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环境交易所-碳排放权场外期权交易合同参考模板
鉴于: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
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与释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约定,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定义如下:
1.1 交易平台:北京市碳排放权电子交易平台。
1.2 交易日:交易平台正常开市交易的日期。
1.3 交易到期日:甲方可以行权的最后日期,该日应为交易平台的
交易日。
1.4 权利金: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期权价格,即甲方为获得本合同项
下的权利而支付给乙方的费用。
1.5 BEA:北京碳排放配额,单位以“吨二氧化碳(tCO2)”
(缩写为吨)计。
1.6 公开交易:在交易平台依据《北京环境交易所碳排放权交易规
则》中关于公开交易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交易。
1.7 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
第二条 交易
2.1 标的资产(缩写 A标):XXXX 吨BEA。
2.2 执行价格 (缩写 P执): XX 元/吨
2.3 交易到期日 :2016 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