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秉承“优势互补、平等协商、协作共赢”合作理念,
决定在储能业务、分布式能源及能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展开全面合作,
并达成如下框架合作协议:
一、合作基础
甲、乙双方同意发挥和集聚各自资源优势,在满足双方各自核
心诉求的基础上展开合作,谋求共同发展。
1.1 甲方拟通过合作伙伴资源完成光伏电站配套储能电站建设。
1.2 乙方基于微电网系统整体解决方案能力和 EMS 能量管理系
统优势,以工程总承包形式承接项目建设或者系统集成,使能源综
合利用效率最优,实现客户价值最大化。
二、合作内容
为响应《新发改能源〔2019〕618 号关于开展发电侧光伏储能
联合运行项目试点的通知》,甲方有意在所持有的光伏电站建设配
套储能电站,双方同意按照如下方式展开具体合作事项:
2.1 项目申报
组成联合体共同申报示范项目
甲方提供符合《通知》要求的光伏电站场站资源,并提供示范
申报的相关便利条件;国能驭新提供“发电侧储能电站示范项目系
统解决方案”、“示范项目申报”相关所需文件,甲、乙双方形成
联合体共同申报“发电侧储能电站示范项目”(简称“项目”)。
2.2 投资权利的获取
乙方获得项目投资权(包括但不限于自己投资或引入第三方投
资),甲方不对项目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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