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县城建设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县城建设应充分
利用原有地形地貌,不挖山、不填湖,不破坏原有的山水环
境,保持山水脉络和自然风貌。县城绿化美化主要采用乡土
树种,实现县城风貌与周边农林牧业景观有机融合。充分利
用县城自然环境,推进生态绿道和绿色游憩空间等建设。
(五)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县城新建建筑要
普遍达到基本级绿色建筑要求。鼓励发展星级绿色建筑。加
快推行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设计、施工和运行管
理,不断提高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推进老旧小区节
能改造和功能提升。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推行装配式钢
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提升县城能源使用效率,大力发展适
应当地资源禀赋和需求的可再生能源,推广清洁能源应用,
推进北方县城清洁取暖,降低传统化石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
比例。
(六)建设绿色节约型基础设施。县城基础设施建设要
适合本地特点,以小型化、分散化、生态化方式为主,降低
建设和运营维护成本。倡导大分散与小区域集中相结合的基
础设施布局方式,因地制宜布置分布式能源、污水处理等设
施,减少输配管线建设和运行成本,并与周边自然生态环境
有机融合。
(七)加强县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保护传承县城历史
文化和风貌,保存传统街区整体格局和原有街巷网络。不拆