系统造成危险的人为干扰的水平,认识到科学意见认为全球温升幅度应在2摄氏度以下,我们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在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长期合作行动。我们承认气候变化的严重影响,并且承认应对措施对于在气候变化1上面所列的有些缔约方来文向秘书处表明其对《协议》及相关事项性质的特定理解,这些缔约方根据这种理解才同意列入上述名单。缔约方关于《哥本哈根协议》的来函全文,包括特定的理解,可查阅http://unfccc.int/meetings/items/5276.php。FCCC/CP/2009/11/Add.16GE.10-60562不利效应面前特别脆弱的国家的潜在影响,强调需要制订一项包含国际支助的全面的适应方案。2.我们一致认为,正如气专委《第四次评估报告》的材料所示,科学认识要求大幅度削减全球排放量,使全球温升幅度维持在2摄氏度以下;我们同意,按照科学认识和在平等基础上采取行动,争取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应进行合作,争取尽快实现全球排放量和国家排放量封顶,同时承认,发展中国家实现排放量封顶将会需要较长的时间,并且铭记,经济及社会发展和消除贫困是发展中国家的首要和压倒一切的优先任务,而低排放发展战略则是可持续发展所不可或缺的。3.适应气候变化的不利效应和适应应对措施的潜在影响,这是所有国家面临的一项挑战。迫切需要加强关于适应的行动和国际合作,以确保执行《公约》,为此要扶持和支助执行相关适应行动,着眼于降低发展中国家尤其是特别脆弱的发展中国家的脆弱性,特别是降低最不发达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非洲的脆弱性,并提高它们的抗御力。我们同意,发达国家应提供适足、可预测和可持续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以支持在发展中国家执行适应行动。4.附件一缔约方承诺单独或联合落实量化的2020年整体经济范围排放指标,此种指标将由附件一缔约方于2010年1月31日前提交秘书处,提交时应采用附录一所载格式,以便汇编成一份INF文件。同时也是《京都议定书》缔约方的《公约》附件一缔约方,将由此进一步加强《京都议定书》所启动的减排。将按照现有指南和缔约方会议所通过的任何进一步指南,衡量、报告和核实发达国家减排和供资的落实情况,并将确保对这些指标和资金加以严格,有力和透明的核算。5.非《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将按照第四条第1款和第四条第7款,在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执行缓解行动,其中包括将由非附件一缔约方于2010年1月31日前提交秘书处的缓解行动,提交时应采用附录二所载格式,以便汇编成一份INF文件。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可在得到支助的基础上自愿采取行动。非附件一缔约方此后采取和设想的缓解行动,包括国家清单报告,应根据将由缔约方会议通过的指南,按照第十二条第1款(b)项,通过国家信息通报每两年报告一次。这些列于国家信息通报或以其他方式通报秘书处的缓解行动将补入附录二的清单。非附件一缔约方的缓解行动将由本国各自加以衡量、报告和核实,其结果将通过国家信息通报每两年报告一次。非附件一缔约方将通过国家信息通报提供关于行动执行情况的信息,为此须安排国际磋商和分析,此种磋商和分析应依据能确保国家主权得到尊重的明确界定的指南。寻求国际支助的适合本国的缓解行动,将连同相关技术、资金和能力建设支助,一并记入一份登记册。得到支助的行动将补入附录二的清单。将按照缔约方会议所通过的指南,对这些得到支助的适合本国的缓解行动加以国际衡量、报告和核实。6.我们确认减少毁林和森林退化所致排放量的关键作用,并确认加强森林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清除量的必要性,一致认为需要立即设立一个包含REDD+的机制,以此为这类行动提供积极的激励措施,以期能够调动来自发达国家的资金。FCCC/CP/2009/11/Add.1GE.10-6056277.我们决定推行各种方针,包括利用市场的机会,以加强缓解行动的成本效益,并推进这种行动。对于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对于低排放经济国家,应提供激励措施,使之能在低排放的道路上继续发展。8.应按照《公约》的有关规定,为发展中国家提供额度增加的、新的和额外的、可预测的和适足的资金,并改善获取途径,以扶持和支助加强的缓解行动,包括为减少毁林和森林退化所致排放量(REDD+)提供大量资金,扶持和支助适应、技术开发和转让以及能力建设,从而加强《公约》的执行。发达国家集体承诺,在2010-2012年期间通过国际机构提供金额接近300亿美元的新的和额外的资源,包括林业和投资,这种资源将在适应和缓解之间均衡分配。适应方面的供资将优先提供给最脆弱的发展中国家,诸如最不发达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非洲。与有意义的缓解行动和透明的执行方式相联系,发达国家承诺争取达到一项目标:它们将在2020年之前每年为解决发展中国家的需要而共同调动1,000亿美元。这项资金将来自各种不同来源,其中既有公共来源也有私人来源,既有双边来源也有多边来源,包括替代型的资金来源。用于适应的新的多边资金将通过切实和高效率的资金安排予以提供,此种安排将设置一种保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具有平等代表性的治理结构。这种资金的很大一部分应通过哥本哈根绿色气候基金予以提供。9.为此,将设立一个在缔约方会议指导之下并对缔约方会议负责的高级别小组,负责研究潜在的收入来源可对实现这一目标做出的贡献,包括替代型资金来源的贡献。10.我们决定设立哥本哈根绿色气候基金,作为《公约》资金机制的一个经营实体,以支助发展中国家实施与包括REDD+在内的缓解、适应、能力建设、技术开发和转让有关的项目、方案、政策和其他活动。11.为加强技术开发和转让方面的行动,我们决定设立一个技术机制,以加速能支持适应和缓解行动的技术开发和转让,该机制将遵循一种国家驱动的方针,并以各国国情和优先任务为基础。12.我们要求在2015年之前完成包括联系《公约》的最终目标进行的、对本协议执行情况的评估。这项评估的内容之一将是,参照科学所提出的各种不同事项,包括联系1.5摄氏度温升幅度,考虑加强长期目标。FCCC/CP/2009/11/Add.18GE.10-60562附录一量化的2020年整体经济范围排放指标量化的2020年整体经济范围排放指标附件一缔约方2020年减排量基准年FCCC/CP/2009/11/Add.1GE.10-605629附录二发展中国家缔约方适合本国的缓解行动非附件一缔约方行动第9次全体会议2009年12月18日至19日FCCC/CP/2009/11/Add.1GE.10-6056210第3/CP.15号决定修正《公约》附件一缔约方会议,忆及《公约》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注意到马耳他关于修正《公约》附件一,增列马尔他国名的提案,11.决定修正《公约》附件一,增列马耳他国名;2.注意到,根据第十六条第4款,对《公约》附件一的这项修正的生效,应依照《公约》第十六条第3款对《公约》附件生效规定的同一程序进行。第9次全体会议2009年12月18日至19日1FCCC/CP/2009/2。FCCC/CP/2009/11/Add.111GE.10-60562第4/CP.15号决定关于发展中国家减少毁林和森林退化所致排放量相关活动、森林保护和可持续管理的作用,以及提高森林碳储量的方法学指导意见缔约方会议,忆及第1/CP.13号决定和第2/CP.13号决定,承认发展中国家减少毁林和森林退化所致排放量的重要性以及森林保护和可持续管理及提高森林碳储量的作用,注意到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在与一系列政策方式和积极激励办法相关的方法学问题工作方案中取得的进展,还注意到缔约方和国际组织根据第2/CP.13号决定第1、2、3和第5段正在开展的一系列活动和合作努力,认识到有必要使土著人民和地方社区充分、有效地参与第1/CP.13号决定第1(b)(三)段相关活动的监测和报告,他们的知识可能对这些活动的监测和报告有所贡献,认识到推动森林可持续管理的重要性和共同收益,包括生物多样性,这些收益可能成为国家森林方案以及相关国际公约和协定的目的和目标的补充,注意到从正在进行的能力建设活动和努力、测试方法和监测办法中学到的经验和教训,以及一系列政策方法和积极的激励办法,包括以第2/CP.13号决定附件所载的指示性指导意见为指导者,1.请发展中国家缔约方以第2/CP.13号决定第7段和第11段中提出的方法学问题工作为基础,采纳以下指导方针,从事与第2/CP.13号决定相关的活动,不对缔约方会议的任何进一步相关决定,尤其是和衡量与报告相关的决定做预先判断:(a)找出导致排放的毁林和森林退化的驱动因素及解决办法;(b)确定国内有哪些活动可导致排放量减少、清除量增加以及森林碳储存的稳定;(c)酌情使用缔约方会议通过的或鼓励采用的最新的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和指南,作为估算与森林相关的人为温室气体源排放量和汇清除量、森林碳储量和林地变化的基础;FCCC/CP/2009/11/Add.112GE.10-60562(d)根据国情和能力,建立稳健透明的国家林业1监测系统,在适当情况下,建立国家级以下的系统,作为国家监测系统的一部分,从而:(一)酌情结合遥感和地面森林碳清单方针,估算与森林相关的人为温室气体源排放量和汇清除量、森林碳储量和林地变化;(二)考虑国家的力量和能力,提供透明、一致、尽量准确和减少不确定性的估算值;(三)要透明,要按照缔约方会议商定的做法提供适合审评的结果;2.认识到根据缔约方会议的任何相关决定,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也许需要做进一步工作;3.鼓励酌情制定让土著人民和地方社区有效参与监测和报告的指导方针;4.鼓励所有有能力的缔约方支持和加强发展中国家收集、获得、分析和解释数据,从而进行估算的能力;5.请有能力的缔约方和相关国际组织加强与使用以上第1(c)段所述指导意见和指南有关的能力建设,同时考虑到非《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问题专家咨询小组的工作;6.请秘书处视补充资金的提供情况,在现有举措范围内加强协调以上第5段所述活动;7.认识到发展中国家在制定森林参考排放水平和森林参考水平时应当采取透明的方式,考虑到历史数据,根据国情加以调整,并符合缔约方会议的相关决定;8.请缔约方通过《气候公约》网站的网络平台,分享运用以上第1段所指的指导意见和第2/CP.13号决定附件的经验与教训;9.敦促相关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和利害关系方整合和协调做出的努力,以避免重复工作,促进与第2/CP.13号决定相关活动的协同作用。第9次全体会议2009年12月18日至19日1适当情况下,考虑到《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关于土地利用、土地利用的变化和林业的良好作法指导意见》中关于统一表述土地问题的指导意见。FCCC/CP/2009/11/Add.1GE.10-6056213第5/CP.15号决定非《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问题专家咨询小组的工作缔约方会议,回顾《公约》的有关条款,尤其是第四条第1、第3和第7款,以及第十二条第1、第4、第5和第7款,还回顾第8/CP.5号、第3/CP.8号、第17/CP.8号和8/CP.11号决定,认为非《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问题专家咨询小组为改进非《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非附件一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编制进程作出了很大贡献,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从而增强这些缔约方编制国家信息通报的能力,强调应该为国家信息通报编制进程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支持,也应该为非附件一缔约方提供一个论坛,交流这一进程的经验,确认国家信息通报的编制是一项持续性进程,1.决定重新设立非《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问题专家咨询小组,任期三年,从2010年到2012年;2.还决定专家咨询小组的成员应与第3/CP.8号决定附件第3至8段所述要求相同,3.进一步决定专家咨询小组应由列于《公约》专家名册的专家组成,他们应具有温室气体清单、脆弱性和适应性评估、减缓问题以及与编制国家信息通报进程相关的其他问题的专门知识,4.鼓励各区域集团在为专家咨询小组提名专家人选时,力求确保以上第3段所述专业领域的均衡代表性;5决定专家咨询小组在执行任务中应按照本决定所附经修订的职权范围运作;6.还决定缔约方会议第十七届会议将审查专家咨询小组的职权范围和任务以及有无继续保持的必要;7.请秘书处按照《公约》第八条第2款(c)项和第17/CP.8号决定,为专家咨询小组的工作提供便利,为此:FCCC/CP/2009/11/Add.114GE.10-60562(a)组织专家咨询小组的会议和研讨会,编写其会议和研讨会的报告,供附属履行机构审议;(b)在预算拨款的范围内,根据要求向咨询小组提供技术支持,特别是在编制国家信息通报进程所涉及的国家温室气体清单、脆弱性和适应性评估、减缓评估、研究和系统观测、教育、培训和公众意识、技术转让以及能力建设等方面;(c)散发专家咨询小组、有关专家和组织编写的信息材料和技术报告;8.请《公约》附件二所列缔约方捐助资金支持专家咨询小组的活动。FCCC/CP/2009/11/Add.1GE.10-6056215附件非《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问题专家咨询小组职权范围1.非《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问题专家咨询小组(专家咨询小组)的目标是,改进非《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非附件一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进程和编制,为此向非附件一缔约方,包括尚未完成初次国家信息通报的缔约方,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2.专家咨询小组在履行职责时,应:(a)向非附件一缔约方提供技术援助,协助其定期开展国家温室气体清单、脆弱性和适应性评估、减缓评估、研究和系统观测、教育、培训和公众意识、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等活动,以改进其国家信息通报的准确性、一致性和透明度;(b)就非《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非附件一缔约方)编制国家信息通报指南未来修订应考虑的内容,酌情提出建议,应考虑到非附件一缔约方在编制最近国家信息通报中遇到的困难;(c)持续不断地向非附件一缔约方提供技术咨询,便利于发展和长期维持国家信息通报包括温室气体清单编制进程,建立和保持国家技术队伍;(d)根据请求向非附件一缔约方提供技术咨询,说明根据《公约》第四条第1款(f)项将气候变化考虑纳入有关社会、经济和环境政策及行动的步骤;(e)根据请求向非附件一缔约方提供现有活动和方案的信息,包括双边、区域和多边资金和技术援助来源的信息,以方便和支持非附件一缔约方编写国家信息通报;(f)在可用资源的范围内,就以上第2段(c)分段可能时就以上第2段(a)分段所述编制国家信息通报的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包括举办研讨会、实际操作培训和教员培训,借鉴缔约方的经验/和教训。3.专家咨询小组在拟订和执行其工作方案中应考虑到各《公约》专家组的其他相关工作,以避免重复。4.专家咨询小组应就以上第2段所指事项提出建议,供附属履行机构审议。5.重新设立的专家咨询小组应在第一次会议上拟定2010年至2012年工作方案。第9次全体会议2009年12月18日至19日FCCC/CP/2009/11/Add.1GE.10-6056216第6/CP.15号决定对资金机制的第四次审查缔约方会议,1.请附属履行机构在第三十二届会议上,根据本决定附件所载草案继续审议对资金机制的第四次审查问题,以期作为建议提出一项决定草案,供缔约方会议第十六届会议通过;2.决定在第十六届会议上完成对资金机制的第四次审查的审议。FCCC/CP/2009/11/Add.1GE.10-6056217附件[只有英文本]Draftdecision-/CP.15Fourthreviewofthefinancialmechanism[TheConferenceoftheParties,RecallingArticle4,paragraphs3,4,5,8,and9,oftheConvention,TakingfullyintoaccountArticle11oftheConvention,inparticularitsparagraph1,Alsorecallingdecisions11/CP.1,12/CP.2,3/CP.4,6/CP.13and3/CP.14,PursuanttoArticle7,paragraph2(h),oftheConvention,NotingthatmultilateralandbilateralagencieshavescaledupfinancialresourcesrelatedtotheimplementationoftheConvention,AlsonotingtheannualreportoftheGlobalEnvironmentFacilitytotheConferenceoftheParties,Furthernotingthereport1ontheFourthOverallPerformanceStudyoftheGlobalEnvironmentFacility,1.TakesnoteofthefindingsoftheFourthOverallPerformanceStudythat:(a)TheGlobalEnvironmentFacilitysupportcontinuestobeinlinewithguidancefromtheConvention;(b)[Althoughdevelopedcountrydonorshaveprovidednewandadditionalfundingforglobalenvironmentalbenefitstodevelopingcountries,thishasbeeninsufficienttocovertheincreasingagendaoftheGlobalEnvironmentFacilityasagreeduponintheconventions];(c)TheGlobalEnvironmentFacilitysupporthasbeencrucialinenablingcountriestointegrateclimatechangeintotheirnationaldevelopmentagendas;(d)TheGlobalEnvironmentFacilitysupporthasassisteddevelopingcountriesinintroducingpoliciestoaddressclimatechangeandreduceandavoidgreenhousegasemissions;(e)TheResourceAllocationFrameworkhashinderedtheaccessofgroupcountriestotheGlobalEnvironmentFacility,particularlyinclimatechange,whichmayexplainsomeofthediscontentoftheclimatechangecommunitywiththeGlobalEnvironmentFacility;(f)TheGlobalEnvironmentFacilityreportingrequirementstotheConventionshavegenerallybeenmet,yetcertainaspectsrequireimprovement;1GlobalEnvironmentFacilityEvaluationoffice.FourthOverallPerformanceStudyoftheGEFProgressTowardImpact.Fullreport,9November2009.FCCC/CP/2009/11/Add.118GE.10-60562(g)ThemoveoftheGlobalEnvironmentFacilitytowardscountry-levelprogramminghasincreasedcountryownershiptosomeextent,butthatthecurrentmodalitiesforresourceallocationrequireimprovement;(h)ThereisscopetofurthersimplifyandstreamlinetheGlobalEnvironmentFacilityprocedures,particularlytheprojectidentificationphase,andimprovetimelinessthroughouttheprojectcycle;(i)TheGlobalEnvironmentFacilityneedsaknowledgemanagementstrategytoimprovelearningandthesharingofbestpractices;(j)TheGlobalEnvironmentFacilityhasplayedanimportantroleinscalingupresourcestoaddressclimatechange;2.CallsupondevelopedcountryPartiesandinvitesotherPartiesthatmakefinancialcontributionstotheGlobalEnvironmentFacilitytoensureasuccessfulfifthreplenishmentinordertoassistinprovidingadequateandpredictablefunding;3.InvitestheGlobalEnvironmentFacility,asanoperatingentityofthefinancialmechanism,tocontinuetoensureactiveparticipationofrecipientpartnersinthereplenishmentprocess;4.AlsoinvitesdevelopedcountryPartiestoprovide,throughbilateralandregionalandothermultilateralchannels,financialresourcesrelatedtotheimplementationoftheConvention;5.DecidesthattheGlobalEnvironmentFacilityhasprovidedandshouldcontinuetoenhanceitssupporttodevelopingcountriesin:(a)MeetingtheircommitmentsundertheConvention;(b)Strengtheningnationalcapacity-building;(c)Applyinganddiffusingtechnologies,practicesandprocessesformitigation;(d)[Takingintoaccountlow-carbondevelopmentandadaptationneedsacrossallGEFfocalareas,asappropriate;][Allfocalareas,takingintoaccountlow-carbondevelopmentandadaptationneeds;](e)[DevelopingsynergiesbetweentheMultilateralEnvironmentalAgreements;][addressingtheinteractionbetweenthecomponentsoftheclimatesystem;]6.RequeststheGEFtocontinueimprovingitsmodalitiestoincreasetheresponsiveness,effectivenessandefficiencyofitssupport,including:(a)BeingresponsivetonewguidancefromtheConferenceoftheParties;(b)ReportingfromtheGlobalEnvironmentFacilitytotheconventionshouldincludeacriticalassessmentofitsexperiencewithimplementationofprojects,aswellasitsexperiencewithincorporatingguidancefromtheConferenceofthePartiesintoitsstrategiesandprogrammepriorities;(c)Enhancingmodalitieswhichreinforcecountryownershipandimprovetheallocationofresources;(d)ThefutureresourceallocationsystemintheGlobalEnvironmentFacilityshould[exclude][prioritize]fundingfor[theagreedfullcostofnationalcommunications][communicationstotheconvention,sincetheyaremandatoryandaresupposedtobepaidinfullbytheGlobalEnvironmentFacility];(e)Furthersimplifyingandimprovingitsprocedures,particularlythosefortheidentification,preparationandapprovalofactivities;FCCC/CP/2009/11/Add.1GE.10-6056219(f)Ensuringthataccesstoresourcesisexpeditiousandtimely;(g)Enablingcountry-levelprogramming,whereappropriate;(h)Ensuringconsistencyandcomplementaritywithotherfinancingactivities;(i)Promotingprivate-sectorfinancingandinvestmenttoaddressclimatechangeactivities;(j)Strengtheningitsknowledgemanagementapproachtosharebestpractice;7.DecidesthattheGlobalEnvironmentFacilityshouldcontinuetoprovideandenhancesupportfortheimplementationofadaptationactivities,includingtheimplementationofnationaladaptationplansofaction,throughtheLeastDevelopedCountryFundandSpecialClimateChangeFund;8.[Decides][thattheGlobalEnvironmentFacility][UrgesallParties[inapositiontodoso][to]examinealloptionsavailable,toscaleupthefundingavailablefortheimplementationofobligationsunderArticles4,paragraphs3,4and5,oftheConvention;9.[Furtherreiteratesdecision7/CP.7totheConventionthatpredictableandadequatelevelsoffundingshallbemadeavailabletoPartiesnotincludedinAnnexI[tomeettheagreedfullincrementalcostofcomplyingwiththeirobligationsundertheconvention]];10.RequeststheGlobalEnvironmentFacility,initsregularreporttotheConferenceoftheParties,toincludeinformationonthestepsithastakentoimplementtheguidanceprovidedinparagraphs3,5,6[and7]above;11.AlsorequeststheSubsidiaryBodyforImplementationtoinitiatethefifthreviewofthefinancialmechanismatitsthirty-seventhsessioninaccordancewiththecriteriacontainedintheguidelinesannexedtodecisions3/CP.4and6/CP.13,orastheseguidelinesmaybesubsequentlyamended,andtoreportontheoutcometotheConferenceofthePartiesatitsnineteenthsession.]第9次全体会议2009年12月18日至19日FCCC/CP/2009/11/Add.1GE.10-6056220第7/CP.15号决定对全球环境基金的进一步指导意见缔约方会议,注意到全球环境基金提交缔约方会议的报告,1回顾其决定,根据第12/CP.2号决定附件,每年向全球环境基金提供指导意见,请附属履行机构在第三十二届会议上,继续审议对全球环境基金的进一步指导意见问题,以期作为建议提出一项决定草案,供缔约方会议第十六届会议通过。第9次全体会议2009年12月18日至19日1FCCC/CP/2009/9。FCCC/CP/2009/11/Add.1GE.10-6056221第8/CP.15号决定《公约》之下的能力建设缔约方会议,回顾第6/CP.14号决定,1.请附属履行机构在第三十二届会议上继续审议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框架执行情况第二次全面审查结果,以便编写一项关于此次审查结果的决定草案,供缔约方第十六届会议通过;2.决定在第十六届会议上完成对第二次全面审查结果的审议。第9次全体会议2009年12月18日至19日FCCC/CP/2009/11/Add.1GE.10-6056222第9/CP.15号决定系统气候观测缔约方会议,忆及《公约》第4条第1(g-h)款和第5条,还忆及第8/CP.3、14/CP.4、5/CP.5、11/CP.9、5/CP.10和11/CP.13号决定,审议了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第三十届会议的结论,注意到全球气候观测系统对满足《公约》下系统观测的需要所发挥的重要作用,1.对以下机构表示赞赏:(a)全球气候观测系统秘书处和赞助机构,赞赏它们编写了关于《支持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全球气候观测系统实施计划》(下称《全球气候观测系统实施计划》的进度报告);(b)全球陆地观测系统秘书处和赞助机构,赞赏它们建立了一个关于陆地气候观测系统指导材料、标准和报告指南的编写框架;(c)地球观测卫星委员会,赞赏它代表支持参与全球观测的空间机构的缔约方,对《全球气候观测系统实施计划》提出的需要作出了协调响应;2.认识到2004年至2008年期间在改进与《公约》有关的气候观测系统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3.注意到,尽管取得了进展,但一些实地观测系统在实现长期连续性方面只取得了有限的进步,例如在非洲,仍然有很大的地区没有实地观测和测量;4.还注意到《公约》下的气候信息需求没有全部得到满足;5.促请缔约方努力处理《全球气候观测系统执行计划》进度报告所确定的优先事项和差距,特别是要实施2001-2006年期间编制的区域行动计划;并努力确保持续长期实施基本的实地网络,特别是为海洋和陆地领域,包括通过提供必要的资源;6.请联合国有关机构和国际组织也这样做;7.鼓励能这样做的缔约方支持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关于进行长期性的气候观测的活动;8.请全球气候观测系统秘书处在全球气候观测系统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在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第三十三届会议之前更新《全球气候观察系统执行计划》,同时还要考虑到气候观测方面新产生的需要,特别是关于适应活动的需要;FCCC/CP/2009/11/Add.1GE.10-60562239.鼓励全球陆地观测系统秘书处和赞助机构实施陆地气候观测系统指导材料、标准和报告准则的编写框架,将其作为联合国有关机构与国际标准化组织之间的一个陆地框架联合机制;10.鼓励地球观测卫星委员会继续协调并支持全球气候观测系统卫星部分的实施工作;11.促请支持参与全球观测的空间机构的缔约方帮助这些机构继续通过地球观测卫星委员会协调地采取地球观测卫星委员会更新报告所确定的行动,1以便满足《公约》的有关需要,特别是确保观测和数据提供的长期连续性。第9次全体会议2009年12月18日至19日1FCCC/SBSTA/2008/MISC.11。FCCC/CP/2009/11/Add.1GE.10-6056224第10/CP.15号决定参加《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温室气体清单技术审评的温室气体清单审评专家的更新培训方案缔约方会议,回顾《公约》第四、七和十二条,还回顾第19/CP.8和12/CP.9号决定,审议了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的有关建议,确认参加《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温室气体清单技术审评的温室气体清单审评专家的培训方案的重要性,1.请秘书处按照附件所列大纲拟订并实施参加《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温室气体清单技术审评的温室气体清单审评专家的更新培训方案,其中包括对专家进行考试,并优先举办一次关于基础课程的年度研讨会;2.鼓励《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凡是有能力的均为加强培训方案提供资金支持;3.请秘书处在提交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的关于清单审评活动的报告中提供关于培训方案的信息,特别是关于考试程序及培训学员和教员的遴选的信息,使缔约方能够评估方案的有效性。FCCC/CP/2009/11/Add.1GE.10-6056225附件参加《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温室气体清单技术审评的温室气体清单审评专家的更新培训方案A.培训方案细节1.本课程的目的是培训参加《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温室气体清单技术审评的温室气体清单审评专家。采取网上授课的形式。对于上网不方便的学员,将通过电子方式分发课件;对于有教员辅导的课程,学员将通过电子方式与教员联系。在不需要额外资源的情况下,如缔约方提出要求,也可向对审评程序感兴趣的其他人提供课程。所有不设教员的课程全年向学员开放。2.每年有30名学员(新的温室气体清单审评专家)可以参加培训方案基础课程的期终研讨会。3.每年可向新审评专家提供额外的区域培训研讨会,以及向老审评专家提供进修研讨会。进修研讨会可以与主任审评员会议一并举行,以完成对主任审评员以及其他老审评专家的培训。4.所有课程均有考试。考试程序将标准化、客观和透明。5.如有期终研讨会,一般将在此研讨会上举行考试。如有特殊情况,将做出其他考试安排,但考试须在秘书处监督下进行,且不需要额外的资源。其他课程的考试将在网上进行。6.将邀请成功达到培训方案相关要求的新审评专家与老审评专家一道参与集中化审评或国内审评。7.首次未通过课程考试的专家可补考一次,条件是该专家已按时完成课程中所交给的一切任务,且补考不会增加秘书处的费用。8.将邀请具有相关清单专长的专家担任培训方案课程的教员,同时确保各教员的专长能涵盖每一课程的专题。他们将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方式提供建议和支持。秘书处将力求在选用培训方案教员方面达到地域平衡。9.为设有教员的课程挑选新审评专家时,秘书处将优先从尚未参与审评活动的缔约方中挑选已列入《气候公约》专家名册的国家温室气体清单审评专家。FCCC/CP/2009/11/Add.126GE.10-60562B.培训方案的课程1.附件一缔约方温室气体清单审评基本课程说明:本课程的内容有:《气候公约》审评指南和程序、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气专委)一般清单指导意见(《修订的1996年气专委指南》、《气专委良好做法指导意见》及《气专委关于LULUCF的良好做法指导意见》)1以及气专委部门审评的具体方面(能源、临时排放、工业加工、农业、土地利用、土地利用的变化和林业以及废弃物等)。本课程还将指导人们如何编制既有实质内容、在各审评小组之间相互统一、又容易阅读的审评报告准备:2009年执行:2009年至2014年培训对象:新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审评专家课程类型:网上学习,教员辅导,期终研讨会考试要求和形式:新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审评专家必须通过考试,然后才能参加专家审评组。个人参加考试。2.对复杂模型和较高层次方法的审评说明:本课程为利用复杂模型和较高层次方法(第三层方法)估计的排放量的审评提供一般指南和程序,以及具体的方面准备:2010年执行:2011年至2014年培训对象:主任审评员、参加审评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审评专家,包括新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审评专家课程类型:网上学习,不设教员考试要求和形式:选考。自我检查电子考试。3.改进专家审评组中的联络并增强其共识说明:本课程将提供用以改进专家审评组工作并增强协作的工具准备:2003年执行:2009年至2014年1全称:《修订的1996年气专委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气专委良好做法指导意见和国家温室气体清单不确定性的掌握》以及《气专委关于土地利用、土地利用的变化和林业的良好作法指导意见》。FCCC/CP/2009/11/Add.1GE.10-6056227培训对象:新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审评专家,以及作为有经验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审评专家的进修课程课程类型:网上学习,不设教员考试要求和形式:选考。自我检查电子考试。C.有经验的温室气体清单审评专家的进修研讨会说明:这一年度研讨会针对评估排放量估计数的一些具体和复杂的方面提供一般指南,帮助有经验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审评专家加强和更新知识,既包括跨部门性的知识,也包括有关具体部门问题的知识执行:2011年至2014年,视可用资源的情况而定培训对象:主任审评员和参加审评的有经验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审评专家。第9次全体会议2009年12月18日至19日FCCC/CP/2009/11/Add.1GE.10-6056228第11/CP.15号决定行政、财务和体制事项缔约方会议,审议了秘书处就行政、财务和体制事项编制的文件所载信息,1忆及在第15/CP.1号决定中通过的缔约方会议财务程序第11和第19段,一.2008-2009两年期预算执行情况1.注意到截至2008年12月31日的2008-2009两年期中期财务报表、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以及分别截至2009年5月15日和2009年11月15日向《气候公约》核心预算信托基金、补充活动信托基金以及参与《气候公约》进程信托基金的缴款状况;2.表示赞赏及时向核心预算支付了缴款的缔约方;3.呼吁尚未向核心预算支付缴款的缔约方立即支付,同时铭记根据财务程序,缴款应于每年1月1日支付;4.表示感谢缔约方已向参与《气候公约》信托基金和补充活动信托基金提供了捐款,特别是为附件一缔约方在《京都议定书》之下的进一步承诺问题特设工作组和《公约》之下的长期合作行动问题特设工作组的工作提供了慷慨捐款;5.再度感谢德国政府向核心预算提供766,938欧元的年度自愿捐款以及作为秘书处东道国政府提供1,789,522欧元的特别捐款;二.继续审查秘书处的职能和运作6.注意到相关文件特别是FCCC/SBI/2009/11号文件所载关于秘书处的职能和运作的信息;7.同意附属履行机构应按照第二十一届会议作出的关于每年继续审议该事项的决定,在第三十三届会议上审议该事项。2第9次全体会议2009年12月18日至19日1FCCC/SBI/2009/11、FCCC/SBI/2009/INF.3、FCCC/SBI/2009/INF.7以及FCCC/SBI/2009/INF.10和Corr.1。2FCCC/SBI/2004/19,第105段。FCCC/CP/2009/11/Add.129GE.10-60562第12/CP.15号决定2010-2011两年期方案预算缔约方会议,忆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其附属机构及其常设秘书处财务程序第4段,1审议了执行秘书提出的2010-2011两年期方案概算,21.决定方案预算以欧元计算;2.核可2010-2011两年期方案预算总额44,200,099欧元,用于表1具体所列目的;3.赞赏地注意到东道国政府每年捐款766,938欧元,可冲抵计划的开支;4.核可从以往财务周期结转的节余或捐款中提取140万欧元,用于抵补2010-2011两年期预算的部分开支;5.核可方案预算员额表(表2);6.注意到本方案预算包含与《公约》有关的内容,也包含与《京都议定书》有关的内容;7.通过本决定附件所载2010年和2011年指示性分摊比额,这些分摊额相当于表1所列指示性分摊额的63.2%;8.请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五届会议核可建议的预算中适用于《京都议定书》的内容;9.核可会议服务应急预算8,138,700欧元,在联合国大会决定不从联合国经常预算为这些活动提供资金时列入2010-2011两年期方案预算(见表3);10.请联合国大会第六十四届会议就从经常预算中支付会议服务费用问题作出决定;11.请执行秘书必要时向附属履行机构报告上文第9段的执行情况;12.授权执行秘书在表1所列各项主要拨款之间进行调拨,调拨总额不得超过这些拨款项目开支概算总额的15%,除非另外限制每项拨款的调出数额不得超过25%;13.决定周转准备金保持在估计开支的8.3%;1第15/CP.1号决定,附件一。2FCCC/SBI/2009/2和Add.1至Add.3。FCCC/CP/2009/11/Add.130GE.10-6056214.请《公约》所有缔约方注意,按照财务程序第8段(b)项,应于每年1月1日缴纳核心预算摊款,并应迅速全额支付上文第2段核可的2010和2011年每一年经上文第2段捐款部分抵销的开支摊款,以及上文第9段所述决定涉及开支的任何摊款;15.授权执行秘书利用自愿捐款和核心预算下可资利用的资源,执行缔约方会议第十五届会议作出但核可的预算没有供资的决定;16.促请缔约方为及时执行上文第15段所述决定作出必要的自愿捐款;17.注意到文件FCCC/SBI/2009/2所载就《巴里路线图》议定成果所涉工作的资源要求提议的应急预算;18.请执行秘书就支付缔约方会议第十五届会议作出但没有做财务拨款的决定所涉的潜在活动提出一个追加预算,供附属履行机构第一届会议在缔约方会议第十五届会议后审议;19.请附属履行机构在缔约方会议第十五届会议后的第一届会议上提出上文第17段所述的追加预算提案,酌情供缔约方会议第十六届会议和/或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六届会议通过;20.还请附属履行机构授权执行秘书向各缔约方通报它们根据建议的追加预算可能缴纳的摊款;21.注意到截止2008年12月31日已累积2,150万美元的负债,其中约1,040万美元涉及《气候公约》核心预算的信托基金;22.同意在核心预算中继续拨款,以现收现付的方式支付目前与退休后医疗保险和遣返费相关的资金承诺;23.请执行秘书根据最佳做法并参照联合国系统内的做法,继续探讨各种方式,为未来解决这一债务作出拨款;24.授权执行秘书在可能的情况下,并与缔约方和联合国人力资源管理厅磋商,在一旦秘书处必须解决其债务时,可按精算研究报告和2008-2009两年期财务报表的估算,来使用现有储备金余额和节余;325.鼓励执行秘书继续实行关于降低秘书处业务和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水平的举措;26.授权执行秘书在相关的资金来源下,视现有资源情况作出拨款,以便就秘书处的业务和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作出补偿;27.注意到执行秘书编列的参与《气候公约》进程信托基金所需资金估计数(表4),并请缔约方为此基金捐款;3关于按基金分开列出的负债情况,参见FCCC/SBI/2009/INF.3号文件所载的2008-2009两年期临时财务报表。FCCC/CP/2009/11/Add.1GE.10-605623128.注意到执行秘书编列的补充活动信托基金所需资金估计数(2010-2011两年期为24,154,170欧元)(表5),并请缔约方为此基金捐款;29.请执行秘书向缔约方会议第十六届会议报告收入和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可能需要对2010-2011两年期方案预算进行的任何调整。表1按方案分列的2010-2011年核心方案概算2010年2011年2010-2011年合计支出(欧元)(欧元)(欧元)(美元a)A.方案拨款bEDM1975013197501339500265648537RDA41483274078397822672411764215FTS2588319255685051451697357592ATS2208655226378844724436395593SDM4257554257558515101217659LA1557922155792231158444455657CAS1445629144562928912584134499IS37259763725976745195210656291ASc--------B.全秘书处业务费用d1449784132670827764923970384方案支出(A+B)19525380193560383888141855600427C.方案支助费用(间接费用)e2538300251628550545857228057D.周转储备金f264096-264096377658合计(A+B+C+D)22327776218723234420009963206142收入东道国政府捐款76693876693815338762193443以前财政年期未使用结余或捐款(结转)70000070000014000002002000指示性缴款20860838204053854126622359010699收入合计22327776218723234420009963206142a所用兑换率(1欧元=1.430美元)为2008年1月至2009年3月的平均兑换率。b方案:行政领导和管理(EDM);报告、数据和分析(RDA);财务和技术支助(FTS);适应、技术和科学(ATS);可持续发展机制(SDM);法律事务(LA);会议事务处(CAS);信息事务处(IS);行政事务处(AS)。cAS由间接费用供资。d全秘书处业务费用由AS管理。e联合国就行政支助收取的13%的标准费用。f根据财务程序(第15/CP.1号决定,附件一,第14段),周转储备金在2010年将增至1,831,285欧元,2011年将保持在该水平上。FCCC/CP/2009/11/Add.132GE.10-60562表22010-2011年两年期全秘书处由核心预算供资的员额2009年2010年2011年专业及专业以上职类aASGb111D-2c333D-1655P-5121212P-4242829P-3323029P-2101212专业及专业以上职类合计889191一般事务人员职类合计53.549.549.5总计141.5140.5140.5a助理秘书长(ASG)、主任(D)、专业(P)。b在联合国秘书长对秘书处进行独立审查之后,这一职位可能升级为副秘书长(见文件FCCC/SBI/2009/2第36段)。c在脚注b所说的独立审查之后,一个职位可能升为助理秘书长。表32010-2011年两年期会议服务应急资源需求(千欧元)2010年2011年2010-2011年合计支出用途(欧元)(欧元)(欧元)(美元)口译a672.4672.41344.81923.0文件b翻译1307.31307.32614.63738.8印发1344.51344.52689.03845.3会议服务支助c133.5133.5267.0381.7小计3457.73457.76915.49888.8方案支助费用449.5449.5899.01285.5周转准备金324.3--324.3463.7合计4231.53907.28138.711638.1说明:用于计算会议服务意外需要预算的假设如下:•每届会议预计提供口译的会议数量不超过40次;•预期的文件量根据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提供的计算。•各次会议的服务支助包括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会议事务处为会期协调和支助口译、笔译和复制事务通常提供的工作人员。FCCC/CP/2009/11/Add.1GE.10-6056233•总的来说,所用的数字较保守,是在这样一种假设的基础上采用的:即本两年期内需求不会大幅度增加。a包括口译的薪金、旅费和每日生活津贴。b包括与处理会前、会期和会后文件有关的所有费用;笔译费用包括文件的审校和打字。c包括会议服务支助人员的薪金、旅费和每日生活津贴以及装运和电信费。表42010-2011年两年期参加《气候公约》进程信托基金的资源需要(千)每届会议费用代表人数(欧元)(美元)a支助每个符合资格的缔约方的一位代表参加举行的届会807.71155.0支助每个符合资格的缔约方的一位代表外加支助每个最不发达国家和每个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的第二名代表参加举行的届会1230.81760.0支助每个符合资格的缔约方的两名代表参加举行的届会1615.42310.0a所用兑换率(1欧元=1.430美元)为2008年1月至2009年3月的平均兑换率。表52010-2011两年期补充活动信托基金资源需要将由秘书处开展的活动费用(欧元)费用(美元)a《公约》全面执行资金需求评估588314841289东南亚可持续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管理制度区域能力建设125000178750非洲可持续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管理制度区域能力建设350000500500支持非《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的国家信息通报以及非《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的国家信息通报专家咨询小组6000085800支持履行和审查关于《公约》第6条的德里工作方案修正案575000822250支持最不发达国家专家组7033141005739支持实施技术转让框架和技术转让专家组的工作10473141497659关于影响、脆弱性和气候变化适应的内罗毕工作方案16432562349856支持关于适应和应对措施的布宜诺斯艾利斯工作方案的后续活动301314430879增订《<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手册》435000622050小计58285128334772《京都议定书》为《京都议定书》之下排放清单和分配数量的年度汇编和会计发展和维持数据库系统214657306960支持与联合执行有关的业务48623966953226支持遵约委员会591000845130小计56680538105316FCCC/CP/2009/11/Add.134GE.10-60562将由秘书处开展的活动费用(欧元)费用(美元)a《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关于加强支持《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下专家审评进程的活动:对专家审评小组的培训和主任审评员会议12499421787417开发和维持通用报告格式报告软件448971642029开发和维持温室气体数据接口366314523829设想为使报告、数据和分析信息技术系统能够履行京都后要求而开展的活动7826141119138支持财政合作和加强资金供应511314731179支持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217000310310加强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能力建设的助学金方案189000270270关于土地使用、土地使用的变化和林业的活动:减少砍伐森林和森林退化的排放,增强炭吸收汇,吸收汇在未来缓解行动中的作用10083141441889气候变化信息延伸活动和产品8239421178237战略信息通报,包括延伸到企业和投资部门8199421172517《气候公约》网站上的西班牙文门户105000150150实施全秘书处统一信息系统,包括电子内容管理系统和一个联系人关系管理系统16448842352184加强图书馆服务193314276439对在《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下举行的会议的信息和通信技术支持9382561341706信息和通信技术业务连续性和灾后恢复服务580000829400小计987880714126694估计开支合计2137537230566782方案支助费用(13%)27787983973682总计2415417034540464a所用兑换率(1欧元=1.430欧元)为2008年1月至2009年3月时期的平均兑换率。FCCC/CP/2009/11/Add.1GE.10-6056235附件2010-2011两年期《公约》缔约方指示性分摊比额表a缔约方2009年联合国分摊比额表2010年调整后《公约》分摊比额表2011年调整后《公约》分摊比额表阿富汗0.0010.0010.001阿尔巴尼亚0.0060.0060.006阿尔及利亚0.0850.0830.083安哥拉0.0030.0030.003安提瓜和巴布达0.0020.0020.002阿根廷0.3250.3170.317亚美尼亚0.0020.0020.002澳大利亚1.7871.7431.743奥地利0.8870.8650.865阿塞拜疆0.0050.0050.005巴哈马0.0160.0160.016巴林0.0330.0320.032孟加拉国0.0100.0100.010巴巴多斯0.0090.0090.009白俄罗斯0.0200.0200.020比利时1.1021.0751.075伯利兹0.0010.0010.001贝宁0.0010.0010.001不丹0.0010.0010.001玻利维亚0.0060.0060.006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0.0060.0060.006博茨瓦纳0.0140.0140.014巴西0.8760.8540.854文莱达鲁萨兰国0.0260.0250.025保加利亚0.0200.0200.020布基纳法索0.0020.0020.002布隆迪0.0010.0010.001柬埔寨0.0010.0010.001喀麦隆0.0090.0090.009加拿大2.9772.9032.903佛得角0.0010.0010.001中非共和国0.0010.0010.001FCCC/CP/2009/11/Add.136GE.10-60562缔约方2009年联合国分摊比额表2010年调整后《公约》分摊比额表2011年调整后《公约》分摊比额表乍得0.0010.0010.001智利0.1610.1570.157中国2.6672.6012.601哥伦比亚0.1050.1020.102科摩罗0.0010.0010.001刚果0.0010.0010.001库克群岛0.0010.0010.001哥斯达黎加0.0320.0310.031科特迪瓦0.0090.0090.009克罗地亚0.0500.0490.049古巴0.0540.0530.053塞浦路斯0.0440.0430.043捷克共和国0.2810.2740.274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0.0070.0070.007刚果民主共和国0.0030.0030.003丹麦0.7390.7210.721吉布提0.0010.0010.001多米尼克0.0010.0010.001多米尼加共和国0.0240.0230.023厄瓜多尔0.0210.0200.020埃及0.0880.0860.086萨尔瓦多0.0200.0200.020赤道几内亚0.0020.0020.002厄立特里亚0.0010.0010.001爱沙尼亚0.0160.0160.016埃塞俄比亚0.0030.0030.003欧洲共同体2.5002.5002.500斐济0.0030.0030.003芬兰0.5640.5500.550法国6.3016.1456.145加蓬0.0080.0080.008冈比亚0.0010.0010.001格鲁吉亚0.0030.0030.003德国8.5778.3648.364加纳0.0040.0040.004希腊0.5960.5810.581格林纳达0.0010.0010.001FCCC/CP/2009/11/Add.1GE.10-6056237缔约方2009年联合国分摊比额表2010年调整后《公约》分摊比额表2011年调整后《公约》分摊比额表危地马拉0.0320.0310.031几内亚0.0010.0010.001几内亚比绍0.0010.0010.001圭亚那0.0010.0010.001海地0.0020.0020.002洪都拉斯0.0050.0050.005匈牙利0.2440.2380.238冰岛0.0370.0360.036印度0.4500.4390.439印度尼西亚0.1610.1570.157伊朗(伊斯兰共和国)0.1800.1760.176爱尔兰0.4450.4340.434以色列0.4190.4090.409意大利5.0794.9534.953牙买加0.0100.0100.010日本16.62416.21216.212约旦0.0120.0120.012哈萨克斯坦0.0290.0280.028肯尼亚0.0100.0100.010基里巴斯0.0010.0010.001科威特0.1820.1770.177吉尔吉斯斯坦0.0010.0010.001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0.0010.0010.001拉脱维亚0.0180.0180.018黎巴嫩0.0340.0330.033莱索托0.0010.0010.001利比里亚0.0010.0010.001阿拉伯利比亚民众国0.0620.0600.060列支敦士登0.0100.0100.010立陶宛0.0310.0300.030卢森堡0.0850.0830.083马达加斯加0.0020.0020.002马拉维0.0010.0010.001马来西亚0.1900.1850.185马尔代夫0.0010.0010.001马里0.0010.0010.001马耳他0.0170.0170.017FCCC/CP/2009/11/Add.138GE.10-60562缔约方2009年联合国分摊比额表2010年调整后《公约》分摊比额表2011年调整后《公约》分摊比额表马绍尔群岛0.0010.0010.001毛里塔尼亚0.0010.0010.001毛里求斯0.0110.0110.011墨西哥2.2572.2012.201密克罗尼西亚(联邦)0.0010.0010.001摩纳哥0.0030.0030.003蒙古0.0010.0010.001黑山0.0010.0010.001摩洛哥0.0420.0410.041莫桑比克0.0010.0010.001缅甸0.0050.0050.005纳米比亚0.0060.0060.006瑙鲁0.0010.0010.001尼泊尔0.0030.0030.003荷兰1.8731.8271.827新西兰0.2560.2500.250尼加拉瓜0.0020.0020.002尼日尔0.0010.0010.001尼日利亚0.0480.0470.047纽埃0.0010.0010.001挪威0.7820.7630.763阿曼0.0730.0710.071巴基斯坦0.0590.0580.058帕劳0.0010.0010.001巴拿马0.0230.0220.022巴布亚新几内亚0.0020.0020.002巴拉圭0.0050.0050.005秘鲁0.0780.0760.076菲律宾0.0780.0760.076波兰0.5010.4890.489葡萄牙0.5270.5140.514卡塔尔0.0850.0830.083大韩民国2.1732.1192.119罗马尼亚0.0700.0680.068摩尔多瓦共和国0.0010.0010.001俄罗斯联邦1.2001.1701.170卢旺达0.0010.0010.001FCCC/CP/2009/11/Add.1GE.10-6056239缔约方2009年联合国分摊比额表2010年调整后《公约》分摊比额表2011年调整后《公约》分摊比额表圣基茨和尼维斯0.0010.0010.001圣卢西亚0.0010.0010.001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0.0010.0010.001萨摩亚0.0010.0010.001圣马力诺0.0030.0030.003圣多美和普林西比0.0010.0010.001沙特阿拉伯0.7480.7290.729塞内加尔0.0040.0040.004塞尔维亚0.0210.0200.020塞舌尔0.0020.0020.002塞拉利昂0.0010.0010.001新加坡0.3470.3380.338斯洛伐克0.0630.0610.061斯洛文尼亚0.0960.0940.094所罗门群岛0.0010.0010.001南非0.2900.2830.283西班牙2.9682.8942.894斯里兰卡0.0160.0160.016苏丹0.0100.0100.010苏里南0.0010.0010.001斯威士兰0.0020.0020.002瑞典1.0711.0441.044瑞士1.2161.1861.186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0.0160.0160.016塔吉克斯坦0.0010.0010.001泰国0.1860.1810.181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0.0050.0050.005东帝汶0.0010.0010.001多哥0.0010.0010.001汤加0.0010.0010.001特立尼达和多巴哥0.0270.0260.026突尼斯0.0310.0300.030土耳其0.3810.3720.372土库曼斯坦0.0060.0060.006图瓦卢0.0010.0010.001乌干达0.0030.0030.003乌克兰0.0450.0440.044FCCC/CP/2009/11/Add.140GE.10-60562缔约方2009年联合国分摊比额表2010年调整后《公约》分摊比额表2011年调整后《公约》分摊比额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0.3020.2950.295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6.6426.4776.477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0.0060.0060.006美利坚合众国22.00021.45421.454乌拉圭0.0270.0260.026乌兹别克斯坦0.0080.0080.008瓦努阿图0.0010.0010.001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0.2000.1950.195越南0.0240.0230.023也门0.0070.0070.007赞比亚0.0010.0010.001津巴布韦0.0080.0080.008合计102.478100.000100.000a2009年12月经联合国大会审查后,本比额表可作调整。第9次全体会议2009年12月18日至19日FCCC/CP/2009/11/Add.141GE.10-60562第13/CP.15号决定未来届会的日期和地点缔约方会议,忆及《公约》第七条第4款,还忆及联合国大会1985年12月18日关于会议安排的第40/243号决议,进一步忆及目前暂时适用的议事规则草案1中关于主席一职由五个区域集团轮流当任的第22条第1款,注意到根据各区域集团轮流的原则,并根据各集团之间最近磋商的情况,《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六届会议主席将从拉丁美洲和加勒比集团中产生,第十七届会议主席将从非洲集团中产生2,第十八届会议主席将从亚洲集团中产生,A.《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六届会议和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六届会议的日期和地点1.决定赞赏地接受墨西哥政府提议从2010年11月29日至2010年12月10日承办《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六届会议和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六届会议,但须由主席团根据联合国大会第40/243号决议,核实是否具备承办上述会议的所有后勤、技术和资金条件,并成功缔结《东道国协定》;2.请执行秘书继续与墨西哥政府协商并谈判一项关于举行会议的《东道国协定》,以便不迟于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和附属履行机构第三十二届会议时缔结并签署《东道国协定》;B.《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七届会议和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七届会议的日期和地点3.回顾《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七届会议和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七届会议应于2011年11月28日至12月9日在南非3举行;41FCCC/CP/1996/2。2FCCC/SBI/2008/8,第141段。3第9/CP.14号决定,第4段。4第9/CP.12号决定,第14段。FCCC/CP/2009/11/Add.142GE.10-605624.请执行秘书继续与南非政府协商并谈判一项关于举行会议的《东道国协定》,以便不迟于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和附属履行机构第三十四届会议时缔结并签署《东道国协定》;C.《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八届会议和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八届会议的日期和地点5.请缔约方提出承办《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八届会议和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八届会议的提议;第9次全体会议2009年12月18日至19日FCCC/CP/2009/11/Add.1GE.10-6056243第1/CP.15号决议向丹麦王国政府和哥本哈根市人民表示感谢《公约》缔约方会议和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应丹麦王国政府邀请于2009年12月7日至18日在哥本哈根举行了会议,1.表示深切感谢丹麦王国政府帮助使《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五届会议和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五届会议得以在哥本哈根举行;2.请丹麦王国政府向哥本哈根人民转达《公约》缔约方会议和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的感激之情,感谢他们给予与会者的盛情接待和热烈欢迎。第9次全体会议2009年12月18日至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