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储能项目EPC合同VIP专享VIP免费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储能项目 EPC 总 包 合 同
合同名称:
甲 方:
乙 方:
签订地点:
— 1 —
第一章 合同协议书
(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同意按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以
下简称“合同”):
1. 合同文件
下述文件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章 合同协议书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补充协议(如有)
第四章 技术规范
第五章 合同附件
附件一 价格表及合同设备清单
附件二 交货进度表
附件四 项目方案确认书
附件五 图纸和资料
附件六 工程项目安全协议
附件七 廉洁协议
第八部分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指明为合同组成部分的书面
文件。所有文件及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确认的与本合同相关
的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如该等文件及其它书面文件的内容与本
合同条款不一致的,应以合同条款为准。
2. 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一致。
3. 合同设备和数量
本合同项下所供合同设备和数量详见合同附件一。
4. 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含税价)(大写:人民币 : _ )。其分项价格详见
附件一。
5. 合同设备的支付条件、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验收以及合同生效等详见合同及
有关文件。
6. 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2 —
7. 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转让给第三方。
8. 本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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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合同编号:储能项目EPC总包合同合同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点:—1—第一章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同意按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文件下述文件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章合同协议书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补充协议(如有)第四章技术规范第五章合同附件附件一价格表及合同设备清单附件二交货进度表附件四项目方案确认书附件五图纸和资料附件六工程项目安全协议附件七廉洁协议第八部分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指明为合同组成部分的书面文件。所有文件及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确认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如该等文件及其它书面文件的内容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的,应以合同条款为准。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一致。3.合同设备和数量本合同项下所供合同设备和数量详见合同附件一。4.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含税价)(大写:人民币:整_)。其分项价格详见附件一。5.合同设备的支付条件、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验收以及合同生效等详见合同及有关文件。6.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7.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8.本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3—本合同编号,合同名称为储能项目采购合同,由下列各方签署: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印刷体姓名:印刷体姓名:签字日期:签字日期: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经办人:经办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税号:税号: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网站:网站:第二章合同条款第1条定义1.1下列术语在合同中使用时具有如下含义:(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以下称“合同双方”)之间经双方签字盖章的书面协议,组成合同的文件、附件和其它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并指明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书面文件。(2)合同总价——是指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全面而正确地履行合同规定的—4—义务,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总金额。(3)甲方——是指公司或其法人的承继方及其授权代理人,为本合同项下合同设备的最终用户。(4)乙方——是指按本合同规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服务的公司或其法人的承继方及其授权代理人。(5)合同设备——指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当提供的全部设备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6)技术服务——是指按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包括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试验、投入商业运行在内的服务、监督、指导及培训等,也包括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运输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7)日、周、月、年和日期——指公历的日、周、月、年和日期。(8)技术文件——指乙方按照合同规定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试验、商业运行、操作和维护保养相关的所有的数据、图纸、各种正式的文字资料、电子文件及其载体、软盘以及生产过程的照片、录像等。(9)技术要求——指合同技术协议及附件中对合同设备技术方面全部要求。(10)工程设计者——指受乙方委托负责设备设计的单位。(11)现场——指合同设备安装和运行所属储能项目所在地。(12)项目——指位于储能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并网调试。(13)交货时间——指乙方或其委托单位将合同设备运抵指定交货地点交给甲方的时间。(14)调试——指对合同设备进行检查、测试、调整、试验。(15)初步验收——指甲乙双方按照合同验收规范要求对合同设备进行验收并签发初步验收证书。(16)最终验收——指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合同设备按合同要求经过了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后仍符合本合同验收规范的要求。第2条文件的优先次序2.1构成合同的文件要认为是互作说明的。为了解释的目的,文件的优先次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及附件;(2)补充协议(如有);(3)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4)图纸(如有);(5)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6)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第3条适用性—5—3.1本合同所有各条款的标题只是为了查阅,不对本合同的解释与理解产生影响。第4条技术规格及计量单位4.1交付的合同设备的技术规格应与合同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相一致。如没有提及使用的技术规格,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4.2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公制单位制(SI)。第5条来源地5.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合同设备及服务均应来自符合合同规定的合格来源地。5.2本合同“来源地”系指货物的生产及辅助服务所来自的国家、地区和制造厂。所述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使用重要的和主要的部件装配而成的货物其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5.3合同设备、服务的来源地可以有别于乙方的国籍。第6条合同范围及标的6.1合同范围本次合同范围包含项目所有储能系统设备设计、采购、安装、调试、并网试验储能现场施工、储能系统接入、用户配电系统线路施工,系统并网验收等所有项目建设内容,乙方负责项目全过程管理及相关手续办理,项目交付和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售后服务,实现交钥匙工程。6.2合同标的6.2.1合同设备6.2.1.1甲方同意从乙方购甲,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本合同规定的合同设备。乙方应提供的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在本合同第二部分技术规范及本合同附件一中列明;合同设备的技术经济指标和有关技术条件在本合同第二部分技术规范中列明。合同设备的交货批次和进度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列明。6.2.1.2乙方应按本合同第20条对合同设备提供质量保证。6.2.2技术文件、工作进度和报告6.2.2.1乙方应根据合同第16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技术文件、工作进度和报告。6.2.3服务6.2.3.1乙方应负责合同设备交货以前的包装、运输、装卸和保险,使合同设备的交货批次和进度符合合同附件二的要求。6.2.3.2乙方应派遣数量足够的、有经验的、健康的和称职的并且具有相关技术专业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技术服务。—6—6.2.3.3乙方应对设备质量负责,并对在其指导、监督下的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和试运行的效果和质量负责,使合同设备及其安装、调试和运行完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6.2.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免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最新运行经验及技术和安全方面的改进资料,提供这些资料不构成任何专利转让和技术转让。6.2.5接口6.2.5.1乙方负责合同设备范围内有关系统和部件接口的设计、安装、调试、试运行中的协调以及合同设备正式运行后该等接口能够正常工作。6.2.6施工、调试6.2.6.1乙方应负责项目系统整体施工及并网调试,所有施工及调试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执行,相关参数指标应满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关要求。6.2.6.2本合同项下的储能现场施工,储能系统接入、用户配电系统线路施工,系统并网验收等具体施工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将本合同项下的现场施工,储能系统接入、用户配电系统线路施工,系统并网验收等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于任何第三方。6.2.7合同设备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储能系统最终验收合格后,所有设备资产和管理职责转移给甲方。第7条合同总价7.1基于本合同第6条规定的合同标的以及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其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元(含税)(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贰万元整);7.2上述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其分项价格清单详见合同附件一。7.2.1设备购置费:人民币元∶¥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7.2.2工程设计费:人民币元∶¥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7.2.3工程施工费:人民币元∶¥元(大写∶捌万元整),开具税率为1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7.3除37条规定外,以上所示的合同价格及附件一所列价格为固定价格。第8条支付8.1本合同以人民币支付。8.2本合同的支付采用银行转账方式。8.3本合同第7.1规定的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元支付,按以下办法和比例支付:8.3.1设备款:合同第7.2.1款规定的合同金额的100%计:¥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肆万元整),在合同生效后,当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等值金额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甲方审核无误后不迟于7个工作日,—7—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8.3.2设计款:甲方和乙方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第7.2.2款规定的合同金额的40%计:¥元(大写:人民币整)作为工程施工设计预付款;在本工程施工完成,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第7.2.2款规定的合同金额的50%计:¥元(大写:)作为工程施工设计完工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个月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第7.2.2款规定的合同金额的7%计:¥元(大写:)作为工程施工设计验收款;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为质保期,质保期满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第7.2.2款规定的合同金额的3%计¥元(大写:整)作为工程施工设计质保款;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等值金额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甲方审核无误后不迟于7个工作日,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8.3.工程施工款:甲方和乙方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第7.2.3款规定的合同金额的40%计:¥元(大写:人民币)作为工程施工预付款;在本工程施工完成,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第7.2.3款规定的合同金额的50%计:¥元(大写:)作为工程施工完工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个月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第7.2.3款规定的合同金额的7%计:¥元(大写:)作为工程施工验收款;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为质保期,质保期满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第7.2.3款规定的合同金额的3%计¥元(大写:)作为工程施工质保款;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等值金额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甲方审核无误后不迟于7个工作日,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8.3.5项目调试并网验收合格后,甲方总计支付合同款至合同总价的99.99%给乙方。8.3.6以上款项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关进度款。8.4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银行费用,由发生方负担。8.5本条中甲方对单据的审核应在收到有关单据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如单据有误,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改正通知,乙方应重新提交修改后的单据。第9条知识产权9.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合同设备和/或服务和/或软件/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以及与合同设备有接口关系的设备供货商在使用按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时,免受乙方及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专有技术等任何知识产权的追溯。若乙方或与合同设备有接口关系的设备供货商就合同设备或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的使用出现任何侵权行为,乙方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索赔和责任。甲方因此遭受任何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甲方。第10条包装要求10.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合同设备均应按国家标准规定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防腐蚀和防止粗暴及野蛮装卸等,并能够确保合同设备安全无损运抵本合同指定的交—8—货地点。对于为保证精确装配而需具备明亮洁净加工面的合同设备,其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10.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质量合格证、有关设备的技术文件、需要组装的设备部件的详细装配图。10.3任何因合同设备包装原因造成合同设备受损、瑕疵、贬值的,甲方有权拒收合同设备。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第11条包装标志11.1乙方应对包装箱中配套设备散件挂上标记,表明其合同号、主要设备编号、配套设备名称和编号及其在配备图中的位置号。备品备件除按上述要求标记外,还应相应标上“备品备件”字样。除备品备件外,不同安装部位的设备和消耗品应分别包装。11.2乙方应在重量大于或等于2t的每个包装箱的相邻四侧用中文和运输常用的标记标明重量、重心和吊点的位置以便于装卸和搬运。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在运输中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醒目地标明“小心轻放”、“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以及相应的通用的标记图案。11.3乙方交付的技术文件应具有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防雨的包装。每包技术文件的封面上用中文注明下述内容∶(1)合同号:(2)收货人:(3)目的地:(4)毛重(千克):(5)件号:第12条装运条件12.1乙方应根据合同附件四规定的装运批次和交货时间及如下条款交付合同设备。合同设备在安装现场交货。12.2乙方装运的合同设备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应对超交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第13条装运通知13.1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途中一切风险责任,确保设备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13.2乙方应在合同设备装运后二天内将甲方在目的地办理有关手续所需的全部运输单证通过邮政专递寄给甲方及目的地。如果由于乙方的责任而未能将上述单证及文件按本条的要求按时寄送,则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9—第14条保险14.1乙方必须为全部合同设备投保一切运输险,保险价值为合同设备出厂价格的110%,保险覆盖范围包括从乙方启运站起,到设备并网验收合格为止。保险费由乙方承担。14.2乙方应尽最大努力采取措施降低合同设备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的风险。第15条设计联络会15.1为保证合同有效及顺利的实施,甲乙双方将在乙方所在地召开设计联络会2次,有关设计联络会的内容和时间规定,见合同第二部分技术规范相关规定。15.2设计联络会需签订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但对涉及合同修改的内容,应按合同第37条和第38条规定进行。15.3会议的准备、组织及有关费用由会议所在地一方承担,参加会议人员的差旅费由各方自行负责。负责召集会议的一方应免费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和绘图工具。第16条技术服务16.1乙方应派遣一名现场总代表协调与甲方及其它相关设备厂商现场代表之间的工作。该总代表应全面负责合同范围内在现场的技术服务与培训工作,以及乙方现场交货管理工作,并与甲方充分合作与协商,以解决与合同相关的技术和工作问题。16.2乙方应根据工程进度要求,派出足够的符合合同要求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按合同规定提供技术服务,使有关合同设备的组装、安装、调试和验收顺利完成。16.3乙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应详细解释技术文件、图纸、运行和维护手册设备故障分析方法和有关注意事项。16.4甲方应为乙方在现场的技术服务人员提供食宿、交通方便,但费用由乙方自理。16.5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派遣技术服务人员或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技术服务或在特别情况下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技术服务,则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指出本保证下的违约,按迟延交货处理。第17条现场施工工程服务要点17.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储能项目工程工程地点:工程内容:本工程涉及到的施工、现场布线,验收等17.2:工程承包范围17.2.1、施工范围:—10—17.2.1.1、第一次施工工作内容:1)、集装箱土建基础(集装箱45尺大小13716长2438宽2896高,重量30t左右),包括接地网(接地极、镀锌材料)的敷设、接地电阻测试;2)、集装箱卸载、吊装就位及接地,四周密封处理;3)、电池包、高压箱等安装就位、固定及接线(包括集装箱内部动力电缆及通讯电缆等);4)、动力电缆(ZRC-YJV22-0.6/1kV-4185+195双拼)及通讯线缆(485屏蔽线缆4、屏蔽网线三号仓库值班室安装位置),敷设方式桥架走线,线缆提供5)、两台3511设备采集电压、电流的线缆敷设及接线;6)、电缆头制作及接线,绝缘试验,电表安装及接线;7)、防火封堵,现场清理;8)、施工图纸的设计及后期的资质需求(包含设计和施工资质、供电局审查);9)、出具现场储能系统调试报告、验收报告及项目竣工验收所需的相关资料;储能系统到并网断路器以下,包括3511接线、施工图纸设计、竣工图纸设计工程施工及项目竣工验收所需相关资料。17.2.1.2第二次施工内容:1)、部分电池包、高压箱安装就位及接线;2)、出具现场调试报告、验收报告及项目竣工验收所需的相关资料;17.2.2.乙方需提供本工程施工中所需要的辅材的采购、人工、机械设备、设备接收,外部线缆铺设,二次搬运及安装卸货,设备接线,集装箱内部设备安装,电表安装,成品保护,材料的保管、落地与看护,材料的抽检与检验,资料整理与报验,施工组织,以及为了实现工期目标、质量目标、安全目标而采取的一切措施。17.2.3.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物资以及为了实现工程目标所必须的物资机械的采购、运输、二次搬运,都由乙方负责。17.2.4.施工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的就近接驳点由甲方负责提供;自接驳点至施工现场的接引工作由乙方自理,费用由乙方承担。17.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含辅材的采购、施工,现场布线,设备内部动力线的接线,设备的卸货,接货,安装到位等。17.3:合同期限:17.3.1.项目施工开工日期:2019年8月日(具体时间以项目要求为准)17.3.2.项目施工竣工日期:2019年8月日17.4:返工、修理及整改:17.4.1无论施工工程是否已通过验收,当甲方或甲方代表或本工程监理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或甲方代表可要求乙方返工,除非乙方举证证明并非乙方原因造成,否则乙方应按甲方或甲方代表的要求返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7.4.2.若整体工程质量标准未达到EPC合同的要求,乙方应负责其承包工程的返工、修理和整改,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17.5:工程施工违约责任—11—17.5.1若甲方或者甲方代表通知乙方后48小时内,乙方不能对缺陷进行修返工、修理或整改,或乙方返工、修理或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甲方或者甲方代表可在发出通知24小时后雇佣第三方进行修补,并直接从乙方的施工以及工程款或保修金中扣除因此发生的费用,扣除金额为甲方与返工、修理或整改的第三方签订的合同金额,无须通知乙方和征得乙方同意,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17.5.2因施工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出现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等重大质量事故时,乙方必须承担事故处理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同时,甲方可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17.6:权利和义务17.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7.6.1.1派驻甲方代表1)、甲方项目经理代表甲方行使本合同的约定责任,履行本合同条款。2)、除甲方项目经理及其书面确定具有详细权限的代表人外,任何人的签字及行为均不发生效力,不对甲方产生任何约束力。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其派遣或雇用的不能胜任工作、玩忽职守或工作不负责的人员。上述撤换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重新回到工程现场4)、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有关规定对乙方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等实施工作提出建议、检查、监督、奖罚、修改和变更,但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17.6.1.2.甲方管理职责、权限。甲方负责工程施工指导和管理工作,行使管理职责,对乙方施工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乙方不服从现场管理的行为,有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终止合同的权利。乙方配合甲方现场验收需要的图纸,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报告以及相关资质证明,资料等。17.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7.6.2.1乙方现场负责人全权负责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代表乙方行使与本合同有关的权利和义务,并与甲方或者甲方代表保持通畅的通讯联系和现场配合,乙方对该负责人所有基于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17.6.2.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向施工现场派驻管理人员,且不得随意更换。管理人员每周驻现场时间不得少于56个小时。若乙方未经甲方或甲方代表允许更换任何一位管理人员,或管理人员驻现场时间未达到合同要求,则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换上述人员,乙方须事先向甲方提出—12—申请并提交拟任命的管理人员的详细资料,经甲方审查批准后方可更换。17.6.2.3如果在履约过程中,甲方认为乙方的管理人员不能胜任其工作,则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在5天内提交拟任命的管理人员的详细资料,经甲方批准后更换。如乙方在5天内未提交出新的人选,或两次提出的人选都不能令甲方满意,将被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7.6.2.4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或者工作联系函后,未能在2日内反馈或者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可甲方通知或者工作联系函的要求。17.7:工程施工17.7.1乙方需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遵守甲方公司及项目部管理制度,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17.7.2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报送劳动力安排计划,该计划一经甲方审批确认,即成为具备合同效力的文件。若乙方怠于报送该计划,甲方可单方通知或分阶段通知乙方其关于劳动力数量的要求,通知送达后,该要求即对乙方具备约束力。17.7.3若乙方人员不足最低数量要求时,甲方可自行安排劳动力工作直至乙方调配足够劳动力之日止,并按本合同约定的零工或工日价格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费用。17.7.4乙方须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做好冬雨季施工防护措施。17.7.5.乙方应及时清理现场丢弃的垃圾.17.7.6乙方应按照甲方协调的工作面按工序进行施工,并承担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违约责任。17.7.7乙方应严格依照合同及甲方指令施工,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若有关部门直接向乙方发布指令,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经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否则不予调整合同价款,不计任何费用,且不顺延工期。17.8:成品保护在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前,乙方对自己完成的工作有责任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发生成品损坏,其责任和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17.9:临近建筑物、地下构筑物的保护—13—乙方须认真做好施工现场责任范围内的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及交通要道、人行道等的保护。若此类建筑、管线及道路发生了损坏,否则因修复损坏及因此发生的赔偿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17.20:人员解决。17.20.1乙方应确保工人工资的按期足额发放,如因拖欠工人工资导致工人讨薪、聚众扰民事件,或乙方任何人员(包括其雇佣人员)未经甲方的同意,以索要工资、工程价款等名义,擅自进入甲方办公区或工程现场妨碍甲方工作人员正常办公,或影响正常施工,或做出任何影响甲方声誉的行为出现。甲方无须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的同意,可按工人提出的拖欠工资额直接向其支付工资,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同时要求乙方按专用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7.20.2乙方严禁雇佣未成年人、残疾人及年龄未超过16岁的现场作业人员。每发现一例则按专用条款约定承担罚款。若因乙方雇佣未成年人、残疾人及年龄未超过16岁的现场作业人员,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则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7.21:免除甲方责任乙方应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时保证,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工程的实施、完工以及保修过程中免于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与下述事项有关的任何责任、费用、索赔和诉讼:A)任何人员的伤亡。B)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C)由于乙方的疏忽、过失导致的连带责任。如乙方在工程中造成以上事项或导致甲方因以上事项承担相关责任,乙方自愿按专用条款约定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发包人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如赔偿金、诉讼费、差旅费等。第18条技术文件、工作进度及报告的交付18.1文件的交付18.1.1乙方应按合同技术规范的规定提交技术文件,并确保其提交的技术文件正确、完整、清晰,能够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出厂试验、运输、仓储安装、现场试验、调试、试运行、运行和维护的要求。18.1.2不合格的提交不合格的提交包括提交不合格文件和迟交两种情况。—14—18.1.2.1不合格文件:乙方所提交技术文件的质量不符合合同18.1.1款的要求即被视为不合格文件。①甲方对于乙方提交的不合格的技术文件将不作正式审查和处理,也不退还乙方。甲方将任何被认为是不合格的文件及时通知乙方。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关于不合格文件通知后的二十天内进行必要的修正,并且向甲方重新提交符合18.1.1款要求的技术文件。乙方应向甲方补偿由于不合格文件的提交而引起的增加的工程费用和施工费用。18.1.2.2迟交:无论初次提交或再次提交,乙方提交合格文件的时间晚于合同第二部分技术规范“乙方技术文件”款规定的交付进度即构成迟交;迟交情况下乙方应按第25条支付约定违约金。18.1.3发出技术文件小时内,乙方应用传真或者邮件方式通知甲方文件寄出日、邮包号、重量、包裹数量和合同号。18.1.4技术文件送达甲方签收的时间为技术文件的交付时间,此时有关技术文件的交付风险由乙方转移给甲方。18.2在合同生效后二十一天内,乙方须向甲方递交肆份工作进度计划的复制件。如实施工作中进度计划发生调整,乙方应将调整的进度计划一式肆份提交甲方。18.3在不改变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进度的前提下,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保留对工作进度进行调整的权利。18.4技术文件、工作进度及报告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设备价格中,不再单独支付。第19条代用品及互换性19.1对于任何方面不同于合同技术要求的材料和设备,乙方应提交壹份完整的清单给甲方审查。该清单包括但不限于:(1)全部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全部性能规范;提交试验数据和完成甲方可能要求的试验;(2)提交所推荐的代用品的材料或设备与合同规定比较的资料;(3)由乙方签字,证明所推荐的代用品完全符合合同的要求的证明书。19.2乙方应承担由于使用代用品而引起的乙方自己工作的任何变化的责任和费用,甲方不承担为采用代用品而增加的任何费用。19.3直到甲方满意并书面表示接受了代用品,乙方才可代用。这种接受并不减轻乙方应符合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的义务。19.4任何提交给甲方的代用品申请,如不符合上述要求,将退回给乙方,甲方不予审查。19.5本合同设备中的相同部件,其尺寸和公差应相同,以保证合同各设备部件之间的互换性。所有备品备件的材料和质量应与原设备相同。第20条质量保证20.1乙方应保证所供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15—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合同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合同设备初步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20.2除非另有规定,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从每批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带负荷运行12个月,但若由于甲方的原因影响了验收试验,则质量保证期为该批合同设备最后一批交货之日起12个月。20.3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当地机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合同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20.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免费及时更换有缺陷的合同设备或部件,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20.5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三十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20.6乙方在质保期内为合同设备提供免费保修,接到甲方售后服务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在48小时内使合同设备性能恢复达到合同技术要求,或提出经甲方同意的解决方案。乙方迟延到达现场或未能按时恢复并达到合同技术要求的,应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20.7乙方应保证合同设备达到甲方要求,其他主要参数要求详见附件技术协议:(1)储能系统需具备接入远程平台接口,实现远程监控功能;(2)在电芯循环次数及系统循环寿命范围内由乙方提供免费运维质保。20.8工程质量标准约定为: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工程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规程、规范和国家电网公司、甲方相关文件要求。如果国内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定作出修改,或颁发新的国家规范标准及规定,则乙方应遵守新的规范和标准,工程使用寿命满足设计和国家电网公司质量要求。工程验收以甲房或甲方验收为准。第21条工厂监造、检验及验收21.1甲方可派人员到乙方工厂对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的主要工序进行监造。在监造期间,甲方监造人员有权索取及查看合同设备的工艺、材料、试验和质量检查记录等资料,或对制造过程提出技术和制造工艺问题,乙方应无偿给予圆满的解决。乙方应向监造人员提供详细的生产计划表和主要部件的技术标准设计图纸及监造所必须的其它资料。21.2监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对乙方提供的制造计划进行审查,并初步评估质量保证体系。(2)主要监造内容:加工件与技术规范、图纸、标准的相符性;材料与本技术规范规定的标准的相符性;对设计和产品进行定期检查;试验见证;—16—审核乙方提供的交货进度、交货程序。21.3监造人员发现部件、产品不符合合同技术要求,可在经甲方批准后要求中止生产,直到部件、产品符合合同技术要求。监造人员的监造和签字不减轻乙方的任何责任。21.4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三十天内将有关合同设备设计、制造和检验的标准提交给甲方,此标准详见本合同第二部分技术规范的规定,否则甲方有权使用甲方认为适当的标准对合同设备做出检验。21.5乙方在交货前,须对合同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全面精确的检验,并应出具质量证明以证明交货合同设备符合合同规定。21.6乙方应在合同设备开始组装、试验和检验前十天将其组装、试验和检验的初步计划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合同规定派遣技术人员赴乙方制造厂和/或分包商的制造厂或装运港,了解合同设备的组装、检验、试验、包装和装箱情况。21.7乙方应向甲方检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具、设备、仪器及协助以及用于质量控制的生产数据程序资料,应允许甲方检验人员自由接近用于制造合同设备的车间及设施。如果发现合同设备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的标准、或包装不善,甲方检验人员有权提出意见,乙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并应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合同设备质量。合同设备检验的程序应由甲方派出人员与乙方代表经友好协商共同决定。21.8甲方人员参加质量检验、见证,既不解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的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到达现场后的到货检验及现场试验。如果甲方未能派人参加上面所说的检验,乙方将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自已进行检验。21.9乙方应为甲方的监造及检验人员提供食宿及交通方便,但甲方人员的差旅费用自理。第22条到货检验22.1交货时间:乙方应在2019年9月10日前,按照甲方的要求,将甲方所订购的全部产品交付至甲方指定的到货地点。22.2因乙方责任未能及时交货,视为迟延交货。乙方应按合同第23条规定的计算方式向甲方支付相应的约定违约金。22.3合同设备到达现场指定地点时,双方应对数量及外观进行清点,办理相应接货手续;如有抽样检测,抽样检测有一个不合格项即作退货处理,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22.4合同设备到达现场后,甲方将组织开箱检验,检查合同设备的包装、外观、数量、规格和质量。甲方应在开箱检验前将预计的开箱检验的日期通知乙方。22.5开箱检验后应做好记录,双方代表签字的开箱检验记录或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当地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可做为甲方向乙方进行索赔的依据。22.6乙方未能按期派遣代表参加开箱检验,则甲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视为双方共同检验的结果,且将结果通知乙方。22.7到货检验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设备质量等相关责任,也不排除甲方就合同设备的任何数量、质量向乙方提出索赔的权利,交货、现场保管、二次转运及安装调试中产生的一切质量等相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17—第23条安装、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及验收23.1甲方将根据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及乙方提交的技术文件组织其他承包商对合同设备进行现场安装和现场试验,并进行【1个月】试运行,乙方应对安装、调试、试运行和初步验收的设备质量负责,使其符合技术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要求。双方应通力合作,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合同设备尽快投入商业运行。23.2除另有规定外,所有由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应为完整的合同设备、组件或部件。不需再在现场进行加工、制造和修整,否则所有费用应由乙方承担23.3初步验收试验目的是检测合同设备是否满足合同规定的所有技术性能及保证值。当下列条件全部满足时,初步验收试验即被认为是成功的:(1)所有现场试验、试运行全部完成;(2)所有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及保证值均能满足合同要求;(3)乙方向甲方提交了以下技术资料和文件一式叁份:①设计变更部分(如果有)的实际施工图和设计变更的证明文件;②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运行维护手册、工厂试验记录、合格证书及安装图纸等技术资料;③安装技术记录等;④现场调试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23.4如果初步验收试验由于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故障和/或其它原因而中断,初步验收试验须重新进行。因乙方责任致使验收试验失败,则从验收试验开始至再次验收试验开始之间的时间间隔应被视同为安装工期的延迟,乙方应按合同第23条规定的计算方式向甲方支付相应的约定违约金。23.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由于乙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验、试验、修理或调换,在乙方提出请求时甲方应安排好进行上述工作所需的有关设备及人员,乙方应负担一切相关费用。23.6乙方应于2019年9月26日完成项目安装、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工作确保项目于2019年9月26日前并网验收。如因乙方责任致使工期延迟,乙方应按合同第23条规定的计算方式向甲方支付相应的约定违约金。23.7现场施工要求的验收标准参加以下标准执行: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T50905-2014《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J202—8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08-2008《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程》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_50666-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204-2002(2011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T_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164-9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GJ107-2010《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GB50496-2009《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T50065-2011《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18—第24条索赔24.1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与服务向乙方提出索赔。24.2在合同第18条规定的初步验收试验合格之前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及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应将已付货款及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退还给甲方,并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2)在合同设备可以使用的前提下,甲方可按合同设备低劣程度、损坏程度扣除违约金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合同设备的价格。(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全部损失。同时,乙方应按合同第18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4.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视实际情况确定),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支付款项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函中扣减索赔金额。24.4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设备发生事故时,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和第三方的全部损失。第25条约定违约金25.1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附件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视为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乙方收取违约金。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函中扣减该约定违约金。迟交1-3天,每天违约金数额为迟交合同设备总价的0.1%;迟交4-7天,从第8天起,每天违约金数额为迟交合同设备合同价的0.2%;迟交8天以上,从第9天起,每天违约金数额为迟交合同设备合同价的0.5%,违约金额以合同设备总额的6%为上限如果由于乙方原因使合同设备安装及试运行进度延迟,本条款中的违约金计算基数应为受影响部分合同设备的合同价。乙方支付迟交货违约金并不解除乙方继续交货的义务。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25.2如果由于乙方原因技术文件未能按合同第二部分技术规范“乙方技术文件”款规定的时间提交,按迟延交货处理。25.3如果由于乙方责任所造成的设备修理或换货而使合同设备的试运行及商业运行时间延误,则乙方虽已承担了修理或换货的义务,但还应按合同第23.1条的规定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时间从甲方发现缺陷之日起至该合同设备消除缺陷之日为止。—19—25.4约定违约金的支付不妨害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以及依据合同寻求其他救济的权利。25.5除迟延交货之外,如乙方出现任何其它违反本合同约定之义务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的合同设备或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违反本合同项下的通知义务、保密义务的,出现腐败和欺诈行为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约定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函中扣减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款项。25.6乙方应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真实、规范、合法,如乙方虚开或提供不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重新向甲方开具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乙方未按合同工期或延长的工期完工的,每延误一天,承担的违约责任为:由于乙方原因每延期一天,承包人按工程造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工程验收未通过验收,乙方返工后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或不及时进行返修的,其承担的违约责任为: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维修,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返修。返修费用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加倍扣除。3.由于乙方原因,乙方未能按照里程碑进度计划完成进度节点,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误期赔偿。每日延误的赔偿金额,违约金为本合同工程款的1%,甲方有权从工程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扣除赔偿金额。4.除此之外,由于乙方原因乙方未按建设方的工期要求如期完工,致使甲方受到经济损失时,此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款项。5.在施工期间,若甲方认为乙方进度不能满足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安排赶工措施,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由此发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8.乙方以工程量清单中未体现但在工程承包范围文字描述中包含的为由推迟或推诿施工,甲方可单方面另行雇人佣第三方实施,因此发生的费用直接从应付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无须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扣除金额为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额。第26条不可抗力26.1“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合同义务履行的所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海啸、暴风雪、泥石流、山体滑坡、战争火山、龙卷风、核辐射、瘟疫、骚乱、武装冲突、罢工、政府行为等。26.2如果不可抗力影响合同义务的履行,受影响方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合同义务在经济、技术可行的条件下得以履行,减少因不可抗力给另一方带来的损失,承担因未采取合理措施导致的扩大损失。在不可抗力事件造成该合同义务确不可履行的前提下,该方可在该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范围内暂时中止履行该合同义务,未受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其他合同义务应继续履行。当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事件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积极履行合同义务。26.3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3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详细说明不可抗力的影响范围以及与不能履行义务的因果关系,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以致影响合同义务之日(如遇通讯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10天内将该不可抗力发生及其预期持续时间的足够权威证据提供给对方确认。当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事件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如当事人一方未及时通知对方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20—26.4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履行,双方应立即互相协商,寻找公平合理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尽量减轻该不可抗力的后果。如因不可抗力合同目的无法达到或不可抗力阻碍一方履行义务持续超过15日,任何一方均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第27条税费27.1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甲方负担。27.2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及所有与实现本合同目的相关的技术合作合同等产生的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第28条争议的解决28.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采用以下所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并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8.2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本合同中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之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第29条违约终止合同29.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合同设备和服务;(2)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或服务出现数量、质量、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情形,;(3)乙方出现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保密、知识产权保护义务等;(4)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履行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腐败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和/或甲方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和“欺诈行为”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的利益。29.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29.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甲与未交合同设备类似的合同设备,乙方应对购甲类似合同设备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9.3如果发生上述第29.1条规定的情形,乙方同时应按照本合同第24、25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合同期限届满,乙方未能完成项目施工工作,除非双方另有续签合同。—21—第30条破产终止合同30.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立即终止合同。此时,甲方不向乙方承担任何补偿责任。甲方依据本条约定终止合同的,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的任何补救行为或措施或采取任何补救行为或措施的权利。第31条便利终止合同31.1甲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等合同终止是出于甲方的便利,并写明合同终止的范围和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31.2对乙方在收到本第29条约定的终止通知后三十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合同设备,甲方应按本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合同设备,甲方有权选择:(1)就该等剩余合同设备的任何一部分,按照本合同的价格和条款完成并交货;(2)取消购甲该剩下的合同设备,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乙方支付部分完成的合同设备和服务以及乙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第32条转让和分包32.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32.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合同附件一规定的合同设备的来源地和制造厂。32.3乙方严禁将施工工程转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根据乙方提供的履约担保索取赔偿,担保金额不足以承担甲方损失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足部分。第33条通知33.1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对另一方进行通知,以及收到通知一方的确认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等),并按合同规定的地址递交。33.2通知以到达之日或通知生效之日起生效,以较迟之日期为准。造某些备品备件,乙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有足够时间可以最后选购一些备品备件。乙方还应将停止生产的备品备件的全套制造技术图纸免费提交给甲方。第34条合同文件或资料的使用34.1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的同意,不得把合同、合同条款或由甲方或以甲方的名义提供的任何规范、图纸、样品或资料向乙方为履行合同而雇佣之人员以外的其他任何人泄露,即使是对上述雇佣人员也应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提供,并且也只限于为履行合同所需的范围。—22—34.2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以外,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利用第32.1条中所列举的文件或资料。34.3第23.1条中所列举的任何文件,除合同文件本身外,均属于甲方的财产,当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在合同履约完成后将上述文件(包括所有副本)退还给甲方。34.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保密条款,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35条合同语言35.1本合同语言采用中文。除特别说明外,所有合同文件及往来文件均应为中文或附有中文译文的其它文件(包括外文文献和与引进技术有关的文件)。第36条适用法律36.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依据其进行解释。第37条变更指令37.1甲方可在任何时候按第31条规定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在合同范围内变更下列各项中的一项或多项∶(1)合同设备的图纸、设计或技术规范;(2)运输或包装的办法;(3)交货地点及交货进度;(4)乙方提供的服务。37.2如果由于上述变更引起乙方执行合同中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应对合同价格和/或供货进度作合理的调整,并相应修改合同。乙方根据本条款提出的任何调整要求必须在乙方接到甲方的变更指令以后三十天内提出,否则,甲方的指令和规定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且视为乙方已经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变更指令。如果在甲方接到乙方的调整要求后三十天以内甲乙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乙方将按照甲方的变更指令进行工作。37.3如果乙方对于因37.1所产生的变更有任何合同价格的调整要求,乙方应当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该等调整合同价格的要求,并应同时提交如下详细、完整的资料:(1)甲方所发出的要求变更的正式书面通知或指令;(2)列明了变更项目所包含的所有细项的详细报价清单,说明各个变更细项的数量、种类或规格、单价、合价等;该等清单应由乙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3)所列出的变更细项逐一说明其报价依据;(4)为实施变更项目所完成的相关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计算书、试验或检验报告等;(5)实施变更项目实际已发生费用的证明资料(如果有),如所投入人力和物力的真实有效记载、为变更项目采购原材料或其他物资、器件的原始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税票等。—23—如果乙方没有按上述要求及时提交完整真实的资料,甲方就有充分的理由拒绝乙方变更价格的要求,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并且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甲方所要求的变更。第38条合同修改38.1除第36条的规定之外,对合同条款作出任何变更,均须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文件,并由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第39条合同生效及其他39.1合同的生效日期以下列事件最晚发生者为准∶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合同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39.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均已完成合同项下各自的义务为止。第40条法定地址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章:技术协议规范书通州2MWh梯次电池储能系统技术方案1项目信息1.1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24—1.2项目现场情况1.3用户用能情况业主配电房内有一台500kVA油浸式变压器,下分三个用户,本期项目用户为其中一个,用能占比在90%左右。储能放电量只能给本用户使用不能给其他两个用户使用。由电费核查联可以看出,业主该变压器实际需量超出变压器额定容量31~174kVA。业主需求上储能做峰谷套利的同时可以实现削峰降容,避免超容罚款。2项目需求该项目主要需求:1、配置360KW/2MWh梯次电池储能系统1套。2、配置相适用的空调系统4台MC50HDNC1A柜式。3、配置安全可靠的消防系统,柜式七氟丙烷。4、配置1个45英尺高柜电池集装箱,13716x2438x2896mm。3建设设计原则主要原则如下:1、建设包含梯次电池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的综合储能系统3、梯次电池的使用效能最佳,最大发挥其经济效益;4、控制策略简单可靠原则,控制系统开源,方便未来系统扩展;5、智能的远程的数据展示,建设示范项目;4编制依据应满足但不限于下列标准,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协议:GB21966-2008《锂原电池和蓄电池在运输中的安全要求》GB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1048-2014《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25—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7261-2000《继电器及装置基本试验方法》GB/T14285-2006《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5145-2017《输电线路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B/T17626.1-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试验和测量技术抗扰度试验总论》GB/T17626.2-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17626.4-200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17626.5-200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17626.8-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GB/T17626.12-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振荡波抗扰度试验》GB/T34131-2017《电化学储能电站用锂离子电池管理系统技术规范》GB/T36276-2018《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Q/GDW564-2010《储能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DL/T459-2000《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DL5222-2005《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5电池系统建设组成方案5.1、集控链PCS简介该项目共采用3台西安精石120KW的集控链PCS,共360KW,三台产品可以独立工作。INPUT1INPUT2INPUT11INPUT12……DCDCDCDCDCDCDCDCACDCAC图1120KW集控链PCS原理图集控链PCS原理如图1所示,该系统中120kWPCS直流侧为12路15kWDC/DC,每一路输入侧接单簇储能电池;输出侧汇流后,接入120kWAC/DC(由2个60kW的AC/DC模块并联)的DC侧。AC/DC和DC/DC均集成在PCS柜中。液晶—26—屏HMI集成本地EMS,且与各部件进行通讯,实时监控系统状态。EMS根据电力需求,制定相应策略,下发至各部件执行。通过对电池的充放电来实现电力调控目的。5.2电池系统成组方案5.2.1单个电池包技术参数本项目2MWh从测试长安提供的梯次电池包测试结果来看共需要36个电池包。每个电池包配置一个高压箱,通过高压箱分别接入集控链PCS的每路输入,电池包实现独立控制进行充放电,当某个电池包出现故障时不影响其他电池包运行。5.2.2配套高压箱技术参数高压BMU是AlphaESS开发的配合高压电池模块串联使用的控制单元,通过与电池LMU进行实时通讯获取电池数据(包括单体电池电压和温度,电池模块SOC)获取并判断故障信息。此外,高压BMU可进行系统上电自检,可控制主回路继电器的闭合,检测电池组的端电压和电流,计算电池组的荷电状态(SOC),实现电池模块间的均衡。高压BMU分析出电池组的综合信息后,通过RS485通讯分别与储能变流器(PCS)、监控调度系统进行智能交互。高压BMU配合LMU主要功能如下:A.电池参数检测及管理。检测单体电池电压、总电压、充放电电流、电池箱温度、继电器开关状态、绝缘电阻等。电池参数直观反映了电池的运行状态,为电池管理系统的其他功能提供数据支持。B.数据通讯管理。电池模块与电池模块之间,电池管理系统与向储能变流器、上层监控通信传输数据。C.SOC诊断。实时检测电池荷电状态。以SOC表征电池剩余容量,分辨率为0.4%,误差在5%以内。采取库伦积分实时计算SOC,建立多参数SOC修正模型。—27—D.SOH诊断。电池健康状态诊断。(包含容量、功率、内阻等)E.均衡管理。避免电池由于制造和运行造成的不一致性,延长电池的使用寿命和能量利用率。F.电池接入及断开控制。可控制该簇所有电池模组的继电器的开通及关段。故障诊断及保护。报警分为两级报警,第一个等级为报警级,超过此限度直接报警。第二个等级为切除级,超过此限度为严重故障,将会直接切断该支路开关。5.2.3高压箱电气原理图5.2.4集装箱内部排布—28—1.采用45尺标准海运集装箱设计2.电池及电气仓一体安装3.采用4台空调进行散热4.箱体使用双侧单开门形式,便于安装及维修5.采用大面积百叶设计,降低PCS仓进风风阻,优化散热5.2.5系统电气拓扑图6EMS控制逻辑能量管理系统(EMS)主要实现对储能电站各组成部件及各辅助部件的状态检测、监测及定值设置等。—29—通信方式采用RS485方式。通讯规约采用主流通讯协议,具体在技术协商确定。与上级管理系统有通讯端口,具体在技术协商确定。监控系统具有遥测、遥控、遥信功能,对电池、PCS及其他配套辅助设备等进行全面完善的监控,实时采集有关设备运行状态及工作参数,实时传递系统数据,保证每3s可以刷新一次系统运行数据。故障信息实时存储、传送功能。6.1监控功率点此油浸变压器容量500KVA,可满功率500KW长时间输出,下面共有三家用电用户,储能放电只能供业主负荷使用,故本项目安装两台测控装置LPC-3511。变压器出线端测控装置LPC-3511主要作用是保证储能充电时系统总功率不超过变压器满载功率500KW。业主用户总进线测控装置LPC-3511主要作用是保证放电时储能放电功率不超过业主总负荷功率。6.2主要功能(1).按照用户要求对控制策略进行编制,并提供相关参数设置界面;控制储能系统的输出,使其按照预定的计划曲线或策略安排充、放电计划。a).一个充电时间段:谷时段充电,有对应的功率设置;b).工作日和节假日可设置不同的充电策略,如周末待机;c).峰时段根据负荷情况,最大程度的放电,以电池电放完但不向系统倒送为要求;d).充电时,不超过整体需量要求。(2).对电池、PCS及其他配套辅助设备等进行全面完善的监控,实时采集有关设备运行状态及工作参数,实时传递系统数据。(3).计划性削峰功能:提供计划性削峰功能:1、在0-8点谷电时段,控制3台120KW的PCS一起运行给电池充电充满截止;2、8-12点用户负荷计划性起来之后,控制PCS1和PCS2起机放电进行削峰,削—30—峰功率波动,尽量使PCS1满功率120KW放电,PCS2跟随峰值功率波动调节功率放电,若峰值超变压器设置功率300KW小于120KW时,PCS2待机,PCS1跟随峰值功率波动调节功率放电;3、12-17点系统待机;4、17-21点用户负荷再次计划性起来,控制PCS3和PCS2起机放电进行削峰,削峰功率波动,尽量使PCS3满功率120KW放电,PCS2跟随峰值功率波动调节功率放电,若峰值超变压器设置功率300KW(可设值)小于120KW时,PCS2待机,PCS3跟随峰值功率波动调节功率放电;5、21-24点待机。PCS1、PCS2、PCS3每天有两台尽量满功率输出,一台根据需削峰功率调节功率输出。一个自然月(可设值)轮换这台根据需削峰调节功率的PCS,保持三组电池的一致性。1月:PCS1调节2月:PCS2调节3月:PCS3调节……依此类推。6.3监控主机(1)监控主机的功能:监控主机采集就地控制器及监控单元的遥信和遥测数据,并下达控制命令至就地控制器及监控单元。监控主机具备人机界面,完成对电池储能系统的监控。(2)监控主机的配置:监控主机采用windows/Lix系统工控机。(3)监控主机组屏安装,显示设备采用10英寸触摸屏。(4)监控主机具备完整的运行监控软件,可显示、下载、存储数据,以及进行对PCS和其他电池运行所需配套辅助设备的参数调整和控制。系统运行数据以电子表格的形式存储,并可以图表的形式显示运行情况。(5)监控主机能发送指令,设定或调整电池储能系统的运行状态和运行方式,监控主机可实时查看整个电池储能系统的实时运行数据、环境数据和故障数据等。7散热通风设计方案(1)温度检测部分,每个电池包都有温度检测点,可全面监测电池的温度,以便热管理控制系统进行合理的温度调整动作。(2)集装箱空调、散热风扇是温度控制设备,其功率设计对热管理设计至关工作。(3)集装箱内部本身热量较大,为防止室内温度过高除了空调,同时在集装箱墙体上预留一个散热风扇口,可根据系统运行情况控制散热风扇进行强制吸风排出室内热量。8消防系统设计方案8.1技术标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柜式气体灭火装置》GB16670-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31—《洁净气体灭火系统标准》NFPA2001《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8.2消防系统方案本系统设计采用七氟丙烷柜式气体灭火系统,电池室内配置二个手持干粉灭火器。电池室配置一套烟雾报警传感器、温度报警传感器,配置一个警铃,配置一个声光报警器,一个放起勿入指示灯,有助于提醒现场人员注意安全。当消防控制器发生火灾报警的时候,需将报警信号上传EMS,系统停止运行,消防系统布局具体实际以双方确认的图纸为准。8.3消防控制及消防组件系统设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及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1)自动控制启动方式:气体灭火控制系统置于自动控制状态,各保护区设置独立的火灾探测报警信号,气体灭火系统控制器在接收到满足联动逻辑关系的首个联动触发信号后,启动设置在该防护区内的火灾声警报器;在接收到第二个联动触发信号后,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启动柜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相应防护区域的电磁阀,然后启动相应防护区域的选择阀和容器阀释放灭火剂从而实施灭火,同时气体灭火控制器接受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2)手动控制启动方式:在防护区有人工作时,将气体灭火控制系统置于手动控制状态,当防护区发生火情时,可按下气体灭火控制器或设在防护区外的紧急启停按钮上的启动按钮,即可启动气体灭火系统,实施灭火。在气体灭火系统处于自动控制状态下,仍可实现手动控制启动方式。(3)机械应急操作启动方式:当防护区发生火情,但由于气体灭火控制系统发生故障不能执行控制程序时,在防护区内可拔除灭火剂储瓶电磁铁上的手动保险夹片,压下手柄,即可打开灭火剂储瓶瓶头阀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柜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由于采用机械应急操作启动方式时人员不能及时撤离防护区灭火现场,故不宜采用机械应急手动控制方式操作。9集装箱设计方案9.1集装箱的框架集装箱整体采用碳钢焊接框架结构,集装箱的立柱和底部钢构、顶部等进行刚性连接,形成框架。框架之间采用全焊处理,焊接工艺要求如下:(1)焊接牢固,无虚焊、漏焊;(2)所有钢构件均经过除油及喷砂去除表面油污、铁锈及氧化皮膜;(3)所有钢构件经过喷砂后,需喷上厚15~20μm锌粉防锈底漆;(4)焊成集装箱后,焊道需经修补、除焊渣,再打磨并补上防锈底漆;(5)框架先后喷中层漆厚≥40μm,外面漆厚≥40μm环氧树脂,外面油漆总厚度≥120μm;(6)产品完整平直,表面平滑(隐蔽部位除外)、无明显的划伤、色差,裂痕、无非正常变形、毛刺、锈蚀,涂/镀层无起泡、龟裂和剥落;(7)集装箱外皮喷涂均一颜色,色号为RAL7035,防护等级为IP65;(8)集装箱外部需配置有防爆泄压窗。—32—(9)集装箱外部需配置有散热风扇。(10)集装箱外部配置有消防监控主机外箱。9.2载荷(1)集装箱顶部载荷a)顶板承受下列静载荷,无塑性变形或损坏:b)集中载荷:3kN/0.18m2;(600mm×300mm面积上)。(2)集装箱底部载荷a)底板承受下列静载荷,无塑性变形或损坏:b)集中载荷:10kN/0.25m2;(500mm×500mm面积上)。9.3防护要求(1)保温隔热集装箱应选用岩棉绝热材料,具有良好的隔热效果,节约能源,保护内部装置能够正常工作。集装箱整体结构保温性能良好,避免集装箱内外直接导通的热桥产生。(2)防尘集装箱工作时与外界直接接触的通风口需采取防尘措施,防护等级IP54。(3)防火集装箱所有选用材料应使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集装箱所有材料和集装箱整体的燃烧性能应不低于GB8624-1997《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中规定的B2级。(4)防水集装箱的各接缝处应密闭性好,能防止水的渗入。箱体顶部不漏水、不积水不渗水,箱体侧面不进雨,箱体底部不渗水。注意一下出入门的导水槽的设计,防止门上沿的积水在开门时溅到集装箱内部。逃生门上方安装有挡水门檐。(5)防腐集装箱整体结构框架均采用优质钢材加工而成。钢板的涂层中均加入紫外线吸收剂。在实际使用环境条件下,集装箱的外观、机械强度、腐蚀程度等在25年内满足实际使用的要求。(6)抗震集装箱出厂前需进行吊装、承重、跑车试验,需保证运输和地震条件下集装箱及其内部设备的机械强度满足要求不出现变形、漏雨、功能异常、震动后不运行等故障。9.4保温材料本集装箱选用50mm厚度岩棉板作为保温芯材,也可以选用成品夹芯板材料直接固定在箱体外壁上的形式。岩棉的性能应符合下表的指标。表2.4.1岩棉性能指标芯材推荐密度kg/m3导热系数W/(m·K)纤维平均直径µm渣球含量(颗粒直径>0.25mm)吸水率%(V/V)岩棉140±2≤0.04≤7.0≤10%≤2—33—9.5接地接地设计集装箱设置两个100×4mm铜排接地点,位于集装箱的对角线位置,分别为接地点1与接地点2,具体接地点位置,根据用户侧实际情况确定。接地系统中导体的有效截面积不小于250mm²。接地电阻小于2Ω。附件一—34—附件六储能项目安全环保协议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实现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甲乙双方在签订工程项目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工程项目1.工程项目名称:储能项目2.工程地点与范围:3.工程承包主要内容:储能项目设备采购及工程施工4.工程项目期限:合同签订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二、协议内容(一)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目标1.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电力安全事故、电力安全事件及设备障碍,不发生火灾事故以及在甲方现场发生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2.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不发生违法排污责任事件或其他环境违法行为;3.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达到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环保文明施工要求。(二)甲方的安全文明和环境保护权利和义务1.甲方是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的监管主体,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监督。2.对乙方的安全资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进行核查,对核查材料存档保管。乙方资质、资格不符合规定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或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3.向乙方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安全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技术交底,收集提供施工现场临近带电设备、地下管线等相关资料,并提出保护措施要求。—35—4.督促乙方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考试,审查备案乙方安全教育记录和考试记录。5.应对乙方安全生产费用计划进行审批,并根据施工进度及时、足额支付并监督专款专用;对乙方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和安全防护设施进行监督。6.向乙方提供安全施工条件,包括施工用电、水、气源,施工通道、储物地点和施工废物临时丢弃场所等。7.甲方在施工期间指派__俞宝云____________同志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环保文明生产管理与监督,并协助施工单位办理许可开工手续等事宜。8.组织现场安全环保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提出整改意见,进行考核。对查出施工中安全环保隐患整改不力的,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或解除合同,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三)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权利和义务1.乙方是工程项目的安全环保施工责任主体,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服从甲方和监理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乙方项目负责人为。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或安全环保负责人需报甲方审批。2.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有关规定和甲方要求提供本单位及人员的安全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3.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有关规定和甲方要求,编制并落实安全环保文明生产制度、操作规程;编制安全生产费用计划,足额提取、专款专用,保证落实现场安全措施。4.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开展现场勘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甲方、监理单位同意,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验收要求。对于复杂自然条件、复杂结构、技术难度大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参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并召开专家会议论证确认。5.乙方应在作业现场设置防触电、防坠落、防火、防爆炸、防中毒、防扬撒、防流失、防渗漏等安全环保防护设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做到合规排放;防止有毒有害物品、危险品的泄漏、遗洒、挥发、扩散和随意丢弃;施工废物及时清运。—36—6.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和违法分包。实行劳务分包的,应当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并征得甲方同意;分包单位应将劳务派遣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纳入其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和控制。7.为全体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配备合格、适用的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口罩、护目镜、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并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环保设施进行检查,检查合格方可使用。8.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和每日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辨识活动,并保存相关记录备查,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场工作9.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甲方和监理单位提出的隐患(不符合)整改意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报甲方和监理单位复核验证。10.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职业危害、设备财产损失、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甲方、监理单位和政府安全、消防、交通、环保等主管部门,同时启动现场应急预案(或处置措施),抢救伤员,控制事故,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处理。11.有权对甲方、监理单位在施工安全环保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四)安全文明生产及环境保护考核标准1.由于乙方原因发生安全环保事故(事件)的,由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甲方有权在合同结算时扣减。违约金支付标准如下(1)发生人身轻伤事件,每人次支付1万元违约金;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每人次支付5万元违约金;发生人身死亡支付,每人次支付10万元违约金。(2)发生一般级别的设备事故、电力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的,每次支付1.5%违约金;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的,每次支付3%违约金。(3)发生1-3款规定的安全环保事故(事件)后违约金支付金额超过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为限支付;乙方存在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等情形的,加重处罚。(4)发生未经许可开工作业,未开展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活动,违规排放污染物,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等管理型违章的,每次支付500元违约金;发现施工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流动吸烟等行为性违章的每人—37—次支付200元违约金;发现配电箱、电动工具、起重机械安全防护装置不全等装置性违章的每次支付500元违约金。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不到岗、不履职,不按规定开展新进场人员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未按规定审批的,每次支付1000元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设备障碍的每次支付1万元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发生设备异常、火警或不安全事件的每次支付5000元违约金。(5)同一项目重复出现同类问题,加重处罚。2.发生以下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由于乙方原因,发生2人次轻伤事故或1人次重伤事故,或1人次死亡事故。(2)由于乙方原因,发生电力安全事故、火灾事故以及在甲方现场发生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四:文明施工实施方案1工地现场是企业形象和信誉展示的窗口,是企业实力和管理水平的体现。工程的施工,要严格执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实行文明施工维护工地现场良好的市容环境卫生和良好的施工秩序。2做到“两通三无五必须”,即:施工现场人行道畅通,施工现场排水畅通;施工中无管线高放,施工现场无积水,施工道路平整无坑塘;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严格分离,施工现场必须挂牌施工,施工人员必须佩卡上岗,现场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工地生活设施必须文明。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对文明施工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文明施工意识,使文明施工逐步成为全体施工人员的自觉行为,讲职业道德,扬行业新风。4在制定安全、质量管理文件时,一并考虑文明施工的要求,将文明施工的精神融汇于安全、质量的管理工作中去。5注重施工现场的整体形象,科学组织施工。对现场的各种生产要素进行及时整理、清理和保养,保证现场施工的规范化、秩序化。6提倡文明作业,严禁野蛮施工,对野蛮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一经发现不论是否造成损伤,一律给予经济处罚。7现场要整齐,清洁,材料必须分类堆放,水泥类不得靠墙堆放。8成品保护必须定人定岗,必要时须有护栏、标志等设施。9每日完成的工作面必须搞好清洁,要做到人走场清。10下班时未用完的材料要分类归还到材料堆放地,不得留着现场。11进场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条例进场施工。进场施工人员应文明施工,不得损害业主的财物。—38—五:承担事故的责任1发生由乙方责任引起的各类事故、事件及乙方的违章违规、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甲方有权按相应规定予以处理。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3由于甲方责任或第三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乙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4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要先抢救人员生命并保护现场,必须在30分钟内向甲方报告,并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6乙方应依法为其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六:法律责任1.乙方严格执行上述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和义务的规定,承担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责任,并全面负责工程安全事故及环境影响事件的赔偿。(五)需要补充协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附则1.本协议作为工程项目合同的附件,与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主合同签订后即生效。协议有效期至双方确定项目工程施工完毕,人员、材料、工器具全部撤出现场,履行完本协议规定的全部义务为止。2.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39——40—附件七廉洁协议甲方(甲方):乙方(乙方):为了防范和控制储能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商订及履行过程中的廉洁风险,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反腐倡廉相关规定,经双方商议,特签订本协议。一、甲乙双方责任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2.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双方的正当利益。3.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廉洁意识。4.规范招标及采购管理,加强廉洁风险防范。5.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6.发生涉及本项目的不廉洁问题,及时按规定向双方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举报或通报,并积极配合查处。二、甲方人员义务1.不得索取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利益和方便。(1)不得索取或接受乙方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以下简称礼品礼金);(2)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及其他服务;(3)不得在个人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属就业、旅游等事宜中索取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利益和便利;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负担或支付的费用;2.不得利用职权从事各种有偿中介活动,不得营私舞弊。3.甲方人员的配偶、子女、近亲属不得从事与甲方项目有关的物资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4.不得违反规定向乙方推荐分包商或供应商。—41—5.不得有其他不廉洁行为。三、乙方人员义务1.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相关人员输送利益和方便。(1)不得向甲方及相关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礼金;(2)不得向甲方及相关人员提供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为其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及其他服务;(3)不得为甲方及相关人员在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属就业、旅游等事宜中提供利益和便利;不得以任何名义报销应由甲方及相关人员负担或支付的费用。2.不得有其他不廉洁行为。3.积极支持配合甲方调查问题,不得隐瞒、袒护甲方及相关人员的不廉洁问题。四、责任追究1.按照国家、上级机关和甲乙双方的有关制度和规定,以甲方为主、乙方配合,追究涉及本项目的不廉洁问题。2.建立廉洁违约罚金制度。廉洁违约罚金的额度为合同总额的1%(不超过50万元)。如违反本协议,根据情节、损失和后果按以下规定在合同支付款中进行扣减。(1)造成直接损失或不良后果,情节较轻的,扣除10%-40%廉洁违约罚金;(2)情节较重的,扣除50%廉洁违约罚金;(3)情节严重的,扣除100%廉洁违约罚金。3.廉洁违约罚金的扣减:由合同管理单位根据纪检监察部门的处罚意见,与合同进度款的结算同步进行。4.对积极配合甲方调查,并确有立功表现或从轻、减轻违纪违规情节的,可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酌情减免处罚。5.上述处罚的同时,甲方可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另行给予乙方暂停合同履行、降低信用评级、禁止参加甲方其他项目等处理。6.甲方违反本协议,影响乙方履行合同并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五、监督执行—42—1.本协议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由甲乙双方纪检监察部门联合监督执行。2.甲方举报电话:;乙方举报电话:。六、其他1.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有关争议,适用主合同争议解决条款。2.本协议签订份数与主合同一致。3.本协议作为附件与主合同同步审批,主合同签订后即生效。—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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