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VIP专享VIP免费

附件3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标准编制背景
(一)任务来源
根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的需要,部应对气候
变化司、法规与标准司具体负责本标准的编制工作。本标准重点
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行业(含自备电厂)设施层面二氧
化碳排放的核算和报告工作进行规范,确保发电行业温室气体排
放报告数据信息准确、完整、一致。
(二)工作过程
20207月,我部组织环境发展中心、中环联合(北京)认证
中心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清华大学国家应对气候变
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等单位成立了标准编制组,初步确定
了标准的适用范围、技术路线、工作方案、标准文本框架,并起
草形成初稿。
2020810月,编制组就本标准初稿征求了陕西、四川等
生态环境厅及其支撑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有关核查机
构和部分发电企业的意见,并根据意见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202011月,我部组织召开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
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征求意见稿)》的技术审查会,技术审查
专家组原则同意本标准。
二、标准编制的必要性
为做好全国碳市场数据核算报告工作,保障全国碳排放权
交易市场的数据质量,有必要出台行业标准对企业温室气体核算
与报告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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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准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延续以往数据核算与报告的基本要
本标准基于《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
南(试行)》和多年碳排放数据报送工作实践基础编制。
(二)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
本标准按照重点排放单位如实报告、生态环境部门实施监督
管理的思路,规范了发电设施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获取程序、方法
和支撑材料要求,明确了重点排放单位数据核算和报告边界,
善了数据监测报送和台账管理等要求,确保数据源可追溯、
报送结果可核查。
四、标准编制的技术路线
整合《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
行)》要求和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配额分配相关数据需求,通过
文献调研、实地调研、专家访谈、归纳总结和案例分析等方式识
别了全国碳市场建设过程中的关键需求和重点问题,结合专家建
议和企业反馈意见进行反复修改完善,完成本标准的编制。
五、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分为正文和附录两部分。
正文包括12个章节,明确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
件、术语和定义、工作程序和内容、核算边界排放源确定、化
石燃料燃烧排放核算要求购入电力排放核算要求、排放量汇总
计算、生产数据核算要求、监测计划技术要求、数据质量管理要
求、排放定期报告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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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标准编制背景(一)任务来源根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的需要,我部应对气候变化司、法规与标准司具体负责本标准的编制工作。本标准重点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行业(含自备电厂)设施层面二氧化碳排放的核算和报告工作进行规范,确保发电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数据信息准确、完整、一致。(二)工作过程2020年7月,我部组织环境发展中心、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清华大学、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等单位成立了标准编制组,初步确定了标准的适用范围、技术路线、工作方案、标准文本框架,并起草形成初稿。2020年8至10月,编制组就本标准初稿征求了陕西、四川等地方生态环境厅及其支撑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有关核查机构和部分发电企业的意见,并根据意见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2020年11月,我部组织召开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征求意见稿)》的技术审查会,技术审查专家组原则同意本标准。二、标准编制的必要性为做好全国碳市场数据核算和报告工作,保障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数据质量,有必要出台行业标准对企业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1三、标准编制的基本原则(一)延续以往数据核算与报告的基本要求本标准基于《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和多年碳排放数据报送工作实践基础编制。(二)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本标准按照重点排放单位如实报告、生态环境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思路,规范了发电设施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获取程序、方法和支撑材料要求,明确了重点排放单位数据核算和报告边界,完善了数据监测、报送和台账管理等要求,确保数据来源可追溯、报送结果可核查。四、标准编制的技术路线整合《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要求和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配额分配相关数据需求,通过文献调研、实地调研、专家访谈、归纳总结和案例分析等方式识别了全国碳市场建设过程中的关键需求和重点问题,结合专家建议和企业反馈意见进行反复修改完善,完成本标准的编制。五、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分为正文和附录两部分。正文包括12个章节,明确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工作程序和内容、核算边界和排放源确定、化石燃料燃烧排放核算要求、购入电力排放核算要求、排放量汇总计算、生产数据核算要求、监测计划技术要求、数据质量管理要求、排放定期报告要求等。2附录A-D为规范性附录。其中附录A提供了计算公式,附录B提供了相关参数的缺省值,附录C提供了发电设施排放报告内容及格式,附录D提供了发电设施监测计划模板。六、与同类标准或技术法规的水平对比分析本标准与已印发的《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和《GB/T32151.1-2015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1部分:发电企业》的对比分析如下。(一)更符合全国碳市场实际工作需要《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和《GB/T32151.1-2015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1部分:发电企业》核算边界是企业法人层面(组织层面),其中辅助和附属生产设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占比较小,但核查成本高,也未纳入全国碳市场数据报告范围。本标准针对全国碳市场发电设施层面,边界与全国碳市场数据需求完全一致。(二)引导企业更多采用实测参数本标准明确了碳排放相关参数实测应依据的采样、制样和化验等标准,增强了标准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引导企业进行碳排放相关参数的实测,本标准对未开展实测或测量方法均不符合实测要求的,明确采用生态环境部有关文件推荐的高限值,以进一步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实测,不断提升数据准确性和科学性。(三)新增加了监测计划填报要求监测计划是保证碳排放数据准确度的重要基础,也是监测、核算工作和实施核查工作的依据。本标准新增加了对监测计划的3要求,明确发电企业重点排放单位应按照设施层级数据监测和获取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监测计划。同时,还明确了监测计划的主要内容、应当修订监测计划的情形,以及实施监测活动应与监测计划一致的要求,附录D为监测计划报告模板。(四)明确了企业台账管理制度和数据报送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数据质量管理,本标准要求重点排放单位应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台账管理制度,要求企业保存原始凭证备查,有关数据的支撑材料随年度排放报告一并报送。此外,本标准还要求重点排放单位应每个月统计数据,按季度报送相关月度数据,并在第四季度数据报送完成后编制年度排放报告。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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