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1 发布 《电子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VIP专享VIP免费

附件3
电子设备制造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试行)
编制说明
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
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
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加快构建国家、地
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
送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数据制度要求,为保证实现2020
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
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中国电子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
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帮助企业科学核算和规范
报告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制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
极参与碳排放交易,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
并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为掌握重点企业温
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撑。
二、编制过程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
专家编制。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有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
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
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经过实地调研深入研究和案
例试算,编制完成了《中国电子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
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本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整
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电子标准化研究
院、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富士康精密组件(北京)有限
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等单位专家的大
力支持。
三、主要内容
《中国电子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
(试行)包括正文的七个部分以及附录,分别明确了本指南
的适用范围、相关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所用术语、核算边界、
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要求以及报告内容和格式。核算
的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和三
氟化氮五种温室气体,排放源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工业生产
过程排放以及净购入电力、热力所产生的排放。适用范围为从事
电子设备制造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和视同法人的独立核
算单位。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指南对于半导体生产企业工业生产过程排放计算涉及的
参数推荐值的确定,主要参考了IPCC、WRI、台湾经济部工业局
发布的数值。
鉴于企业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是一项全新的复杂工作,本
指南在实际运用中可能存在不足之处,希望相关使用单位能及时
予以反馈,以便今后做出进一步的修改。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件3电子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编制说明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41号)提出的“加快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数据制度”的要求,为保证实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中国电子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帮助企业科学核算和规范报告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制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为掌握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撑。二、编制过程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专家编制。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有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经过实地调研、深入研究和案例试算,编制完成了《中国电子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本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电子标准化研究院、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富士康精密组件(北京)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等单位专家的大力支持。三、主要内容《中国电子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包括正文的七个部分以及附录,分别明确了本指南的适用范围、相关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所用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要求以及报告内容和格式。核算的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和三氟化氮五种温室气体,排放源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工业生产过程排放以及净购入电力、热力所产生的排放。适用范围为从事电子设备制造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和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四、需要说明的问题本指南对于半导体生产企业工业生产过程排放计算涉及的参数推荐值的确定,主要参考了IPCC、WRI、台湾经济部工业局发布的数值。鉴于企业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是一项全新的复杂工作,本指南在实际运用中可能存在不足之处,希望相关使用单位能及时予以反馈,以便今后做出进一步的修改。本指南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解释和修订。目录一、适用范围....................................................................................1二、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1三、术语和定义................................................................................2四、核算边界....................................................................................4五、核算方法....................................................................................6(一)化石燃料燃烧排放...........................................................7(二)工业生产过程排放...........................................................9(三)净购入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12六、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13七、报告内容和格式规范.............................................................14附录一:报告格式模板...................................................................16附录二:相关参数推荐值...............................................................231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我国电子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任何在中国境内从事电子设备制造业的企业,均可参考本指南提供的方法核算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并编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如果电子设备制造企业除电子设备制造外还存在其他产品生产活动且存在温室气体排放的,则应参照其他产品生产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核算并报告这些温室气体排放。二、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本指南引用的文件主要包括:《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中国温室气体清单研究》;《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本指南在编制过程中还参考和借鉴了下列文件:《温室气体盘查工具》(台湾经济部工业局公布);《温室气体议定书——企业核算与报告标准(2004年修订版)》;ISO14064-1《温室气体第一部分:组织层次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和报告的规范及指南》;2《欧盟针对EUETS设施的温室气体监测和报告指南》。三、术语和定义本指南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1)温室气体大气层中那些吸收和重新放出红外辐射的自然和人为的气态成分。本指南的温室气体是指《京都议定书》附件A所规定的七种温室气体,分别为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和三氟化氮(NF3)。本指南涉及的温室气体包括除N2O、CH4以外的五种温室气体。(2)电子设备制造企业电子设备制造企业指的是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企业。(3)报告主体具有温室气体排放行为并应核算和报告排放量的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4)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化石燃料与氧气进行充分燃烧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5)工业生产过程排放3原材料在工业生产过程中除化石燃料燃烧之外的由于物理或化学反应、工业生产过程中温室气体的泄漏、废气处理等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6)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产生的CO2排放企业消费的净购入电力和净购入热力(蒸汽、热水)所对应的电力或热力生产环节产生的CO2排放。(7)活动水平量化导致温室气体排放或清除的生产或消费活动的活动量,例如每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生产原料的使用量、购入的电量、购入的蒸汽量等。(8)排放因子与活动水平数据相对应的系数,用于量化单位活动水平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排放因子通常基于抽样测量或统计分析获得,表示在给定操作条件下某一活动水平的代表性排放率。(9)碳氧化率燃料中的碳在燃烧过程中被氧化的百分比。(10)刻蚀刻蚀是按照掩模图形或设计要求对半导体衬底表面或表面覆盖薄膜进行选择性腐蚀或剥离的过程。4(11)化学气相淀积(CVD)腔室清洗化学气相淀积(CVD)指把含有构成薄膜元素的气态反应剂或液态反应剂的蒸汽及反应所需其它气体引入反应室,在衬底表面发生化学反应生成薄膜的过程。CVD腔室清洗是利用化学反应清洗腔室内残余物质的过程。四、核算边界(一)企业边界报告主体应以企业法人为边界,核算和报告边界内所有生产设施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生产设施范围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以及附属生产系统,其中辅助生产系统包括动力、供电、供水、化验、机修、库房、运输等,附属生产系统包括生产指挥系统(厂部)和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如职工食堂、车间浴室、保健站等)。电子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及净购入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电子设备制造企业的工业生产过程排放主要来源于半导体生产中刻蚀与CVD腔室清洗工艺产生的排放。电子设备制造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及核算边界见图1。5图1典型电子设备制造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及核算边界报告主体应核算的排放源类别和气体种类包括:(1)化石燃料燃烧排放。指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或移动燃烧设备中(如锅炉、内燃机、废气处理装置等)与氧气充分燃烧生成的CO2排放;(2)工业生产过程排放。指半导体生产中刻蚀与CVD腔室清洗过程中由于化学反应或气体泄漏等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3)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产生的CO2排放。该部分排放实际上发生在生产这些电力或热力的企业,但由报告主体的消费活动引发,此处依照规定也计入报告主体的排放总量中。6(4)其他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主体如果存在其他产品的生产活动,且依照主管部门发布的其他相关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的要求,应予核算和报告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相关方法请参照其他相关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本指南在此不再赘述。五、核算方法报告主体进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完整工作流程主要包括:(1)确定核算边界;(2)识别排放源;(3)收集活动水平数据;(4)选择和获取排放因子数据;(5)分别计算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工业生产过程排放量、企业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产生的排放量;(6)汇总计算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电子设备制造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应等于边界内所有生产系统的化石燃料燃烧所产生的排放量、工业生产过程排放量,以及企业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产生的排放量之和,按公式计算:7燃烧过程电力热力=EEEEE\MERGEFORMAT(1)其中,E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tCO2eE燃烧企业边界内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排放量,tCO2E过程企业边界内工业生产过程各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tCO2eE电力企业净购入的电力产生的排放量,tCO2E热力企业净购入的热力产生的排放量,tCO2按照以下方法分别核算上述各类温室气体排放量。(一)化石燃料燃烧排放1.计算公式化石燃料燃烧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是企业核算和报告年度内各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加总,按公式计算。n燃烧1=()iiiEADEF\MERGEFORMAT(2)其中,E燃烧企业边界内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排放量,tCO2ADi报告期内第i种化石燃料的活动水平,GJEFi第i种化石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tCO2/GJi化石燃料种类82.活动水平数据的获取电子设备制造企业化石燃料燃烧的活动水平是核算和报告年度内各种燃料的消耗量与平均低位发热量的乘积,按公式计算。iiiADNCVFC\MERGEFORMAT(3)其中,ADi报告期内第i种化石燃料的活动水平,GJNCVi报告期内第i种燃料的平均低位发热量;对固体或液体燃料,单位为GJ/t;对气体燃料,单位为GJ/万Nm3;FCi报告期内第i种燃料的净消耗量;对固体或液体燃料,单位为t;对气体燃料,单位为万Nm3。i化石燃料种类对于燃料的净消耗量,采用企业计量数据,相关计量器具应符合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要求。对于化石燃料平均低位发热量,可采用本指南附录二所提供的推荐值,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开展实测,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检测,也可采用与相关方结算凭证中提供的检测值。如选择实测,化石燃料低位发热量检测应遵循GB/T213《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GB/T384《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GB/T22723《天然气能量的测定》等相关标准。93.排放因子数据的获取电子设备制造企业消耗的化石燃料燃烧的排放因子由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和碳氧化率等参数计算得到,计算如公式所示:4412iiiEFCCOF\MERGEFORMAT(4)其中,EFi第i种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tCO2/GJCCi第i种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tC/GJ,采用本指南附录二所提供的推荐值OFi第i种化石燃料的碳氧化率,%,采用本指南附录二所提供的推荐值i化石燃料种类(一)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电子设备制造业的工业生产过程排放主要由刻蚀与CVD腔室清洗工序产生,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由原料气的泄漏与生产过程中生成的副产品(温室气体)的排放构成。原料气包括但不限于:NF3、SF6、CF4、C2F6、C3F8、C4F6、c-C4F8、c-C4F8O、C5F8、CHF3、CH2F2、CH3F。副产品包括但不限于:CF4、C2F6、C3F8。刻蚀工序与CVD腔室清洗工序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按公式(5)计算。10EFC,,,,=FCiBPijiijEEE\MERGEFORMAT(5)其中,EFC刻蚀工序与CVD腔室清洗工序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tCO2eEEFC,i第i种原料气泄漏产生的排放,tCO2eEBP,i,j第i种原料气产生的第j种副产品排放,tCO2ei原料气的种类j副产品的种类每一种原料气的排放按公式(6)计算,(1)(1)(1a)EFCiiiiiiEhFCUdGWP\MERGEFORMAT(6)其中,EEFC,i第i种原料气体泄漏产生的排放,tCO2eh原料气容器的气体残余比例,%FCi报告期内第i种原料气的使用量,tUi第i种原料气的利用率,%ai废气处理装置对第i种原料气的收集效率,%di废气处理装置对第i种原料气的去除效率,%GWPi第i种原料气的全球变暖潜势i原料气的种类原料气消耗量的计算按照公式(7)计算iiiiiFCIBPIES\MERGEFORMAT(7)其中,FCi报告期内第i种原料气的使用量,tIBi第i种原料气的期初库存量,tIEi第i种原料气的期末库存量,tPi报告期内第i种原料气的购入量,t11Si报告期内第i种原料气向外销售/输出量,t刻蚀工序与CVD腔室清洗工序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副产品按公式(8)计算。,,,(1h)B(1)BPijijijjjEFCadGWP\MERGEFORMAT(8)其中,EBP,i,j第i种原料气产生的第j种副产品排放,tCO2eh原料气容器的气体残余比例,%Bi,j第i种原料气产生第j种副产品的转化因子,t副产品/tFCi报告期内第i种原料气的使用量,taj废气处理装置对第j种副产品的收集效率,%dj废气处理装置对第j种副产品的去除效率,%GWPj第j种副产品的全球变暖潜势i原料气的种类j副产品的种类企业应以企业台账、统计报表、采购记录、领料记录等为依据确定原料气的使用量。原料气的利用率、原料气产生副产品的转化因子参考附表2.2。废气处理装置对原料气与副产品的收集率和去除率由设备提供厂商提供,不能获得时采用附表2.2中的相关推荐值。原料气容器的气体残余比例采用推荐值10%。温室气体的全球变暖潜势采用IPCC第二次评估报告中的推荐值。12(二)净购入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1.计算公式企业净购入的电力、热力产生的CO2排放量按公式(9)和(10)计算。电力电力电力=EADEF\MERGEFORMAT(9)热力热力热力=EADEF\MERGEFORMAT(10)其中,E电力净购入的电力产生的排放,tCO2E热力净购入的热力产生的排放,tCO2AD电力企业的净购入使用的电量,MWhAD热力企业的净购入使用的热量,GJEF电力区域电网年平均供电排放因子,tCO2/MWhEF热力热力供应的排放因子,tCO2/GJ2.活动水平数据获取企业净购入电量数据以企业电表记录的读数为准,如果没有电表记录,可采用供应商提供的电费发票或者结算单等结算凭证上的数据。企业应按净购入电量所在的不同电网,分别统计净购入电量数据。企业净购入热力数据以企业热计量表计量的读数为准,如果没有计量表记录,可采用供应商提供的供热量发票或者结算单等13结算凭证上的数据。3.排放因子数据获取区域电网年平均供电排放因子应根据企业生产地址及目前的东北、华北、华东、华中、西北、南方电网划分,选用国家主管部门最近年份公布的相应区域电网排放因子进行计算。热力供应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暂按0.11tCO2/GJ计,待政府主管部门发布官方数据后应采用官方发布数据并保持更新。六、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报告主体应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制度,包括以下内容: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的规章制度,包括负责机构和人员、工作流程和内容、工作周期和时间节点等;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建立健全的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耗的台账记录。建立健全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参数的监测计划。有条件的企业,还可定期监测主要燃料的低位发热量和含碳量、重点燃烧设备的碳氧化率、废气处理装置的收集率以及去除率等参数。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内部审核制度。建立文档的管理规范,保存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的文件14和有关的数据资料。七、报告内容和格式规范报告主体应按照本指南附录一的格式对以下内容进行报告:(一)报告主体基本信息报告主体基本信息应包括报告主体名称、单位性质、报告年度、所属行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填报负责人和联系人信息等。(二)温室气体排放量报告主体应报告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并分别报告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工业生产过程排放量、净购入电力和热力产生的排放量。(三)活动水平及其来源报告主体应报告企业在报告年度内用于企业生产的各种燃料的消耗量和相应的低位发热量、工业生产过程排放所涉及的原料气的使用量、净购入的电量和净购入的热量等,并说明这些数据的来源(采用本指南的推荐值或实测值)。报告主体如果还从事电子设备制造生产以外的产品活动,则应参考其它相关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报告其活动水平数据及来源。(四)排放因子及其来源报告主体应报告企业在报告年度内用于生产的各种燃料的15单位热值含碳量和碳氧化率数据、工业生产过程排放所涉及的原料气容器的气体残余比例、原料气的利用率、原料气产生副产品的转化因子、废气处理装置的收集效率与去除效率、报告主体生产地的区域电网年平均供电排放因子和热力供应的排放因子等数据,并说明这些数据的来源(采用本指南的推荐值或实测值)。报告主体如果还从事电子制造生产以外的产品活动,则应参考其它相关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报告其排放因子数据及来源。16附录一:报告格式模板中国电子设备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报告主体(盖章):报告年度:编制日期:年月日17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中国电子设备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本报告主体核算了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并填写了相关数据表格。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企业基本情况二、温室气体排放三、活动水平数据及来源说明四、排放因子数据及来源说明本报告真实、可靠,如报告中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人代表(签字):年月日附表1报告主体温室气体排放量汇总表附表2报告主体活动水平相关数据一览表附表3报告主体排放因子相关数据一览表18附表1.1报告主体2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汇总表源类别温室气体本身质量(单位:t)温室气体CO2当量(单位:tCO2e)化石燃料燃烧CO2排放工业生产过程CO2排放工业生产过程HFCs排放工业生产过程PFCs排放工业生产过程NF3排放工业生产过程SF6排放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产生的CO2排放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tCO2e):应按实际排放的HFCs和PFCs种类分别报告其排放量,多于一种HFCs和PFCs时自行加行报告。19附表1.2报告主体排放活动水平数据燃料品种消耗量(t,万Nm3)低位发热量(GJ/t,GJ/万Nm3)化石燃料燃烧无烟煤烟煤褐煤洗精煤其它洗煤型煤石油焦其他煤制品焦炭原油燃料油汽油柴油一般煤油炼厂干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石脑油航空汽油航空煤油其它石油制品天然气焦炉煤气高炉煤气转炉煤气其它煤气工业生产过程参数名称数值单位NF3消耗量tSF6消耗量tCF4消耗量tC2F6消耗量tC3F8消耗量tC4F6消耗量tc-C4F8消耗量tc-C4F8O消耗量t20C5F8消耗量tCHF3消耗量tCH2F2消耗量tCH3F消耗量t净购入的电力、热力电力净购入量MWh热力净购入量GJ报告主体应自行添加未在表中列出但企业实际消耗的其他能源品种;报告主体应自行添加未在表中列出但企业实际涵盖的温室气体排放环节;如果还从事电子设备制造以内的生产活动,并存在本指南未涵盖的温室气体排放环节,应自行加行报告。如果有其他含氟气体消耗,请自行添加其消耗量。21附表1.3报告主体排放因子和计算系数燃料品种单位热值含碳量(tC/GJ)碳氧化率(%)化石燃料燃烧无烟煤烟煤褐煤洗精煤其它洗煤型煤石油焦其他煤制品焦炭原油燃料油汽油柴油一般煤油炼厂干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石脑油航空汽油航空煤油其它石油制品天然气焦炉煤气高炉煤气转炉煤气其它煤气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参数名称数值单位NF3利用率%SF6利用率%CF4利用率%C2F6利用率%C3F8利用率%C4F6利用率%c-C4F8利用率%c-C4F8O利用率%C5F8利用率%22CHF3利用率%CH2F2利用率%CH3F利用率%NF3产生CF4的转化因子%C2F6产生CF4的转化因子%C3F8产生CF4的转化因子%c-C4F8产生CF4的转化因子%CHF3产生CF4的转化因子%CH2F2产生CF4的转化因子%C4F6产生C2F6的转化因子%c-C4F8产生C2F6的转化因子%C5F8产生C2F6的转化因子%c-C4F8O产生C3F8的转化因子%废气处理装置对NF3的收集率%废气处理装置对SF6的收集率%废气处理装置对CF4的收集率%废气处理装置对C2F6的收集率%废气处理装置对C3F8的收集率%废气处理装置对C4F6的收集率%废气处理装置对c-C4F8的收集率%废气处理装置对c-C4F8O的收集率%废气处理装置对C5F8的收集率%废气处理装置对CHF3的收集率%废气处理装置对CH2F的收集率%废气处理装置对CH3F的收集率%废气处理装置对NF3的去除率%废气处理装置对SF6的去除率%废气处理装置对CF4的去除率%废气处理装置对C2F6的去除率%废气处理装置对C3F8的去除率%废气处理装置对C4F6的去除率%废气处理装置对c-C4F8的去除率%废气处理装置对c-C4F8O的去除率%废气处理装置对C5F8的去除率%废气处理装置对CHF3的去除率%废气处理装置对CH2F的去除率%废气处理装置对CH3F的去除率%净购入的电力、热力电力tCO2/MWh热力tCO2/GJ报告主体应自行添加未在表中列出但企业实际消耗的其他能源品种;报告主体应自行添加未在表中列出但企业实际涵盖的温室气体排放环节;如果同类参数多于一种时应自行添加;如果还从事电子设备制造以内的生产活动,并存在本指南未涵盖的温室气体排放环节,应自行加行报告。23附录二:相关参数推荐值附表2.1常用化石燃料相关参数推荐值燃料品种计量单位低位发热量(GJ/t,GJ/×104Nm3)单位热值含碳量(tC/GJ)燃料碳氧化率固体燃料无烟煤t26.7c27.4b×10-394%烟煤t19.570d26.1b×10-393%褐煤t11.9c28b×10-396%洗精煤t26.334a25.41b×10-390%其它洗煤t12.545a25.41b×10-390%型煤t17.460d33.6b×10-390%石油焦t32.5c27.5b×10-398%其他煤制品t17.460d33.60d×10-390%焦炭t28.435a29.5b×10-393%液体燃料原油t41.816a20.1b×10-398%燃料油t41.816a21.1b×10-398%汽油t43.070a18.9b×10-398%柴油t42.652a20.2b×10-398%一般煤油t43.070a19.6b×10-398%炼厂干气t45.998a18.2b×10-399%液化天然气t44.2c17.2b×10-398%液化石油气t50.179a17.2b×10-398%石脑油t44.5c20.0b×10-398%其它石油制品t40.2c20.0b×10-398%气体燃料天然气104Nm3389.31a15.3b×10-399%焦炉煤气104Nm3179.81a13.58b×10-399%高炉煤气104Nm333.000d70.8c×10-399%转炉煤气104Nm384.000d49.60d×10-399%其它煤气104Nm352.270a12.2b×10-399%注:a:《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13》,b:《省级温室气体清单指南(试行)》,c:《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d:《中国温室气体清单研究》(2007)24附表2.2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因子和相关推荐值原料气的利用率废气处理装置对原料气/副产品的收集率废气处理装置对原料气/副产品的去除率原料气产生CF4的转化因子原料气产生C2F6的转化因子原料气产生C3F8的转化因子NF30.8①0.9①0.95①0.09①SF60.8①0.9①0.9①CF40.1①0.9①0.9①C2F60.4①0.9①0.9①0.2①C3F80.6①0.9①0.9①0.1①C4F60.2②c-C4F80.9①0.9①0.9①0.1①0.1①c-C4F8O0.04②C5F80.04②CHF30.6①0.9①0.9①0.07①CH2F20.08②CH3F注:上述数据取值来源①《温室气体盘查工具》(台湾经济部工业局公布);②IPCC2006附表2.3其他排放因子推荐值参数名称单位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电力tCO2/MWh采用国家最新发布值热力tCO2/GJ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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