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编制背景
(一)任务来源
根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的需要,我部应对气候
变化司、法规与标准司具体负责本标准的编制工作。本标准重点
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行业(含自备电厂)设施层面二氧
化碳排放的核算和报告工作进行规范,确保发电行业温室气体排
放报告数据信息准确、完整、一致。
(二)工作过程
2020年7月,我部组织环境发展中心、中环联合(北京)认证
中心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清华大学、国家应对气候变
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等单位成立了标准编制组,初步确定
了标准的适用范围、技术路线、工作方案、标准文本框架,并起
草形成初稿。
2020年8至10月,编制组就本标准初稿征求了陕西、四川等地
方生态环境厅及其支撑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有关核查机
构和部分发电企业的意见,并根据意见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2020年11月,我部组织召开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
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征求意见稿)》的技术审查会,技术审查
专家组原则同意本标准。
二、标准编制的必要性
为做好全国碳市场数据核算和报告工作,保障全国碳排放权
交易市场的数据质量,有必要出台行业标准对企业温室气体核算
与报告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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