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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的电量。
第六条 风电受限电量计算方法一般釆用机舱风速法,也可
釆用样板机法、测风塔外推法等其他经过验证的计算方法;具体
可由风电企业与所属电网调度机构协商确定。
机舱风速法是指采用风电机组实际风速-功率曲线,通过实
测的机舱风速得出风机理论发电功率,进而计算风电场受限电量
的方法。样板机法是指根据风电场风机地理位置和地势分布,在
选定一定数量“样板机”(一般不超过风电场全部风机数量的 10%,
“样板机”不限电)基础上,通过“样板机”电量推算得出限电
风机理论发电功率,进而计算受限电量的方法。测风塔外推法是
在测风塔优化选址基础上,根据风电场所处区域的地形、地貌,
采用微观气象学、计算流体力学理论,将测风塔风速、风向推算
至风电场每台风机轮毂高度处的风速、风向,并通过风速-功率
曲线得出风机理论发电功率,进而计算受限电量的方法。
第七条 风电场受限时段是指至少存在一台风电机组处于场
外原因受限状态的时段。受限时段以电力调度机构下达限电指令
和解除限电指令时间为准,或以调度自动化系统自动控制时段为
准。电力调度机构和风电场均应准确记录限电时间、出力限值和
原因。
第八条 风电场利用率和地区风电利用率按如下公式计算:
风电场利用率=风电场实际发电量/(风电场实际发电量+风
电场受限电量)
地区风电利用率=∑风电场实际发电量/∑(风电场实际发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