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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
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
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 号)提出的“加快构建国家、地
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
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数据制度”的要求,为保证实现 2020 年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40%-45%的目
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中国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
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帮助企业科学核算和规范报告自
身的温室气体排放,制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积极参与碳
排放交易,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施重点
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为掌握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
况,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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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
国际合作中心专家编制。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有关企业温室气体核
算报告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
《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经过实地调研、深入研究
和案例试算,编制完成了《中国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