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清洁生产机制
中国碳交易中的法律问题
一张孟衡/南京大学环境学院污染控制与资源化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环保部国际司
姜冬梅/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
裴卿/香港大学社会科学学院
陆根法/南京大学环境学院
摘要清洁发展机制为中国提供了在应对气候变化同时发展自身的宝贵机会,改善当地环境,实现中国的可
持续发展,但是cDM在实践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目前对清洁发展机制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经济学领域,而
在法律上对其探讨的甚少。本文根据清洁发展机制的内在经济学原理,分析了清洁发展机制中的产权、合同
和国际法因素,指出目前清洁发展机制中存在的核证减排量(cER
s)的产权属性不明确、合同效力无法保障、
国际法的局限性三方面问题,并提出了大体的解决方案。清洁发展机制中的法律问题关系到中国自身利益,
还需要我们更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关键词清洁发展机制产权合同国际法
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共同行动
中,碳交易蓬勃发展.中国参与全球碳
交易的主要形式是清洁发展机制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清洁发展机制(CDM)是《京
都议定书》中的三种市场机制之一,其
产生是基于经典的排污权交易的思想.
将全球的气候变化问题纳入到一个可以
交易的框架之下,这是《京都议定书》的
一大创新。这种创新不仅是将环境问题
通过经济手段解决,而且也是排污权交
易理论的国际化和现实化。CDM项目作
为一项国际贸易,其买卖双方分别是发
达国家的实体和发展中国家的项目业
主,交易的产品为核证减排量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s,
CERs),双方签订的合同称为减排量购
买协议(Emission
Red
uction
Purchase
Agreement,ERPA)。不同于
一般的国际贸易,CDM项目交易中涉及
的法律问题更为复杂.包括购买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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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条件和违约责任,CERs产生过程
中的责任和权利归属,以及相关国家和
国际政策的影响等。目前,国内有关
CDM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经济和环境方
面,随着CDM项目的迅速发展,相关的
法律问题逐渐凸显,亟待全面系统的研
究。CDM以产权经济学.环境经济学、
国际经济学中相关理论知识作为制度建
立的基础,因此,CDM的法律问题主要
涉及产权.合同.国际法等因素。
1产权因素
产权理论是用经济学方法研究外部
效应问题制度根源的一条重要思路,而
环境问题正是经济活动外部不经济性的
具体体现,因此,环境问题是产权理论
研究的起点和重要的应用领域,而产权
理论又为分析导致环境破坏的权利安排
过程提供了理论基础【”。
CDM中,附件一国家与非附件一国
家最后进行交易的是核证减排量
(CERs),其实质进行交易的是一种权
利.是基于环境容量而来的对向大气中
排放温室气体的权利.相当于排污权交
易。排污权交易的基本思想最早由
DaIes在1968年提出,70年代末开始
在美国推行,而后推广到全球【2】。排污权
交易是通过将权利实体化并在交易过程
中实现环境容量资源的合理配置.最终
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这是典型的产权
经济学和环境经济学的原理体现。经济
学关注于资源的合理配置.资源合理配
置的前提是产权明晰,确认和保障权利
是法律关注的重要问题。
1.1cERs的产权属性不明确
作为C
D
M项目交易中的产品,
CERs其实并非一项具体的实物,而是
需要经过核证的减排量,类似于排放权
交易。然而CERs的买卖却与典型的排
放权指标交易不同,CERs交易的买卖
万方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