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产品碳足迹盘查报告
2021年3月,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对
本公司2020年全年的产品碳足迹进行盘查。盘查工作准则为:
PAS2050:2011《商品和服务在生命周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价规
范》;ISO 14067-1:2013《产品碳足迹-量化和计算要求及指南》;
ISO14064-l:2006《温室气体-第一部分:在组织层面温室气体排放
和移除的量化和报告指南性规范》。
盘查温室气体类别和范围:
根据UNFCCC 框架下京都议定书、ISO 14067-1 标准的有关要求,
结合对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查
询相关能耗和温室其他排放清单,本次盘查涉及的温室气体只考虑二氧
化碳(CO2)一种。根据 ISO14064-l:2006《温室气体- 第一部分:
在组织层面温室气体排放和移除的量化和报告指南性规范》,本次盘
查的温室气范围包括 scope 1:直接排放,即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
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原料运输阶段、工厂设备直接消耗燃料如柴油、汽
油等带来的排放和 scope 2:间接排放,即输入或输出工厂的电力带来
的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