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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温室气体核算工具 2.0 更新说明
2015 年4月2日
世界资源研究所等机构于 2013 年9月12 日发布了“城市温室气体核算工具(测试
版1.0)”(以下简称工具 1.0)和《城市温室气体核算工具指南(测试版 1.0)》,2015
年4月2日发布了“城市温室气体核算工具 2.0”(以下简称工具 2.0),以及《城市温室
气体核算工具 2.0 更新说明》。建议读者将《城市温室气体核算工具指南(测试版 1.0)》
与《城市温室气体核算工具 2.0 更新说明》结合阅读。
相比工具 1.0,工具 2.0 内容的更新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活动水平数据输入方
法更新,二是内嵌数据更新,三是现有报告格式完善,四是新增报告格式。
1. 活动水平数据输入方法更新
1.1 “工业”排放详细数据
当用户在化石燃料燃烧活动水平的“详细数据收集”-“工业”相关表格中填写了活动
水平数据后,工具会产出相应的工业领域排放计算结果。工具 1.0 中“详细数据收集”-
“工业” - “其他”行业的排放等于“简单数据收集” 中所有工业行业排放的总量减去“详细
数据收集”中已填写活动水平数据的工业行业的排放。工具 2.0 的变动为,只有在“详细
数据收集”-“工业”-“其他”行业表单中填写了活动水平数据,才会在结果查询中显示“其
他”行业的排放数据,否则“其他”行业排放为 0。
1.2 “建筑”排放详细数据
当用户在化石燃料燃烧活动水平的“详细数据收集”-“建筑”相关表格中填写了活动
水平数据后,工具会产出相应的建筑领域排放计算结果。工具 2.0 对建筑领域内行业细
分的调整如下,计算结果输出也根据数据输入的格式做了相应更新:
• 国家机关建筑不再区分大型和中小型。
• 公共建筑分类中新增了医院建筑、学校建筑、通信建筑和交通建筑四个分类。
1.3 能源品种
在“能源活动”-“化石燃料燃烧数据”-“简单数据收集”中的“选择二”和“详细数据收
集”中涉及的能源品种中,删除了“边界外供热”一项。
2. 内嵌数据更新
2.1 电力排放因子
工具 2.0 中所有年份的分省电力排放因子默认值统一更新为国家发改委发布的
《2010 年中国区域及省级电网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中提供的数据,见表 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